被拆cp之后 第288章

作者:朝陵不夜 标签: 强强 快穿 穿越重生

在他十二岁时,他发明了魔导纹。即使是普通人,画出魔导纹后也可以驱使元素施展魔法,如同伟神一般。智慧被奉为魔导之神,开启了人类魔导时代。”

“拥有魔导纹的人类一天天强大起来,他们对神明的敬畏开始单薄,他们不再需要神的庇护和赐予。甚至他们相信终有一天,人可取代神明,成为这大陆的主人。然而在人类发展到媲美神明之前,意外发生了。

人类魔导师在深渊杀死了一只怪物,那怪物是深渊与海洋最小的孩子,人类杀死了真正的神!这震动了整个大陆,神明们总于意识到人类已经成长到了何种程度,必须扼杀,必须阻止!不服与抗争是人的本性,放任他们强大的后果就是他们必然再次攻上神国!”

“神罚,开始了。永无止境的暴雨冲刷大地,光,消失了,整片大陆陷入黑暗。海啸,地震,大地裂开,吐出岩浆和深渊里的怪物。人类无数代建立的文明,毁于一旦。

他们躲入高山的洞穴,山川神将他们驱逐,他们站在大地上,洪水岩浆要将他们吞没。飞上天空,雷霆和暴雨将他们击落。他们,无处可去。这就是惹怒神明的下场…”

嘎吱。推门声响起。酒馆里听入迷的众人都没注意到新进来的客人。

浑身笼罩在黑斗篷里的人走到柜台前,放下一枚银币“最好的酒。谢谢。”低沉沙哑的声音有种莫名的魅力。

“继续讲啊,诗人!”

莺突然停下来,手放在弦上,眼睛直直看着斗篷人。故事正听到重要地方呢,突然停了,周围的镇民们纷纷催促。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昨天很多小天使没看懂的问题,作者君在这里

解释一下。其实这些小世界设定和世界观都是可以

扩写成一个大长篇的,作者君太想把脑洞和大家分享了,又因为话唠的缘故,就写出来这么多。

我希望这些世界都是一个个真实有血有肉的世界啦!请原谅作者君的话唠吧QWQ给你们卖个萌~~~

这个世界背景有一套完整的神话体系,主体根据希腊神话魔改,夹带一些私货。所以这些神明的关系很复杂啦,又因为叙述方法问题很多小天使没看懂。那我现在简单概括一下比较重要的内容吧!

最古神。

光明 黑暗,生命,死亡。

四神(最古神的子嗣)

天空,大地,海洋,深渊。

十三神(四神子嗣)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四神和人类怪物野兽的私生子,不计入十三神位列。

从亚当开始,被隐约排挤的黑暗神系(海洋,深渊,诅咒,复仇,欺诈)就决定利用人类来获取信仰,对付光明神系(以天空,大地,太阳神,月神酒神,爱神等为代表)这涉及到光明神系仗着神多势众,排挤黑暗神系,并企图剥夺他们的权力。

无论是亚当。还是后来的战争嫉妒,到现在的厄与奥德里克,他们的命运轨迹早就被神明安排好了。作为神明博弈的棋子。

智慧的出现是个意外,他让人类能够使用原本只能被人类驱使的元素,魔导师这个人类最强职业出现了。它让人类有了比肩神明的资本。

神明们恐惧了。他们再次毁灭了人类。人类进入了第三纪元。其中过程会在明天的章节做一个收尾。

还有不懂的请一定在文下提问丫!

这原本是两章,因为小天使们想快点进展感情线,那就先把背景快点放完。

谢谢小天使们有耐心看我啰嗦!笔芯么么哒!

第108章 游吟诗人的屠神之刃(3)

“又见面了。”莺跟奚白打招呼。

顿时,酒馆中所有人的视线都聚集在了奚白身上“你好。”他点点头,戴着斗篷看不清表情。随后他拿着酒找个位置坐下,刻意离莺很远。

坐近了,这个挺可爱的精灵说不定就要重蹈宠物的后尘,被雷劈死。

奚白郁闷地喝了口酒,旅店老板说是两个魔导师打扮的人从上面飞过去,顺手一个雷把马炸没的。他出来时那两个魔导师早就没影了,只能吃下这个亏。

如果抓到他们,拿命来赔吧。

刺客平淡地想。

“嘿。一天之内相见两次,我想足以证明我们的缘分。”精灵坐到他身边,两个人挨得很近,近到刺客可以闻到精灵身上,混合着草木,酒香,和淡淡蜂蜜香的甜美气息。

明明外表是个俊美的男人,怎么这么甜?

刺客转过头,面部轮廓俊朗精致的精灵冲他眨眨眼,尖尖的耳朵格外漂亮。上面戴着翠绿的叶脉形耳环,这是精灵族常见的饰品。

碧绿色的眼睛也很漂亮,如果收藏起来肯定是绝美的宝石。刺客想着,对方是他见过最美的精灵,让他,有些…蠢蠢欲动…

尤其是在夜晚酒馆暖光色灯光下,那身蜜色的皮肤仿佛流淌着金黄的蜂蜜一样,盈润诱人。轮廓分明的肌肉让人可以想象绝妙的手感。

清心寡欲的刺客先生第一次对男性的□□产生了冲动,为什么不是在某种特殊地方遇见,而是要在这个人多又正经的小酒馆里?

刺客想了很多,尺度很大,很刺激,有颜色。但他说出口只有两个字“让开。”

虽然他很想养一只精灵,但是为了这个小美人的生命考虑,还是让他离远一点比较好。

高傲矜贵的精灵碰到这种冷淡的拒绝肯定会愤怒于颜面扫地,但莺只感觉这个冷漠的家伙更迷人,有那样惊人的美貌,为什么要藏在见不得光的斗篷里?他愿意用十万字的长篇史诗歌颂对方的美貌!

作为精灵里的浪人,莺极度迷恋美色。但无论是高贵纯洁的精灵女王,身姿窈窕空灵魅惑的人鱼王,又或是被誉为神圣光明之女的人类公主。在他看来美则美矣,却如漂亮的摆件,那美于他没有生命。无法让他感觉到灵魂的震动与痴迷。

直到广场上,他用风魔法吹下眼前人的兜帽,爱神的箭就刺穿他的心脏!无论对方是什么身份,他都为他神魂颠倒。

简而言之,他馋了。

“莺不讲故事了?”有人遗憾道。

“他在和那个黑袍人说话,那人真像个巫师。不过说不定是个漂亮姑娘。”其他人议论。

奚白一只苍白的手握住酒杯,递进宽大的兜帽里。再拿出来,酒杯就空了。像极了民间传说中晚上出来喝酒的亡灵,黑袍里面其实是一副骨头。

“想听故事吗?我是一个不错的游吟诗人,如果你觉得我的故事有趣,就拿名字当酬劳,如何?”莺换一种方式和奚白拉近距离。

奚白喝着酒,兜帽下漆黑的眼睛看着莺。描摹着他的五官,神情。往下落到他敞开的衣间,胸膛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