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带着相公巧种田 第161章

作者:橘子果果 标签: 甜文 种田 穿越重生

  “酸!”

  大力不信,也削了一块来尝,“也不是很酸啦,不过的确还没熟。”

  “不要扔!”

  年晓米这时跑了进来,看到玉虎欲将手里的芒果扔掉,急得叫起来,“将芒果蘸点盐吃,不仅不会感觉很酸,还别有一番滋味呢!”

  说话间他将脆脆的果肉削成条,去厨房盛了碟盐过来,将芒果轻蘸细盐,放入嘴中细细咀嚼。

  玉虎也拿了根芒果条,小心翼翼蘸上少许盐,将芒果条放进了嘴里。

  未熟的芒果肉并不是软绵绵的,有一定的硬度,酸酸的果汁跟盐在口腔里混合后,果然少了些酸味,咽下去后反而有回甘,别有一番风味。

  颜墨今天从村里刚买了只宰好的老鹅。

  晚饭很是丰盛,有白斩鹅、清蒸鱼、凉拌黄瓜、西红柿炒蛋、丝瓜炒肉片、蒸蛋,酸笋五花肉。

  鹅是农家自己喂的,吃的是米糠苞谷,加上没事往田间地头跑,鹅肉肉质鲜嫩。

  虽然只是普通一道菜,做法却十分简单。

  只是用水将鹅肉煮熟烂,然后蘸酱吃。

  但也正是因为这种方法,让大家品尝到鹅肉的原汁原味。

  鹅肉其实比不上鸡肉鲜,但胜在鹅肉回无穷味,吃后口齿留香,所以白斩鹅最能体现鹅肉原本风味。

  “没想到鹅肉竟那么好吃。”颜墨赞了一个。

  “这道菜之所以好吃,蘸酱居功至伟。”年晓米笑了起来。

  “丝瓜也很美味呢。”兰花姐正在品尝炒丝瓜。

  这丝瓜特别清甜,而且是用猪油炒的。

  “咦,这蒸蛋咋跟我以前吃过的不一样啊?”水云烟舀了一勺黄澄澄的蒸蛋,吃了口后好奇问道。

  “呵呵,那是因为用我自己酿造的酱油蒸蛋,才有这般回味。不过一般的蒸蛋只是嫩滑,而这种很劲道的嫩滑是有诀窍的!”

  “啥诀窍,快告诉我!”水云烟对做饭也很有兴趣。

  “秘诀在于冲蛋的水上。”年晓米笑道。

  “先打七八个鸡蛋,往里添两勺酱油和盐,将蛋打散,冲入八十度的热水,边打蛋边冲。最后把蛋放入沸腾蒸锅中蒸熟即可。”

  “原来如此。”水云烟颔首。

  第二天,村里屠夫家要杀猪,一大早就摆出摊。

  很多要买肉的,都一早就去摊位。

  年晓米也干了去。

  “去晚了三鲜可就没啦。”

  等他来到村口摊位,已经有不少村民在买肉了。

  “要买猪肉?”

  屠夫老五看见是年晓米,笑得很灿烂。

  “猪肉、猪肝还有猪大肠。”这就是年晓米所谓的“三鲜”。

  “今来的真巧,如今农忙,庄稼人不兴买这些内脏,拾掇起来耽误时间呢。正好都有!”老五手脚麻利地称着肉笑道。

  年晓米转眼看到一旁盆中的猪血,“这猪血咋卖?”

  “卖啥卖!你要就装些回去哩,一点小东西哪能收你的钱?”老五将割好的肉和内脏装好,交给了年晓米。

  “那多谢美意。”年晓米也知道,这鲜猪血买回去后是要花费功夫拾掇的。

  付了钱道了谢转身要走,却见老五叼着烟袋,手中提着用布袋装好的猪血追上来,塞到年晓米手里。

  “一定要收下,一点小意思。还谢谢你家上次的帮忙呢。”

  年晓米只好收下了。

  上次,老五痔疮犯了,还是年晓米帮忙看的。

  老五拍拍年晓米的肩膀笑道:“年弟,今儿杀这猪保证质量,猪血非常新鲜,回去让颜墨兄尝尝鲜。”

  当早餐端上桌后,家人都惊喜地大叫了起来。

  “哇,猪红!”

  “哈哈,好久没吃过了。”

  年晓米本以为三鲜面条会受欢迎,没想到猪血却抢了风头。

  也难为他,为了拾掇这猪血,先是煮、然后焯,再漂,最后这道猪血汤才完成,实在费工夫。

  颜墨对猪血不感兴趣,喝着面条。

  “这面条真好吃,太鲜美了!”

  “所以才叫三鲜面啊。”年晓米在一旁笑道。

  “三鲜?”颜墨低头才发现,“哦,原来是猪肉、猪肝还有猪大肠。”

  一家人正吃着呢,就看到半天不见影的胖猴跑回来,还不断回头张望着,像做贼似的。

  等它跑近,大家这才发现!

  它的怀中抱着两只毛茸茸的小家伙,眼睛都没睁开呢,看样子出生没几天。

  年晓米敲敲它的头:“你就皮吧,把谁家的小奶猫给抱来了,赶紧送回去!”

  两只小家伙身上是棕色的绒毛,粉嫩的鼻头,分明就是刚出生没几天的小猫咪

  胖猴向他呲呲牙,又晃晃怀中奶猫,弄得年晓米哭笑不得:“胖猴,你是公的好不好!”

  兰花姐觉得小家伙可爱,放下碗筷上前打算摸摸。

  刚才还在胖猴怀中老实的奶猫瞬间炸毛。

  别看还没睁开眼睛,小鼻头抽抽的,张嘴咬住兰花姐的手指,呜呜发出奶声奶气的低吼。

  幸好没长牙,弄了他一手指口水。

  “这么点大就那么凶,长大还了得。”年晓米抽回手。

  结果两只奶猫咬得很死,被他手指带到半空。

  四只小爪一阵乱挠。

  不过这种凶样子,在人们眼中却十分可爱。

  因为奶猫悬在半空,所以年晓米看到它的小尾巴,不由惊呼:

  “尾巴那么短!这不是猫咪,是猞猁幼崽!胖猴啊胖猴,你作死吧,要是被它们妈妈发现,定会要了你的小命!”

  猞猁是一种猫科动物,但是一种猛兽!

  虽然体型比豹子小,但生性凶猛,甚至敢和野狼搏斗。

  它们和猫最大的区别,首先尾巴短,其次是朵尖上又长出一簇黑色长毛。

  毕竟是幼崽,力气不大。

  咬着兰花姐的手指吊了一会后,就嘴巴一松,软软从半空中落下。

  不过下面早就有妞妞接着呢。

  把这只猞猁宝宝抱在怀中,还用脸蛋贴着它的脑瓜。

  刚才还发出嘶吼的小崽子,立刻发出亲昵的呜呜声。

  有点像是小奶猫的叫声,但是明显粗了很多。

  在年晓米的记忆中,他小的时候,山里的猞猁蛮多,而且数量和野兔的数量息息相关。

  听颜墨说,猞猁的皮毛是珍贵,保暖不说,还防水。

  而且猞猁肉也非常美味。

  两只猞猁宝宝都钻到妞妞怀中,家人则围着瞧稀奇。

  玉虎也想抱抱,结果一伸手,两只幼崽又开始低鸣。

  搞得玉虎很是挫败,说道:“还是给人家妈妈送回去好吧?”

  “不好!”年晓米摇摇脑袋。

  玉虎当时就瞪起眼睛:“二哥,你不是口口声声让我们保护野生动物吗?”

  年晓米也不恼,嘿嘿笑了两声:“这你就不懂了,这两只猞猁宝宝被我们又摸又抱,身上早就沾了人类的味道,你要是把它们送回去,母猞猁也不会认的,甚至会直接将它们咬死。”

  听起来似乎有些道理,大家都连连点头。

  商量了会,大家决定将大花小花先养着。

  大花小花,当然是两只猞猁宝宝的名号,秉承了年晓米一贯的取名风格……

  就在这时,后院的树上传来很怪异的叫声。

  声音非常大,就像小孩啼哭,而且很尖锐。

  大家赶忙跑到后院,循声望去,只见门口一颗大松树上,趴着一只棕色的大家伙!

  它满身棕色长毛,肚皮下隐隐露着白毛。

  两只竖起来的耳尖上,各有一撮黑色长毛,显得非常凶猛。

  最吓人的是它的眼睛,野性十足,令人望而生畏。

  “胖猴!人家老妈找上门了,你惹的祸你负责摆平吧。”

  年晓米眼中也是闪着光芒,不过那是兴奋的光芒。

  

第132章 割鹿茸

  此刻胖猴怂了,直接躲到年晓米的身后,属于典型的惹事却怕事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