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或许有一天
郑源是个心细的人,从前默默观察也记下了唐昭的口味偏好。可就鱼这一样,因为唐昭过敏便下意识避免碰到,她不吃旁人自然也不知她会过敏,顶多觉得她不爱罢了。
两人又说了几句,饭也吃得差不多了,唐昭便先走一步去了药房——她不用郑源送来看诊是一回事,过敏出了疹子觉得痒是另一回事。恰好记忆中还有缓解的药方,不必诊脉她自然可以放心大胆的去药房里抓药来用。毕竟能不吃苦,谁也不想受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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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府里,明达处理完面前事务,照例询问了一番宋臻近况。
宋臻是被明达送去了红枫书院读书,在书院里境况也说不上太好,可这并不代表明达就不关心在乎他。至少在宋臻不知道的情况下,他的身边从来不缺保护的人。
有人保护,自然便有消息源源不断的送回公主府。只是小孩儿长大了,明达也不会事无巨细的过问,往往随口问上两句,得知他一切安好便够了。也是今日宋臻遇见了萧翼,两人与明达都有关系,她这才细细听了一回禀报。
说是细细的听,便果真仔细,从宋臻遇到萧翼后的事情谈话全都没有放过。
听完了,遣退来人,明达一手支额陷入了沉思,想的却不是宋臻——宋臻好好的,吃饭时出了事的只有唐昭。有关于唐昭的调查公主府已经收集了许多,她看过之后全都束之高阁了,而这些消息中就有一条是关于唐昭吃鱼过敏的,唐昭也因此从不去碰。
从不吃鱼的人今日忽然就吃了,还是在过敏症状出现之后,才想起自己吃鱼竟是过敏的。这事放在谁身上都可笑,也都不可思议,而放在唐昭身上尤甚。
这人,果真是反常得过分,让人不去怀疑都不行啊。
那么且让她看看,她到底是谁?!
作者有话要说: 掉马是没那么快掉马的,毕竟借尸还魂这种事不可言说。至今为止小公主也只是觉得唐昭熟悉,并且因为奢望而生出一点怀疑,可这种怀疑与其说是怀疑心上人借尸还魂,还不如说是怀疑有人借机搞事可能性更高——虽然理智之外,感情上她是被那种熟悉感所吸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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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马失前蹄
唐昭吃鱼过敏只是一件小事,去了药房拿了药后,除了身上疹子红了几天也没怎么遭罪。她自然不知道这一件小事背后多少眼睛看着,于是日子也仍是平平淡淡的过。
便是在这份平静中,被郑源等人一心惦记的马球赛终于到了。
时值盛夏,再过两月便是秋闱,红枫书院里有不少学子都将参加。这时候书院自然不会占用授课时间举行比试,于是马球赛便被定在了休沐。如此虽占用了学子们休息的时间,可这样的热闹倒是没什么人会错过,哪怕是一心向学的书呆子也被同窗拉了来,放松一日。
当然,放松的是别人,即将上场比试的人不在其列。
唐昭穿着一身红色骑装,墨发高束,头戴抹额,惯来雌雄莫辩的脸上也带出了三分英气。左右看看,几个同窗皆是同样装扮,其中要数萧翼最有男儿气概。至于另几个充数拖后腿的,哪怕身材不似唐昭单薄,可精气神却比她还差了三分。
趁着还没开始比赛,郑源一路跟在唐昭身边,喋喋不休:“唐兄,你好好比试啊,兄弟能不能去泉馆就全看你了。”
唐昭正在检查球杖,闻言微微一怔:“泉馆?”
郑源便点头:“是啊,京中最近开了家泉馆,赫赫有名,你不知道吗?”说完也不等唐昭回答,便自顾自说了下去:“哦,对,你这般一心向学的人,恐怕是真不知道的。”
唐昭听完他的自问自答有些无语,却还是有些好奇,便问道:“泉馆到底是做什么的,总不能是卖泉水的吧?”
郑源闻言顿时忍俊不禁,再看唐昭的目光都变得意味深长起来:“唐兄你果真还是……不开窍啊。谁跟你说泉馆是卖泉水的,泉馆自然是泡汤泉的。”
唐昭了然,原来就是个泡澡的地方。但她还是不太理解这些人好好的在家泡澡不满意,为什么偏要跑出去泡呢——别说泉馆里有美人伺候,有技师按摩,这些去得了泉馆的富贵人家,哪家又缺了伺候按摩的侍女丫鬟?
只能说是男人的劣根性,家花始终不如野花香。
明白这一点后,唐昭便不想再说这个话题了,倒是郑源起了话头又道:“去泉馆可贵了,我辛辛苦苦攒了许久银子,就是打算爽快花一回。今日你们若输了,我就又得重新攒钱了,但你们若赢了,我赢了钱来正好请大家一起去汤泉玩啊。”
唐昭闻言立刻摇头拒绝了:“不必了。”
倒是一旁另两个即将上场的同窗有些心动,但他们的目光也只亮了一瞬,旋即又黯淡下来:“咱们比试……赢不了吧?”
这话一出,还没等郑源跳脚,萧翼便先不满道:“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
萧翼身份到底不同,他爵位在身天生就与众人不在一个阶层,平日里除了和唐昭等人走得近些,书院里其他人其实与他并没有交情。而此时经他一斥,之前还叽叽歪歪动摇军心的人,却是一个字都不敢再多说了,只是心中仍旧认定自己等人是走个过场。
唐昭看得摇头,萧翼也凑到她耳边道:“幸好只是五五对决。”
可不是幸好吗,再多几人便是再多几个拖后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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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中书院间的比试,惯来都是热闹的。毕竟达官贵人的子弟,除了进国子监的,其余都拜入了各家书院学习。这其中或许有纨绔子弟,但也不乏俊秀人才。
一年一次的比赛,既是书院间的比试,也是学子们向众人一展风采的机会。
有书院比试的名头在,又有马球赛的吸引,今岁来看比赛的人更多了——比试还未开始,马球场外已是人山人海,尽是来看热闹的百姓。也幸亏众书院早有准备,特地留了一面空地建了高台,给书院众人观赛,否则只怕这些文弱书生早就不知被挤到哪里去了。
明达今日也来了,来凑一番热闹,也来看看不知不觉间记挂在心那人……当然她不会深想更不会承认,因此对外的理由还是陪着宋臻,来看他的书院,他的同窗比试。
小宋臻没觉得哪里不对,很是欣喜于明达的陪伴,兴高采烈与她道:“阿娘,今日萧叔叔和唐师兄都会上场,他们马球打得可好了,今日定是能赢的。”
明达恍惚了一下,想到了什么,眨眨眼又回神:“嗯,你萧叔叔的马球确实玩得不错。”
得了母亲的肯定,小宋臻更是来了兴致,双眸亮晶晶的拉着明达开始闲话。明达耐心听了许久,直到身边人提醒,这才塞了个果子到小宋臻手里:“好了,先不说了,比赛要开始了。”
小宋臻倒也听话,当即乖乖闭嘴不说话了,等了会儿又抱着果子啃了一口。
举目望去,只见高台下球场中,两队十骑人马已小跑入场——左边红枫书院一身红衣,风采夺目。右边白鹭书院一身白裳,俊逸风流。
明达一眼就看见了那个穿着红衣的单薄少年,目光一时不曾移开。
场上的唐昭却没察觉。她虽对目光敏感,可在场观赛的人何止上百,落在她身上的目光更不止十道八道,明达的目光混在期间,确实不怎么显眼。她的注意力都被对面的对手吸引了,好巧不巧正是当日激得郑源定下赌约那人,对方看见她上场还冲她扬了扬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