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养家之路 第76章

作者:渔小乖乖 标签: 近水楼台 天作之和 种田 穿越重生

“这周末我爸妈都不在家,你们来我家吧,我有好东西给你们看!”说话的是一名初三学生。

“不去不去,这周末和隔壁学校那帮约好了,我们要去打台球,完事了再去趟网吧。”

“约好了也可以先推掉!我今天就把话撂这里了,你们要是不去我家,肯定会后悔的!”

“你家能有什么啊?又没什么好玩的!难道要大家排排坐看一下午电视吗?”

之前说话的那个男生四下看了看,然后压低声音说:“你们懂个P,是我表哥借来的片子……绝对是好东西,要不是我们关系铁,我能叫上你们?都别矫情了啊,就这么说定了,周末上我家啊!”

“哦哦哦哦哦懂了!哈哈哈,够意思啊,那就这么说定了,上你家上你家!”一群人贼笑起来。

其中一个眼珠子一转,看向沈灵,问:“喂,小优等生,你要不要和我们一起去赵海家玩?”

沈灵摇摇头说:“我就不去了。”连着上五天课,只有两天能待在家里,自然要和哥哥在一起。

赵海贼眉鼠眼地笑了起来,意味深长地说:“你叫上沈灵做什么?他现在哪懂这个啊?”

一帮无聊的禽兽们!沈灵在腹中诽谤。呵呵,他怎么不懂了?这些人虽然刚刚压低了声音,但他们说的话都被沈灵听见了。沈灵的生物学可是满分的!沈灵的课外阅读量,说出来直接吓死这些人!

沈真其实也听出来这帮正值青春期骚动的男孩子们在聊什么了,赶紧把剩下的饭三两口吃完,然后催着沈灵说:“快点快点,我忽然想起来我还有点事,等你吃完了,我们赶紧走。”哪怕吃得快不利于消化,但现在已经顾不上这个了,沈真觉得自己必须要保住沈灵的清白,不能让他被带坏了啊!

虽然沈灵的理论知识好像已经很充沛了,但沈真还是把沈灵当成了小白兔。

那帮男生们都和沈真不熟,他们看着沈真身上露出了那种让人不喜欢的属于家长们的气息,于是一个个都蔫不拉几的了。赵海赶紧埋头吃饭。咦,明明沈真和他同龄,他却觉得在面对同学家长啊?

家长之魂熊熊燃烧的沈真带着沈灵出了食堂。沈灵把沈真送到了校门口。

“你……和刚刚那些人关系很好吗?”沈真颇为纠结地问。

因为知道沈真在担心什么,所以沈灵立刻主动保证说:“哥,你放心吧。那种片子又不好看,就算我没看过,我也知道那只是无聊的机械运动,有什么好看的?赵海他们就是太无聊了啊,其实他们应该多读一点书的。我觉得他们连受精卵是怎样形成的都不一定清楚,只是盲目地对活塞运动本身有好奇心。对了,我上次无聊时翻过一本解剖学相关的书,连性器的横剖面、竖剖面都一清二楚了。”

沈真:……

救命!要是沈灵继续说下去,沈真觉得自己非阳痿不可了。

横剖面?竖剖面?

听上去真的好疼啊!QAQ

第六十四章

宽松的运动裤很好地掩盖了沈真想要夹腿的小动作。沈灵一脸无辜地看着沈真。

沈真隐隐有一种预感,看样子沈灵日后的情路并不会太过顺畅。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但沈真现在却有一种担心,要是沈灵的书读得太多了,以至于他的精神世界自成一体,那么外人就会很难介入其中。两人在一起,若是没有共同语言,那还有什么意思呢?

都说三岁看到老,沈真对于自己“养”大的孩子很有信心,他觉得沈灵日后在恋爱方面,比起肉体上的欢欲,他一定会更注重精神上的契合,这意味着沈灵对未来伴侣在精神层面的要求肯定很高。

要是找不到合适的人选……难道自家小孩要和书本过一辈子吗?

等等!

沈真忽然联想到了自己身上。如果他上一世长命百岁,那么说不定他会找到一位妻子,可事实上他重生了,于是就没有活到结婚的年纪,如此说起来,他上一世应该是和自己的右手过了一辈子啊!

那么,问题来了,一个和右手过了一辈子的人有什么资格担心自家小孩会和书本过一辈子?

书本总比右手要高大上一点吧?和前者过一辈子,说不定能留下思想的瑰宝传承下去,这也算得上是某种意义上的永垂不朽了;和后者过一辈子,只能把子孙后代都冲进下水道,注定一生孤寂啊!

沈真很想怜爱一下自己。

沈灵不知道沈真在想什么,只觉得沈真脸上的表情变化实在有趣。临到校门口,他停下了脚步。

沈真赶紧把自己四散的思绪全部拉扯了回来。他转念一想,其实沈灵现在才十二岁呢,还是个孩子而已啊,某些地方也才刚刚开始发育,所以他何必担心那么多呢?沈灵在人群中就是一个天生的发光体,等他长大了,肯定会遇到一个心爱的好姑娘,然后会和那位好姑娘组建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

虽说沈真不怎么看好初中生的恋情,不过,现在不就有个萧凡卉吗?

想到那位漂亮乖巧的小姑娘,想到她和沈灵之间的默契,沈真彻底放心了。

兄弟俩在校门口散开了。沈灵独自回了教室。因为刚刚考完试,虽然有些学生对过答案后闷闷不乐的,但班里整体的氛围还是很轻松。平时午休的时间,大家都用来看书,但今天很多人却在聊天。

萧凡卉手里举着一根手链,说:“我最喜欢这种花纹……不过,这到底是怎么编出来的?”

“我也不清楚……我只会最简单的那种编法。这种确实太复杂了啊!”

“那我能把这个手链拆了研究一下吗?这么看实在是看不出来啊!”萧凡卉问。

“不行不行!这是我发小送给我的,她是我最好的朋友,可惜我们初中不在一个学校。”

沈灵从前门进了教室,路过萧凡卉身边时,正听见她和别的姑娘说话。沈灵下意识地看过去,就看见萧凡卉的手里拿着一根手工的彩链,这种手链应该是用好几根彩带编织出来的。样子确实不错。

沈灵最近和萧凡卉走得有些近。他很喜欢这种简简单单的姑娘,比如说他小学时的同桌高美美。这种喜欢怎么说呢?这是一种带着欣赏的喜欢,就像是沈灵会喜欢京城的秋天和夏日的星空一样。

见萧凡卉似乎有些苦恼,沈灵主动走到她身边,说:“给我看看。”

萧凡卉征求了另一个女生的同意后,把手链递给了沈灵。沈灵拿着手链研究了一会儿,他没有把手链拆开,只是顺着纹路看了一遍,说:“你想要学这个?如果你有原材料,我现在就能教你。”

“你会?”萧凡卉震惊地问。

“以前不会,不过刚刚看了下,会了。这手链挺有意思的。”沈灵面无表情地说。

萧凡卉将信将疑地拿出了她前两天买来的彩带条,各种颜色都有,亮色系的居多。这种彩带卖得非常便宜,质量最差的是一毛钱三根的,萧凡卉买的这种是一毛钱一根的。沈灵从中数出了九根。

沈灵把彩带对齐,在一侧打了个结,然后让萧凡卉捏着结,帮着把彩带绷直了,他就开始编织起来。为了让萧凡卉看得清楚些,沈灵编得很慢,时不时还讲解一句。不多时,他就编出了半根手链。

“你简直是天才!”萧凡卉毫不吝啬自己的夸奖。

这个世界绝对是看脸的,别的男生要是在女生面前编手链,绝对会被人说娘,但是沈灵编着,女生们却一点没有产生这种歧视的想法,周围的一些女生甚至都围了过来,像萧凡卉那样发出了惊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