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炮灰他爹 第64章

作者:艾草是木头 标签: 逆袭 快穿 穿越重生

吴群下了炕,看了看身上脏兮兮的黑灰色的麻布衣,想着自己的形象怕是毁的一丝不在了。

再看那半挂的半扇门,吴群无语望天,这到底是被土匪打劫了,还是真的就穷成了这样?

刚想着呢,就听到外面有人急促的喊着:“群之,群之,你快去看看大丫,她都要被人打死了。”

吴群一惊,这个大丫,怕不是原身的女儿?可他现在还没吸收记忆,真是时机不对啊,不管了救人要紧。

吴群顾不得自己的形象,踩着破鞋,就朝外冲了出去,看见一妇人停下了脚步,问了句:“大丫在哪?怎么了?”

妇人没有计较吴群的失礼,一脸焦急的道了句:“跟我走,群之不是嫂子说你,虽然那兰花生了大丫,可她毕竟不是咱老吴家的人了,就算你不为了大丫想,你也要为狗蛋想想。不能让这女人霍霍了大丫。”

吴群听了一头雾水,但他抓住了重要的信息,眼前这个人是他本家的嫂子,他不止有一个名叫大丫的女儿,还有个叫狗蛋的儿子。最重要的是他有个前妻叫兰花。

吴群脚步轻浮的很,跌跌撞撞的跟在妇人身后努力的超前跑去。

远远的就看到,村子的庙门口前围了很多人,不止有孩子的哭声,还有女人的谩骂声。

“大丫是我生的,我想把买了就把她买了,关你们屁事。”一个女人气急败坏的喊着。

“娘,娘,不要把我买了,爹和狗蛋没人照顾。”一个小姑娘哭的撕力竭地。

“撒手,大丫可是我吴家的人,你已经出了吴家的门,就不是吴家的人。”一个老汉颤颤巍巍的指着兰花骂着。

狗蛋躲在一个汉子的怀里在哭,大丫被兰花揪着头发提在手里。兰花身后还跟着五个凶神恶煞的家丁。

吴群到的时候,就看到兰花拿着棒子在打人。

“你这泼妇,住手。”吴群下意识的冲了过去,夺过了兰花里的棒子扔掉,一把拉过大丫。

“我当是谁呢?吴群,你个窝囊废居然还敢出现,还钱,没钱就把大丫给我买了抵钱。”兰花双手叉腰,脸上的横肉得来颤抖。

“你要敢把我闺女买了,我就敢捅死你,不信你试试看。”吴群也是豁出去了,眼前这女人跋扈的不得了,所以他也不得放狠话。

“来啊,你要敢捅,老娘倒要敬你一条汉子了,呸,怂货,就不要在这里丢人现眼了。”兰花气焰嚣张的朝着吴群啐了一口。

吴群黑着脸躲开,这女人就是原身的前妻?这也太没眼光了,长得丑不说,居然还那么凶。

吴群转身瞄了一圈,随手捡起一大块土坷垃,黑着脸就朝着兰花砸了过去。

吴群是双手捧着扔过去的,刚好砸在了兰花的肩膀上,主要是他没力气,要不他绝壁朝着脸砸。这种时候能动手就绝不哔哔。毕竟秀才遇上兵有理说不清,这种时刻动手就比较适用。

“吴群,你敢打我?”兰花怒不可歇的捂着肩膀。她身后的家丁,急忙上前对着吴群就给了一棒子。

吴群没躲开,胳膊结结实实的挨了一下。

这一下子村子里的人不干了,居然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欺负人,当他们是死的吗?女人们手里攥着棒子,男人们握着锄头一拥而上,和兰花带来的人打了起来。

“打死这些王八羔子,居然敢打我们吴家庄的人,兄弟们跟他们拼了。”一个长着络腮胡的汉子,握着榔头喊了一嗓子。围观的人都跟着动了。

兰花被妇人们扯着衣服松散了,发髻也打散了,主要是她脑袋上那些彰显着她富贵身份的金叉金簪什么的没有了。就连耳环,手镯都被人扒了。

“你们这群天杀的穷鬼,老娘绕不了你。你们给我等着,姑奶奶这就回去喊人来。”兰花一嗓子,让这些围殴她的妇人下手更狠了,就朝着那脸使劲的抽。

那动静,听着护着两个崽的吴群,都觉得手疼。

是的,吴群没加入群战,他一手抱着狗蛋,一手牵着大丫,躲在人群的最后面,顺手还捡了飞出了的金钗一支,银镯子一只,金耳环一个。

“爹?”大丫看着他爹把这些都偷偷的藏在了她身上,不解的喊了一句。

“别出声,快回家藏起来。”吴群一点儿也不心虚,也没觉得自己在教坏孩子。

大丫点了点头,飞快的跑了,没多久就又跑回来拽着拽吴群的衣襟道了句:“爹,狗蛋我抱着吧,他沉。”

狗蛋却把脸埋在吴群怀里,死活不出了。

就在他们父子三人拉扯中,群架打完了,以兰花和她的家丁们狼狈不已的放下狠话跑了为结局。

这时之前的妇人走了过来,道了句:“群之,以后就这样,不能心软,这婆娘压根你没把大丫当人看。”

“就是。你可不能心软了。”身后的妇人一个个的附和着,吴群一一点头应着。

那络腮胡的男子走上前,笑呵呵伸手一拍吴群的肩,刚要张开口说话。一口臭气冲到了吴群脸上。吴群瞬间就喘不过气来,白眼仁一翻,倒在里络腮胡边上。

还好有人眼疾手快的把狗蛋接了过去。

顿时又开始了一阵儿鸡飞狗跳,大丫抹着眼泪哭着,狗蛋也呜呜呜的抹着鼻涕哭着。

络腮胡的男人一脸的困惑,他就拍一下,吴群咋就晕了呢?

“里正,不关我事,我就拍了他一下,真的,没干啥。”络腮胡很委屈。他不是有意的。

“别废话了,吴富贵,快来给群之瞧瞧他这是咋了?”里正翻着白眼看着络腮胡的男人,却朝着身后道了句。

“没事,秀才没力气,德福力道重了些,拍晕了。”吴富贵一番话,让络腮胡德福一脸的委屈。

吴群被大伙抬回家的时候是有意识的,但他正在吸收原身的记忆,没法子动。

怪不着原身想要杀人,想要让这些人生不如死,的确是畜生不如的东西,死有余辜。

原身吴群,字群之,今年二十五,吴家庄唯一的秀才,二十之前家境还是比较宽裕的,他考上了秀才,娶了十里八乡的美人兰花。生了大丫、狗蛋和踏雪。

可就在二十那年他上州府赶考,不幸遇难,错过了考试,垂头丧气的回到家后,无意中发现了,兰花把孩子赶了出去,而她居然在和她表哥私通。一怒之下,休了这个不守妇道的女人。可兰花也个厉害了,抱着了踏雪,轻蔑的告诉这孩子不是他的,是他表哥的。

这次休妻闹得沸沸扬扬不说,兰花的表哥带着人砸了吴家,还抢走了原身所有的财产。村子里都上来帮忙了,可那里是刘达的对手,人家带着五十个家丁来给兰花和他家闺女搬家的。

如果是这样事情解决了也就算了,原身不是迂腐的人,完全可以去做工补贴家用。可黑了心的刘达和兰花烧毁了原身的家不说,连原身的父母都一起烧死了。

原身去告状,每一次都被刘达的人堵着打一顿扔回来。这一告状之路走了三年,没有一次成功过,这一次原身想去州府科考。没想到人还没出村子就被刘达的人给打死了,扔到了他现在的破屋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