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岁既晏兮
凌厉的剑花在空中飞舞,银亮的光芒好像春日郊野飞散的花瓣,但却比那花更坚硬,更锋利……也更美丽……
那形容可怖的怪物,在这漂亮的宛若表演的剑术下毫无反抗之力,顷刻间便化作飞尘,四散开来。
若说一开始是因为僵硬恐惧无法移开视线,那现在已然纯粹因为“美”了,那强大的、圣洁的美丽。
那人抬了抬手,教堂旁边已经熄灭的圣火亮起。
暖白的光照亮了宛若太阳般鎏金的长发,还有那深邃的、似雕刻的精致五官……
就连那怪物化作的飞尘似乎都不敢侵犯他的领域,随着他的每一步走近四散开来,皮靴在地上踏出的声响似乎都奏成一曲美妙的乐章。
妮娜呆呆看着,在白穆踏入教堂那一刻却猝然惊醒,她按住了旁边亦是在发怔的弟弟,俯下身去,深深行礼。
“神明大人……请宽恕……”
她竟然直视神明大人的面容?!何等地冒犯!!
白穆:???
他怎么突然就不是人了?!
*
白穆费了点功夫,总算跟这姐弟俩解释清楚他不是什么”神明大人“,就是个普……好吧,可能不那么普通的人类……
相较于姐姐的尊敬拘谨,弟弟显然更快抓住了重点,“维尔特大人,‘猎人’……就是去杀死那些怪物的人吗?”
维尔特·沃德,白穆在这个世界的名字;猎人,是他如今的职业……或者,更确切一点说——吸血鬼猎人。
这是一个人类和血族共存的世界。
传说中的十三氏族早已陷入沉睡,如今的血族经过数千年的繁衍,早就没有了当年堪比神明的力量。可对于普通人来说,那残存的能力依旧足以让人绝望。
他们将人类视为低等生物,将其如牲畜般豢养驱使虐杀,教廷的教史里,还有许多那个年代的记录,那富有历史感羊皮卷上展露的黑暗足以让时隔数百年后的人感受到那绝望,恰如教廷对那个时候的称呼——“无望之夜”。
但黑夜再如何黑,黎明终会到来。
人类中总有横空而出的天才。
初代圣子和初代的猎人协会会长,便是带来黎明的那两个人,二人联手,将亲王位以上的血族进行了一个大清洗,血族当时的两位数亲王,一半被斩杀、一半陷入了半永久的沉眠……
而人类终于取得了坐上谈判桌的资格。
……
只是,那两位强者也意识到,人类的生命终究有限,他们不可能成为永恒的守护者。
“圣子”和教堂达成协议,而另一个人则选择了创建一个新的的组织,也就是如今的“猎人协会”。
——猎杀吸血鬼的猎人。
*
那男孩眼底的光芒,白穆很熟悉。
仇恨的、痛恶的、却又饱含希冀的……
他这些年也救下了许多这样的人。
他们的朋友、爱人、亲人……葬送在吸血鬼的爪牙之下,仇恨驱使着他们急迫地想要获得力量。
白穆回答了男孩刚才问题,“是。”
猎杀吸血鬼,确实是猎人的主要职责之一。
不出所料,男孩立即道:“我也要成为猎人!”
这种话,白穆一年起码要从不同的人口中听上几百遍,他耳朵都快起茧了,但是偏偏这次的人设是个正直不会敷衍的老实人。
似乎是白穆沉默的时间有点久,一旁的妮娜连忙呵斥弟弟,“洛克,不要让维尔特大人为难!”
金发蓝眼的青年带着柔和的笑容,冲少女摇了摇头,示意她不必紧张。
再转而向男孩,那双湛蓝深邃的眼睛,满是认真的意味,“再此之前,你要先回答我一个问题——你,为什么想要成为猎人?”
男孩张口就要答,却被青年抵住了唇。
他缓缓的、一字一句道:“好好想想……孩子,这个问题很重要。”
这般郑重的态度,莫名让男孩的心从那刺痛的仇恨中清醒了一瞬,他一时沉默下去。
作者有话要说:恢复日三,晚上没有了,大家不用等啦~
第64章 血族vs血猎02
白穆成功用一个问题把洛克小朋友打发了。
小男孩冥思苦想, 几次答出的答案都被白穆否决了。
——想报仇?
白穆:我已经帮你斩杀了那些伤害你亲人的怪物。而且,有些事情让大人背负已经足够了。
——想要保护自己?
白穆:那也不一定要成为猎人。我会送你到教廷中心所在的城市,圣光庇佑下, 那些怪物不敢前来。
——大人为什么想要成为猎人?
白穆:每个人的人生轨迹都不相同, 这是你自己的问题, 你该好好想想。
这么对一个五岁大的小孩, 系统都不忍心了, 它质问:“良心呢?”
白穆理直气壮, “我这是在教他好好思考再做决定,这可是关乎一生的决定, 好好想想有什么不对?”
系统看了看苦大仇深,都快被逼成哲学家的小男孩,保持沉默。
……
若是按照正常情况,白穆救了人之后, 会先找地方把受害者安顿下来。
但是这次的情形稍有不同……
六百年前的和平协定之后,高等血族几乎被杀戮一空的吸血鬼终于认识到“做事不能太高调”的真理, 小心翼翼的隐藏在人群之中,寻找血食更是要小心掩藏踪迹。
像这种屠戮一整个村庄的事情,已经许久、许久都没有发生了……
这次,是试探……
——“维尔特”可以做出这种结论。
人类之中已经许久没有出现可以比肩初代那两位的强者。
他们忍不住了……
但是对白穆而言,这还同时意味着另一件事。
——剧情,开始了。
这次的世界,是一位血族大公和人类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
因为这两位感人至深的爱情,濒临破裂的和平合约被重新延续了下去。从此, 两个种族的和平共处不再是因为各自强大的实力,而是……因为“爱”啊……
——摔!这个世界有毛病吧?!
你见过人和猪谈恋爱吗?!
但不管怎么吐槽,那可是主角攻受:再怎么不正常的事情, 在他们身上都是正常的!
白穆作为一个苦逼兮兮的打工仔,实在没什么质疑人家的权力。
这个世界的剧情线也相当让人无语凝噎,用一句话概括——“霸道血族大公的落跑小娇妻”。
主角受一开始是被豢养的血仆,他的血液极为芳香美味,对血族有一种不可抗拒的吸引力。于是被进献给了在血族中以“挑食厌食”……哦、不……是“残忍暴虐”闻名的兰斯德大公。
得知这个消息后,本来对自己的血仆身份已经认命的主角受陷入了巨大的恐惧,于是……他选择了……逃跑……
先不讨论主角受一个普通人类,是用什么方法从血族的重重看守中跑出来的,总之他就是成功了。
被进献而来的贡品逃跑,还是在踏入他的领土以后。
这简直是一巴掌扇在兰斯德大公脸上,高贵的血族怎能忍受这种耻辱?!于是,大公立刻命人去追捕。
——这也拉开了向绵延近百年的逃跑被抓回来、又逃跑又被抓回来、双叒叕……的过程。
期间主角受邂逅了对他一见钟情、甚至想要把自己的位置让给他的圣子,为保护他愿意豁出性命的猎人,人类王国的王子……
白穆:这果然有哪里不对吧?
起码,他怎么也没法想象布洛特那张死人脸对谁一见钟情……
但是谁知道遇见主角受后会不会失了智?
毕竟,这种事情以前也不是没发生过。
*
霸道大公为一个血仆大动干戈,这事听起来很浪漫,但是真的发生了,就不那么浪漫了。
——要是浪漫要以鲜血死亡铸成,那这个世界还是朴实一点好。
因为追捕的只是一个低等的血仆,兰斯德派出的是最低级的、本能占了上风的劣化种:那是由人类转化成的吸血鬼在长久得不到“主人”的血液后陷入疯狂的结果,那些自诩高贵的血族甚至不这些东西当做同类。
这做法听起来很有道理是不是?
而劣化的吸血鬼几乎没有理智,在追捕过程中屠戮村庄亦是意料之中。
即便日后协会和教廷追究,他们也可以用“大公尊严不容冒犯”的理由打发回去:人类已经近百年没有出过强者,谁也不愿意为这种“小事”得罪一位血族大公。
——这便是退让之始。
这么想想,白穆甚至怀疑主角受是被他们故意放走的。
*
但不管怎么说,白穆现在要做的是赶紧追上主角受。
不然,类似这个小镇的悲剧恐怕要一而再再而三地重演。
时间紧迫,他当然来不及先安顿这两个孩子。但是放两个未成年单独上路……白穆还不至于这么丧心病狂。
最后,在征得姐弟俩同意之后,白穆就带着两个小萝卜头一起赶往下一个镇子。
——对上的是劣化种,他还是有能护好两个小孩的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