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渺
“烟,烟!烧到我头发了!”
“该,滚蛋!”
“不滚行吗……”
“卧槽,别亲我,找揍呢?”
“啊啊啊松手,我滚我滚。”
第53章 我可以牵你的手吗?
路鹤里在这个宾馆的小房间里待了整整三天, 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神志不清的时候要亲亲要抱抱要举高高,清醒过来又恼羞成怒、大发雷霆,总之就是一个喜怒无常。发热期的Omega比较暴躁易怒, 江焕也就不跟他计较, 尽量顺着。于是路鹤里坐实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至高地位,仿佛一个怀了金贵皇子被伺候着养胎的皇后娘娘,而江焕就是伴君如伴虎的小太监。
而江焕也发挥了被爱情冲昏了头脑后智商急剧降低的直A属性, 像一个辛勤筑巢的小燕子, 每天任劳任怨地给路鹤里买各种吃穿用具回房间, 恨不得把超市搬回来,唯独在吃饭问题上笨头笨脑, 每顿饭都能精准地给路鹤里买回同一种牛肉馅包子。
第一顿, 津津有味。
第二顿,勉为其难。
第三顿,已经开始摆臭脸。
第四顿又是包子的时候,路鹤里爆发了, “姓江的,你手上戴着80万的表, 喝一瓶酒都20万, 就天天给老子吃包子?有你这种Alpha吗,门口的喜鹊都比你大方, 没钱就把表给老子卖了……诶, 你表呢?”
“救你的时候撞碎了。”江焕亮了亮空空如也的手腕。
八、八十万。路鹤里咽了一口唾沫,低下头, 夹着尾巴咬了一口牛肉馅, “包子……包子挺好的。”
咬了几口, 又卑微地嘟囔:“明天能换成韭菜鸡蛋的吗?”
江焕疑惑地问:“你不喜欢包子?我看你每天早上都在办公室吃包子。”
“那是因为我家楼下只有卖包子的……卧槽, 你每天早上看我干嘛?”路鹤里惊道。
江焕一滞:“路过。”
路鹤里狐疑地打量他一番,他的办公室在走廊最里面,除非江焕每天从楼道尽头的窗户进出,否则不可能路过。
而且江焕并没有他办公室的进出权限,每天得路过多少次,才能正好遇到门开着?
江焕心虚地转移话题:“那你要出去吃吗?我看你现在精神挺好的。但这附近没有什么好的餐厅,就楼下有几家小餐馆。”
只要不再吃牛肉馅包子,吃地沟油都行。路鹤里立刻从床下跳下来,两天来第一次走出了房门,在路边找了家小餐馆解决晚饭。服务员递上菜单后,路鹤里扫了一眼,啪啪啪就点了红烧鱼、大虾、牛肉,还有一瓶冰可乐。
江焕看着桌上的菜,挑了挑眉:“你的口味,跟我家猫真像。”
路鹤里正愁找不到理由无理取闹,筷子一顿,“靠,骂谁呢,说老子是猫?”
“骂?”江焕不解地反问。在他的心中,他家的猫咪是地球上第二可爱的生物,仅次于路学长,能像他的猫咪,是他对一个人的最高赞美。
路鹤里心里有鬼,也不太敢在这个问题上跟他纠缠,闷头吃饭不说话。江焕吃了一会儿,突然夹了一大块鱼,用清水涮了涮,低下身去。
这家店就在街边,一只不知道从哪溜进来的流浪猫正蹲在江焕脚边。大概是因为他身上有养猫人士的气味,那只大橘很是亲近他。
江焕给他喂了一块鱼肉之后,大橘不肯走,江焕又夹了一大块鱼肚子上的肉,低头喂给猫咪。眼看那盘红烧鱼被江焕越夹越少,路鹤里不乐意了,猛地端起盘子挪到自己眼前,酸溜溜道:“小兔崽子,你家都有猫了,你怎么还在外面喂别的猫?”
江焕愣了愣:“我家猫会不高兴吗?”
“会。”路鹤里板着脸道,“你的身上沾到了别的猫的气味,如果被你家猫闻到了,他会认为你在外面沾花惹草,这叫脚踏两只猫,属于出轨……”
他及时打住了,低下头猛炫红烧鱼。
江焕狠了狠心,收起剩下的半块鱼,低头对大橘说:“对不起哦,我家里已经有猫了。”
那语气很认真,跟「对不起,我已经结婚了」差不多。大橘很伤心,眼泪汪汪地用尾巴扫着江焕的裤腿,绕来绕去不肯走,一直喵喵叫。这是他家那只臭脸猫咪从未表现出来的乖顺,江焕似乎又有点于心不忍,一直低头看它。
路鹤里瞥了一眼:“你怎么会喜欢这种猫?又胖又懒,毛色不纯,眼睛也不好看,啧啧,瞧它肚子肥的。”
大橘听懂了似的,不高兴冲他「嗷呜����」了一声。
“但是它脾气很好啊。”江焕还低着头,甚至忍不住要伸手去摸它,却被路鹤里一筷子敲中了手背。
“流浪猫很脏的!”路鹤里怒气冲冲,“不要用你摸过流浪猫的手摸我……摸我吃饭的桌子。”
大橘感受到了敌意,冲路鹤里一呲牙。
路鹤里凶巴巴地瞪眼。
大橘弓背竖起尾巴。
路鹤里猛一跺脚。
大橘最终在两只猫的争风吃醋的斗争中落了下风,灰溜溜地跑了。
“你不喜欢猫吗?”江焕有点失落,已经开始在内心盘算,如果能把路队娶回家,人猫不能共存的话该如何是好,“你可以试试。我以前也不喜欢猫,但是有了臭臭之后,看到猫我都很喜欢。”
路鹤里目光闪了闪,就听江焕颇有些落寞地说:“但是臭臭不怎么着家,我给它准备的猫粮也不吃,大概是在外面还有别人也在喂它吧。”
看着江焕一脸「它外面有人了」的幽怨,路鹤里咬了咬牙,自暴自弃地想:草,要不回去以后去吃几口猫粮吧。
吃完晚饭,已经是夜色降临,灯火阑珊。路鹤里闷了两天,颇为高兴地呼吸着外面的空气,整个人都舒展了很多。沿着小城市烟火气满满的街道,两个人并肩慢慢地走,穿过来来往往的自行车,穿过街头小贩的叫卖声,像是一对吃完饭出来散步的爱人。
一只蠢萌蠢萌的哈士奇拖着狗绳冲过来,啥也不看一头撞上了路鹤里,然后把自己吓了一跳,嗷地一声掉头跑了。江焕条件反射地扶了一下路鹤里的肩膀,哈士奇的主人才气喘吁吁地追过来,忙不迭地跟路鹤里道歉。
“没事。”路鹤里笑了笑。
狗主人又很自然地看了一眼江焕,仿佛对于冲撞了他的Omega感到抱歉,在等着他也说些什么。
江焕怔了一下,点点头:“他说没事就没事。”
“谢谢啊,谢谢你们。”狗主人这才走了。哈士奇明明只撞上了路鹤里,他却认为需要取得两个人的谅解、需要跟两个人说谢谢,自然是误以为他们是一对,撞了一个,另一个也会生气。这种微妙的反应,路鹤里和江焕都觉察到了。
他们彼此有些尴尬,两人之间流动的空气便有些暧昧的气息。但江焕并没有说个什么话来缓解这种尴尬,反而突然低声问了一句:“我可以牵你的手吗?”
路鹤里怔了怔:“老子又不是细皮嫩肉的小姑娘,手有什么好牵的。”
江焕抬起自己的手晃了晃,避开他的眼神,“没关系,我的手也皮糙肉厚的。”江焕的手指修长匀称,本来应该是一双很好看的手。如果长在跟他同样出身的公子哥儿身上,应该在弹钢琴,或者拈着水晶高脚杯。但是由于长期握枪、格斗,这只手有两个骨节微微变形,掌心布满枪茧,还有一些细小的疤痕,在苍白的皮肤上颇有一种反差的凌虐美。
路鹤里盯着那只手,心神莫名一晃,想替他抚一抚那道伤疤。大脑还没反应过来,手已经自己握了上去。
江焕的手很暖。但两个人都没有握紧,甚至有点僵硬。
这是他们第一次在宾馆房间的外面这样亲密。两个人的手上都有枪茧,江焕左手的枪茧在掌心,路鹤里右手的在虎口,轻轻摩擦着,谁都没说话。
两个已经接过吻的人,牵个手却是如此地紧张又怪异,就像两个情窦初开的高中生。也许是因为,意乱情迷之时在无人的房间接吻,可以把责任推给信息素和荷尔蒙,但头脑明明清醒却在大街上牵手,则完全是另一种形式的关系。
到了他们这个年龄,都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某种意义上,牵手的分量比做爱还重。这种在无爱的人之间毫无快感的行为,意味着一种情感的依恋和关系的认定。很多人也许会彼此亲吻和做爱,但不会拥抱和牵手,能够放纵肉体,却无法放纵灵魂。
两个人就这样牵着手,彼此都有点汗沁出来,但谁也没有松开。他们就这样在喧闹的街上默默地走着,影子被路灯拉得很长。极其自然,又极其古怪。
如果人都会有那么一次突然想要放纵,路鹤里待在这个小旅馆房间里的三天,大概就是他一生最放纵的时光。
他们好像一对真正的情侣。路鹤里每一次发热,江焕都会把他抱在怀里,路鹤里一开始还有些推拒,后来渐渐放弃抵抗,听之任之。
江焕总是趁着他昏睡的时候偷偷吻他。其实每一次路鹤里都醒着,但他没有睁开眼睛,任那个人小心翼翼地入侵他的唇齿。人在身体脆弱的时候,意志也容易脆弱。如果这是一场限定了时间的游戏,那么游戏结束之前,是不是每个人都有权利荒唐一次?
他们在昏暗狭小的火车旅馆里拥抱,亲吻,越过道德的边境,游走在爱的禁区,除了不做爱,做一切恋人之间该做的事情。
他们两个人的世界里,第一次没有案子,没有罪犯,没有枪弹,没有血光。他们都知道这种激情和甜蜜是一种短暂的错觉,但是既然隔绝了外面的世界,便只有彼此,不想明天。
江焕也渐渐从他的反应中明白,路鹤里的纵容是某种关系彻底死亡前的回光返照。人一旦决定了什么,就一切都可以释怀和容忍。他们两个同为中央警队大队长,一旦有了感情牵扯,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于情于理都不应该处理得这么草率,这么不管不顾。
路鹤里越放肆,越是说明他根本没有想过明天,就像他的人生一样。
他突然很怕路鹤里的发情期结束。如果走出这间小旅馆,这个小城市,那个人可能会把这场荒唐当成梦一场,彻底掐死在这扇门后,重新跟他形同路人。
他更不敢告诉路鹤里,你不是我信息素作用下的意乱情迷,而是我整整七年的痴心妄想。因为那个人总是把所有荒谬都归结于信息素,认为这一切都会有一个既定的终点,才敢放肆几分。如果听了这句话,可能会当即逃之夭夭,再也不肯靠近他。
江焕握紧了那只冰凉的手,只希望这条小路,永远没有尽头。
第54章 我们只是好朋友。
三天后, 路鹤里的发热期彻底结束。这三天里江焕买回来的各种衣服、零食、水杯什么的用具,已经快把这个十平米的小房间塞满了。临退房前,路鹤里环视这满满一屋子的东西, 都替他心疼钱。
“不要了吧。”江焕在他身后说, “带回去太麻烦了。”
路鹤里的目光落在桌上的那对马克杯上。那是江焕一时犯傻买回来的情侣对杯,一蓝一粉,上面印满了小心心、小泡泡, 造型廉价俗气, 图案印刷粗糙, 9块9俩再送一对勺子都不一定有人要的那种。当时江焕在路边的小地摊上看到,莫名就走不动路, 偷偷摸摸买回来, 试图神不知鬼不觉地放在路鹤里平时喝水的地方。
路鹤里发现之后,差点当场砸在他脑门上。但是他之前喝水的玻璃杯让江焕扔了,忍了半天,还是自暴自弃地用那个杯子喝了水。只不过他坚决不肯碰那只死亡芭比粉, 抢了里面蓝色的那个。江焕也不计较,187的警队大队长, 穿着黑色无袖背心和迷彩作训裤, 露出肌肉健硕的肩膀和肱二头肌鼓起的手臂,用满是枪茧的手指握着那只粉色小心心杯子喝水, 一天要喝八十次。
“变态。”路鹤里看到后, 评价道。
现在要走了,注意到路鹤里的目光在杯子上停留, 江焕踟躇道:“杯子要带走吗?”
路鹤里翻了个白眼:“不要。”然后就去收拾自己的东西了。
江焕退房回来, 路鹤里已经收拾停当在门口等着了, 见他过来就直接转身下楼。江焕借口关窗户, 想趁机进屋把那对杯子顺走,却见本来放在一起的杯子少了一只,只有粉色的那个形单影只地留在桌上,路鹤里那只蓝色的已经不见了踪影。
江焕一怔,默然半晌,把粉色的那只揣在兜里,关门走了出去。
定州是个小城市,经停这里的火车,还是那种最老式的绿皮普速列车。从定州到首都市的车程有1个小时多点,老式车厢里挤满了乘客,挤挤攘攘,过道里横七竖八地堆着行李包、麻袋,甚至扁担。各种各样的口音吵吵闹闹,此起彼伏,夹杂着小孩的哭声、父母骂孩子的吼声、附近乘客的抱怨声、公放的泡沫剧台词,还有不同人打电话的声音。嘈杂,混乱,却也充满了平凡市井的烟火气和世俗气,能够把人一下子从硝烟弹雨、宦海旋涡中,拉回油盐酱醋茶的人间尘俗。
路鹤里和江焕并肩坐在座位上,周边如此纷扰,心情却都是难得地宁静。他们沐风栉雨、披肝沥血,守护的不正是这些人间烟火吗?
当然,人间烟火也不都是好闻的。没一会儿,不知道同车厢的哪个乘客泡了泡面,红烧牛肉的油腻香气混合着汗味、麻辣鸡爪味、脚臭味,形成了一种令人头晕反胃的味道。
里座的路鹤里做了一个很明显的屏息动作,江焕注意到后,从靠过道的座位起身,越过他的头顶,一手撑着车厢璧,一手去开车窗。
他站着俯身,路鹤里坐着,脑袋几乎是埋在了江焕的胸膛里,熟悉的气味和感觉笼罩下来。也许是这几天太过亲密,路鹤里没有觉得不舒服,甚至有一种源自身体本能的冲动,想要伸手抱住那个肩膀,靠上去。
车窗被抬起,新鲜的空气带着小麦香涌入,那种令人窒息的气味消散开来。江焕坐回座位,依然坐得笔直笔直,肩背都是一条直线,周围的都以为他是一个休假回家的现役军人。路鹤里的眼睛望着窗外金灿灿的麦田,身体不由自主地朝他贴了贴。
老式绿皮车的座位本就狭窄拥挤,两个大男人坐着,难免挨肩擦肘,这一点细微的挨近,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江焕没动,没靠近过来,也没挪开,连眼睛都还是盯着前面,只有睫毛轻轻地颤了颤。
一个多小时的路程不算长,但路鹤里是一个很容易犯困的人,不知不觉就打起了瞌睡。被列车到站的广播惊醒时,他发现自己的脑袋正搁在江焕的肩膀上。
路鹤里条件反射地把眼睛闭回去,呼吸乱了一瞬。
他一时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是装作若无其事地睁眼下车,还是等江焕把他叫醒。首都站是这列车的终点站,周围所有的人都在吵吵嚷嚷地下车,呼朋唤友、搬动行李的声音嘈杂聒耳,经过过道的人时不时就会撞上一下江焕的肩膀,但江焕一动不动的,仿佛也睡着了一样。
“小伙子,到站啦!”路鹤里听到一个大妈的声音在提醒江焕,“把你媳妇叫醒吧。”
路鹤里感觉江焕的肩膀轻微地动了动,似乎是抬了一下头,然后一个很低的声音说:“谢谢。让他再睡会儿。”
路鹤里紧紧地闭着眼睛,努力平复着自己愈发混乱的呼吸频率,以免江焕发现他在装睡。不出十分钟,乘客陆陆续续都下车了,耳边纷乱的声音渐渐变少、变远,直到一片寂静,空空荡荡的。
江焕还是没动。
直到一个脚步渐渐走近,扩音喇叭的声音在他们身边响起:“这位乘客,本趟列车已经到达终点站,请您收拾行李下车。”
路鹤里这才突然惊醒一般,猛地挺直身子,揉了揉眼睛,惊讶地说:“到了呀,我怎么睡着了。”
江焕垂着眼睛:“该下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