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少予
饲主,贴贴!作者:少予
文案:
厉景渊×沈雪臣
半灵异甜文,年上攻宠贴贴狂魔受,日更
沈雪臣是一道走丢的生魂,被狗撵还遭鬼欺负,为了生存他骑在一个气场强大的男人身上。
吃人家的住人家的,偶尔还使坏捉弄一下人家,日子过得嘎嘎快乐!
历景渊是一位性格严肃的集团董事长兼总裁,大龄不婚主义者,家人觉得他的生活太单调,建议他养一只宠物来作伴。
狗太吵,猫掉毛,兔子臭,鸟嘴碎,羊驼吐口水……厉景渊选了一遍都不满意。
家人:你这么个挑法,永远也找不到满意的宠物。
厉景渊觉得也是,但不久后他身边来了一只小阿飘,长得眉清目秀,唇红齿白,可爱粘人且调皮。
一开始只是被狗追跳到他背上躲躲,后来坐他的车,进他的办公室,更过分的是钻他被窝。
爱钻被窝的小阿飘:他看不见我,我爱咋咋地!
直到不久后,厉景渊出门应酬,一位高人提醒他:厉先生,您背上……貌似趴着一只小可爱。
厉景渊很淡定地点头:我知道。
高人:需要我出手帮您赶走它吗?
厉景渊立刻摇头表示:不用,这是我的宠物。
赶是不可能赶走的,好不容易找到了心仪的宠物,不吵闹不掉毛,出门也不用栓绳,他很喜欢。
小阿飘:???
宠宠宠……宠物!
PS:受的生魂会回到身体里,还没死:)
PPS:灵异方面的知识都是鬼扯瞎掰,切勿当真!
内容标签: 灵异神怪 豪门世家 欢喜冤家 甜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沈雪臣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激萌小阿飘钓饭票
立意:跟着自己的心走,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第1章
夜幕降临,繁华的国际大都市,大部分街道仍然灯火璀璨,歌舞升平。
唯有人迹罕见的偏僻小巷子,隐秘处,黑灯瞎火,群魔乱舞,时不时就飘过一些不可言说的存在。
沈雪臣作为一只阿飘,待在这种地方也很害怕,因为他是一道因故走丢的生魂。
假如鬼魂也分三六九等,那他无疑是最低等的小可怜,不仅别的阿飘可以欺负他,连流浪猫狗也可以肆意地撵着他跑。
比如今晚,沈雪臣欲哭无泪地被一只无头阿飘撵了半宿,好不容易他拼命飘离偏僻的小巷子,来到宽敞的大马路上,终于找到了一棵可以栖身的树。
无头阿飘没有眼睛和听觉,在附近转悠了半天找不到他,就不情不愿地离开了。
厉害的阿飘可以吞噬生魂来弥补自己,沈雪臣在他们眼中就是一道美味,好吃又滋补。
所以沈雪臣还是不敢下来,他继续待在树上躲着,打算在这里安安心心地度过一个晚上,等天亮他再出来活动。
没错,他是可以白天出来活动的,而且也不怕活人的阳气。
说起来沈雪臣也很费解,既然大家都是阿飘,为什么别的阿飘就那么害怕阳光和活人的阳气,自己却不害怕呢?
他当然不知道,他的记忆大部分都模糊不全了,甚至连自己叫什么名字都不记得,只残留了一些最基本的常识和本能,否则他也不会在外面游荡了,有记忆就可以回到自己的身体里面去。
不怎么怕阳光,也不怕活人的阳气,因为沈雪臣是生魂,他其实没死,只不过魂魄暂时离体了,找不到自己的身体而已。
某方面开了挂也不意味着挨到白天就万事大吉了,白天有各种流浪狗出没,沈雪臣的潜意识里很怕狗,而猫狗又是开了阴阳眼的,所以沈雪臣当阿飘当得很辛苦,晚上被其他阿飘追来追去,白天被流浪狗撵来撵去。
清晨,街道上车水马龙。
浅浅的阳光透过树叶之间的缝隙,洒落在依偎着树干而眠的少年身上,或者说,阳光直接穿过了他的身体,落在树干和地面上。
阿飘无需睡觉,沈雪臣只是闭着双眼休息,此时他的身影若隐若现,依稀可以看到修长纤瘦的四肢轮廓,包裹在一身浅杏色的秋季睡衣里边,年龄看起来大约十七八岁左右,顶着一头看起来柔软略长的黑色头发,盖住了整个额头,显得脸庞比较小。
哪怕在阳光下不聚形,却还是看得出来,他长得眉清目秀,唇红齿白,是个精致的美少年,而且浑身上下给人的感觉和活人没有区别,不像死魂一样阴气森森,肤色惨白可怖。
“汪汪汪!”
沈雪臣听到几声狗叫的声音,立刻睁开了眼睛,他无助地看到树下竟然聚集了三只流浪狗,正冲着自己狂吠,顿时把他给吓坏了。
人行道上的路人们看到这一幕很好奇,这三只狗在叫什么,难道是树上有鸟窝吗?
有人情不自禁地探头去看,却什么也没能看到。
“见鬼了,这些狗在干什么?”路人口无遮拦地吐槽了一句。
可不就是见鬼了吗?
城市的流浪狗都点满了十八般武艺,一只兴奋过度的大黄跳起来,竟然爬到了绿化树上,试图去咬沈雪臣的脚。
“……”尽管知道狗子咬不到自己,但沈雪臣还是吓得瞪圆了眼睛,然后惊慌失措地离开了庇护自己半宿的绿化树,向马路对面飘了过去。
这时正好是红灯,三只狗子竟然追了过来。
沈雪臣眉头一皱,只好举目四望,找找看哪里人多,正所谓一物降一物,他怕狗,狗又怕人,他只要去人多的地方待着就好了。
沈雪臣当阿飘也有一段时间了,他见过很多阿飘为了生存,会骑在一个阳气比较弱的人身上,让对方驮着自己过日子。
此刻的沈雪臣有些惊慌失措,于是也有样学样,飘到了路边一个刚下车的男人背上,双手紧紧抱住对方的肩膀,当然,对方应该不会有什么感觉,最多感到脖子一凉。
沈雪臣选的是一个高大挺拔,相貌非常英俊出色的男人,这人年龄大约三十左右,穿着一身笔挺的西装,气场十分强大。
他身边的助理,表情谨小慎微,欠身跟在男人身边低声汇报着什么,从这点可以看出来,男人一定是个严肃冷峻,不苟言笑的人。
事实上也是。
他叫厉景渊,是一家科技集团董事长兼CEO,今年才三十三岁,作为一个集团董事长,他年轻得令人不敢置信。
这样的履历,放在全国也找不出几个。
现在时间还早,属于上班高峰期。
厉景渊正在去机场的路上,几分钟之前,他的助理唐明接到一个电话,集团旗下某间分公司打来的,说有重要的事情要请示董事长,其实本来也不是太大的事情,挪用公款罢了,打电话报警,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问题在于,挪用公款的当事人,跟董事长还有些许沾亲带故的关系,公司其他人还真不敢报警,只能请示董事长。
碰巧厉景渊的车经过这家公司门口,听了这事,淡淡说了句:“下去看看。”
这间分公司不算大,位置也偏僻,要不是出了事,厉景渊都没怎么来过,就在厉景渊下车后,他忽然感到自己的耳畔有点凉意一闪而过,本以为是错觉,可接下来他猛地垂眸看到,一双细长白皙的手……正抱在自己肩膀上。
没有重量也没有任何触感,只是肉眼可以看到而已。
厉景渊微微皱眉,又凝神看了几眼,仍然看到一双手环着自己的肩膀,并且在清晨的阳光下若隐若现,不无诡异。
“厉总?”唐明看见厉景渊皱眉,心也跟着提起来,接下来他还要跟随厉景渊出差几天,如果这位心情不好,倒霉的还是自己。
“先去看看。”厉景渊回神,眼尾稍稍往自己背上睨了一眼,心里还挺纳闷的,大白天地自己怎么就见鬼了?不仅见鬼就算了,还胆大包天跑到自己背上。
再怎么说他也是个年轻力壮,阳气充足的健康男人,真的不至于。
费解的同时,厉景渊也只是睨了背上的东西一眼,并没有惊慌失措,也不打算让对方知道自己能看见。
“汪汪汪!”三只流浪狗忽然冲过来将厉景渊团团围住,对他不停地狂吠起来。
唐明顿时吓傻了!赶紧冲着附近的保安亭大声喊:“保安!保安!快过来赶狗!”
“厉总,”接着他就是对厉景渊说:“厉总,你站着别动,千万别动,保安很快就过来了!”
他害怕厉景渊一动,这三只流浪狗就一拥而上,到时候就麻烦了。
“嗯,”厉景渊没动,也不害怕,反而还安慰唐明:“没事,你别慌张。”
随后他偶然看到抱住自己的两只手在发抖,眉毛不由往上一挑,很快就懂了,原来并不是自己运气不好才招了这东西,他看了看那三只狗,发现他们狂吠的对象果然不是自己,而是自己背上的东西。
真有意思……这种令一般人恐惧的邪祟东西,竟然躲狗躲到了他背上。
保安很快就过来了,很诧异:“这里怎么会有这么多狗呢?!”
他们以前还真没有见过,流浪狗一般都不敢过来的。
几人挥舞着警棍,经过一点小混乱之后,齐心合力把三只流浪狗远远地赶走了。
“厉总,你没事吧?”唐明关心地问。
“没事。”厉景渊面不改色地说,半点也看不出来他知道自己背上有只小可爱。
两人继续朝公司大门走去,期间,厉景渊时不时垂眸看向胸前的手,想着狗都跑了,这东西怎么还不走?
他的表情落在助理唐明的眼里,就是在郁闷亲戚挪用公款那事。
说起这个唐明就挺气愤的,作为一个外人他都很生气。那个亲戚是厉景渊姨妈的长子,叫做杜成。众人都知道,厉景渊对谁都铁面无私,就算面对亲爹也说一不二,唯独对自己母亲的娘家网开一面。
杜成最开始是在总公司上班,厉景渊早年是有意培养这个表弟的,可惜对方烂泥扶不上墙,三番几次都让厉景渊失望至极,但总归也不是什么无法原谅的大错,还不至于到彻底厌弃的地步。
厉景渊把杜成发配到分公司,也是存着让他改过自新,做出一番成绩的期待,谁知这人在分公司干了没多久,就出了这种事。
唐明瞬间觉得他们厉总太不容易了,对亲戚那么好,却养出个白眼狼。
可能这就是所谓的升米恩斗米仇,给的太多对方反而不珍惜。
沈雪臣看见狗被保安赶走了,也不怕了,这是他第一次骑在别人背上,感觉……很好,好到让沈雪臣瞬间就明白,为什么别的阿飘那么喜欢骑人,原来真的很舒服,有种暖洋洋的感觉。
要知道变成阿飘之后,他们感受到的都是负面的东西,比如寒冷,饥饿,仇恨等等,沈雪臣也会感到冷和饿,他都已经习惯了这种感觉,没想到在路边随便找的一个男人,却给了他这种舒服的感受,让他情不自禁地想多待一会儿。
不过对方西装革履,行事匆匆,明显是要去忙工作,虽然沈雪臣没有记忆,只剩下本能和一些常识,但也知道要讲礼貌,于是他趴了一会儿,就依依不舍地离开了对方。
厉景渊发现那双手松开,不由回头扫了一眼,隐约看到了一个身穿长袖杏色宽松睡衣的少年,停在一个自动贩卖机面前,那侧脸轮廓看起来年纪不大,正眼巴巴地看着自动贩卖机里面的食物,似乎很饿的样子。
假如换成别人大白天看见这个,肯定会觉得真晦气,回去要请大师驱个邪才行。
而厉景渊只是在心里想了一下,难道对方的家人没有给他安排吃穿吗?
随后便心如止水,没有继续关注。
分公司的穆经理看见厉景渊来了,连忙欠身问好:“厉总。”
厉景渊点了下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