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im97
陈英杰愣住了,好半天,才点点头:“你说的对。”
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再重重叹出来,觉得浑身都轻快了不少。
他抬头看了看远方,派出所的土围墙外,是遥遥的云纵山。
“在这儿也能看到云纵山啊,这山真高。”他说。
金珠说:“我们叫它天之山,就是和天一样高的山。”
陈英杰看见萦绕在山峰处的白云,点点头:“确实和天一样高。”
他转头看了看身旁的金珠。
晌午的阳光洒在他们身上,高原强烈的紫外线晒得陈英杰的脸皮都微微发痛。
就是因为这样的自然环境,这里的人们才都有着黝黑的皮肤和泛红的脸颊。
金珠也是这样,偏黑的麦色皮肤,微微发红的脸颊,还有西羌族人特有的深邃眉眼和挺拔的鼻梁。
见陈英杰看着自己,金珠就问:“你在看什么?”
陈英杰摇摇头,随口解释:“我以前没见过西羌族人,很好奇。”
在派出所等了半个小时,一支小队赶了过来,和金珠他们做了交接,金珠这才带着战友,护送陈英杰回到医院。
这一趟抓药可谓惊心动魄,陈英杰把草药交给小周,同他讲了出门的遭遇,两人都再不敢踏出医院了。
金珠的伤口很快被医生处理好,躺在喻晓隔壁的病床上休息了一下午,晚上就能照常下地行走了。
肖海洋和大壮去医院食堂打饭,陈英杰便拿出了五元钱递给金珠:“麻烦你帮我买一件棉衣吧。”
金珠看了看他身上€€€€陈英杰穿的是家里做的棉衣,藏青色的,很新很厚实,没有弄脏,也没有弄破。
但他没有多问,带着钱就出去买了件差不多的藏青色棉衣。
可是,把这件棉衣交给陈英杰的时候,陈英杰却说:“给你穿。”
金珠身上穿的仍是那件被划破的、带血的旧棉衣。他们出来执行任务穿的是便装,金珠冬天的便装就这一件棉衣,他也没钱买新的,本打算回去好好洗干净,再缝缝补补穿几年。
金珠低头看看自己身上的破棉衣,里头还露出缠满的白纱布。
但是,他仍把新棉衣递给陈英杰:“我不能拿你的衣服。”
“我知道你们有纪律。”陈英杰说,“所以,我借给你穿,等你回去再还给我。”
他的身高体型和金珠差不多,这件衣服正好都能穿,这么说,金珠就无法拒绝了。反正衣服已经买下来,也没法退货,晚上穿着新棉衣轮班守夜,当然要比破破烂烂的旧棉衣暖和多了。
金珠便换上了新棉衣,把旧衣服叠好收起来。
众人在医院里陪喻晓待了两天,除了到食堂打饭,哪儿也不去。
医生开的土方子奏效很快,喻晓吃了两天药,咳嗽就好了七八成。
身体一好,他就歇不住了,谢过医生,按照这个方子又多抓了几服药,带着回去吃。
几人坐上了小卡车,班长和开车的小战士坐前面,副班长金珠则带着肖海洋、大壮在后厢,守着三名研究员。
陈英杰这两天的精神一直不算太好,喻晓在旁宽慰他:“小陈啊,有这么一次惊心动魄的经历,人生才叫丰富嘛。”
“……”陈英杰说,“那我还是希望过普普通通的人生。”
喻晓“嗨”了一声:“你们这些孩子啊,出生在和平年代,就觉得这天下的日子都是这么安稳。可往前倒几十年,日子可不是这样,那时候死人很寻常。”
“别说几十年以前,就说现在,世界上的其他国家,也有不少还在经历战乱,那一个炸弹下来,前一刻还跟你有说有笑的人,下一秒就身首异处了。”喻晓拍拍陈英杰的肩膀,“正因如此,我们做的工作才有意义,这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
陈英杰点点头。
大壮在旁插话:“真羡慕你们这些聪明人,能给国家做贡献,我就只能当兵,当满三年还得回家种地。”
喻晓看向他:“你当兵几年了?”
大壮说:“我两年。肖海洋一年,副班长一年半,他俩脑子都比我聪明。”
喻晓问:“那你上过学没有?”
大壮摇摇头。
陈英杰不由说:“现在小学和初中不是义务教育吗?”
喻晓说:“这儿地方偏远,大多是西羌族聚居区,义务教育还没普及。”
他又转向大壮:“那你还是得想办法读点书,识识字。这次你们算是立功了,很可能会提干部的,当干部怎么能不识字呢?”
大壮愣了,抓抓脑袋:“还能当干部?”
他身后的金珠也微微一愣,显然想起了自己看不懂处方的事。
他们平时也上文化课,有教导员教他们读书写字。但他们又不是小虫崽,这个年纪学读书写字,可比从小学起要难得多。
金珠还算学得好的,起码学会了认数字,能运用加减乘除等简单的算术,这也是他能提上副班长的原因。
陈英杰注意到他若有所思的表情,就说:“金珠,你要是有什么学不会的,可以来找我。你是我的救命恩人,有什么疑问我都会尽力解答的。”
“哇。”大壮十分羡慕,拐了拐金珠,“副班长,这可是首都来的高材生呢,肯定比教导员厉害。”
金珠看向陈英杰,陈英杰对他微微一笑。
这个高材生长得文质彬彬、弱不禁风的,随便哪个当兵的雌虫,一只手就能把他拖走。
可他又很勇敢果断,在被营救的过程中没有拖后腿,还及时出手救了他一命。
金珠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想这些,他有些不好意思,转开了视线。
作者有话要说:
方先生和阿昭分开期间,为了丰富宝贝们的追文生活,开了一个真香小短篇《夫君似有恶疾》,和《偷心》一个路子,大家去专栏看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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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回到基地,陈英杰同金珠他们告了别,跟着喻晓一起往宿舍院走。
金珠跟着班长列队,五个人排成一纵队往驻扎地走,走了两步,他忽然想起身上还穿着陈英杰借给他的棉衣,连忙大喊:“报告!”
班长停下来,叫他出列。
金珠:“报告班长!我衣服还没还!”
他身后的肖海洋和大壮憋着笑。
班长翻了个白眼:“磨磨叽叽的,还不快去!”
金珠连忙往回跑,追上陈英杰:“你的衣服还没还你。”
陈英杰一愣,停下脚步。一旁的小周还想看热闹,被喻晓敲了个脑瓜嘣,拖着往前走了。
“不用现在还。”陈英杰笑了笑,“你的旧衣服要洗,还要补,过阵子才能穿上。万一你有用得上的地方,就穿我这件吧。”
金珠摇摇头:“我可以借战友的穿。”
他说着,两手就去解棉衣扣子,本想当场就脱下来,可是棉衣被自己穿过了,怎么着也得洗洗再还给人家,便又停住动作,说:“你住在哪儿?等我把衣服洗了,再还给你。”
陈英杰给他指了指方位:“在中区,十排,一零一一号院。”
金珠顺着他指的方向,记住大概方位和院子的序号,这才又往回跑。
“等等!”陈英杰叫住他。
金珠停在离他两步远的地方,回头疑惑地看他。
陈英杰走过来,从兜里掏出了一个油纸包:“这个给你吃。”
金珠接过来,打开一看,里头是有些硬的、紫红泛白的肉,像他们吃的牦牛肉干。
“这是腊肉,我从家里带来的,身上随时切一块揣着,饿了就吃一点。”陈英杰笑了笑,“你们这儿好像也吃猪肉,但是少,你试试这个。”
这时,喻晓在前头喊:“悄悄话还没讲够?我们可不等你了!”
陈英杰脸上一红,连忙同金珠说:“我走了,你有空可以来找我。我晚上七点后就在宿舍了。”
他小跑着去喻晓那边,金珠就捧着油纸包在后头看着他,等看到陈英杰跟着喻晓他们转过转角,走得没影了,他才拿起一块腊肉,咬了半口。
没有牦牛肉干那么硬,咸咸的,口感不错。
他第一回 收到雄虫送的食物,竟然还是没吃过的东西呢。
金珠腼腆地笑了笑,把油纸包揣进兜里。
首都,路昭的日子就过得不怎么开心了。
他的第二封信寄出去大半个月,依然杳无音讯。
他又耐心地等了半个月,每日去邮箱里看看,直到六月初,总算叫他碰上了来取件的人。
那是个陌生的斯文雄虫,路昭远远看见他打开自家门口的信箱,赶紧快步跑过去,喊道:“这位先生!”
雄虫被他吓了一跳,转头过来看他。
路昭期待地看着他:“是方先生拜托你来取信的吗?我是、我是方先生的朋友路昭,我一直在给他写信。”
雄虫抓抓脑袋:“哪位方先生?”
路昭:“……”
他有些失落:“你不认识他吗?他叫方曜,不是他拜托你来取信的吗?”
雄虫说:“我只是帮人取信,不认识这些人呀。”
他把自己背着的帆布包拉开给路昭看:“你看,这么多呢,我哪能一个一个认识。我老板就给了个地址清单,我每半个月到这些地方收一次信,然后交给老板,这就是我的工作。”
路昭失望极了,看着他帆布包里的那么多信,想了想,又问:“那,你的老板是哪位?我能去找他问问吗?”
雄虫摆摆手:“嗨,别找了,好多和你一样的,都把我老板堵在家门口了,没用。我们只管取信,信也不归我们送,就是把我们抓起来审问也说不出个一二三来。”
路昭沮丧地垂下了头。
最后,他只能问了每月来取信的时间,好每个月踩着时间给方先生写自己最新的情况。
他没精打采的,宋悦却精神焕发。
最近徐行知一直在首都陪着他,每天他下班,徐行知都会开车来接他回家。
因此,一到下班时间,宋悦就溜得飞快。虽然不是天天都能出去约会,但只要和心上人待在一起,就十分满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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