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夺 第34章

作者:回南雀 标签: 玄幻灵异

就这样,我们开始了互相拍食物却没有任何言语交流的日常。也是从那天起,我找到了一些参赛思路,总是早早地出门,要到很晚才回去。

我在设备方面没有优势,只能在城市中取景,想要脱颖而出,势必选题方面要更独特,更新颖。

我选了几处荒地。

城市中这样的地块并不在少数,旧的建筑拆除了,新的建筑却迟迟不见动工,日月更替,慢慢就成了荒凉地。

荒地被围墙围着,四周高楼林立、商业遍布,内里砖石堆积、草木茂盛。都是一样的地,却是截然不同的两种情景。

我找了三处这样的荒地,有的偷偷从狗洞钻进去,有的翻墙进去,拍了几千张照片,短短三天就把内存卡都塞满了。

按下快门,废墟、枯树、明月,还有远处高楼的万家灯火,顷刻间定格。随后,屏幕暗去,相机用尽最后一丝电量。

背上背包,我从狗洞里爬出去,身上、手上满是尘土,不用照镜子都能知道,脸上必定也是灰扑扑的。这几天向来都是如此的,在那些荒地里,有时候没看仔细,脚下还会被石块树根绊倒。

今天是沈鹜年回来的日子。

已经尽量不去想他,让自己忙碌起来,却还是清晰地记得他离开了多久,又剩几天就能回来。

【我有话要跟你当面说。】

给沈鹜年留了信息,之后因为忐忑,再没有看过手机。

深夜的末班公交冷清异常,整节车厢就我和一对年轻的情侣。两人交头接耳,不时发出嘻嘻笑声,在我前面两站牵着手一起下了车。

回到公寓,还没进门,我就知道沈鹜年回来了——透过门上蒙着白纱的玻璃,能看到屋里亮着朦胧的灯光。

真神奇。分明是一样的屋子,一样的灯光,只是因为多了一个人,就从“幽暗”变到“温馨”。

将钥匙插进锁孔,缓慢转圈,开门的瞬间,前几日那种不想面对的厌恶情绪消失得一干二净,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失而复得的欣喜。

依靠别人的感觉固然好,然而一味索取的友情是长久不了的。就像鱼应该生活在水里,雪遇到火就会化成水,这是再简单不过的道理。

背包脱在门口,我几乎是屏着呼吸一步步走进屋里。

客厅里亮着一盏昏黄的落地灯,非常安静,但不是那种让人耳鸣的安静。

有时候越是简单的道理,越是难以参悟。现在,就连我的“安静”都因为另一个人的存在有了区分,我又该怎样说服自己,和沈鹜年之间只是单纯的“友情”?

兴许是等我等得太久,沈鹜年躺在沙发上睡着了。几天不见,他重新戴上了眼镜,是和之前那副差不多的银边款式。

暖色的灯光下,他睡颜平静,收起所有的锋芒,透出一种奇妙的不真实感,好看得像个假人。

我尽可能地放轻动作,却还是惊动了他,在我走到沙发旁的时候,他缓缓睁开了眼。

“钟艾……”他口齿有些含糊,像是还没睡醒,十分自然地朝我伸出了手。

我看了一会儿,握上去,被他牵到身边。

“你脸上怎么这么脏?”他坐起身,才看清我的样子就笑了。

“拍照拍的。”我摸摸自己的脸,很是羞赧。

两两无话,周遭短暂静谧下来,在我斟酌着要如何开口时,沈鹜年先一步打破沉默。

“你想和我说什么?是现在说,还是等你洗好澡我们再慢慢聊?”

我的视线在他脸上停留须臾,又很快移开。

“现在说吧。”我轻咳一声,盯住他的肩膀,“那天我……我喝醉了,亲你,你……你讨厌吗?”

很想有什么东西能遮住我的脸,或者给个缝隙让我钻进去,说出这些话,远比我想象的要艰难许多。

而等待沈鹜年的回复,更是难上加难。

偏偏他思考用时尤为久,久到我忍不住又去看他,他才微微一笑,吐出自己的答案:“不讨厌。”

心脏漏了一拍,随后像是为了补齐这拍,加倍地剧烈跳动起来。

我再次将视线落回他的肩膀,继续发问:“你们那里,同性之间……除了互相帮忙,也会……也会互相亲吻吗?”

这次,他没有让我等太久。

“不会。”

整张脸,连眼眶都在发烫,我强撑着,问出最后的问题:“既然这样……那我可以,可以唔……”一下咬到舌头,痛得皱眉,按照人体本能,这时候应该停下来的,我却不甘心这样半途而废,仍旧忍着痛说完,“我可以追你吗?”

或许是太痛了,分散了注意力,说话反倒顺畅起来。

沈鹜年似乎是愣了一下,语气意外道:“你想追我?”

视线顺着他的肩膀,一路到了脸上,这次不再回避,直直对上他的目光。

“不可以吗?”我小声问他。

他哑然半晌,启唇道:“可以,当然可以。你想好了?”

“嗯!”我毫不犹豫地点头。

闻言,他脱下眼镜,将其折叠起来,放到一旁的茶几上。

“那现在是在考察试用期对吧?”

“应该是吧。”我盯着那副眼镜,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脱下来。

直到脸被掰过去,沈鹜年的脸在我面前放大。

“那我们就来试试看吧。”吻上来前,他这样说道。

四唇相贴,口腔里弥漫开淡淡鲜血的味道,双眸微微睁大,我抓住沈鹜年的胳膊,因着不断加深的吻,手指一点点攥紧。

“我已经给过你机会,你不能再反悔了。”在一个长吻后,他稍稍退开一些,眼眸中带着几分令人胆怯的偏执,在我还在颤抖地喘息时,又再次凑过来。

第34章 你弄疼我了

四月来临之际,徐獒只身回了战区,走的那天,他没有让任何人知道,仅在登机前群发了一条告别短信。

哪怕知道这是他自己的选择,是他对“真实”的追求,可一想到此去山高水远,或许再不复见,我还是止不住地伤怀。

收到短信的时候,我与许美晴正陪同余晓山一道查看展厅的布展情况。余晓山对布展要求相当的严格,大到展品的摆放位置,小到展品标签的字体间距,事无巨细,原本一个上午就能搞定的事,在他的“精益求精”下,硬是拖延到了下午。

我同美晴姐都有些疲惫,余晓山该是也察觉到了,看我在那儿叹气,就以为是怠慢他,发起脾气。

“你这个表情什么意思?不高兴服务我这个老头子就直说。”

我一惊,连忙解释:“不是不是!余老师您误会了,是……是有位对我很好的老师今天要远行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所以我才会叹气,不是针对您的,您别生气。”

一旁余晓山的弟子方絮道:“老师,我看这位小朋友不是那样的人。”

许美晴扬起职业假笑:“是啊余老师,我们的工作人员不会这么没职业素养的,这点您放心。”

余晓山观察着我的表情,像是在分辨我话语的真实性。

“这是去哪里了值得你这么唉声叹气的?”片刻后,他拄着拐杖往前走去,似乎是将此事翻篇了,只是嘴上还是不饶人,语气刻薄。

“去战区了。”我抱着平板跟上去,假装没听出来他话语里的恶意,“我的老师说,这个世界大家看彼此都是傻子,而他自己是个追求‘真实’的傻子。”

木质拐杖敲击地面,发出“嗒”地一声,余晓山侧目看过来:“追求真实的傻子?”他浑身枯瘦,头发雪白,一双满是红丝的眼睛瞪大到极致,“那我是什么?”

我有些被他的摸样吓到,缩着脖子咽了口唾沫,正搜肠刮肚想答案,对方却已经大笑着收回视线。

“哈哈哈哈我是追求善恶有报的傻子!”他留下一句意义不明的话,大步向前走去。

方絮朝我抱歉地笑笑,小声道:“对不住了小朋友,老师脾气不太好,你多担待。”

我干笑着摆摆手:“哪里的话。”

许美晴等两人都走了,拍拍我的背,言简意赅道:“老东西脑子不好了,别放在心上。”

一般外界总认为,红线症中,Redvein的危险程度是远远大于Cure的,毕竟Cure没有Redvein的感应能力,也看不到红线,完全是身负“唐僧肉”的普通人。然而在余晓山的红线展中,他的观点却完全相反。

标着Cure的药丸充斥在由血色金属线条编织而成的巨大野兽体内,自它的心口,蔓延出一根同色的长线。那条线一直蜿蜒到一具白色的瘦小人影身上,纠缠上去,化作一条险恶的毒蛇,张口咬住白影已经支离破碎的心脏。而心脏的血管处,标注的是“Redvein”。

看到这组名为《臣服》的作品,我有一瞬间怀疑两边的标注是不是标反了,甚至调出展品清单看了眼。

结果展品简介上清楚地写着:“……此作品意在展现Cure身为野兽的那一面,与Redvein作为普通人的身不由己……”

“红线症真是一种非常不公平的病啊,它让Redvein失去尊严,只能像条狗一样去渴求另一个人的体液。你们知道吗……”余晓山用拐杖指了指那具白色钢丝织成的人影,道,“如果Cure在没有爱上他前就死了,那他很快会跟着毒发身亡,但是他死不死,Cure都没有影响,不会有任何感觉。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不讲道理的毛病?”

为了这个展,我也上网去查了一些红线症相关的信息。

红线症是一种寄生虫病已成为医学界共识。基于某种隐形的契合度,Cure与Redvein相互匹配,具有唯一性。

Cure体内的雌虫与Redvein体内的雄虫一生都在为繁衍做准备。Cure爱上Redvein,治愈红线症,这是最好的结局。除此之外的结局,都会伴随Redvein的死亡。

正常情况下,在Cure没有爱上Redvein前,若Cure死亡,则雌虫死亡,雄虫感知丧偶,会有殉情行为,将毒素全部注入Redvein体内导致对方快速毒发。

若Redvein意外死亡或者被毒素折磨死,雄虫随之死亡,则雌虫不再选择新的雄虫,没多久就会逐渐凋亡,Cure不会为此有任何感觉。

总而言之,是种意外忠贞的虫,要是不拿人类当养料就更好了。

“我的阿洛啊,只是想要活命而已,到底做错了什么?”余晓山说着,走近那座白色的人影,伸手轻抚雕像的面庞,慢慢红了眼眶。

阿洛?我一怔,内心暗暗震惊,难道是余洛,余晓山那个英年早逝的儿子?对方是得了红线症去世的?

瞟了眼许美晴,她一脸淡定,好像早就知道,发现我在看她,朝我使了个眼色。我领会,赶忙整理表情,免得又被老头子找茬。

“老师……”方絮从怀里掏出纸巾,上前递给余晓山,“师弟在天之灵,一定会保佑我们这次一切顺利的。”

余晓山接过纸巾,按在脸上,点点头,继续向下一个展品走去。

需要调整的地方有很多,开幕在即,时间有限,大家只能彻夜赶工。

沈鹜年是晚上十点多的时候到的,刚应酬完的关系,身上还带着淡淡酒气。由于我明天周一还要上课,他让我先回去,说自己与许美晴守着就好。

尽管不太好意思先走,但忙了一天,我确实十分疲惫了,加上明天早八,犹豫后还是决定听从沈鹜年的安排。

走前,我左右看了下,见没人关注我们,垫脚悄悄凑到沈鹜年耳边,道:“你跟我来一下。”

他饶有兴味地一挑眉,随我一同到了展馆后头的休息室。

这次余晓山的红线展有许多超过五米的大型装置,对展馆空间要求很高,前期看了许多场地,最后一处位于市中心滨江畔的老厂房胜选。

老厂房几十年前是座造船厂,后来随着产业结构的升级,厂区被关闭闲置,荒废了很多年。好在前两年政府通过改造利用,设施升级,将其转型成了以艺术展览为主,餐饮文创为辅的商业街区。

展馆所有空间都是我们自己隔的,包括休息室。不过厂房本身的顶太高了,没法儿封到底,只能用薄薄的墙板围起来,划出一块简易的休息区。

进到休息室,我打开自己的柜子,从里头取出中午在隔壁花店买的玫瑰。

这玫瑰名叫“黑巴克”,与一般的玫瑰很不一样,颜色要更暗一些,花瓣的丝绒质感也更强。我打花店门口经过,一眼就被它吸引了,总觉得它和沈鹜年非常般配。

店员见我购买意图强烈,一个劲儿宣传这花是多么稀有多么珍贵,让我凑99支,寓意长长久久。

我有些心动,问她多少钱,她说一支50,如果我买得多,可以打九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