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融意
接二连三的,屋子里的人都倒地不起。
他用了分量最重的药剂,这会儿一头牛闯过来都能立刻晕过去,这些人能陪他说了半天废话,算是了不起了。
林淮在空间里就用了精神力中的异术,修改了亚尔曼的记忆,他醒来之后只会记得两人用了隐藏身形的用具,而不知道空间的所在。他虽然不怕麻烦,可空间的秘密还是越少人知道越好。
拿出一张纸条,张狂地留下了路可?洛克的大名,不再停留,用最快的速度离开这里,他不能保证是否会有后援团,后援团又何时到来。到了大道,骑上速驹,吃了微量兴奋剂的速驹健步如飞,冲出奥比兰城。
奥比兰城是不能继续呆下去,恐怕连这个帝国都没有了他的容身之地。
这次作为,可以说拿出和博格作对的架势。异术既称作异术,必是用阴毒的法子篡改记忆,同时对大脑也会有所损伤,不至于疯傻,至少在记忆方面会出现问题。另一种说法,便是让亚尔曼导师提前老年痴呆了。
林淮开始了他的逃难生涯。
他先给自己乔装打扮了一番,好在他看的书多而杂,空间里也生长着用来易容的魔药。
海蓝色的长发染成棕褐色,皮肤涂成健康的麦色,眼睛费了不少心力,极尽可能地把眼睛描绘成没有身材的小眼睛,吃了临时变高变得壮实的药剂,又换一身战士的穿着,背着一把大斧头,骑上矮小的快步马,便活生生的成了佣兵。
帝国境内,稍大一些的城池都有了关于他的悬赏令,林淮甚至乐得无聊,每到一个城市,就在当地的佣兵工会领取这项任务,总能得意地发现,完全没有人能认出他来,晃荡一圈优哉游哉地离开。
到了帝国边境,林淮才松出一口气。
只要走出大门,通缉令便没了效用,今后只要防着被见钱眼开的佣兵看到,被迫千里大逃亡。
看着前方不远处的城门,高大宏伟的城门就是终结的标志,心里纠结成一团。
修改记忆之前,他搜索过亚尔曼的记忆,得知的信息让他瞠目结舌。博格为了得到能够和光明神殿抗衡的实力,不让帝国被神殿进一步吞噬,竟然铤而走险,吸取魔晶中的魔法力供自己使用。
这种方法,不仅对魔晶的要求极高,高等级的魔晶才能提供纯粹的魔法力,实力增长得也越强。更严重的是,魔晶中含杂的暴虐因素会吞食人的神经。当然,若是达到了法圣的境界,能够使身体焕然重生,再也没有顾虑。
博格非同常人,神经经常有撕裂般的苦痛也能忍受,表现都与常人无异,没日没夜地整理朝中大小事件。亚尔曼心疼博格,寻找妙方良药,可惜没有一种能治本。不得已,只好把暴虐因子吸进体内,却使得自己年老得如此之快,得知林淮回来,想到的第一件事便是求的有净化作用的紫鳞果。
林淮口口声声说我不相信,其实当时是相信了的。
亚尔曼眼神里流露出来的悲伤与无奈,一瞬间他确实被感动了。长辈对后辈的热切的期待和不顾生命的爱护,是他最无法拒绝的真情。
但可惜,若是可以,他不愿和博格再有联系。所以,他唯有让他们失望了。何况,他更知道,靠旁门左道速成的法圣不是真正的法圣,若是博格执迷不悟,仗着能清除暴虐因素而继续修炼下去,他只能成魔。留下的纸条上写下了这个顾虑,听或者不听,就不是他考究的问题了。
于是,头也不回地出了城门。
林淮恢复自己原来的模样,易容的药物黏在脸上一点都不舒服,像是整天带着面具拘束着,不过并不介意偶尔换个简单的造型,也给克莱德换一身稀奇古怪的装扮,然后爷俩一同招摇过市。
在大陆各处晃悠,来往于各个帝国之间,闲来无事,偶尔和克莱德爷爷学习一些煮饭做菜的技巧,克莱德再反对,也坚持把所有的家务活儿都揽下来。如果决定在一个地方停留久了,也会租下一个庭院,雇佣几个仆人,清闲一段时间。
更多时候在魔兽山脉训练,倒霉时会遇到八级甚至更高级别的魔兽,不想逃跑会恶战一场;运气好的时候,也能赢得胜利,或是找到高级魔药。
也时常到佣兵工会领取任务,简单或者容易,都看心情好坏。顺便问问有没有弗雷迪的消息,可惜每次都只能失败而归。再相信他的实力,时间一年一年地过去,一丝情面也不留,忍不住开始担心,想得厉害了,会一个人看着夜空星河发呆,不知不觉就过去了一整晚,手脚冻得冰凉。
林淮两手插在兜里,在路上散着步,无聊地踢着地面上的小石子。
过往风声仿若轻柔的诉语,抬头迷惘地看着远方的云彩,神思不知飘到哪里去了。
白痴,要是再回不来,就和以前完全不一样了。
个子高了很多,模样也改变不少,连嗓音都比以前多出几分沉淀的味道,会不会站在对面都认不出来,会不会听到声音都分辨不出说话的人是谁?
第055章
薇薇安坐在随身携带的小板凳上,两手托着下巴,金色的卷发荡在胸前,紫葡萄般的大眼睛直溜溜地眺望着上山的路。夕阳的残辉落在脸上,像是蒙上一层薄雾,衬得脸蛋红扑扑的。
黄昏时分,天际被彩霞染红成绚烂的色彩,云彩像是涂抹在空中的颜料,悄然变动着形状。路狭小曲折,两旁荆棘丛生,淡黄色的小花散落在翠绿的草丛中,时时跑过一些小巧的爬行动物。晚风一吹,草丛树枝瑟瑟地晃动起来,惊起一树的鸟儿。
看看天色,不由起身来回踱步,一边小声嘟囔着:“明明方向感差得一塌糊涂,还坚持带不带我去,完全是逞强嘛!天已经快黑了,人还不知道在哪个旮旯里。我怎么说都是村里最厉害的猎户的女儿,怎么可能连山里的小动物都对付不了,尽找理由甩下我。”
气愤地跺跺脚,瞥见草丛有魆魆的人影,少女眼前一亮,“终于回来啦,再不出来,我可就不等你了!”跑近了看清楚,竟然吓了一跳。
跟前的一人哪是她等候的那一个!
这人壮实地如同一座小山,比村子里最高的铁匠还要高出一个头。披着手工极差的皮毛衣服,皮倒是上等的好料子,是山里速度之快而知名的紫貂,千金难买,若是市场上看到有人这般糟蹋,定会欲哭无泪。袒露出结实的胸膛,泛出硬实的古铜色色泽。
肩上扛着一个麻袋,袋子圆鼓鼓的,蠕动着,并发出叽叽喳喳的声响,是山鸡拼死挣扎的吵闹声,一股血腥气冷不防冲上来。他手中持一把斧头,一米多高的斧头,拿在手里举重若轻,斧头上面有不少缺口,血迹斑斑。络腮胡子挡住了半边脸,平添了几分野蛮凶狠的兽性,像是从深山老林里出来的野人。
薇薇安在村子里生活了十几年,从未听说山上有野人存在。即使见惯了父亲生杀屠宰的画面,也从未遇到过这般血腥气之重的人,心里惴惴着问道:“你们是谁?”
壮汉扯着破锣嗓子嘶声道:“你管我们是谁,这儿是不是有山寨,快快带路,我没什么耐心,要是心情坏了,够你受的。”不耐地挥了挥斧头,在少女头顶飘过一片阴影。
薇薇安吓坏了,直觉认为这人来者不善,可又不敢违逆他们的做法,愣在哪儿不知如何是好。突然后悔任性跟过来了。
那人一点也不懂得怜香惜玉,厉声说:“混蛋,我说让你带路!我是文明人,偏要逼着我骂脏话。”
薇薇安好不容易下定决心,绝不带他们到村子里去。幸好这边离村子还有一段距离,只要将他们往深山里带,自己熟悉路径,转几个圈甩掉他们不成问题。估量着时间,等了半天的那人也该回来,若是半路上遇到,那就更好了。
她挺直腰杆:“我家离这里可远呢,天黑都到不了!”
壮汉显然不信她的话,火气冲上来,怒目圆睁,抡起斧头就要砍下去。
“住手。”
说话声轻悠悠的,低沉悠远,像是琴弦上敲落的低声部。
薇薇安自然没有心思注意这嗓音有多动听,她根本没料到这人脾气差劲到动辄杀人的地步,吓得紧紧抱住头,等着斧头落下,却看到一抹黑色走到跟前,“没事了,你别害怕。”
薇薇安闻言,好奇地抬起头,跟前换了一个二十几岁的年轻人。
这人身体似乎不大好,脸色泛着不健康的苍白,唇色浅的可以忽略掉。那凶人在他跟前就是大气不敢出一口,真是有本事。可他长得真是好看,整张脸就像雕塑家精心刻出来的一样,五官立体深刻,脸部轮廓也如刀削般。眼瞳里浓郁的黑色如同化不开的浓墨,眉眼见也带着沉沉的情绪,让人看不分明。
年轻人又转过身沉声道:“记得我说过什么,跟着我就好好收敛你的脾气,否则立刻给我走人。”
“下次不会了,老大。”壮汉闻言乖乖站到一旁,凶悍之色消失殆尽,眼睛默默地看着地上。想想又不服气,反驳道,“以前到哪儿都对我们毕恭毕敬,这个小丫头居然敢对我胡言乱语,这口气我咽不下!”
“咽不下就给我吞下去。”年轻人眉角轻抬,表情没有丝毫的变化,眼神凌厉得吓人,像是深不可测的漩涡。“道歉。”坚决的语气。
壮汉满脸郁郁之色,觉得这事有挫自尊,踌躇几步仍是低声说了一句:“刚刚是我不好,你别放在心上。”
“没事啦,我也没受伤。”薇薇安不介意地挥挥手,她有着山里人的淳朴与单纯,看到前一人厉声厉色,便觉得坏到骨子里去了,后面一个和颜悦色,又改变了看法,先前的吓到的紧张心情烟消云散。
年轻人脸色缓和了些,“我们看天色快黑了,想找个地方过夜。在远处看到这里有升起的炊烟,这才一路寻过来。”
薇薇安脸上泛出红晕,知道自己刚刚说了多么不靠谱的谎言。“那个人看上去太坏了,我才说谎骗他的。不过,如果你们只是远道而来的客人,住一晚当然没问题。村子很久没有外人来了,看到你们肯定会开心的!”
薇薇安在前方带路,后面两人不紧不慢地跟着。
薇薇安几次想转过头去和陌生的年轻人说说话,问问外面的世界,什么都好。每次偏过头去,总发现这人心不在焉,看着山林树木出神。但遇到熟悉的人雀跃地打招呼,年轻人也配合地问好,其他时候总是保持沉默。
真是怪人。
薇薇安郁闷地想。
村子在稍平缓的山谷,下一个山头,可见袅袅炊烟从简陋的茅草屋的烟囱冉冉升起,零零散散的房屋分散着。高山上的冰川流出一条小溪打村子路过,清澈的溪水映着夕阳,荡漾着粼粼波光,偶尔有鱼虾轻灵地跃出水面。
四周围地形复杂,山脉连绵,鲜有人踪。村民们靠打猎为生,除此之外,还种着不少果树,如有必要,须得十几天的脚程到临近的镇子里换上日常用品。
正如世外桃源一般。
进了村口,离家也不远了。远远的,一个和薇薇安三分相似的妇人迎上前来,见她后面跟上的两人,不满地蹙起眉头:“你又带些乱七八糟的人过来了。”把薇薇安拉到一旁,“我和你说了很多遍,外面的世界不像你以为的那么单纯,你看他们都是些什么人,满脸横肉,凶神恶煞。”
“阿妈,你想太多了。他们只是想过一夜而已。”薇薇安不满地嘟着嘴巴,走进屋里,唤道,“阿爸,家里来客人了!”
母女俩一旁的窃窃私语,年轻人耳力过人,听得一清二楚,示意诺奇上前,把背后的大袋子拿下来,敞开袋口。“我们身上没有什么钱财,这些权当过夜费,叨扰了。”山野乡村的人过的是自给自足的生活,给钱币还不如给一些实际的物品。
妇人看着晕死的狍子,外表一点伤痕也没有,不知用了什么法子才使得它彻底昏死过去,另一头小野猪被锋利的武器砍断了脖子,刀锋极快,手法也拿捏的精准,还有几只山鸡刚出袋子就叽叽喳喳地跑跳个不停。
若说只是过夜费,也太过大手笔。
瞥了他们一眼,才说:“那好吧,不过我们家只有一长空余的床,你们两个人肯定住不下,要不挤挤,或是重新挑个人家?”
“可以去小哥哥家,他家可宽敞了。”薇薇安从她背后跳出来,亲昵地搂着妇人的脖子,“阿妈,你答应了!”
屋里出来一个壮年男子,背一把杀猪刀,拎着野猪往厨房走,笑着说:“我家的公主带回来的客人,当然要好好接待。”
“就你俩多事。”妇人转身进屋,回头说,“还不跟上。对了,既然家里来了客人,薇薇安,你请他们过来吃晚饭吧,”
“那多谢了。”年轻人也不恼,淡淡地谢过一声,跟妇人进了屋子。
薇薇安一拍额头:“我等半天也不见他回来,也不知现在到家了没。”便蹦蹦跳跳地跑开了,这次也没去村子口,径自跑到她口中小哥哥的家。
妇人无奈地摇摇头,瞥见两人,冷声道:“晚饭可不会早,你们有的等了。”湿漉漉地手在围裙上擦干,头也不回地去了厨房,两人冷落在庭院里,连请回去坐下的意思也没有。
“没关系。”年轻人好脾气地说。
倒是一旁的诺奇终于憋不住,破口大骂,“这女的眼睛真长在头顶上,我看不下去了,要不我去解决了?”一边做出利刃抹断脖子的动作。
年轻人似笑非笑地看一眼诺奇:“你事情倒多,我去看看有没有能帮上忙的。你要是闲得慌就跟着我过去,没兴趣就呆在原地等着,别多事。”
“老大,你这是做什么!以前的时候,别说下厨房,美食佳肴都是端到眼前有我们挑着吃,看不顺眼的一桌打翻,手下人废话都不敢说一句,哪会让我们讲究。现在倒好,破地方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连晚饭都是我们打来的猎物,可真气死人。”诺奇哼了一声。
“后悔跟我过来了?你大可以留在那边,我一点不强求。”
“怎么会呢,我早说过,老大在哪儿,我就在哪儿。现在的一身本事都是你教的,我可不像那些人一样没义气。我就是看不过他们对老大你无礼。”
“我又不是神,怎么可能会到处得到礼遇。”年轻人轻轻一笑。
薇薇安冲出家门,一路小跑到她所称呼的小哥哥家,“爷爷,小哥哥回来了没?”脚步太快,看到前面的人也没能急刹下来。撞上的那少年快速地转个身,顺势搂住女孩的腰,待她站稳,笑道:“家里饭还没熟,香味就把你引诱过来了?”
少年算不上多帅气,十七八岁的年轻,棕色的粗布麻衣,袖子挽着,露出一截白净的手臂,脚下也是再普通不过的草鞋。眼眸明亮亮的,笑起来会弯成好看的月牙形状,独显出他与众不同的干净爽朗的气质。
“乱说什么呢。”薇薇安窘迫地离开少年的胸膛,心里像是有小鹿乱撞。 “还说我呢,究竟是什么天财地宝让你一整天都耗费在山上。”
“时间是用的久了些。”晃晃手中的竹篓,“捉到了不少击鼓鸟,也算不错了。”击鼓鸟味道鲜美,是煮汤的上等食材,格外滋补,只是精灵古怪的击鼓鸟身形小巧灵活,生活在树木茂盛的地方,绿色的羽毛将它隐匿起来,稍不留神就会失去寻找的线索。
“为这几个小东西在山上迷路了?”薇薇安看也不看,不咸不淡地说。
“你又知道了!”少年打个哈哈,就往家里走。“我抓到六七只击鼓鸟呢,你带点回去。不然你阿妈又说我一无是处了。”话说的无奈,可眼里一点失落的神色也不见。
薇薇安笑起来:“就算我带些回去,你也不会被我阿妈称道的。今天家里来了几个客人,可厉害了。单单只是过路费就有一头野猪,一只狍子,三只山鸡!”
少年没有丝毫倾羡之色,仍配合夸张地惊叹一声,随后又毫不客气地评价道:“一群傻子。”
屋子里忙碌的老人家听到外面的嬉闹声,出门便见到庭院里两人并肩走来,夕阳将两人的影子拉得修长,像是紧紧贴在一起的剪花。不由笑道:“薇薇安也来了?”
薇薇安立刻过去拉住他的手臂,撒娇道:“爷爷,你听到了没?他尽欺负我。”
爷爷呵呵一笑:“不怕,尽管欺负回去,他不敢拿你怎样的。”
薇薇安转过来做个鬼脸,这才说:“是阿妈请你们去吃饭。”
“那刚好,我也想见见那几个傻子,真是被石头砸了脑子才把好东西送上你家。”少年悠悠地说。
“路可,你过分!”
这少年自然是林淮。
在大陆上闯荡了几年,防不胜防的精神力攻击,妙手回春的医术,也算是小有名气。
只是,克莱德虽被紫鳞果调养过,也在空间也住了不少时间,但最终不能阻止时光的冲刷,流逝的光阴总是最无情的。林淮不忍心让辛苦一辈子的老人家孤单的住在空间里,便挑了个山明水秀的地方落户。闲来无事,和村上的老人一同谈天说地,钓鱼散心,还有不少跳脱的小孩子,带来很多欢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