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金迈奇
包包被他问得哑口无言,低头看了看自己两条白生生的腿,又伸手摸了摸自己光溜溜的后腰,最后抓了一把自己的马尾辫,憋了半天,憋出一句:“……毛在这儿呢。”
项维森差点没绷住,嘴角微微扬起又落下,很快又恢复成那张冷脸:“别闹了,趁我还没真报警,赶紧回家。”
“这就是我的家!”包包急了,声音里带上了哭腔,“我从旺星球来的!捡了三十年垃圾才攒够积分来见你,你要是不收留我,我就太可怜了!”他说着说着眼圈就红了,但硬是憋着没掉眼泪,嘴唇却抿成一条线,倔兮兮地瞪着项维森。
项维森看着他这副模样,忽然有点恍惚。以前包包犯了错挨训的时候,也是这副表情����明明心虚得要命,偏要梗着脖子跟他对视,两只大耳朵软趴趴地耷拉着,尾巴夹在腿中间,但眼睛就是不肯躲。
大概是见他半天没反应,包包一跺脚,负气似的转过身,径直穿过客厅,走到电视柜旁边蹲下来,伸手往柜子底下一掏����
"唰"地扯出来一个咬得破破烂烂的橡胶球。那球上全是牙印,坑坑洼洼的,边缘都被啃得发了白。
"这个,"包包把球举到项维森鼻子底下,"你记不记得?你买给我的!我第一天就把上面那个小啾啾咬掉了,你还骂我小混蛋。"
项维森盯着那颗球,脑子更乱了。因为他确实记得,那是他买给包包的第一个玩具,拿回家不到半小时就报废了。
包包把球往沙发上一扔,转身"哒哒哒"跑到厨房,拉开最下面那个抽屉����项维森还没来得及拦,他已经从里面掏出了一包牛肉干,举着它理直气壮地喊:"你藏在这儿的!你说什么我绝对不能吃!但你不知道我早就发现了!每次你上班去了我就自己偷吃!我一次就吃一小块,因为第一次吃的时候它攻击了我的肚子!"
项维森彻底没话了。那包牛肉干确实是他藏在那儿的,因为包包曾经有一次偷吃了一整包,然后窜稀窜了一整天。
他还没来得及消化,包包已经把那包牛肉干往料理台上一拍,转身又"啪嗒啪嗒"跑到卫生间门口。他踮起脚,打开镜子旁边的小柜子,指着里面一小块角落:"你在这里贴了个贴纸!一只小比格的!你还把我抱在怀里说跟我长得一模一样!"
项维森跟过去一看����柜子角落确实贴着一枚已经褪了色的比格贴纸。是他刚把包包带回家那年贴的,贴完之后他自己都忘了。
一想到这,他整个人都无措起来,那颗球、那包肉干、那张贴纸����它们的位置、它们的细节、还有这些只有他和包包才知道的小事……
"你……"他的声音终于紧张起来,"你怎么知道这些的?"
"我跟你说了我是包包我是包包我是包包!"包包简直急死了,狠狠跺了跺脚后,转身又开始满屋子转悠,"你还想让我证明什么?你洗澡的时候从来不关卫生间的门,因为你说怕我在外面挠门太吵!而且我磨了你好几年你才同意我和你一起睡!”
“还有还有����你的手机是我绝对绝对不能碰的东西,有一次我叼走,你第一次打了我的屁股!"
说着他就往走廊对面冲,项维森愣了一秒,猛地反应过来追上去:"等一下!"
已经晚了。
包包跑到书房,捡起项维森放在上面的手机相当熟练地输入了密码开锁后,满脸不屑地将手机推到项维森眼前。
“不是要报警吗?”他拿着手机又往前一送,“报去吧!”
项维森站在那里,已经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了。
对面的人此刻似乎陷入了无可挽救的急切中,正拧着眉毛凝视着自己,对方因愤怒而睁大的眼睛里只有悲伤,丝毫看不出敌意,眉眼间充满了和方才闹腾时全然不同的怯懦和慌张。
仅仅是这样对视了几秒,那人便如临大敌般地闭上了眼睛,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大颗大颗的泪水夺眶而出。
“你……”他哭得抽抽嗒嗒,话都说不连贯。"你怎么不问……你怎么不问我为什么知道你的手机密码……你、你快问啊!!"
项维森有些无奈地看着他,目光柔软下来。
“……我知道为什么。”他上前一步,屈起一只手指轻轻拭去包包脸颊上的眼泪,“因为你是包包。”
你知道的。
我的密码,是你的生日。
第3章 我要亲你呀!
话音落下的那一秒,包包抬起两只胳膊,直接揽过项维森的脖子,随后整个人像只小考拉一样挂上去,脸蛋凑得极近极近。
项维森还没从刚才那番话里回过神来,视线里就撞进一张刚刚还哭得稀里哗啦的小脸����此刻那双大眼睛水汪汪地眨巴着,睫毛上还挂着泪珠子,嘴角却翘了起来,一条粉嫩嫩的舌头从嘴巴里伸出来,直直地朝他的脸颊探过去。
项维森整个人僵在那里,大脑还没反应过来,手已经比脑子快了一步����两只手撑在包包的肩膀上,硬生生把人摁在了安全距离之外。
“你……你要干嘛……”极度无措下,他问出了一句废话中的废话。
包包垂眼看了看架在自己肩膀两侧的手,呆呆地收起舌头,无辜表情:“我要亲你呀。”
“……”
“不可以吗?”
“这个……”项维森是真的没话了。
他张着嘴,半天憋不出一个字,脸色倒是肉眼可见地沉了下去。
包包盯着他那张阴沉的脸看了两秒,忽然两条眉毛一拧,小脸又绷紧了:“你是不是还是不相信我是包包?”
这句话一问出来,项维森还没来得及开口,包包已经“嗖”地一下从他手底下钻了出去,一蹦就向后弹了三步远。项维森伸手想把人拉回来,可指尖擦着她的衣角过去,什么都没抓住。
然后包包又开始了。
他转过身满屋子翻箱倒柜,身影在客厅里窜来窜去。弯腰去翻茶几底下那个杂物盒的时候,碎花裙子的裙摆顺着动作往上滑了一截,露出一双修长白皙的腿,白花花的两条,又细又直,从脚踝一直蔓延到裙摆遮不住的地方。
项维森倒吸一口凉气,眼睛像被烫到了一样猛地移开,脸“腾”地一下烧了起来。他一边用手挡在眼前,一边慌乱地上前去拉包包的胳膊:“你别����你先把裙子弄好����”
可包包似乎铁了心要继续他的“证明大业”,根本不理会项维森的手。他一边挣扎一边嘴上叫嚣着,声音又响又脆:
“你!你每天早上起床第一件事就是喝那个屎绿色的水!”
项维森的手僵了一下,反应过来后立刻纠正:“……那是芹菜汁。”
“你洗完澡的时候会穿着内裤在卧室走来走去,头发也不弄干就过来亲我!”
项维森也跟着回忆了一下,这次没话了。
“还有你的内裤!”包包越说越大声,“你的内裤全部都是一个颜色!我还����”
“够了够了����”项维森面子上实在挂不住了。他一步跨上前,两只手直接捂住了包包的嘴。
世界终于安静了。
包包被他捂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双圆溜溜的眼睛,无辜地看着他。嘴被堵住了,鼻子里还在“唔唔唔”地抗议,四肢也不安分地扭来扭去。
“……你能不能安静点?”项维森搂着他气喘吁吁地说,另一只手谨慎地避开他的腰,只虚虚地圈在她肩膀外围。
他整个人又窘迫又狼狈,头发乱了,上衣还沾着小姑娘刚才蹭上去的鼻涕眼泪。
眼下是真的没招了。上回这么手忙脚乱,还是他经营的餐厅后厨着火那天。
项维森当时正在前厅跟供应商打电话,听到动静把手机一扔就冲进了后厨。喊了句"所有人出去"后,一把扯下墙上的灭火器,拔掉保险销,对准排风管道的着火点就是一顿猛喷。前后不到三分钟火就灭了,所幸没人受伤,只有他的白衬衫袖口被火星燎了一个小黑洞。
那天的客人都被请到了隔壁咖啡厅等待,他挨个赔礼道歉、免单、送甜品券,全程面不改色。事后消防检查的时候还夸他处理得当,说再晚几分钟火窜到天花板里就真危险了。
项维森点头寒暄,善后完毕后回到办公室才发现自己的手都是抖的。
现在他搂着怀里这个闹腾的女孩,手指也在发抖。但和那次不一样,这一次是气的。
“你……”他松开捂着包包嘴巴的手,低下头看着他,尽量让语气温柔和缓,“别再翻了,可以吗?我信你。”
包包仰着脸看他,嘴角慢慢咧开,露出一个心满意足的笑。
“真的?”
真的。项维森面无表情地甩出这两个字,然后转身朝洗手间走去。
真的就怪了。
他拧开水龙头,低头搓着手掌上沾到的口水。项维森是从来不信这些的,投胎转世,死而复生,这些词在他这里跟童话故事没什么区别。
可脑子里那个“万一”在对方不断砸来的事实里,开始像野草般疯狂生长。他站在镜子前看着自己那张没什么表情的脸,在心里翻来覆去地把各种可能性又过了一遍����恶作剧?不可能,没人会花这么大功夫。监控?不可能,那些事连监控都拍不到。巧合?更不可能,知道其中一件就已经是奇迹了,何况是十件八件。
所以只剩一种可能。镜子里那双眼睛里有一丝他自己都不愿意承认的动摇。
他不想信,一百个不想信,一千个不想信。一个成年男人如果信了这种天方夜谭,那他自己就该去看脑子了。
但他解释不了,每一件都解释不了。
项维森关上水龙头,拿毛巾把手擦干,心里烦躁得要命却脸上什么都没露。他转身走出洗手间,结果一抬头,心脏差点从嗓子眼蹦出来。
包包正撅着屁股跪在茶几前面,两只手扒拉着茶几上一个白色的药瓶。他费劲地抠着瓶盖,嘴里还发出“嗯嗯嗯”的用力声,裙摆又翻到了大腿上,两条光腿白晃晃地戳在地板上。瓶盖“咔”地一声被他拧开了,他把瓶子倒过来,一颗浅蓝色的药片“嗒”地滚到了他的掌心里。
他捏起那颗药片,眯着眼看了看,然后嘴一张����就要往里面送。
“你干什么!”
项维森的怒吼声瞬间在安静的客厅里炸开。他三步并作两步冲过来,一把夺过包包手里的药片,顺势把整个药瓶也抄走了。
“你知不知道这是什么?”项维森拿着瓶子点着包包的脑袋。“这不是糖!这是处方药!你����你嘴就那么馋?什么都敢往嘴里塞??”
吼完这段话,空气顿时安静下来。
项维森看着包包那双眨巴眨巴的眼睛,忽然有点后悔了。吼太过了。对方毕竟……就算是狗变的,眼下也就是个小姑娘。而且以前他对包包说话从来不会这么凶,哪怕包包把沙发啃了个洞,他也只是拍拍狗脑袋叹口气,说“算了算了”。
可刚才那一下他真急了,因为他比谁都清楚真的把那些药吃下去会有什么后果。
正想着要不要说句软话找补一下,包包忽然“噌”地站了起来,双手叉腰,仰着脑袋直直地瞪着他。
“你凶我?!”对方的声音比他还高,“你居然凶我?!以前你从来不会这么大声跟我说话的……你变了!项维森你真的变了!你看看你刚才那个样子,吓死我啦!”
他越说越气,两个马尾都跟着晃,最后那句话几乎是尖叫着摔出来的:“盈盈姐姐都不会这么吼我!!”
项维森愣住了。
他整个人僵在原地,眼睛直直地看着包包,嘴唇动了动,声音忽然变得很轻:
“……你知道盈盈?”
包包点头,气鼓鼓地瞪着他:“我当然知道!你当初就是把我从她身边偷过来的!”
项维森彻底沉默了,握着药瓶的手也慢慢垂下去。
包包的视线在屋里转了一圈,最后落在书柜最上面那层。那儿立着一个深棕色的相框,相框里是一个胖乎乎的年轻女孩,眉眼弯弯,嘴角有两个浅浅的梨涡。
包包伸手指了指:“那就是盈盈。”
项维森顺着她的手指看过去,目光触到那张相片的瞬间,喉结明显地滚动了一下。
“我小时候她是第一个抱我的人,”一提到盈盈,包包的声音也软了下来。“你把我抢走的时候都没告诉她,她����”
“好了。”项维森忽然开口,打断了包包的话。“不要说了,我知道了。”
包包乖乖停住。他歪着脑袋,小心地观察项维森不太好看的脸色,可看了半天也没太搞明白,最后干脆弯下腰,凑过去找他的脸,语气带了点试探的小心翼翼:“真的知道了吗?”
项维森看了他一眼,没有回答,只是把药瓶揣进了口袋,沉默地绕过茶几,走到沙发前坐了下来。
他整个人陷进沙发靠背里,发了好一会儿的呆,目光落在远处那个乱糟糟的小人儿身上,从他乱蓬蓬的双马尾看到他脏兮兮的膝盖,再看到他赤裸纤细的小腿。
过了很久,他朝自己对面的单人沙发扬了扬下巴:“你过来坐吧。”
包包是三天前走的。
项维森亲自带他去的宠物医院。那天下着小雨,他坐在诊室的塑料椅上,手放在包包头顶,轻轻揉着那两只软绵绵的长耳朵。那时的包包已经吃不下东西,脊背上的骨头一块块凸出来,可看到项维森的时候,尾巴还是会慢悠悠地摇两下。
他把包包留在诊察台上,说了句“拜托了”,便转身推开门,走到外面的走廊。因为无法承受自己作为“刽子手”的共谋身份,更不想看见包包最后抽搐的脊背,所以他选择在墙的另一边,用最懦弱的方式和包包告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