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你的名牌包 第9章

作者:金迈奇 标签: 玄幻灵异

项维森蹲在旁边看了一会儿,忽然意识到,有些东西,可能是他作为一个男人无论如何都给不了的。

以前的包包是一只小狗,仅仅靠爱和责任就能把它养大。可现在的包包变成了人,柔软的皮肤,崭新的四肢,还有不停生长的头发和指甲。他会冷会热会饿会痒,会有莫名其妙的小情绪,会因为他一句无心的话就表情塌下去。这样的变化让项维森感到无所适从,太亲密会越界,太冷淡又伤包包的心,他好像无论如何都找不到那个刚刚好的距离。

但如果换一个女人来就不同了。尽管不想承认,可看着林佳奈低头给包包擦嘴角的样子,他深知那种面对一个笨拙的灵魂时从不急躁的、几乎可以称得上是母性的耐心和细腻,他没有,更学不来。

当然了,他可以请保姆。十个也行。但保姆和自己人还是有差距,花钱雇来的人不会在这样其乐融融的氛围里握着包包的手教他转勺柄,更不会在他气呼呼的时候用一句“不理他”就把他重新哄笑。包包刚变成人,心智像一只才学会站立的小狗,摇摇晃晃的,需要一个温柔的人牵着他走稳。

既然这份活儿他干不了,那最好的办法,就是找一个能干得了的自己人来。

*

“什么?”林佳奈捧着冰啤酒,差点叫出声,“你疯啦??”

项维森连忙透过阳台的落地玻璃往室内看了一眼,确认包包不在附近,才压低声音:“你小点声。”

“你还知道让我小声?”林佳奈眉毛拧起来,“你自己别做亏心事啊。”

“我是为了他好。”

“为了他好就把他送给我?”

“不是送,”项维森纠正,“是让他跟你住一段时间,过渡一下。你比他大,又是女孩,很多事情你教起来比我方便。”

林佳奈嗤笑一声,根本不买账:“这不就是送?你看你心虚那个样子。”

项维森看她一眼,懒得掰扯,直截了当地说:“你上次看中的那辆车,我买给你。而且我保证不会告诉小姨。”

林佳奈仰头灌了一大口啤酒,咽下之后干脆利落地搁下两个字:“免谈。”

这个反应项维森早有预料。他继续加码:“你们这个年纪的女孩喜欢什么我不懂。这样吧,你提个价,我直接转给你。”

“啊����”林佳奈恍然大悟似的拉长了音,“你是要把包包卖给我。”

“卖”这个字让项维森多少有点心生不快,但刚才自己那话讲得确实挺像买卖,这让他一时有些理亏。他顿了一顿,嘴硬地补了一句:“我说了,是让他跟你生活一年,这和买卖有关系?”

“生活一年然后呢?你再把他接回来?”

“到时候他有了自己的生存能力,就可以独立生活了。”

这是项维森的真实想法。包包虽然顶着一张成年人的脸,可心智就是个小孩子,学东西又快又慢,快的是那些和吃有关的事情,慢的是人类世界里那些弯弯绕绕的规矩。

一年时间,够他学会基本的生活技能,也够他把那些“素质”的条条款款变成身体本能。到时候他想做什么都行,想上学就去上学,想上班就去上班,实在什么都不想做,项维森也可以养他一辈子。至于是养在身边,还是养在别处,都是以后再考虑的问题。

可林佳奈显然没被这番谨慎理智的规划打动。她仰着脖子把最后一口啤酒倒进嘴里,带着微醺的懒散语气告诉项维森“包包喜欢你”,这件目前屋里三个人都知道的事实。

虽然知道的是同一件事,但眼下三个人显然对这个事实各执一词。项维森认为纯属胡闹,和小朋友胡言乱语说长大了要嫁给谁谁没有区别,林佳奈显然信以为真,甚至开始用一种少见的严肃语气劝他别把包包往外推。包包呢,夹在中间,不够理性,也不够聪明,只是天真地、盲目地、毫无道理地喜欢着他。

算了。这场对话一眼望得到头。项维森放下酒杯,留下一句“走了”转身就往客厅走。

“你啊,”林佳奈懒洋洋的声音从背后追上来,“怎么总是习惯性地逃避?”

项维森脚步顿了一下。他没有回头,但想到了包包,还是侧过脸提醒了一句:“临睡前记得教他刷牙。”

“可以。”林佳奈转过身,双肘靠着阳台的栏杆,望着他的背影说,“但你刚才提的那个要求我不会同意的,包包留在你身边对你有好处。你自己一个人,我们都不放心。”

一听到“我们”两个字,项维森心里就有数了,这又是在替黎曼蓉带话。

项维森的家庭是一个以黎曼蓉、黎曼莉姐妹俩为主的母系大家族,平时互不打扰,但各自的生活状态始终处在一种沉默的监控之下。林佳奈对这套规则也烦得很,但该知道的事她一件都没落下。项维森回头看了她一眼,沉默片刻:“别告诉你大姨关于包包的事。”

“怕我告密?”林佳奈歪着头,嬉皮笑脸地看着他,“那把我购物车清空一下喽?”

“没问题。”

林佳奈“啧”了一声:“我开玩笑的,你还真信?我是那种告密的人么?”

项维森略微笑笑:“我知道你不是,就算是我谢谢你帮我的包包刷牙,行不行?”

说完,没等她回话,便转身朝屋里走。

没走两步,调笑的声音果然很快从背后追上来:“哟,这回承认包包是你的了?”

包包一直都是我的啊。项维森有些哭笑不得地想。今晚阳台的这番对话是个坏主意,说多错多,他懒得再纠正,抬手推门走进室内,背影被门框吞没之前只留下一句模糊的“晚安”。

阳台安静下来。

林佳奈一个人靠在栏杆上,慢慢转过身体,仰脸看了看黑漆漆的天空,夜风从楼宇之间灌过来,比刚才还要凉一些。她缩了缩脖子,又想去拿啤酒,手伸到一半才想起来罐子已经空了,只好有些扫兴地将易拉罐按瘪在桌子上,裹了裹外套也朝室内走去。

阳台上的灯在她走之后自动熄灭了,只剩远处路灯投过来的一片昏黄,把栏杆的影子拉得细长,歪歪斜斜地铺在地上。

离阳台很近的客厅角落里,盆栽树的后面,一颗脑袋缓缓地探了出来。

包包先是露出一只眼睛,然后又露出一只。他小心翼翼地左右张望了一圈,确认阳台上没人了,才猫着腰从树后面钻出来,踮着脚尖推开阳台的玻璃门,溜了进去。

阳台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他有些失望地环顾了一圈,倒是觉得凉飕飕的。

其实刚才他一直蹲在盆栽树后面偷听。但玻璃门的隔音效果还挺好,包包听得模模糊糊,根本拼凑不出完整的对话,但最后那句“这回承认包包是你的了”还是在项维森开门的时候从门缝落进了包包的耳朵里。

短短一句话在小狗脑袋里转了好几圈,可琢磨了好一会儿也没琢磨透到底是什么意思。包包越想越不安,最后得出了一个让他后背发凉的结论:老公肯定又在他背后说他的坏话了。

可是他今晚好像没做错什么吧?因为担心被扣分,连那碗臭臭的汤都喝光光了。

还是说……

林佳奈把他其实是小男孩的事告诉项维森了?!

比的天呐!包包开始慌了。他想起浴室里林佳奈态度强势地非要给他脱衣服洗澡,他缩在浴缸里犹豫了半天,最后只能老老实实地把变小男孩的来龙去脉交代了一遍,林佳奈听完笑得差点把花洒掉地上,然后拍拍他的脑袋说“放心,姐姐替你保密”。

她信誓旦旦地说完,还跟他拉了勾。怎么转身就告诉项维森了?不是说好保密的吗?!

包包的心急得咚咚跳,他连忙转过身,蹑手蹑脚地往回走,打算去问个明白。可刚走到桌边,就眼尖地看到了那个扁扁的易拉罐,拿在手里看了看,又闻了闻,尽管不认字,可那股浓郁的小麦香气让包包大胆判断:这绝对能吃。

身份暴露的惶恐被暂时抛到了脑后。包包把易拉罐高高举起来,学着林佳奈刚才的样子,豪迈地仰头就往嘴里倒,仅剩的几滴琥珀色的残液顺着罐壁滑落,落在他的舌尖上����

呸呸呸!怎么是苦的!!

他记得这个味道,自己回家的第一天晚上,老公的杯子里就是这个味道的饮料。

比的天呐。包包皱着眉毛胡乱地擦了擦嘴,把易拉罐嫌弃地扔回桌上,心里忽然一阵恍然大悟����

难怪老公喝完路都走不稳了,原来是要吐了呀!

第13章 酱油炸鸡

虽然早有预料林佳奈这个小鬼头会趁机坑自己一笔,但当短信提示自己的信用卡被刷走十六万的时候,他多少还是愣了一下。

十六万。她就住了两晚。

算了,惊讶归惊讶,这笔真金白银砸下去的效果确实立竿见影。短短几天内,林佳奈就让包包养成了按时洗澡、定点刷牙的好习惯。前一天晚上还拖拖拉拉不肯进浴室,第二天就已经会挤牙膏了。第三天人走的时候,包包连自己吹头发都会了。

林佳奈临走前还给项维森留下一句金玉良言:“既然你对包包没意思,那就把他当宝宝养好了。”

她说这话的时候表情极其严肃,丝毫不像在开玩笑。项维森摆摆手,把人打发走,门一关上也开始忍不住思考起来,前半句直接忽略,倒是后半句像那么回事。

自从包包变成人,他对两人关系的定位就一直别别扭扭的。以前是宠物和主人,简单明了,所有事情都有清晰的边界和职责划分。可包包现在是人,总不能再拿“主人”自居,那听上去像在养一个奴隶。说是朋友吧?也不像。说是兄妹?更不对,哪有哥哥管这么多的?

那到底算什么?

林佳奈的那句话倒是让他摸到了点门道。他忽然想起以前带包包去宠物医院,那里的护士小姐姐每次都会弯着腰逗小比格,然后抬头冲他笑:“包包爸爸来啦。”第一次听到的时候他多少觉得有点古怪,但还没来得及纠正,那个称呼就被重复了一遍又一遍,慢慢地居然也就习惯了。后来再听到的时候甚至觉得挺顺耳,毕竟包包确实是他从小带大的,那种把一个生命从弱小养到健康的心情,似乎从头到尾都贴着“养育”二字的标签,这和人类当父母的心情,从内核上讲,好像也没什么不同。

想到这里,项维森忽然有点明白林佳奈的意思了。她说的“当宝宝养”,并不是让他真的把包包当成自己的女儿来对待,更多的是一种心态上的转变:不再纠结于“我们到底是什么关系”,而是回到最本源的相处方式上去。他照顾包包,包包也依赖他,只不过现在喂养的工具从狗粮变成了人粮,梳毛从梳子变成了发圈,遛弯从牵引绳变成了红绿灯牵手,本质没有任何变化。

想通了这一点,项维森觉得肩上的重量忽然轻了一半,把包包送走的想法自然不翼而飞。接下来的日子,项维森彻底开始了单亲“爸爸”的生活模式。

既然包包的卫生问题不需要他操心了,项维森便开始在衣食起居上尽职尽责地当起这个临时家长来。

衣。食。住。行。

衣服的事是当务之急。他承认自己的直男审美实在拿不出手,万一给包包挑一堆自己觉得“挺正常”的衣服穿出去闹了笑话,那比他自己穿得难看还要命。于是项维森特地找了自己的女助理琳琳,给了她一张副卡,让她带着包包去商场好好逛一圈。

为了给女孩子留出一点私人空间,也为了远离那种“这条好不好看”“那条行不行”的折磨,他选择独自留在车库当司机,把整个下午都留给两个女孩子自由发挥。

两小时后,项维森透过车窗远远看到琳琳左手拎着一大包,右手牵着小包包,正一脸为难地朝车走过来。他眯起眼睛瞧了瞧,心里还琢磨着什么女装品牌会用塑料袋装衣服?等走近了他才看清,那塑料袋外面分明印着炸鸡店的logo。

项维森的心凉了半截。

“项总……”琳琳弯腰凑到车窗前,一脸抱歉地开口,“那个……包包好像对买衣服不太感兴趣,我们在商场逛了三层楼,试了好几家店,他都说不要。后来路过那家炸鸡店的时候他就走不动了,我实在拦不住……”

你当然拦不住……那个场面项维森可是见识过的。老父亲的脸面在下属面前碎了一地,打了个哈哈说“没关系”,赶紧下车把手里还攥着半根炸鸡翅的包包塞进车里,然后给琳琳放了一天假,让她可以提前回去休息。

结果小姑娘听完站在原地没动,眉毛拧在一起,看上去越发紧张。

项维森只好重新降下车窗,探出半个脑袋问她什么情况。

“项总,我不会是被开除了吧?”琳琳一脸紧张地望着他。

项维森皱起眉,这都什么跟什么?

“就是字面意思的放假,明天照常来。”

这话说完琳琳才终于松了那口气,整个人肉眼可见地活了过来,喜笑颜开地朝车内浅浅鞠了一躬:“好的好的,谢谢项总!”说完把那只白色塑料袋顺着车窗递进来,“您的炸鸡!明天见!”

带着浓郁蒜香酱油味的气味钻进鼻腔的瞬间,项维森微微皱了皱眉。他本人并不爱吃油炸食品,更讨厌别人带着食物坐他的车,车里那股味道至少三天散不掉。正打算让琳琳把炸鸡拎回家自己吃,后排车窗忽然降下来一条缝,一只油乎乎的手飞速从里面伸出来,紧接着是一道焦急的声音����

“不是项总的!是包包的!”

……完了。

项维森开着车,透过后视镜看着包包坐在后座左手嗦鸡腿,右手啃鸡翅的样子,整个人仿佛衰老了十岁。那句“怎么不喜欢小裙子”的问题卡在嗓子里半天问不出来。算了,开到一半,他也有点自暴自弃了,谁说女孩一定要爱美了,能吃能喝也是一种福气。

为了证明自己的开明大度,项维森逼迫自己忽视掉包包油汪汪的脸颊和散落在后座上的炸鸡脆皮,用他所能做到的最温柔的语调,咬着后槽牙挤出一句:“好吃吗?”

“好吃好吃!”包包连连点头,随即身子猛地往前一探,很大方地把手中那只啃了一半的鸡腿“唰”地递到了前排。

项维森用余光看着那只带着牙印的鸡腿缓缓逼近,又看到鸡腿上滴下的油珠正正好好落在副驾驶的皮质头枕上,眉头不禁皱起来。

他强忍着内心翻涌的洁癖,堆出一个温柔的笑容,轻轻别开了脸:“……你吃吧,我不饿。”

对,就这样。要多笑笑,用力的笑,开心的笑。我的好宝,太懂事了,一点也不护食。

行。至此,衣服的事情解决了,食物这一块更是不用操心了,那么接下来就是住了。

项维森找了设计师,把家里最大那间客卧整个翻新了一遍。鹅黄色的壁纸暖融融地铺满四面墙,水粉色的窗帘从天花板直垂到地板,正中央摆了一张加大码的公主床,浅米色的毛绒云朵般铺了一地。

原本他打算把隔壁那间也打通做衣帽间,后来想到包包连商场都懒得逛,就放弃了,改在墙壁之间开了一扇拱形门,门后面是一间小型放映室。墙刷成淡淡的香芋紫,地上散落着几只巨大的懒人沙发,靠垫全是毛茸茸的,还有一盏从林佳奈那里高价回收回来的淡绿色落地灯,光线一开,整个房间像被拢进了一团暖光里。

硬件搞定了,细节项维森继续丢给琳琳。

尝到带薪休假甜头的琳琳这次到访松弛了不少,一进门就撸起袖子开始大刀阔斧地改造。她罗列了一长串女孩爱用物清单,项维森看了半页就没了耐心,最后干脆放弃了思考,大手一挥:“买。”除此之外,琳琳小姐还细心地调整了房间的灯光,采购了一张带镜灯的化妆桌,又搬来一面落地全身镜靠在墙角。

完美。太完美了。

琳琳环顾了一圈自己亲手打造的“少女梦幻城堡”,由衷地对项维森说:“项总,您对妹妹也太好了吧!”

虽然琳琳本人常年暗色时装,但她多少了解二十岁左右女孩子的想法����试问,谁在年纪轻轻的时候能对这样一间华丽、梦幻、精致的公主房说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