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府全球购 第147章

作者:长生千叶 标签: 灵异神怪 情有独钟 甜文 玄幻灵异

  阿彦话很少,就低头吃饭。

  小仙女笑着说:“是啊是啊,关键方先生好帅啊,还给咱们这么贵的巧克力吃,这个巧克力好好吃啊,我要再来一块!”

  安阳见他们都吃巧克力,自己也想伸手拿一块,不过还没拿到,已经被北冥十四“啪”的拍了一下手背。

  “不许吃。”

  安阳一阵诧异,说:“为什么?”

  北冥十四淡淡的说:“就是不许吃。”

  其实北冥十四是不想让安阳吃方铭昊的东西,心里酸溜溜的,不过装作一副一本正经的模样。

  安阳眯着眼睛瞥了一眼北冥十四,这才悻悻然的收回手来,埋头吃饭,把盘子里的排骨当成了北冥十四咬。

  小仙女一口气吃了五块巧克力,满嘴都是幌子,含糊的说:“小老板……我问你哦,方先生有没有女朋友?”

  安阳笑了一声,说:“方铭昊可是我们高中时候的校草,追他的人多的去了,再说他家里还有钱,女朋友嘛,肯定是有个四五六七八个的。”

  小仙女一阵失望,说:“唉……好男人都有女朋友了。”

  安阳又说:“不过现在好像没有女朋友。”

  小仙女眼睛登时亮了起来,笑嘻嘻的说:“那……那他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呀?”

  就在这时候,北冥十四突然“呵”的冷笑了一声,一边优雅的吃着糖醋里脊,一边淡淡的说:“首先,你要是个女孩,而不是女鬼。”

  安阳:“……”

  小仙女:“……”

  阿彦:“……”

  壬十九还傻笑着插刀说:“哈哈,老大说的对啊,小仙女你是女鬼啊,怎么和方先生交朋友。”

  小仙女:“啧!”还有个插刀教的!

  小仙女不屈不挠的对安阳说:“小老板,方先生喜欢吃什么啊?”

  安阳想了想,说:“啊!辣的,对对,好像是辣的,跟我一样。”

  小仙女拍手说:“真的啊,我也喜欢吃辣的!太好了,口味一样,这是缘分啊!”

  北冥十四脸上一阵不屑,继续吃自己盘子里的糖醋里脊,瞥了一眼安阳盘子里的水煮肉,越看越觉得红红的辣椒特别碍眼……

  小仙女托着腮帮子,一脸向往的说:“方先生的衣品也特别好,真的超好的,我一直觉得男人穿风衣特别帅,方先生穿风衣简直就是极品中的战斗机了!绝对没有人比方先生更适合穿风衣了。”

  小仙女说着,戳了戳安阳,说:“小老板,你们男人觉得风衣怎么样?”

  安阳吃着盘子里的水煮肉,辣的直嘶气,不过觉得特别过瘾,顺口说:“很好啊,我也觉得穿风衣挺帅的。”

  不过安阳虽然身材够高挑,但是他其实有点溜肩膀,穿衣服还是要讲究,并不是那种抓起什么衣服都很合身的类型,所以这辈子和风衣是无缘的。

  因为没穿过,其实还有点心向往大长风衣,想想就觉得很酷。

  北冥十四听到这里,眯了眯眼睛,突然端起自己的盘子,说:“我吃好了,临时有事,先离开一会儿。”

  他说着,又对安阳说:“在这儿等我。”

  安阳一阵迷茫,说:“啊?你去哪里?”

  北冥十四却不说话,端着盘子急匆匆就离开了,留给安阳一个帅气的背影,还抬起手来挥了挥。

  安阳:“……”

  北冥十四离开,也不知道去哪里,安阳就坐在食堂等着,吃了饭,把盘子全都收走,北冥十四还是没有回来,不知道去哪里了。

  大家就都坐下来,反正离下午上班还有一段时间,正好聊聊天,小仙女去买了点饮料过来。

  壬十九献宝一样把一杯草莓牛奶递给阿彦,别看阿彦平时比较冷淡,不过最喜欢喝的就是草莓牛奶。

  小仙女“哎——”了一声,笑起来,说:“十九还挺温柔的。”

  壬十九挠了挠自己后脑勺,嘿嘿一笑,有些不好意思。

  安阳端着一杯可乐,喝了一口,突然想起来这是北冥十四的最爱,可乐就薯片,北冥十四总喜欢吃这些垃圾食品,刚才不知不觉竟然就买了,简直就是被同化了。

  安阳正在叹气,就听到“嗬——!!”的一声抽气声,然后又是“嗬——嗬——嗬——”的抽气声,不知道的还以为丧尸冲进本部大厦了。

  食堂里的众人都此起彼伏的“嗬嗬”抽气,似乎看到了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场景。

  安阳端着可乐,正好喝了一口,抬头一看,登时“噗——”的一声喷了出来,随即“咳咳咳!”的咳嗽了起来,差点被一杯可乐呛死!

  就听到“踏踏踏”的脚步声,十分闲庭信步,一个黑色的人影从外面走了进来。

  男人身材高挑,腰身挺拔,穿着一件黑色的切尔西版burberry风衣,没有系腰带,下面是一件修身的黑色长裤,但是裤脚只到脚踝之上,脚上踏着一双黑色的皮鞋,皮鞋上还缠绕着银白色的花纹,露出白皙精致的脚踝,双手插在裤兜里,大步走过来。

  最重要的是,那件黑色的风衣外套下,里面竟然是一件白色的丝绸质地的衬衫,衬衫没有领子,v形大开口,几乎要一直敞到腹部,领口的位置在里面系了一条男士丝巾,亮银色的丝巾衬托着野性的胸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性感……

  北冥十四!

  北冥十四临时有事,出去了半个小时,让安阳在食堂等着,结果回来的时候,一改平日里西装衬衫的打扮,竟然换了一套风衣……

  “小、小老板!鼻血……鼻血!流下来了!”

  安阳一抹,真特么是鼻血!

  安阳赶紧捂住自己鼻子,擦了两把,他这辈子,从小到大,基本不流鼻血,一定是天干物燥,可是现在还没出夏天,怎么天干物燥啊!

  北冥十四嘴角噙着一丝丝笑意,露出左边脸颊上的小酒窝,迈开逆天的大长腿,大步走了过来,灰绿色的眼睛似乎很配风衣,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绅士风格。

  北冥十四走到安阳面前,轻轻抬了抬下巴,把小酒窝显露的更明显,轻笑了一声,说:“怎么样?”

  他说着,还稍微展了一下自己的双手。

  安阳觉得这动作无异于孔雀开屏,但是……孔雀开屏的时候,还是有一堆人会惊叹的围观。

  明明知道这只“花孔雀”在炫耀,但是不得不说,炫耀的真是好帅,不只是帅,而且帅的特别让人羞耻……

  小仙女看的目瞪口呆,拍手说:“好好好……好看!组长,我收回前言,你穿风衣最帅,方先生根本比不上你!”

  安阳无奈的一步跨过去,一把抓住北冥十四的领口,好像要打架一样,不过其实安阳是为了不让北冥十四走光,他的领口开的太大了,还是那种丝绸质地的,轻飘飘的,食堂的空调风一吹,竟然忽悠忽悠的,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这种质地让北冥十四一穿,就显得特别羞耻,简直没眼看。

  安阳捂住北冥十四的领口,干脆把北冥十四的风衣领子束起来,把扣子也都系起来,包裹的严严实实,开玩笑,这要是让大家都看了,自己岂不是很吃亏?

  自从北冥十四那天穿过风衣之后,几乎每天都在穿风衣,而且是各种款式,各种各样的风衣,总能穿的骚气冲天。

  也是万幸,炎热的天气有些慢慢转凉,稍微显露出一丝丝秋高气爽的感觉,不然北冥十四这样天天穿风衣出门,估计已经被人看成神经病了……

  这几天北冥十四的第四组还是照常去方铭昊家里蹲点。

  这天是周六,安阳不需要去本部坐班,北冥十四一大早就出门了,要去方铭昊家里替换壬十九和阿彦。

  安阳把北冥十四送走,回身关上门,准备再去睡个回笼觉。

  刚躺下没多久,就听到手机铃声响了起来。

  “启奏陛下,有一大胆刁民求见,是接听还是斩了?启奏陛下……”

  安阳翻身起来,抓起手机来看了一眼,是朴晓翎打来的,于是赶紧接了起来。

  “喂?”

  朴晓翎的声音很轻快,从手机里传出来,说:“安阳,你还没起床呀?”

  安阳说:“起了,在睡回笼觉。”

  朴晓翎说:“我听说今天北冥不在家,那我一会儿去你家吧?”

  安阳奇怪的说:“你要来干什么?”

  朴晓翎笑了一声,有些扭捏,听得安阳鸡皮疙瘩都竖起来了,说:“你别告诉我,其实你一直暗恋我……”

  朴晓翎差点被安阳呛着,说:“我只是想跟你学做饭,过几天就是厉刑的生日了,我想亲自给他做饭吃。”

  安阳一听,这才恍然大悟,笑了一声,说:“那行,你来吧,来的时候带点食材,我家里什么东西都没有。”

  朴晓翎立刻答应下来,笑着说:“好的,那一会儿见!”

  安阳还没来得及回话,就听到朴晓翎的手机里还传来后背音,说:“在和谁讲电话,还要见面?”

  朴晓翎似乎吓了一跳,连忙说:“没什么!没什么!”

  然后立刻挂断了电话。

  安阳看着手机上“通话结束”四个字,有些狐疑,说:“刚才那个说话的声音,好像是二组的厉组长啊?”

  他说着,又看了一眼时间,现在才早上八点半,难道厉刑在朴晓翎家里?

  安阳摇了摇头,又倒回床上,继续眯觉。

  没过半个小时,就听到“叮咚叮咚”的声音,门铃被按响了,安阳赶紧跳起来去开门,说:“来了来了!”

  他说着,“咔嚓”一声将门打开,一打开门,登时吓了一大跳,揉了揉自己的眼睛,因为门外的人并不是朴晓翎,而是……

  二组的组长厉刑。

  厉刑眯着眼睛,一脸微笑,手里还提着两个塑料袋,里面冒出一根绿油油、翠绿翠绿的大葱,可能还是有机,包装特别好看。

  安阳:“……”

  一身笔挺的行头,再加上大葱青菜,还有一包肉,真的和厉刑很不搭配。

  厉刑后面,朴晓翎尴尬的探出头来,笑着说:“呵呵、呵呵,安阳。”

  安阳一脸诧异,说:“厉……厉组长?”

  厉刑则是微微一笑,不过他的笑容总让安阳觉得异常鬼畜,就算是笑的时候,也有一种老谋深算的感觉,不得不说,虽然厉刑是厉部长领养的孩子,但是……

  但是其实某种意义上,厉刑绝对受到了厉部长的言传身教。

  朴晓翎赶紧跟着走进来,安阳抓到机会,连忙拉住朴晓翎带进厨房,一关门,小声说:“你不是要学做饭给厉刑吃么?怎么把厉刑也给带来了?”

  朴晓翎十分委屈,说:“我没想带他来啊,跟你讲电话的时候,被他听见了,我说出趟门,他非要跟着我……”

  安阳似乎一瞬间就捕捉到了重点,迟疑地说:“你……和厉刑住在一起?”

  他的话音一落,朴晓翎的脸“咚!”一下就红了。

  之前朴晓翎来公司给厉刑送爱心午餐的时候,两个人关系还没有确定,厉刑正在“玩”欲擒故纵,如果不是安阳突然杀出来说要和朴晓翎一起去看电影,估计厉刑还吊着朴晓翎呢。

  这也没过几天,两个人竟然……同居了?

  朴晓翎登时有些不好意思,脸颊红扑扑的,他长得本来就可爱,脸孔特别精致,脸上一红,就更显得可爱,有一种无害的错觉。

  也的确是错觉,毕竟朴晓翎的身手不可小觑。

  安阳眼皮狂跳,就在这时候,厉刑正好拎着大葱从外面进来,准备放到厨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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