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2的报恩 第39章

作者:天瓶座 标签: 欢喜冤家 灵异神怪 情有独钟 都市情缘 玄幻灵异

虽然一直没有找到小修,但是至少确定了小修不在中央区上学,已经是不小的胜利。除了每周五天去学校蹲守,周末的时候阿彻还会去书店看书。灵犬族的孩子从小就在村子的学堂里接受教育,而他因为不能人化没法去学堂上学,一直以来都是贺兰老师在家里教他认字算术,如今贺兰老师不在,他只能靠自己。任海十五岁时离开灵犬镇,最不济也接受过初中程度的教育,他不想变成灵犬族里唯一的文盲狗。

书店有几个店员很不喜欢他,每次他坐在地上看教科书看得正专心,就会有店员用拖把来赶他。十岁的阿彻总是被从这边书柜赶去那边书柜,又从那边书柜被赶过来。有一次他算一道很难的几何题,眼看就要解出答案了,店员的拖把又扫过来了。

这次阿彻没让开,蜷着膝盖坐在地上,全神贯注在草稿纸上验算着。

“起来!我要拖地!”女店员不耐烦地道。

阿彻这才抓着草稿纸站起来,往一边挪了挪,拖把又一下打在他腿上,很痛的一下,狗小子弯腰捂着腿,愤愤地道:“那边明明还没拖啊!”

“我就要拖这边了怎么着?”女店员抄着拖把往前一划,阿彻跳脚闪开,拖把一下划到别人的裤腿上。

女店员张大嘴抬头看向被自己误伤的客人,俊美高挑的白衬衫少年停下脚步,低头看着自己被弄脏的裤管。

虽然只穿着再简单不过的白衬衫和牛仔裤,但一眼看上去那范儿就是很不一般。女店员忙要说对不起,白衬衫的美少年顺手从书柜上拿了一本小学教辅,弯腰在裤管上拍了拍,很轻的两下,有种别人学不来的优雅。女店员目瞪口呆,却又没法发作。

“这本我买了。”白衬衫少年微笑着拿起那本教辅,他的微笑没有进到眼睛里,有些凉。

女店员这才忙不迭地道着歉。

而阿彻在一旁整个人都看呆了!虽然时隔三年,他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安嘉冕。

他长高了很多,发色还是很淡,那份优雅比起当年来更有距离感了,是天才和高贵叠加的距离感,尽管他穿得就像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十七岁少年。

阿彻也想说一声“对不起”,还没张开嘴,安嘉冕就跨过拖把径直离开了。

狗小子心情复杂地望着背着三叶草的背包走向收银台的背影,脑海里又浮现出十四岁的少年靠在窗边拉小提琴的侧影,想起巴赫的无伴奏小提琴组曲,想起一身白色击剑服,势如破竹的西洋剑少年……三年了,你又拿了多少个冠军,多少个第一名呢?柜子上的小提琴和花剑你还有再拿下来过吗?

其实想想挺奇怪的,这座城市好像真的很大,大到他花了整整三年的时间都没能找到小修,可是好像又挺小的,转个背,就又见到了安嘉冕。

狗小子看看外面的天色,时间也差不多了,把书放回书柜,拍拍裤子准备回家。

“小弟弟,你等一下!”

走到收银台时,收银员姐姐忽然喊住他。阿彻有些窘迫,心说不会以后都不许我来看书了吧,却见收银员姐姐从柜台下拿出一本教辅递给他:“刚有个大哥哥让我拿给你的。”

阿彻瞪大眼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是那本安嘉冕用来拍过裤管的教辅,而且居然和他刚刚在看的是同一本。

狗小子揣着书跑出书店,熙来攘往的商业街上早已不见了白衬衫少年的身影。

某一刻,步行街上的灯呼啦全亮了,再过几天就是国庆节,连行道树上都挂满了彩灯,阿彻抱着那本教辅站在星星点点华灯初上的街头,他来庚林市三年,每天只是忙着找小修,从来没有发觉这座城市这么美好过。

不是因为霓虹,是因为有美好的人,才会显得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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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之后过去两个月,阿彻照例每天早起送报纸,背着一只小邮差包穿家走户。丁先生家的《日报》和《经济报》,嘿咻,搞定!韩小姐家的《都市热报》,嘿咻,搞定!王大婶家的《庚林时报》……

咦?

狗崽子正要把《庚林时报》塞进门缝,冷不丁看见报纸最后一版上的头条新闻,蓦地怔住。

《世界全能犬大赛昨日落下帷幕,十七岁少年率爱犬史丢比首次参赛夺冠》新闻还配了一张照片,绿茵场上,半蹲着的安嘉冕揉着大金毛的脖子面向镜头。

小金毛一屁股坐在楼梯道上,安嘉冕的人生真是太凶残了啊!他决定要去做的事,一定会做到,简直就像月亮绕着地球转,地球绕着太阳转,永远不会有意外。

阿彻盯着那张报纸发呆,报纸上的画面好像忽然动了起来,俊美的少爷揉揉大金毛的脖子,在四周如潮水的闪光灯下朝他转过头来:“史丢比,想找到小修,只需要记得一个字,GO!”

没错!这就是无所不能的安少爷给他的启示!小狗崽叼着报纸精神抖擞地跑下楼梯,哎呀不对!又吭哧吭哧跑上楼,这是王大婶家的报纸!

第27章 小修

庚林市是靠海的城市,但是海滩一直不成气候,直到阿彻十六岁那年,政府才把海滩作为旅游景点重点规划。这年夏天的海滩那叫一个人气爆棚,热火朝天。

阿彻搬完一箱冷饮,抬头抹了把汗,白色沙滩上到处是穿着清凉的男男女女,游泳的,冲浪的,晒日光浴的,好不热闹。而他大概是这里唯一穿着长牛仔裤,戴着太阳帽在海滩上跑来跑去的人。

任海和兄弟在海滩合伙开了一家冷饮店,准备趁旺季赚它一笔,阿彻入夏以来每天都在这里打工,反正暑假学校都放假,他也没处去找小修。

想起刚来庚林市那会儿,任海问他要是十年找不到怎么办,那时他还觉得十年很遥远,可是一眨眼,他都已经十六岁了。

小麦色皮肤的卷毛少年席地坐在冷饮店门口的阳伞下,翻出高中英语课本,但是太阳太毒辣,看了几眼眼睛就刺痛得看不下去了。少年望着一浪一浪翻涌的浪花,发了一会儿呆,仰头倒在沙地上,望着遮阳伞上的纹路继续发着呆。

这几年在城里看了不少电视剧,他也设想过许多和小修重逢的场景。

像是在书店的书架上拿下一本书,不经意间从缝隙中看见书架对面正低头看书的人,而那个人刚好就是小修;像是天气太热,飞奔去饮料机买冷饮,刚要投币时发现另一个人也把手伸向了投币口,而那个人刚好就是小修;像是上公车时发现忘了带交通卡又没有零钱,有先上车的乘客倒回来为他补了票,而那个人刚刚好就是小修……

大城市的人们每天起早贪黑地工作,过着机械忙碌千篇一律的生活,却又总是在编织这样那样美好的幻想,虽然老有人骂这样的剧情编排很狗血很俗气,但是他明白为什么编剧们乐此不疲。

因为,卷毛少年闭上眼,这样的重逢,真的很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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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的下午海滩上的人流量达到了最高峰,海岸广播不时提醒着游客不要靠近危险水域BLABLABLA……阿彻送完冰激凌,找完零钱,往靠近海崖的方向望了望。

乌幽幽的黑色山崖下方也有一小块洁白的沙滩,却没个人影,那一带就是严禁游客靠近的危险海域,看上去平静无害,却出过好几起事故,听说是因为地势独特,导致海浪回涌不规律,经常会出现恶浪。

阿彻正若有所思,尾巴上忽然一疼,惊讶地一转身,才看见一个四五岁大穿着粉红色花边小泳衣的小女孩正趴在沙地上,小手轻轻扯着他从裤脚那儿露出的一小截尾巴。

“是什么呀?”小女孩抬头好奇地问。

阿彻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因为实在太热了他才稍微挽了一点裤脚,都没注意到尾巴露出来了。小麦卷少年蹲下来:“嘘,是尾巴,别告诉别人哦。”

“你怎么有尾巴啊?”小女孩歪着脑袋问。

要是所有人都能用这么单纯的眼光看他的尾巴和耳朵就好了,阿彻心想。这女孩让他想起小时候的小修,就是比小修胖多了,小女孩笑起来像天使一样,不过小修要是天使那准得是最漂亮的天使,天使中的天使!“我也不知道啊。”卷发少年无奈地抓了一把裤管里毛茸茸的尾巴,实在想不通为什么变成人了还非得给他留一条尾巴,也没什么用处啊。

“你再让我摸摸,我不告诉别人。”小女孩凑到他耳边悄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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