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青端
夜深更寒,外头撞上结界的是一枚传音符,上头附着的神识方拾遗很熟悉,抬手招来。
传音符化作温修越的虚影,出现在了方拾遗面前。
月光如水,倾泻而来,穿透了院中透明的影子。
山海门门主温修越是当世传奇,以剑入道,几十年前便再无敌手。民间关于温修越的传闻无数,有传他是个须发皆白的老头,有传他是个三头六臂的壮汉,也有传他是个孤僻阴鸷的中年人。
其实都不对。
温修越,不过是个眉目雅致、神色温和的年轻人罢了。
“师父!”乍见到温修越,方拾遗又惊又喜,一身冷汗似乎都收了回去,心定下来,人也冷静了,压低嗓音问,“方才……方才那人,是您赶走的?”
温修越负手而立,神态平和,静静看着自己的大弟子,没有直接回答,反而说起另一件事:“拾遗,魔族有备而来,此战少则三五年,多则十来年,没有定数。你在山上,照顾好他们。”
方拾遗点点头,巴巴地看着他:“师父,小师弟……”
“喜欢小师弟吗?”温修越语气温和宠溺,像个问孩子喜不喜欢某个玩具的父亲。
“嗯?”方拾遗一怔,随即露出个温柔的笑容,“喜欢。”
他一直喜欢明亮、漂亮又可爱的东西。
“喜欢就好。”温修越坐到院中池边的花树下,那树是方拾遗小时候从后山折来的花枝,无心插下,未料这花枝不仅扎了根,还在这灵气充沛的院子里得寸进尺,嗖嗖嗖地长得比方拾遗还快,气得方拾遗差点把它拔了。
不过十余年,这花树已经相当有规模,生命力顽强得像是栽进了十个方拾遗,蔽了半个院子,春夏之交时开紫花,过了秋,又会开白花。
此时紫色茵茵,像团柔软砌在树上的云,落下的花瓣细细碎碎,温修越抬手接过几瓣花,声音清淡:“你小师弟的身份成谜,其实连我也不甚清楚。十余年前,我同了惠大师在金光寺手谈,大师输我一子,为我推算解签,言山海门与我未来会有一劫,解局的关键,便是你小师弟。”
方拾遗连呼吸都不由放轻了些:“……什么劫?”
“无甚大碍。”温修越弯了弯眼,轻轻摩挲着腰间的佩剑,“即便没有你小师弟,为师也不会有碍。这孩子坎坷可怜,为师现在无暇分神,便将他交给你了。方才那人不会再来了,不必担忧。”
虚影渐渐消失,最后余下张符纸,自动燃烧起来,化为灰烬,消散在风中。
方拾遗沉默地在院中站了许久,心底莫名沉甸甸的。师父还有许多未尽之言,四师叔也不肯与他多说,这一切都是因为在他们眼里,他还是个孩子。
紫色的花落了满肩头,他不知道站了多久,天光泛了白,才如梦惊醒,指尖下意识碾碎了花瓣,拂去满肩紫花,却依旧沾了满身清香,无声无息地溜回屋内,爬上床。
望舒像个孩子似的邀功,方拾遗不肯抱它,气得这把剑整个儿在空中一翻,砰地砸下来,直接把孟鸣朝给砸醒了。
孟鸣朝疑惑地睁开眼,凑过来要方拾遗抱。方拾遗踹开那把倒霉剑,把孩子捞进怀里,小孩儿在他嗅了嗅,像只小兽,眯着眼将头搭到了方拾遗肩头,咯咯轻笑:“师兄好香。”
“小崽子。”方拾遗好笑地弹了他的额头一下,“没大没小。”
带孩子是艰难苦涩又甜蜜的修炼,好在孟鸣朝是个省心的孩子,听话懂事,从不惹麻烦。
除了教他练剑,读书写字时,方拾遗发现这孩子聪慧得可怕,凡事一点就通,举一反三,有时甚至能问住他。
岑老头的宝贝疙瘩绿藤萎了三天才好,方拾遗时时带孟鸣朝去串门,担忧那倒霉绿藤又欺负孟鸣朝,有次和岑老头说完话踱步走进药园深处,正瞅见孟鸣朝站在绿藤前,满壁藤条都打了结。
方拾遗纳罕:“这玩意儿还有这爱好?”
孟鸣朝听到脚步声,做贼似的刷地转过身,双手背在身后,笑意盎然:“师兄。”
方拾遗心里最后一点疑惑也没了。
儿子……不是,小师弟真可爱。
魔族进犯在北境闹得热火朝天,可惜天南地北,除了温修越带着人去了前线,几个月过去,山海门依旧没有受到影响,闹腾又欢乐。
方拾遗比祁楚和萧明河有耐心,带孩子也能有滋有味,飞速精进的不止厨艺,还有给小师弟梳头发的技巧。
他自认“潇洒英俊、天然无饰”,一头长发随意束一束便应付了,对小师弟却很严格,一丝不苟,特地去后山摘来些漂亮的花,讨着隔壁山头小师妹们欢心,学来一身精湛的梳发技术。
萧明河看不惯他这上心的样子,夜晚师兄弟几人在院子里坐着,他拿着卷书,眼睛看着,余光却瞥在坐在花树下的方拾遗和孟鸣朝身上。见方拾遗乐此不疲地给孟鸣朝变发型,他凉凉道:“那么有精力,怎么不捯饬捯饬自个儿,三月后上灵兽山寻伴生灵兽,可别给人认作了小师弟的仆从。”
方拾遗充耳不闻,坏心眼地给孟鸣朝梳了个小姑娘的双鬟,扭过来一看,竟然还挺搭。
他放声大笑,祁楚坐在池边的青石上,边喂鱼边侧头来看,也忍不住笑了:“若不是师兄告知,我还当这是小师妹。”
孟鸣朝敏锐地发现不对,却没吭声,只睁着那双漂亮剔透的眸子,泪蒙蒙的,鼻尖也红红的,一眨不眨盯着方拾遗,直给他盯得心里发虚,讪讪地解了鬟。
他玩得开心,薅来薅去的,好在小师弟头发浓密,绸缎似的,经得起折腾,没给他薅秃了。
头发披散下来,坐在树下的小孩儿眉眼精致得像个树里钻出来的花妖:“师兄,灵兽山是什么?”
“一座养着灵兽的山。”方拾遗随口道,“每隔五年开一次,届时可以进山,若是有缘,便能带走一只灵兽,签下血契。”
孟鸣朝若有所思。
灵兽与妖族不同,前者虽有部分妖族血统,颇为通灵,但到底是“兽”。
妖族上有大妖,据说与天地同生,乃灵气孕育之灵,现今大妖两尊隐匿于世,不知真假,一尊已在百年前被诛杀,还留下个可能已经醒来了的麻烦的小杂种。
据传妖族还没跟人族大战起来前,也整天为了修炼写论文发秃发愁,不过现在已经几乎消失在中洲大陆上,零星几个,也掀不起什么大浪。
大抵是天道觉得没了妖族掣肘,人族就太无聊了,顺手又在极北大陆上捏泥巴似的捏了魔族,有事没事就来撩个闲。
听到大妖那段时,孟鸣朝忽然针扎似的,心底猛地颤了颤。
混沌的大脑中似乎有无数东西一一闪过,可惜什么都没能抓住,一瞬间大脑绞痛,像是拿了把匕首捅进来翻搅,他掐了掐手心,出了满头冷汗,却没有露出一丝异样,还朝着方拾遗笑了笑。
他没敢告诉方拾遗,他没有以前的记忆。
浑浑噩噩地流浪多年,绝对不止七八岁。身边无论妖魔鬼怪还是生灵都怕他,不敢靠近他,绿水镇上,不过是他顺着那妖道,想看看他想做什么罢了。
若是方拾遗知道,抑或山海门上谁知道,会将他像妖怪一样关起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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