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软炸团子
突然间的喧嚣声打断了他们,警车正一辆辆地从早餐店门口驶过,许多人被就近送入县医院。人们好奇地议论纷纷,祝弃和元岳默默地注视着这一切。
“走吧。”祝弃站起身,方才流露的悲伤已经不见踪影,迎着八月的朝阳,他舒展双臂,伸了个懒腰,“方不方便让我搭个车?”
昨天夜里光线昏暗,祝弃一直没看清元岳的摩托车。如今旭日东升,这匹潇洒剽悍的机器铁骑正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祝弃艳羡地摸摸那光滑流畅的金属外壳,问道:“你会骑摩托?我还以为在山里只有驴给你骑呢!”
“我确实有一头驴,还有几匹马,几头牛。”元岳说,“山路不好走,许多地方只有摩托车能够通过。不过进山之后就好多了,山谷里有一大片空地,飞机也可以开进去。”
“说得像你会开飞机一样——等等,你不会真的有架飞机吧?”
元岳只笑了笑,道:“我不会开。从小到大,我一直在山里住,没有出来过,也没有接触过电视和网络。”
“够惨的。”祝弃评论道,“简直跟坐牢一样。难道只有这样,才能练厉害的法术?”
“我的情况不一样。”元岳只简短地说了一句,将头盔递给祝弃,自己拿了备用头盔,长腿一跨便上了车,“去哪里?”
“西城区。”祝弃也跳了上去,声音隔着头盔瓮声瓮气的,“去看看满满这小胖子想我了没。”
一路风驰电掣。清晨的风带着乡间草木的清香,远方碧空如洗,海面泛着柔柔的波涛。
祝弃的双臂环上了元岳的腰。他偎依在元岳的背上,呼吸逐渐变得清浅而绵长。
元岳放慢车速,长长的道路宽阔平坦,像是能绵延到一切童话故事的尽头。
驶入市区时,元岳感觉背后一轻,祝弃已经从小憩中清醒,小小地打了个哈欠。
失去祝弃的体温,元岳微感失望,同时又觉得打哈欠的祝弃可爱得要命,心猿意马地驾驶着车辆,在祝弃的指挥下停在路边,他才后知后觉到达了目的地。
“满满在哪里?”他摘下头盔左顾右盼,“我给他带了糖和点心。”
祝弃却将他往后一扯,拉着他走进路边一家装潢十分高档的文具店,停在靠窗的地方。元岳这才发现,原来马路对面有一座样式精巧、如城堡一般的小楼,楼前是一个小操场,草坪上散布着颜色鲜艳的各式滑梯、秋千、跷跷板,众多孩子正在家长的带领下朝里面走去。
他不解地想要询问,却见祝弃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大门口,便安静地站在旁边。过了许久,祝弃突然一笑,撞了撞他的肩膀,伸手指道:“瞧,这小子变帅啦!”
元岳定睛一看,果然见到人群中背着小书包的满满。他换上了合身又漂亮的新衣裳,更衬得一张小脸粉雕玉琢,比起周围的孩子们,他更加成熟懂事,乖巧地牵着一位妇人的手——这位妇人大约是满满的新妈妈,她的容貌并不出挑,但温柔又耐心的微笑足以让她熠熠生辉。
祝弃出神地看了一会儿,又露出那种向往与羡慕的神情。
“不去见他?”
祝弃回过神,懒洋洋道:“这不是看见了么。”
“你看见了他,他却没看见你。这怎么能算见呢?”元岳道,“我这几天都这样想你,他一定更想你。”
“小孩子忘性大,等有了新朋友,再过几天他就忘记啦。”祝弃伸手拿起店里售卖的进口蜡笔,认真比对着上面的价格,随口道,“更何况,我这样的人,记得还不如忘掉。等他长大了,明白自己跟个没用的混子混了几年,会不好意思的。”
元岳皱起眉,他不喜欢祝弃这种自我贬低的嘲弄口吻,也不觉得满满会为祝弃而感到羞耻:“他很喜欢你,你给他庇护,教他生存,用尽全力让他过上好的生活。你是他的英雄。”
“喂,你不会被黄青青传染了吧?怎么也张口闭口‘英雄’起来了!”祝弃受不了地搓了搓胳膊,“来,你也看看,这俩哪个好?”对祝弃来说,这两盒蜡笔都价格不菲,他有些拿不定主意。
元岳认真看了一眼,好奇道:“这么多颜色?”
“你知道那是什么地方?”祝弃指了指对面那座可爱的小楼。
“幼儿园。”元岳肯定地说。
“幼儿园还没开学呢。”祝弃道,“那是附近最有名的儿童美术培训机构。满满以前就喜欢画画,有一次捡到几根别人丢掉的蜡笔,高兴地画了一晚上,画得还挺像样呢。那个时候没钱,也没地方给他画画。现在不用愁他饭钱了,就送他一盒蜡笔吧。以后他成了大画家,我也是给画家买过蜡笔的人啦。”
其实小孩子都喜欢画画,至于画成什么样,那可就难说了。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世上百分之九十九的父母,都能从一堆杂乱的线条里看出自家宝宝惊人的艺术天赋。
祝弃对满满“挺像样”的评价自然应该大打折扣,可元岳却不懂其中的微妙心理,便豪气地一挥手:“都买。任何事情只有天赋都是不够的,必须经过大量练习才行。”
祝弃却没好气白他一眼:“麻烦你看看价格,我像是能全买的人吗?刚到手的八百块还没捂热乎呢,我可是大晚上冒着被鬼吃掉的风险,好不容易才从伍哥他们身上翻出来的。”
“没事,我有钱。”元岳摸出手机,大方地表示,“你以后也不用这么辛苦,没钱就来找我。”
祝弃但笑不语。
“怎么,我说得有什么不对吗?”元岳追问。
祝弃瞟了他一眼,笑容像带了个小钩子,勾得人心痒痒:“没钱去找你,你是我什么人呀?”
第49章 不许肉麻
“呃……”元岳一时间被问住,同时又觉得这样看着自己的祝弃真是形容不出的好看,全世界的花朵一瞬间绽放出的美丽也没有这样动人,只怔怔地说不出话。
我是他的什么人?
元岳问着自己,答案却被一层薄雾笼罩,朦胧不清。
“我不知道。”最后,他慢慢地说,“看不到你的时候,我会想你;你有危险的时候,我会担心;你受伤的时候,我比自己受伤还难过;吃到好吃的东西,我想让你一起吃;看到好玩的事情,想跟你一起玩。我想时时刻刻跟你在一起,想让你过上无忧无虑的生活,想把我的钱跟你一起花——这就是我对你的看法。”
“哇。”祝弃干巴巴地说。他好像突然对一只大熊布偶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将它举起来仔细地查看,趁机挡住了自己的脸。
元岳没有得到答案,便诚恳又好学地追问:“你觉得我把你当成什么人呢?”
“我看,你是把我当你儿子了。”祝弃把脸藏在大熊后面,元岳扒拉开熊的脑袋,露出祝弃红彤彤的半张脸。
“真的?”脸红的祝弃就像刚剪完指甲的小猫咪正徒劳挥舞着爪子,元岳认真地看着他,摇摇头道,“不对,我不想听你叫我爸爸。”
“你……”祝弃语塞,面红耳赤却说不出什么话,最后狠狠捏着大熊的爪子,把熊提起来放在元岳脸蛋旁边比了比,“啧,真像!”
“什么?”元岳反应过来,皱起了鼻子,“一点都不像,它看起来好蠢。”
“就你还好意思嫌人家蠢。”祝弃毫不留情地嘲笑。元岳立刻开展报复,拿起旁边一只小黄鸡玩偶,掷地有声道:“你像它一样……可爱!”
可怜元岳从小没上过语文课,除了“可爱”,他实在想不到这只肥嘟嘟的小黄鸡,与一脸坏笑的祝弃之间的其他共同点。
好了,现在共同点又多了一个。祝弃因为被用“可爱”形容,变得气嘟嘟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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