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与沫
总有一些天人族“自甘堕落”,与亚人种结合,生下的孩子有时看上去跟人类一模一样,偶尔会带上一些兽类的特征。
这些混血种的处境比亚人种要好得多,在某些比较开明的地区甚至能和人类一样上学工作,但愿意接纳他们的人并不多,在大多数真正的人类眼中,他们依然是“肮脏的杂种”。
女服务员的表现已经是极有素质的了,至少,她没有尖叫着让保安把黑发青年拖出去,也没有将他点的麦芽酒直接泼在他脸上然后轻蔑地说:“杂种,你也配让我端酒?”
她只是身子尽量往远处倾斜,然后很少去看他罢了。
这种情况对黑发青年来说已经是最舒服的环境了,因此,他才有耐心坐在那里喝酒,并且装作不认识自己的同伴,听他花言巧语地撩那个身材傲人的服务员。
年轻人刚说了一个网上流行的笑话,女服务员被逗得咯咯直笑,突然她看见年轻人脸上讨人喜欢的笑容消失了,转头看向旁边的黑发青年,两人异口同声地说:“你感觉到了吗?”
怔了一怔后,两人又同时问:“感觉到什么?”
话音未落,两人便都愣住了。
皱眉思索片刻后没有头绪,年轻人转头正想跟女服务员继续调情,却见刚才还无所事事的她现在忙得飞起,在好几桌客人中间周旋,一眼都不往这边看。
黑发青年淡淡地说:“她肯定把你当成和我一样的了。”
混血种身上的非人特征有时很不明显,藏在衣服里看上去就和正常人没什么两样了,没有看到的时候一般人也不会特意往混血种的方向去猜。
但能和混血种在一起的,当然也是混血种。
这是很简单、很直接的逻辑关系。
年轻人许莱不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了,这种事情也不好去解释什么,只能苦笑着摇摇头,然后气哼哼地看着黑发青年道:“你欠我一顿酒。”
黑发青年莫规没理他,转而道:“刚才那种感觉……到底是什么?”
林莱沉思片刻,凝重道:“难道是……酒吧的空调开太大了?”
莫规认真地想了想这种可能性,摇头说:“不,我觉得……我有种感觉……好像是荒原上发生了什么。”
作为混血种,莫规的感觉比林莱更清晰灵敏。他隐隐有种感觉,好像自己应该知道发生了什么,却又说不上来。
“荒原……”林莱自然是相信同伴的判断,便道:“我们这次的调查也指向荒原,会跟那个有关吗?”
莫规耸耸肩,没有说话。
两人结账离开酒吧,收拾东西,很快便驱车进入了荒原。
霍加尼克荒原,被称为钟吾星“十大自然奇迹”之首,这是一个在太空中都能看到的规则圆形,其边缘超乎想象的平滑整齐,如同一枚镶嵌在钟吾星表面的金色徽章。
但这块广袤的土地上,却是除了生命力极其顽强的白厄木和极少数昆虫以外,几乎没有任何生命能在这里长久的生存下去。
同时,这块土地也是三大国的分界线。
或者说,正是因为霍加尼克荒原的存在,现在的钟吾星才会是三国鼎立的格局。
荒原上没有人类生存,自然也就没有道路,但这块土地十分平整,连大一点的石头都没有,等于四面八方都是路,开车也很方便。
这里的磁场也很混乱,一般的指南针都用不了。林莱两人借助太阳定位,才能知道自己行驶的方向。
停车休息的时候,林莱站在车顶上,张开双臂,闭上眼睛微微仰着头,仿佛要拥抱太阳。
他睁开眼睛,视线可以毫无阻碍的看到远处天与地相交的那一条线,平整的大地犹如金色的海洋,壮阔,美丽,安静。
“多好的地方啊!”
林莱感叹道:“如果这片平原能够种植,或许我们郁金香国再也不会有饥荒产生了吧!”
莫规没有说话。
虽然钟吾星的文明程度很高,
作者有话要说: 但它的文明之光却没有笼罩到所有人身上,依然有很多人饥寒交迫,食不果腹,尤其是处于社会底层的亚人种。
或者说,主要是亚人种。
饥荒这种事情,在任何时候跟林莱这样的天人族都是没什么关系的,但他自然而然的为此担忧着,思索着。
因为在他的眼里,是人非人,并不是由身上的皮毛、瞳孔的颜色或者手上的爪子来决定的,他的态度从不因为人种而产生差别。
能遇到这样的朋友,莫规认为这是自己此生最大的幸运。
PS:万里只是虚指,不要问我它到底有多大,反正很大就是了。
第112章
“你觉得, 这片荒原是怎么形成的?”林莱问道。
“不知道。”莫规回答。
“猜猜嘛!”林莱笑嘻嘻的说。
莫规说:“我从不对没有把握的事胡乱猜测。”
“好吧。”林莱耸耸肩,跳下车来,看了看手表上的时间,一边拿出仪器通过太阳校正方位, 一边说:“我在镇子里听人说,民俗故事里, 这片荒原应该叫‘神弃之地’呢!因为被神灵厌恶放弃了, 所以这里才不能孕育任何生命。”
莫规手指般地插进沙土里,抽出来的时候指尖已经捏着一只暗红色的小甲虫。
“那这是什么?”他说。
林莱瞥了一眼, 说:“故事里还说, 只要同样被神厌恶遗弃的‘恶物’才能在这片荒原生存。”
“好吧,逻辑还算严密。”莫规不在意地说:“不过,我不相信这世界上有什么神。”
他一边说着, 一边捻着手指,心里有些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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