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与沫
熟悉的街道上,那栋虽然狭窄、虽然破旧,却庇护着他长大,带给他无数快乐的房子已经变成了焦黑的废墟,但却仍然能从家具和木头中间看到烧焦的肢体。
他的眼睛蓦地睁大,随后晕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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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影结束,光束收拢消失,那只飞蝇又飞了出去。
“那半人马撒谎!拉西尼的家人不都在我们的飞船上好好的吗?”豌豆鼓着脸说,又道:“拉西尼那家伙,真的有点笨呀!”
“不,从那位罗茨坦先生的角度来说,他并没有撒谎,他们看到的事实就是如此。”阿尔法道:“拉西尼先生的家被烧毁,以及房间里几具被烧焦的尸体实际上是林青歌少爷的杰作,为的是给达娜夫人等人的转移提供时间。现在郁金香官方已经发现尸体都是假的,更加拉西尼先生跟卡因殿下发生冲突并非偶然,正在大力追查达娜夫人他们的下落。另外,以罗茨坦先生这一支反抗军的信息收集能力,我认为他们应该还没有得到这一情报。”
“哦……”豌豆想了想,又问容远:“那……他说拉西尼是三百年前王之一族雷兽的后代,也是真的吗?”
“三百年前啊……”容远稍稍回想了一下,在心神再次被过去的漩涡吞没之前回过神来,笑道:“你知道钟吾星流传的那个童话故事——帝传吗?”
“帝传?”豌豆没有听过,不过它迅速地用光脑入侵了无线网络,虽然《帝传》这个故事早就被列为禁书,在网络上也几乎找不到它的踪迹,但这些却难不倒豌豆。它很快把原文翻出来,快速地浏览了一遍,追问道:“嗯,我现在知道了。然后呢?”
“故事里有一只牛,对吧?”
“哦,在这里。”豌豆眨了眨眼睛,就在光脑里把书又翻了一遍:“神在被狐狸拒绝之后,又遇上了牛,他向牛乞求帮助,但高大健壮的牛用低沉的声音说:‘滚出去!肮脏的人类,你胆敢踏进我家一步,我就用头上的角在你身上开个窟窿!’就是这个牛吗?这个指的是雷兽?”
容远赞许地点点头,道:“没错,这就是雷兽。不过那时候钟吾星上的部族多的数不胜数,大多数都是据一方土地各自为政,互不从属,也称不上尊雷兽为王。不过,陆地上以雷兽的部落最大,实力最强,占据的也是最富饶的土地,是当时最强的四个部族之一。拉西尼身上确实有雷兽的血脉,但离那时候的雷兽还差的远。”
容远不禁回想起当初第一次见到雷兽时的场景,当然没有乞求或者威胁之类的无聊事,他们相遇就是在战场上。他见到的是当时雷兽王的长子说森多,有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战神之名,号称地上最强生物。容远记得,森多身躯如小山一般,雷电环绕其身,黑云常伴左右,头顶的角上聚集的电光之强使人完全无法直视他的容貌,他说出的每一句话都伴随着震耳欲聋的雷声,宛如神从云端之上发出的怒吼。
彼时,容远独自一人面对着这堪称恐怖的凶兽,他在对方面前矮小得仿佛对方一根脚趾就能把他踩扁,没有人相信他能够获得胜利。那时的人们可没有把容远奉为神明,在他们眼中,如森多这样的存在才是神在世间行走的代表。无数人类士兵在他背后吓得连武器都拿不起来,不少人甚至尿了裤子或者晕厥。最为勇敢的士兵鼓起勇气向森多开炮,但炮弹在离他很远的地方就被雷电引爆,就算是好不容易接近的那些也最多只是燎伤了他厚厚的皮毛——简直像是用生命演了一出滑稽的戏剧。
这样的战争本来毫无悬念,唯一的变数就是——比起森多只是本能地引动空气和云层中的雷电,容远才是那个真正勘透了雷电的本质并令其如臂使指的人。
于是最后,强盛了千百年的雷兽败亡甚至差点灭绝,原本弱小的人类竟然获得了胜利,统治了这片土地。
如今回想起来,容远其实是有些惋惜的。森多战斗到最后一刻也没有放弃,本是值得尊敬的对手,雷兽也并非恶人。只是种族战争,双方各为生存,无分对错。只可惜曾经那样强大的种族,到如今却根本没有多少人记得他们。那个罗茨坦或许是从什么古旧的文件或者传说中得知雷兽能够操纵雷电,便把实际上血脉已经十分稀疏的拉西尼当做了真正的雷兽。
容远略一沉默,豌豆就急着晃他的手指问:“四个最强的部族?除了雷兽还有什么?另外三个是什么?”
“哦。”容远想了想,说:“就是故事里的大象、鲨鱼和秃鹫,当然这只是映射,他们其实并不叫这个名字。”
“不是还有狮子吗?狮子不算吗?”豌豆问。
“不算,狮子只是写故事的人拿来凑数的。以前的狮子和现在的狮子都差不多,在持有武器的人类士兵面前算不上太大的威胁。”
“那跟我说说吧,那三个部族都有什么特别之处?”
“唔,他们……”
第135章
曾经钟吾星的人类都被圈禁在一方小小的土地上耕作, 对世界的认知只有头顶的天空和脚下的土地,生活在这颗星球上的万千种族,他们了解的也只有奴役自己的领主和生活区域周围少量的一些野兽。
因此,在人类第一次与陌生的种族相遇的时候, 连怎么称呼都成了问题,于是容远就按照自己的习惯随便取了一些名字,比如狮子大象之类的。实际上这些生物只是跟地球上的那些同名同姓的动物在外形上有些相似, 却并非同样的物种。
这也导致了如今钟吾星的人类日常使用的语言中,其实夹杂了大量的汉语。当然他们自己包括从兰蒂亚来的洛尔等人都不了解这一点。有时容远也会想,若是将来有一天,地球人类和钟吾星人类在遥远的星空中相遇, 也许会以为对方跟自己几千年前是一家,那场面必定会很有趣。
只不过,对容远而言,地球是他无论走出去多远都会怀念的故乡,那里的人也永远都是他的同胞。但钟吾星呢?
钟吾星……
容远想了很久,竟是不知道该怎么定义这里的人和事。
在豌豆的追问下,容远给它讲了“大象”、“鲨鱼”和“秃鹫”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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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十年的发展, 当初那个小小山谷里的人类已经拥有了相当于地球人类二十世纪中期的火力水平。其实在容远看来, 这种程度远远称不上足够, 但其林的死激化了矛盾,让山谷里的人提前走上了战场。
然后,就是一场又一场的战争,刀光剑影, 浴血厮杀,一个又一个曾经强大的部落倒在他们的枪炮下,这种纯粹由曾经的奴隶组成的军团的名字也渐渐传入了很多异族的耳朵。
但在这些战争中,容远并不会总是参与。或者说,大多数时候他其实都是在冷眼旁观。在他看来,他已经交给了他们能够致胜的武器,那么自由和尊严就应该由他们自己去争取。只有当敌人的强大超出了他们的能力时,他才会出手。
当然,有人受到重伤的时候,容远也会出手治疗。但并不是每一次受伤的人都能及时地送到他面前,也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在遇到危险的时候及时得到庇护。因此,在连年的战争中,人类虽然取得了极大的战果,但也有惨重的伤亡,只是他们不断地解救其他地方的奴隶来壮大队伍,因此军团的人数才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强大。
――但这并不意味着,人们就能忘记自己失去的亲人和战友。
这也是当容远被歼星炮击伤以后,蓄谋已久的人趁机举起反叛的旗帜,他顿时变得众叛亲离,坚持站在他身边只有其央等寥寥数人的原因。
人们愿意相信的、愿意追随的,当然是能与自己并肩作战的战友,是能带领自己获得胜利并且活下来享受胜利的首领,而不是一个明明有能力拯救所有人却很少出手、眼睁睁看着自己的亲朋死于非命的外星怪物。
话说回来,“大象”的故事,就发生在军团刚刚打出名声的时候。
那一次,他们正在筹备一场新的战争,派出去的侦察队有一支不小心弄坏了指南针,于是在戈壁滩上跑错了方向,一直迷路到偏离目的地上百公里的地方,人们都以为他们遭遇敌人的大部队被全歼了。
那支迷路的侦察队在戈壁滩上像没头苍蝇一样跑了很久,随身带着的军粮早就吃完了,车子因为没有汽油也不得不抛弃,因为怕跑到了敌人的后方,连狼烟都不敢点。虽然依靠野外生存的一些技巧勉强活了下来,却也是又累又饿又渴,就在他们已经要坚持不住的时候,忽然发现前面出现了一座山。
有山便会有树,会有野生动物,或许会有水源,说不定还能找到生活在这里的人家。
一行人又惊又喜,连力气都多了几分,欣喜若狂地跑到山上去,却发现搜遍了整座山,除了大大小小的石头和土堆以外,最多只有一些丛生的杂草和苔藓,还有几棵一看就知道营养不良的小树,想象中的潺潺溪水、野兔老鼠、蘑菇山参什么的,一样也没有。
几人失望至极,精疲力尽地倒在地上。其中一个人觉得身体下面有些硌,他伸手一摸,竟然摸出了一颗颜色几乎跟石头一模一样、足有成年人半个脑袋大小的蛋!
众人大喜过望,当即簇拥着这人,举起蛋就往旁边的石头上一磕!想象着蛋清流入口中的美味和带来的饱腹感,众人口水都流了三尺长。
但突然!石头跑了!
众人正惊愕间,只见那石头上居然伸出来一个皱巴巴的脑袋,一双黑豆般的小眼睛无奈地看着他们,说:“陌生人,请把我的孩子放下吧!你们不能吃他。”
几人看着它,好像没听到它说话一样,口水流的更长了。
――如果这时候能把他们内心的想法具现出来,大概就是满屏的:肉!肉!肉!肉!肉!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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