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拐跑游戏 第237章

作者:林夕林 标签: 灵异神怪 情有独钟 无限流 直播 万人迷 网游竞技

那时他还没像后来的自己一样学会使用谎言、撒谎成性,说话的时候都不敢看对方温和的眼睛,男人是精明的商人,轻而易举就能看穿一个九岁孩子的内心,但他什么也没有说,只是问他半个月后的生日想要什么礼物。

他回答了什么已经记不清了,因为后面发生的事太过刻骨铭心,以至于许多年后,他都不敢试图回忆与那有关的任何事。

从进入地下室被发现后,他的活动范围就被限制在自己房间所在的那层楼,仆人日夜把守,食物由佣人亲自送来。

生日的前一天,佣人照例将盖着盒子的餐盘端入他的房间,他打开后,发现里面没有饭菜,只有一把枪。

一把装着一颗子弹的左轮手枪。

枪底下,压着一张纸,上面详细地打印着它应该如何使用,以及人的心脏位于哪里。

之后的记忆一片混乱。

残缺的光影,模糊的声响,七层生日蛋糕轰然倾倒,男人撕下温和的面具化作恶魔,开始和他在房间里玩起追逐的游戏。

桌椅碰撞,藏躲,摔倒,流血,被抓住,又挣脱,逃跑……混乱的场景碎裂成无数块,每一块上都印着男人扭曲微笑的面容。

恶心。

好恶心。

大脑条件反射地开始疼痛,拒绝去回忆那张脸。

唯一清晰的,是他被逼到墙角,在对方抱上他的那一刻,枪声如雷。

他用颤抖的双手握着对于十岁的他来说过分沉重的手枪,任由男人笨重的身躯贴着他和墙壁缓慢地滑下去,他炸开的胸膛扑出鲜红的血花,和心脏的碎片一起溅了他满身。

视野瞬间染成血红。

书上说,坏人的心脏是黑色的。

所以书是骗人的。

他用冷水洗干净脸上与身上的血,草草换了身衣服,把被单系成布条,从三楼的窗户跳了出去。

那天下着大雨,他深一脚浅一脚地沿着额泥泞坑洼的小路逃跑。当晚,闵家彻夜通明,一片混乱。

第二日,闵氏集团总裁被养子刺杀的消息登上头条,警方介入调查,声称正在对凶手展开抓捕。

与男人私交甚好的亲戚与合作伙伴自然不能这样不了了之,黑白两道上都有他们的人,想要抓一个十岁的孩子,简直易如反掌。

他逃不出Z市,只能在交纵错杂的胡同小巷里东躲西藏,最危险的一次,为了躲避追捕,他将自己的身体浸在冰冷的河水中,只用一根空心的芦苇换气。

那时是十一月,再过几天环城河就会结冰的程度,他本想等着岸上的那些人离开了就出去,但他们迟迟不走,而他的身体也越来越冷,意识被黑暗吞噬,他不受控制地往下沉去。

那是他人生第一次离死亡那么近。

他就是在那个时候遇见的余渊。

不过当年对方还不叫余渊,也还没学会精妙的拟态,他只是一团没有名字、无定形的能量体,漆黑、扭曲、怪异,这种生命,一般被人类统称为“怪物”。

当他睁开眼睛的时候,那只庞大的怪物就这样俯视着他,黑色的影子笼罩在他的身上,让他以为自己来到了地狱。

直到他被喉咙里的水呛得咳嗽,他才意识到自己还活着。

那只怪物用古怪沙哑的语调说:“人类,我会帮助你,而代价,是你要向我献上你的灵魂。”

后来池殊才知道,这句台词,是怪物降临地球后,在翻找路边散发着怪味的长方体盒子时,无意间发现的一本盗版童话书上看到的——

恶魔在吻醒沉睡的公主后,对她说的第一句话。

至于为什么对方说话的声音那么像古神低语,那是因为怪物才刚学会如何模仿人类发声,以及全世界最困难的中文。

怪物寄生在他的体内,目的是借助他的感官来接触这个世界,而他需要怪物来修复自己濒死的身体,他们暂时地达成了共生的关系。

第150章

第二日, 他在街角遇到了一张熟悉的脸。

正是之前告诉他地下室藏了秘密的乞丐。

但现在的他已是西装革履,看不出当初一丝一毫疯癫落魄的痕迹,而他因多日的逃亡灰头土脸、狼狈不堪, 此刻两人的身份就仿佛倒置了一样。

然后他就被对方给带走了。

那人声称自己是个骗子,是一个诈骗团伙的头目, 他手上掌握着很多上流阶级的黑幕,有关闵先生的那条是他故意透露给他的, 那把枪也是他买通下人送进去的, 骗子对他能够杀死闵先生并不抱有希望, 但他能得手倒是意外之喜,因为有人委托骗子取得闵先生的命。

骗子说:第一眼见你,我就知道你天生是干我们这行的料。

他并不认为这是赞美, 只是因为现在的他无处可去, 不得不留在骗子这里。

骗子让他给自己取一个新名字, 他随手在新华字典里翻了两个, 从此就叫池殊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池殊发现, 自己只是从一个小型的监狱来到了一个更大的监狱而已,

骗子的据点在偏远郊区的一座工厂, 这里面不仅有很多大骗子, 还有不少像池殊一样等着继承衣钵的小骗子。

他们的日常, 就是在白天进行高强度的培训,晚上照着号码簿打电话开展诈骗工作, 月底比拼业绩, 垫底的那几个,下个月只能睡最差的床,吃别人剩下的饭菜。

或许那个骗子说得对, 池殊天生就是干这行的料。

他迅速掌握了精湛的话术,了解人性,学会如何说谎,用怎样的口吻才能让自己听上去更真诚、也更恳切。

他学会了如何在三句话内抓住对方的需求,直击要害,根据人性的弱点编造谎言,抛出诱饵,在不同的人面前摆出一千种不同的姿态,他就像一个无法谢幕的演员,在一场又一场戏中扮演着观众心目中想要的样子,迎合、取悦,面具牢牢地戴在脸上,从未有一刻摘下。

这不是池殊想要的生活。

他想逃。

想得快发疯。

可一旦他选择逃跑,就意味着要与那些经验老成的骗子博弈,十二岁的池殊已经学会权衡利弊,自然清楚光凭他一个人,几乎是不可能做到的事。

他缺少一个同伙。

但他不敢向任何人透露这个想法。他不信任他们,如果被举报,等待自己的是非常恐怖的下场,砍断肢体都只是最轻的惩罚。

直到来了个新人。

新来的少年只比他大三个月,长了张能将黑白颠倒的嘴,很少有人看到他露出除了笑容以外的神情。他善于编织精巧的谎言与美梦,将电话那一头的人犹如玩具般玩弄于股掌。

他叫温千华。

他来之后,池殊维持了长达半年的第一名业绩终于被动摇,在新的一个月,温千华取代了他的位置。

池殊并不在乎排名,第一或一二在他的眼里没有区别,只要不沦落到吃剩饭睡露天就可以。他只想逃出去。

有一天晚上,温千华忽然爬上了他的床。

他的动作很轻,在池殊反应过来前,他就用身子把他困在靠里的那侧,手掌撑住池殊的枕头。

借着窗户透进来的月光,池殊对上了那人的眼睛。

他用只有两个人能听见的嗓音说:

“你有一个怪物。”

“我看见你和它说话了,你对它说,你想逃出这里。”

一时间,池殊不知道是自己身上的怪物被发现更严重,还是想逃走的想法被发现更严重一点。

他下意识起了杀心。

他感到体内的余渊在躁动,试图掌控他的身体,然后被池殊一巴掌拍了回去。

温千华盯着他,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别担心,我的嘴很严,我会帮你保守秘密。”

他想了想,说:“作为交换,我也告诉你一个秘密吧。你知道我为什么会来这里吗?因为我把我爸杀了,我妈也自杀了,我的亲戚不喜欢我,警察要把我送进少管所,我不想去那,就逃了出来。”

这根本不算什么秘密。池殊想。

就算说出去,那群骗子也不会把温千华给弄死。但他的可以。

他表达了自己的不信任,温千华皱了皱眉,看上去有些苦恼:

“这样吧,我和你一起逃出去,好不好?”

他把逃跑当做了一场和那些人对抗的游戏,池殊觉得,至少这样对方不会背叛自己,于是同意了。

他们分工合作,规划路线,入侵系统,黑掉摄像头,查清其余人的行程与任务,往空账户上转入逃走后维持生活的资金……到了真正行动的那一天,池殊意外地发现,自己竟然没有多少害怕的情绪。

相反的,是兴奋。

他们顺利逃离了工厂,坐上长途大巴离开Z市,长达数日的不眠不休,两人在大巴上都睡着了,当他们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被关在了一个陌生的地方,骗子坐在对面,一边抽烟一边把玩一把锋利的刀。

逃跑失败了。

按规矩,主谋要挖眼睛,从犯要砍一只手,池殊承认是自己出的主意,但温千华却跳出来说自己才是,池殊不明白对方为什么要帮自己,也许是又把这个当成了一场游戏。

不过,最后谁都没被挖眼睛砍手,骗子认为他们还有更大的利用价值,把他们转交给了上面的组织。

原来骗子只是给那个组织打工的,他们之前呆的工厂是组织的情报网之一,只要是法律不允许的事,组织基本都干,杀人诈骗,放火越货,在组织眼里,没有不能干的,只有钱不够的。

池殊的第一个任务,是假扮学生潜入贵族学院,绑架一个少爷,勒索他的煤老板爸爸。

准确来讲,是他和温千华的第一个任务。

因为他们是一起被带到组织的,上面的人默认把他俩绑定在了一起,之后每次行动,基本没分开过。

他们两人配合,总是能完美地完成任务,后面的三年,他们一起干过绑架勒索,盗窃物品,黑掉公司系统,当然,也帮绝望的高中生补过暑假作业,帮清澈的大学生代考高数,帮痛失全勤的社畜篡改公司考勤记录,甚至帮某位富豪厌学的小儿子炸了他的学校。

但池殊有个原则,不碰杀人。

他始终记得当年杀死那个男人后他的血肉喷溅到自己身上黏腻的触感,他用满是鲜血的手握着那把沉重的左轮,无数次午夜梦回他都喘息着惊醒,下意识低头去看自己的颤抖的掌心,生怕它染上一丝一毫的血迹。

而且池殊不愿意背负人命。

直到上头的人指名道姓要他们俩去完成刺杀某位外交官的任务。

组织内等级分明,下面的成员无法违抗上级的命令,池殊拖了再拖,直到任务的最后期限,温千华在凌晨给他发了条信息,一个人去了。

那天的雨从早上下到晚上,从绵绵细雨变成了磅礴暴雨,池殊等到深夜,温千华回来了,脱去雨披之后,他才看到对方的手臂和腹部都中了弹伤。

池殊又一次强烈地感受到自己依旧身处于牢笼内。

他们所住的公寓内布置着组织的监控与窃听器,出行也随时被专员监视,因为他们的手上掌握着太多关于组织的秘密,如果不是还有可利用的价值,早已经悄无声息地被抹杀于世上。

池殊坐在温千华对面,动作熟练地帮他取出子弹残片,上药的时候,他故意用力,试图从对方的脸上看出责怪他的表情,但失败了。

池殊将纱布丢给他,拉过温千华的手,用棉签蘸着酒精,在他的掌心写字:

“要不要和我一起”

逃字写了一半,又被池殊抹去,换上了新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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