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孙黯
沉浸在漫长的等待中,我居然又睡着了。及至天色浮白,我和他同时“醒”过来,把他伸进我睡衣里的手掏出去,关掉了没来得及响的闹钟。
回头试探一下他的额温,还行。皮糙肉厚的,一时半会儿估计死不了。我便放心起身,拿上换洗衣物去了浴室。
热水当头淋下,冲散脚底淤积的泡沫,门锁“咔哒”一响,我在升腾的蒸汽里闭着眼说,不要像个变态一样偷窥别人洗澡。
“我是正大光明地欣赏。”
视线被流水和起雾的玻璃门所阻隔,只可看清他的轮廓,赤裸的上身和腰间一圈白色绷带,步履从容地走进来,在离我不足一米远的地方公然拉开裤链解手,两股水声合二为一,完事后打开排风扇,他坐在马桶盖上,点了支烟,深思熟虑抽完半根,严肃地问我:“有套子吗?”
我说:“想都别想。”
“哎呀……”
他惋惜地叹息,隔着门给我递衣服,待我一一穿好,给他找来一次性牙刷,两人挤在窄窄的洗漱台前刷牙。
老房子的厕所面积极小,过道狭仄,他的手便穿过我小臂与腰之间的夹缝,撑在水池边沿,下巴搭在我右肩上漱口。此刻的我并不好奇镜子里是怎样一幅画面,只坚信它一定会迷惑我,让我忘记彼此的身份和立场,变得软弱而不清醒。
“你暂时待在这里养伤,不要贸然行动,我去跟宠物店老板打声招呼,请假或者辞职,你在家等我回来,不会太久。冰箱里有吃的,遇到突发状况就联系我。”
我从床头柜抽屉里翻出一只款式早已过时的旧手机,塞给他,“没有定位,无法跟踪,紧急呼叫键按一下是我的号码,按两下是录音,按三下会爆炸——另一张SIM卡槽里装的是芯片炸药,关键时刻可以用于自保或自杀,当然后者并不建议,你死了我会很难办。”
“宝贝好爱我。”
“随你怎么想吧。”
我披上外套,手从袖管里伸出来,不轻不重地拍了拍他的脸。
“我刚把你盘活,你得对得起我。”
他怔怔地盯了我半晌,表情瞬息万变,指尖向下对准裤裆。
“起了。”
我甩上门就走。
我打工的宠物店就位于我居住的这条街道,步行八百米,平时九点上班,十点前到也不会被责备,店主是个比我大几岁的姑娘,兽医专业,日常爱好除了小动物就追星,每周五都会提前回家收看一档我叫不上名字的综艺节目,留下我和另外两个店员看店。不知道是不是我多虑,总觉得她有点怕我,可平常又对我挺友善,不是爱刁难人的性格。
今天我整整提前了一个小时来店里,不为别的,昨天下午我们救助了一窝流浪狗,大狗出了车祸,留下五只尚未足月的幼崽,每天在一只破鞋盒里凄切地哀鸣,旁边放满各种好心路人施舍的牛奶和狗粮,虽能苟活几日,也撑不过整个冬天。于是店长打定主意,让我把它们抱了回来,目前安置在保温箱里,我得早点去照顾它们。
孰料我到的时候,店长已经在了。买的早餐放在桌上,小笼包和豆浆,她正一边换工作服一边四处转悠,巡视着寄养在店里的宠物们,笼子里都是猫猫狗狗的骚动声。她喜欢和动物们进行单方面对话,像哄小孩,声音里酿着一股甜腻的温柔。
“昨晚有没有乖乖呀?”她先问保温箱里的小狗们,继而转向我,“简脉你来好早。”前后完全两种语气,温差明显,我倒是松口了气,感谢她没有用那种口吻和我说话,不然我会崩溃。
“嗯,有点担心它们。”我说,其实也是想躲虞百禁,避免和他两人独处。我讨厌被人影响、干扰和蛊惑,做出有悖于本性的判断。
而虞百禁,永远是一个独立在规则之外的变量,一场横生的灾祸和一颗随时准备爆破的炸弹。
“它们真小啊。”店长说。
我正把一只柔软得让人心惊的小狗从箱子里拿出来,小心翼翼托在掌心,给它喂食,一时不知该如何接这句话,只好闷声回答:“将来会长大的。”
“这个品种多半长不大。”她用手比划了一段长度,说,“小型犬。而且非常脆弱,有基因上的缺陷,天生容易得病。”
“那怎么办?”
我望着手心里一团热烘烘的年糕,“没人来领养的话……”
“会有的。它们多可爱。”
她总是有一种盲目的乐观。可我不明白,如此弱小、对人类起不到任何作用只会徒增烦扰的狗究竟有哪里值得被选择。有些很丑,有些掉毛,有些性情暴戾、不易驯服,人凭什么需要它们?
她反问我:“你认为人为什么要养狗?”
我说:“想被保护。”
我观察过来买宠物的人,想要玩伴的小孩,独居的年轻女孩,缺乏自理能力的老人,病人,盲人。狗帮他们探路,守家,拿取物品,陪伴治疗,发出警告,驱赶恶意接近的人。能够保护人类的狗,才是有用的。
有用的狗才配被领养。
她却说不,“因为人喜欢狗。”
“不能保护他们也没关系?”
“当然。”
可是,没人需要我了。
我说:“真好。”
“店长。”我在斟酌之后开口,“我想辞职。”
她撑着发圈给自己扎马尾辫的手顿了一下。
“我能听听理由吗?”
“家里出了点急事。”
“请假也行的。”
“我不确定什么时候才能解决。”我笑了笑,“也不好一直在你这里占着位置,这个月工资不用结了,责任在我。对不起,挺突然的。”
她把一只同样是捡来的非纯种狮子猫抱到她腿上,用梳子慢慢地梳毛。
“没关系。”
她举起不安分的猫爪,朝我摇了摇。
“它们会想你的。”
猫“喵”了一声张开嘴咬她,她也不嫌疼,跟着笑起来。不知怎地,她的笑令我感到愧疚。回到杂物间归还我的工牌、储物柜的钥匙和锁,更衣室里一片静寂,几件员工制服挂在衣架上,还有一沓新的叠放在柜子里,男女同款,尺码齐全,是店长特意给我们定做的卫衣,胸前印着她亲手画的小狗小猫,兔子松鼠,大家一起睡在洒满阳光的草坪上,和平而安详。
我原本都走出去了,又退回来。
“店长。”我叫她,“我能不能拿走一件员工制服?”
“啊?”她探了半边身子进来,“随便拿,有得是。想留作纪念吗?”
“嗯……”
我欲言又止。
“有个亲戚来了我家……没带换洗衣服。”
半小时后,这件天真无邪的卫衣出现在了思想龌龊的虞百禁身上。
“宝贝,”他喝着我刚买回来的酒酿圆子,眼中流露担忧,“这是你的恶趣味吗?”
“凑合穿吧,哪那么多废话。”
我吞下一只放凉的生煎,打开电视,调到新闻频道,然后调小音量,给容峥的秘书拨电话。
忙音响了八声,无人接听。虞百禁从我手里夺走遥控器,打了个哈欠,将我揽入怀中,卫衣手感良好,松软温暖,表面一层短而密的绒毛。
“那边正忙得不可开交吧。”他说。
“别担心,她爸爸会处理的。”
“你这么说只会让我怀疑你是凶手。”
我说了句违心话,实际上我相信他不是。并非信任他的人品,而是深知他的性情:他不至于大费周章在我面前自导自演一出闹剧,即使三个月前,我和容晚晴都险些命丧于他手。
“我杀她干吗?又没有钱赚,你还会怪我……”
不对。
我挂断电话,尝试重新梳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假如虞百禁所说属实,他去“探望”容晚晴时就没见到她的踪影,在房间里等了一会儿,还想给她个惊喜,结果把进来查房的护士吓了一跳——“我赶紧跳窗跑了。回去的路上察觉到有人跟踪我。”他笑着,不以为意地,“被我甩掉了,当时的确没当回事。
“接着就是昨晚,我下楼买烟,常去的便利店没有我抽的牌子了,所以我绕远路,想去另一条街上找找。
“那条街很乱,路灯坏了好几盏也没人修,走到一段完全没光的夜路时,有人叫了我一声‘阿百’,我就被袭击了。
“我本来有防备,架不住他们人多势众……”他做作地装可怜,“十几二十号人欺负我一个……”
“然后呢?”我强行打断他施法。“全杀了。”他恢复了正常。
“他们认得你。”
我脑袋更乱了:难不成是熟人?
第3章
知晓“阿百”这个昵称并同时跟他和容晚晴都有交集的人选,除了我就只剩下那群远在国外的留学生。
“你还记得那些人吗?”我问。
“早忘了。”
他似乎伤口疼,调整了一下坐姿,害得我也不敢动弹。“就是一帮整天不学无术消磨时光的富二代官二代,财阀家的少爷小姐,我唯一有印象的是个西亚小国的公主,真的公主,和父亲一起流亡到海外寻求政治庇护,她白天念书,晚上在SM俱乐部做兼职,穿着皮衣往男人脸上撒尿。”
“……你亲眼见过?”
“对——不对!我是见过,但我没有那种嗜好,宝贝别误会!”
“有也没事,每个人的性癖都是自由的,我尊重你……”
某个瞬间,耳边的聒噪声如潮水般退去,身体的知觉被放大,覆盖住外界的侵扰。一股淡淡的疲倦、甚至可称作是充实的满足感袭来,像温热的日光浸泡住我。阳台上洗净晾晒的衣服在微风中摇曳,我失而复得的爱人正抱着我说话,像他从未离开过,在那个血色浸染的万圣节舞会上,用他的枪瞄准我。
“跑快一点,逃离我吧。”
他一口气喝下整杯“恶魔之泉”,把酒杯摔碎在地,一拳打碎消防箱的玻璃,从中抽出红色的斧头,朝我喊:
“我到死都会爱你的。”
我推开了他的手臂,站起身。
“你的判断是,凶手认定你和容晚晴属于同一阵营,存在共同利害关系,而这个链条中涉及的人也包括我,因此下一个可能遭难的是我。但这里有两个漏洞,其一,我们已知的线索一定有一条是多余的,是凶手用来蒙混我们视线的障眼法,否则不可能时间地点对象总有一项说不通,不成立;
“其二,前天和昨天找你的或许不是同一伙人,你最好再回想回想,近期有没有得罪过谁,以前的也算,”我说,“毕竟恨比爱长久。”
“是这样吗。”
他仰起脸看我,“那你还是恨我吧,一辈子的那种。”
“别做梦了。”
茶几上的手机嗡嗡震动,我盯着屏幕上闪动的数字,说:“你没机会再对我开第二枪。”
“喂?”
我接起电话,对面竟是容晚晴的父亲、容峥本人。
“你到我这儿来一趟,尽快。”
在我的极力劝阻下,虞百禁像个大爷似的去了他曾经刺杀未遂的目标人物的家,面对着人家的亲爹侃侃而谈:“您好!经常在电视上看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