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戏真做 第41章

作者:春日负暄 标签: 近代现代

  见陆既明不许他吃,沈馥就真的不吃了,手托着下巴,一边看着他吃,一边叫他,叫完 “大少”,又叫“既明”,但陆既明就是打定主意不理他。沈馥眼珠子转了转,又“心肝肉”、“情哥哥” 地叫起来,吓得陆既明筷子上夹的一块肉都掉了。

  沈馥拖着声音叫道:“好哥哥,你理我一下......”

  陆既明干脆搁了筷子,沈馥见他有反应了,连忙加倍地讨好,伸出手来,说道:“对不住,要么,我也让你绑一回?”

  陆既明简直拿他没办法,做出个严肃的样子来,说道:“这可不是玩的,万一......”

  沈馥打断他,轻快地说道:“你会让我有事吗?”

  “当然不会。”

  沈馥摊手道:“这不就结了?”

  他语气轻松,仿佛只要有了陆既明在,这一切事儿都不是事儿。他拿起碗筷,大快朵颐,边吃边说:“你与其花心思生气,还不如花心思好好谋划,保证万无一失不就行了?”

  “我不是......”

  陆既明想说我不是生气,但又没说,把后半句吞进去,再次叹了口气,他今晚叹的气比过去加起来的次数都多。他将那盘兔肉推到沈馥面前,心事重重。

  翌日,沈馥就去见了于维鸿。

  为保安全,沈馥将于维鸿约在了临街的餐厅里,大大的落地窗可以见到外面的行人和车辆,陆既明不放心,就坐在附近隐蔽处停着的车里等,清楚地能看见,一有什么万一,凭借他自己与杨翎皆不俗的枪法,能第一时间将于维鸿射杀。

  一见面,沈馥就察觉了于维鸿的目光不似往日,有了更多的探究,也有了许多藏得极好的焦急不安,任他装得如何镇定自如,沈馥也能一眼看穿。

  “找我有什么事?” 于维鸿明知故问。

  沈馥把手搁在桌上,手指一下下地轻敲桌面,越敲越快,仿佛焦躁不安。他说道:“那日陆家大少在公馆里办舞会,我混进去了,因为我见到了方家小姐,方媛,你知道吧,她是......”

  于维鸿自然知道方媛是谁,打断道:“我知道,然后呢?”

  “我偷听到了些不得了的,” 沈馥左右看看,见附近无人,才压低声音说道,“陆大少居然从方家那里买了一大批军火,过段日子就要运达蓬莱港了。北伐当前,他表面上谁都不帮,但暗地里......”

  这些都是于维鸿已经从冼春来那里知道了的,他还知道了沈馥与陆既明关系匪浅,知道了军火下月廿四日到港,与严一海从海外买的那一批同日到。

  只是他对这个日子是否准确还存疑,便继续问道:“你可有听到运达的准确日子?”

  沈馥垂下眼睛,仿佛不敢看人,略显紧张地道:“下月,下月廿八。”

  闻言,于维鸿一挑眉,说道:“哦?是吗?”

  沈馥连忙道:“是的,我听得真真的。”

  于维鸿生性多疑,所以他才从沈、冼两方入手,打的就是兼听则明的主意。冼春来听来了这么准确又这么要紧的消息,他本来还不完全信,如今沈馥说出来了完全不同的日子,他倒多信了冼春来三分。

  他看着沈馥,知道沈馥已经倒向陆既明了,拉拢威胁也无用,便说道:“你弟弟已经不在我手上了。”

  沈馥虽然早知道,也装作紧张惊讶的样子,手差点把餐桌上摆设用的花瓶撞倒在地上。

  于维鸿说道:“那日你和你姐姐走后,当晚,你弟弟便自己逃了,我的人在后面追,见他被陆既明的人带走了。”

  他的话半真半假,小阿的确是被秦雁救走了,但他的人并未亲眼见到,追上去时,人都已经走了,追人的便原路返回,一路将踪迹抹掉,所以沈馥后面再去时,才察觉不出半点。于维鸿心里存了挑拨的心思,才这样说,谁知竟误打误撞说对了。

  于维鸿看向沈馥,满脸都写着:怎么?你不知道?

  沈馥知道小阿被救走了,但竟不知道是被陆既明的人带走的。他心中一沉,一时间惊疑不定,脑子嗡嗡响。

  陆既明之前是有过前科的,以沈令仪的安危来威胁他,但那都是之前了。

  但是,如果于维鸿说的是假的,那为何小阿不让他们前去相救呢?仅凭他一人之力,又是如何逃出来的呢?

  沈馥面上的表情还稳得住,心里却已经七上八下的,藏在桌子底下的另一只手,已经揪紧了衣服的布料,因为用力,手背上青筋微微凸起。

  如果这是真的,他凭尽全力,不惜以自己作饵,就为了成全陆既明的谋划,那岂不是都成了笑话?

  作者有话说:傻了吧姓于的!你是来助攻的! 这段感情推进有点纠结,有点难写 orz 副不副 cp 的,大家自由心证吧,具体能不能凑成 cp,还是兄弟情,得往下写才晓得,反正挺有趣的。

第六十八章 你不要信我

  于维鸿走了之后了,沈馥还坐在原位。

  这是一家西式甜品店,侍应生走过来,欠身问他还有没有什么需要的,沈馥如梦初醒,朝他笑笑说了声 “不用”,顺手将桌面上装饰的玫瑰放进西服外套的上衣口袋里。

  他踱步出去,余光见到了陆既明的车,远远地缀在后面。

  沈馥想了想,拐进了狭窄无人的小巷,汽车开不进来的,旁边都是一溜小洋房的背面,主人养得茂密葱郁的常春藤,深秋里了还是绿油油的,瀑布一般倾泻下来。沈馥躲在这片绿瀑后面,稍等了一会儿便听到了陆既明的脚步声。

  沈馥又往绿荫深处躲了躲,常春藤的影子将他的影子严严实实盖住了。

  他见到了陆既明在他面前走过,在前面不远处停下,犹疑地叫了一声:“阿馥——”

  沈馥无声无息地拂开绿藤,停在陆既明身后,手指比枪,抵在陆既明后背上。陆既明举起双手,转过身来,抽走沈馥胸前的玫瑰,凑在鼻端嗅了嗅,问道:“送给我的吗?”

  见沈馥不说话,陆既明有些紧张了,皱起眉头,说道:“怎么了?不顺利?”

  沈馥摇摇头,说道:“没有。”

  他转头要走,陆既明一把拽住他的手腕将他拉回来。

  “你每次这样不愿意说话的时候,我都觉得很害怕。” 陆既明说道。

  “怕什么?” 沈馥忍俊不禁,笑了,说道,“不说话而已,又不是吃人,这有什么好怕的。”

  “比吃人还可怕,你不说话时就像天上的一朵云,只是凑巧在这儿而已,风一吹就跑了。” 陆既明认真地看他的表情,企图发现一些蛛丝马迹。

  沈馥想,他可不就是一朵云吗?没有根脚,轻飘飘的,不落地,随风到处去,不在此地,也不在别处。

  他不愿意说,陆既明从来不强迫他,只是说道:“回去吧。”

  这回轮到沈馥拽住他的手腕将他拽回来。沈馥轻声问道:“我能相信你吗?”

  对于沈馥来说,这句话问得并不容易。相信一个人并不难,对于沈馥来说,难的是 “相信” 本身。他是惯会信口开河、心口不一的,骗人多了,被骗多了,似乎已经学不会如何相信了。

  于维鸿的挑拨之语一入耳,沈馥下意识地便去怀疑,回过神来时,他却又因为自己的这一份怀疑羞愧不已。

  陆既明被他问得一怔,将那朵捏在手上的玫瑰插回沈馥的口袋里,说道:“你不必信我,只信你自己便好。”

  沈馥看着陆既明的眼睛。

  陆既明长得好相貌,眼睛在深深的眼窝里就像一泓深潭,静水流深,沉默不语时自有万钧之力,沈馥觉得自己几乎都要溺死在里头了。他扪心自问,自己愿不愿意将自己的安危、家人的安危连同这份信任,一起放入到陆既明的手里。

  好似蹒跚学步的幼儿,这仿佛是沈馥第一次在充满怀疑与算计的生活里,尝试着将信任付出给除了家人以外的人。

  他说:“于维鸿和我说,小阿,也就是我弟弟,是被你的人救走的......”

  陆既明一挑眉,问道:“你信了?”

  沈馥越发无地自容起来,低下头,说道:“我收到了小阿拍来报平安的电报,是从蓬莱港发来的,你...... 我......”

  陆既明听了,沉吟道:“蓬莱港...... 秦雁正好在那儿,因着那边的海运生意,他都在那头替我奔忙,我去问问就是了。”

  见他没有责怪,只是有条有理地回答,沈馥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好。

  陆既明也没打算让他说什么,只道:“回去吧,回去说。”

  沈馥堵了一肚子的话也不知道怎么说,他无措紧张得像个孩子,左右看了又看,企图找到灵光乍现的瞬间,让他将肚子里那些弯弯绕说个明白。但左近无人,只有如瀑的常春藤,还有胸前插着的一朵花。

  沈馥忙把那朵娇艳欲滴的红玫瑰拿在手上,递给陆既明,说道:“送给你的。”

  陆既明失笑,戏谑道:“就一朵?”

  的确有些寒碜,而且这一朵还是从人家西餐厅的桌面顺过来的,无论怎么说也算不上是件体面的礼物。闻言,沈馥又把手往回收,脸上涨红。陆既明只是逗逗他罢了,将花接过来,低头又嗅了嗅,说道:“很香,谢谢。”

  他低头时,鼻尖浅浅埋入娇嫩的花瓣中,脸上有笑意。

  世人眼中,陆既明是浪子,浪子与玫瑰向来是搭配的。再说了,又有谁能抗拒浪子回头,倾心相付呢?反正沈馥抗拒不了。

  沈馥左右看看,再次确定了这条狭小的、一眼看到头的巷子里没有旁人。他拉了陆既明一把,将陆既明拽入常春藤垂下的绿瀑后,让葱郁的枝叶连同影子挡住他们的身形。

  他说:“你闻闻看,我也很香。”

  陆既明被逗得满脸都是笑,让沈馥靠在墙边,自己则低头亲吻下去。阳光透过枝叶的间隙落在脸上,暖暖的,好像很多个吻。

  远隔千里之外的蓬莱港,小阿正苦恼着。

  按说在蓬莱港与秦雁相处的日子该是很舒服的,秦雁每日里都要去码头,早出晚归,回来之后也基本不多说话,有时候小阿在家里见到他还吓一跳,又高又大的个子,木头一般的脸,杵在那儿,门神似的。

  不仅如此,秦雁还给他留钱用,钱不算太多,但足够他花销,还有钱买零嘴。

  这样的日子,按理说是很舒服的,事实上也很舒服,在小阿的记忆中就没有过过这样轻松的日子。但如此一段时间过去之后,小阿就越发觉得不自在起来,仿佛在油锅里煎,左也不是右也不是。

  一是他心里记挂着姐姐和哥哥,惦记着不知道他们好不好,也怕他们担心自己。二是他在面对秦雁时,越发愧疚起来。

  或许是过于思念自己早逝的弟弟,秦雁对他太好了,好得过分。

  秦雁每日里总是晚回,再早也要等天黑。但每次他回来,总是会带些东西,有时候是些小孩儿爱吃的零嘴,有时候是些小玩意儿。有时候是草编的蝴蝶蚂蚱,有时候是些小人书,还有一次带了个精致的玩意儿,一拧发条,有个小人儿会推门出来踏正步,随之而来的还有 “叮叮咚咚” 音乐。

  小阿看着自己房间里五花八门的玩意儿,总算忍不住了,问道:“秦大哥,我冒昧问一句,你弟弟去世时多少岁啊?”

  秦雁面无表情,眼神却是一黯,说道:“五岁。”

  小阿:“......”

  虽然他小时候有上顿没下顿,导致个子没长起来,但他也已经快成年了。

  可能是知道自己送得不妥当,秦雁有些失落,说道:“你若是不喜欢,扔了就是了。”

  小阿连忙摆手,急急说道:“没事没事,我喜欢呢,你别多想,我没嫌弃,我每天都玩儿呢。”

  秦雁走后,小阿看着如山一样堆起的有趣玩意儿,看看这个看看那个,又把音乐盒的发条拧起来,听着 “叮叮咚咚” 的音乐声,真的觉得有趣起来,他小时候也没玩过呢。但等发条转完了,又发起愁来,人家对他这样好,他可是满嘴都没句真的呢。

  小阿又把发条拧起来,长长地叹了口气。

  他一边在发愁,一边也在想法子。他现在没有任何身份证明,不能买车票船票,但他走街串巷几天,也算找到了些门路,只要有钱就行了,还不少,得好几百元钱呢。他没那么多钱,但秦雁有,他瞄到过,秦雁对钱一点儿也不上心,都放在房间的抽屉里,有钱还有洋票银元,乱七八糟地塞在一起。

  小阿耳聪目明,过目不忘,把一切都想得明明白白的,只是还没下定决心下手,总觉得自己像白眼狼似的。

  直到一日,秦雁从码头回来,身上还带着海风的味道,咸咸的。

  他难得回来得那样早,手里拎了一大堆好吃好玩的,全部堆在桌子上,看得小阿整个人都呆了,非年非节的,这是干什么?钱多了烧的?

  秦雁云淡风轻地说道:“今日是我的生辰。”

  行吧。

  小阿把牙一咬,坐下来陪秦雁吃饭。

  吃饭就真吃饭,秦雁一句话也不说,就光吃,还自己斟了几杯酒喝。他是属于喝酒不上脸的那种,有些微醺了,眼睛却越喝越亮。

  这还是第一次有人陪他一起过生辰。小时候,他跟在陆既明身边,虽说陆家父子都对他很好,但他说到底也只是个下人,怎么好叫主人家给他过生日,到后来大了,自然也就不过了。

  小阿见他一杯一杯地喝,怕他喝醉了,连忙劝道:“秦大哥,切莫贪杯。”

  秦雁听劝,放了杯子,眼睛里亮晶晶的,看起来是有些上头了,说话却还有条有理,也不知是说给自己听的,还是说给对面的小阿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