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豆瓣君
可是你哪知道,这玩笑你儿子可真开不起啊!
捍卫乐队排练场上灯火通明。
第一首歌刚刚排练到进度的一半左右,就已经中断有三次了。
陆馨雅一张娇花般的俏脸上,此刻也已经出现了一层黯黯的色调。
开始排练的时候,她主动和白简将双方的段落进行了调整,两个人分担的高音部分已经是不分伯仲。
可是从音乐响起,真的进入演唱阶段的时候,陆馨雅却发现,这首自己之前在家里练习过几遍的歌曲,似乎有点不那么好把握了。
她本来自信自己也能把歌曲的高音部分唱上去,即便略有吃力,效果也差不了多少。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今天的嗓子却似乎完全不在状态,在白光演唱的时候轻松过去的高音区,到了自己的部分,却几次唱劈了音。
叶茂几个人很有耐心地陪她反复试了几次,却还是没有好转。
“陆小姐,要不你还是按照我分配的段落试试呢?太勉强的话,出来的效果真的是大打折扣的。”
陆馨雅面色有些阴晴不定,思考了一会儿,还是同意了。
这一次,果然很不一样。
不仅很顺利地完成了演唱,而且两个人高低错落、高亢低佪的搭配也很出彩。
当然,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在这样的演唱方式上,白光做为乐队灵魂的设置,便很是凸显出来了。
所以虽然完整地排好了今天的第一首歌,陆馨雅的心里却并不是很开心。
当然,她给人的表现还是一如既往,既甜美可亲,也完全没有和大家耍大牌摆架子的情况。
只不过,她的这种好状态更多地是表现在对几个男生的态度上。对于白简,她却似乎有所保留。
因为她曾经在请丁猛叶茂兄弟俩吃饭的时候,私下里和叶茂打听过白光。
她发现,丁猛的这个宝贝弟弟对这个叫白光的女生非常有好感。
字里行间,除了极尽称赞她的才艺,似乎也很钟情于对方的美貌。
而很显然,也正是叶茂对白光的这种色艺双绝产生的好感,造成了丁猛最终确立了双主唱的想法。
就像她自己想的那样,丁猛是一团烈火,而自己是一捆想被他点燃的干柴。
而现在,干柴还没有强大到足够吸引到烈火,需要有助燃的时候,助燃的人,却正在帮别人点火。
所以,原本并没有对白光过分关注的陆馨雅,现在却开始觉得,这是一个能在潜移默化中影响自己绽放火光的人。
而这样的一个人,是需要特殊关注的。
像刚才这种反反复复地排练,其实对每个人的体能要求是很高的。
一首歌下来,大家都在一边疯狂地补充水分。
陆馨雅从助理手中接过自己的专用营养饮料瓶,一边喝一边下意识地瞄着白光的身影。
真奇怪。
大家都在喝水吃水果,她却像个不需要补充能量的机器人一样,一点水都不碰,还是一个人在那里翻看着乐谱。
别说,这个白光细看起来,虽然不是那种娇小艳丽,容易让男人产生保护欲的女子,倒是别具一种中性时尚的味道。
她的整个人有一种很奇怪的美感。
那美感不同于陆馨雅熟悉的任何一种美女类型。既说不上柔美娇媚,也不属于甜美清新,似乎也和自己被人所定义的知性高雅搭不上边。
她的美,有一种温柔里却时刻凸显着棱角的硬度。
就像她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偶尔看你一眼,虽然略显冷淡,却莫名的并不让人反感。
而她的身材,虽然没有什么诱人的曲线,却天生带着一种一般女人少有的英挺。
尤其是她那双包裹在牛仔裤中的长腿,又长又直,完美到胜过许多非常知名的腿模。
只是……
陆馨雅的目光慢慢定格在白光的脚上。
她先是笑了笑,继而,又有些好奇地睁大了眼睛。
只是这双脚,做为一个女人来说,就算是高个子身材的名模,也似乎也有点太大了吧。
按照之前和白简的约定,今天晚上又是接他来家里给老妈按摩的日子。
丁猛从早上开始,便感觉到自己有一种说不出原由的兴奋,让他整个一个白天,无论做什么事情,都非常有动力。
连一直有些神经大条的宋金宝,都明显感觉出了大猛哥的兴奋。
对于一个从小学六年级开始,便已经开始踏入恋爱阵营的超早熟男人,宋金宝有一种感觉,一直没有任何情感动向的丁大总裁,似乎是有特殊情况了。
下班后,自以为从丁总行踪上便可看出蛛丝马迹的宋金宝,却发现大猛哥完全没有什么异动。
既不去什么酒店,也不去那些有浪漫气氛的咖啡馆,但凡和恋爱热门地点有关的所在,好像都和他没有关系,告诉自己的去向,依旧是每天的老路线,家!
这让他对自己十拿手稳的判断大跌眼镜,一个劲的摇头。
他当然没有想到,其实他的判断,基本上是正确的。
因为猛哥想要去的那个地方,和他要回的家,差不多就在一个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