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豆瓣君
吃过晚饭,丁猛开始在房间里拾掇自己。
经过一个白天后,胡子有点长了,刮。
身上好像有点出汗了,洗。
衣服穿哪套好呢,这套休闲,那套运动,还是那套商务…
我靠,不对呀,他是个瞎子,自己穿哪套都他妈一样啊!
收拾得清清爽爽的丁大帅哥,在老爸丁一凡诧异的眼神中,吹着小口哨闪出了门。
这臭小子,怎么年近三十了,还变得越来越臭美了呢?
不就是到后门口接个盲人按摩师来家里吗,怎么这么一会儿功夫,又洗又涮的,倒跟个刚学会谈恋爱的毛头小伙一样。
走到将近小区后门的时候,叶茂的电话打了进来。
“哥,干啥呢?”
叶茂的声音中有一点疲惫,又隐隐透着几许兴奋。
“去小区后门接那个盲人师傅,给老妈按摩,你呢,排练完了?”
丁猛知道今天是捍卫乐队第一次全员排练的日子,而且中午的时候,也看到了陆馨雅发的微博。
“今天,是我在‘捍卫’唱摇滚的第一天,加油!”
不得不承认当红明星超乎寻常的流量,这就么短短一条十几个字的微博,‘捍卫’两个字,已经成了网上的热词。
“嗯,刚排练结束,大家才散,本来想请大家吃个开工饭的,可是陆大明星急着赶通告,白光也说她没有时间,急着回去办事,哎,这两个大美人,还真是很难请呢。”
叶茂似乎在电话那头伸了个懒腰,隔着电波都能感觉到他疲倦的状态。
“这么累?第一天磨合的原因吗?两个女主唱配合得到位不?”
丁猛对一个摇滚乐队用两个女主唱这种少见的组合方式表示出关切,毕竟这个方式是他亲自提出来的。
“哥,我跟你说个事儿,你可得为我保密,行不?”
叶茂忽然间提高了声音中的兴奋度,有一种小时候做了坏事又忍不住想和哥哥分享的意味。
“靠,肯定不是什么好事儿,你小子,我太了解你了,行,替你保密,说吧!”
从小到大,从上小学还在尿床,到上高中偷偷处女朋友,丁猛也不知道替这个混球保守了多少见不得人的小秘密。
“哥,今天排练的时候,我原本给陆馨雅安排的,都是歌曲里比较平淡舒缓的部分,也比较适合她的声线,可是她可能觉得我偏心了白光,非要和白光一起唱高音区的部分,你猜最后怎么着了?”
丁猛下意识眯起了眼睛。
这种两个主唱明争暗斗的局面,在他提出这种组合方式的时候,就已经想到了。
当时,他还在心底替白光有过一些不甘,可是从现实出发,这些又似乎不可避免。
果然,一切都照着预想的来了。
“别卖关子,快说吧!”
“嘿嘿,我想陆大明星既然这么喜欢唱高音,干脆就满足她的心愿,所以私下里让乐队把整首歌都升了KEY,于是乎,陆大美人的表现就非常养眼了,简直就像做花样体操一样精彩!”
丁猛皱了皱眉毛,“啥意思?”
叶茂在对面哈哈哈地笑了起来,“大劈叉啊!哈哈,就是说她的高音全都唱劈了啊!”
丁猛:“靠!”
他忽然发现自己也有些不道德地笑了,为了弟弟这个形象又生动的比喻。
他刚想跟叶茂叮嘱两句,不能因为他对白光的好感,就故意或不故意地针对陆馨雅,毕竟,一方面陆馨雅也只是个年纪不大的女孩子,且还是老熟人家的。
另一方面,捍卫有了陆馨雅,肯定是如虎添翼。
不说别的,就凭今天她一条没有刻意宣传的微博,就能带来巨大的热度,可以想见一旦真的到了赛季,宣传火力大开的时候,该有多么火爆。
丁猛刚要开口,才发现自己已经走到了离按摩馆不远的地方。一晃之间,他看到一个长发飘飘的高个女子闪身了按摩院,而那身影,竟然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像谁呢?
对,像白光!
白简从乐队离开的时候,陆馨雅正在往女洗手间跑。
她要去赶一个加急的通告,大概是时间上实在来不及了,两个女助理带着服装和化装用品直接陪她去洗手间换衣服。
看着她匆匆忙忙跑进洗手间的背影,白简忽然想到了范范和自己说过的那些知心话。
“小白,不是我给你泼冷水,你心里总想着圆你妈妈的音乐梦想那是没错,可是你也得现实一点!歌有机会可以唱,但是娱乐圈这地方,可真不是谁都能混的。就你的性格,怎么说呢,就跟老白那只猫一样,还是喜欢懒散自在多一点,没有那么拼,你承认不?”
记得自己当时似乎并没有同意范范的观点,觉得自己如果被放到那个环境里,也许也会逼自己打起精神,战胜压力。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看着飞跑向洗手间换衣服化妆的陆馨雅,想到她在百忙之中还记得让助手送来的东西,各种考虑周全,白简忽然觉得,或许范范说的那句话,是对的。
想到晚上还要去丁猛家给他妈妈理疗,白简也加快了自己回家的步伐。
说不出怎么回事,一路上,白简忽然感觉有些心神不宁。
就好像,总有谁跟在自己后面,但是无论什么时候看过去,又完全没有踪迹。
大概是这些日子装瞎子装女人的结果,让自己总是时时刻刻提着一口气,生怕在哪个环节上出了纰漏,所以神经上有点太过紧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