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井之徒 第50章

作者:青山埋白骨 标签: 年下 情有独钟 市井生活 近代现代

  孙谚识夸赞:“好主意。”

  耳蜗的外机由一根导线连接,一端是贴在头皮上的发射线圈,另一端是带有控制单元和电池盒的耳钩,可以直接挂在耳朵上,也有个小夹子可以夹在衣领上。但是挂在耳朵上,对耳朵是个不小的负担,而且稳固性不太好。要是挂在衣领上,幼儿园小朋友之间玩闹的话又容易碰掉扯掉,做成发夹别在头发上既牢固又美观。

  朗颂笑了笑,又低头继续缠毛线,过了会儿他说:“能帮我把桌上的剪刀拿一下吗?”

  孙谚识偏头,看到了不远处书桌上的小剪刀,他懒得穿鞋,探出身子伸长了手臂去拿剪刀。谁知重心不稳突然向前扑去,眼看就要扑向地面。

  “小心!”

  千钧一发之际,朗颂低沉的声音在耳畔响起,孙谚识感到腰部一紧,被捞了回来。心脏漏跳一拍,他不禁呼了口气,惊魂未定道:“吓我一跳。”

  朗颂缓缓松了手,隔着衣料拍了拍孙谚识瘦削的肩膀:“别怕。”

  孙谚识的身体不禁一僵,某些画面倏然在脑海中浮现——朗月走丢那天,他手足无措地在小巷中寻找朗月,朗颂赶来后,用力地抱着他,语气坚定的说“别怕”;在雷斌家门口,朗颂紧紧地抱着他,也是和此刻一样,低沉沉地在他耳边说“别怕”。

  心口“咕咚”一下,还没平复的心跳又没来由地加速狂跳起来。孙谚识抬头,看着朗颂黑亮的瞳仁,欲言又止地张了张嘴。

  “怎么?”朗颂见孙谚识低着头神态不太对,问道,“吓到了?还是碰到哪儿了?”

  孙谚识深深地换了口气,努力扬起僵硬的嘴角:“不,没事,有点吓到,我先睡了,你们也早点睡。”

  说完,他便起身爬上了自己的床。

  朗颂抿着嘴抬头,幽深的瞳仁固定在孙谚识身上,一时之间抓不住头绪。

  翌日,孙谚识开始严格执行针对朗月的培训计划。朗月喜欢画画,他就一边陪着朗月画简笔画,一边教朗月认东西。

  他一字一顿地教,朗月一知半解地听。反正医生也说了,不要管孩子是否会回应,开机以后最重要的是对耳蜗宝宝进行语言灌输。

  上午两人玩的很开心,下午孙谚识正准备和朗月一起看会儿动画片,一个电话打了过来。是照顾张老太的护工大姐打来的,说张老太今天出院。

  孙谚识去看过张老太两次,怕她看到自己又受什么刺激,都是趁她睡着的时候去的。

  那天张老太从楼梯上摔下来,除了一些外伤,果真摔出了轻微脑震荡。她年纪大,恢复的慢,在医院这一住便待了近十天。第一天是丁婶照应着,后来便是护工在照顾。

  孙谚识拧眉想了一下,牵起了朗月的手:“走,咱们去巷口等张奶奶。”

  两人慢悠悠走到巷口,一辆黑色小车恰好和他们一起停在巷口。孙谚识不甚在意地瞥了一眼,却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打开后车门下了车,对方怀里还抱着一个白净的小婴儿。

  孙谚识像块水泥一样僵住,愕然地看着卓历抱着小婴儿走向自己,温声道:“小……不,谚识。”

  大脑呈现了短暂的空白,但孙谚识很快回神,他看着卓历和卓历怀里那个大约一岁不到的小孩,冷声发问:“你来干嘛?”

第79章 “嗯。”

  卓历一眨不眨地看着孙谚识,倏然苦笑一声:“对不起,我又这副模样来见你。”

  他本来的计划是处理好所有事情,至少干净得体地站在孙谚识面前。然而计划总是被一次次打乱,上次他风尘仆仆地跑去饭店,这次又逼不得已灰头土脸地赶来。

  衣服皱巴巴,领带歪斜,因为出了不少汗,头发像打了劣质发蜡一样,一缕缕垂在额前,要多狼狈有多狼狈。

  孙谚识喉咙一阵发紧,他垂眼回避卓历的视线,看着对方怀里正在啃手指的不足一岁的婴儿,再次问道:“你来干嘛?”但这次语气缓和了不少。

  要说的话难以启齿,卓历心里几番挣扎,张了几次嘴才用沙哑的声音说道:“这是我——我、我儿子。”

  孙谚识将双手抱在胸前,用这样自我保护的姿势与倨傲的表情掩饰自己的发抖的双手,庆幸的是,经历了饭店那次意外地碰面之后,他已经能很好地控制住情绪。

  “所以呢?”他看着卓历,讥讽道,“为了告诉我你有儿子了,怕我不相信还特意带来让我看看?”

  “不,不是。”卓历讪讪地垂下眼,仓皇解释,“我妈今早晕倒,现在在医院重症监护室,我得去医院照看着她。事出突然,我今天刚从A省回来,还没来得及找保姆,你也知道我妈已经没有走得近的亲戚了,宝宝太小不能去医院,所以——”他越说声音越粗涩,越说越语无伦次,“所以,我只能把他带到你这里来,你能不能帮我照顾半天。”

  说到最后,他缓缓抬起了头,眼底已是一片焦灼的红血丝。

  孙谚识看着几乎是在卑微乞求的卓历,他知道卓历再怎么样,也不会拿自己的亲妈和小孩作为借口来接近自己。而且卓历是个好强的人,若不是被逼得束手无策,也不会这样唐突地开口。

  他又看了一眼单纯无害的小婴儿,淡声回答:“能。”说着,朝小孩伸出了手。

  小婴儿澄澈发亮的眼睛看着孙谚识的双手,又看了看孙谚识的脸,似乎在小小的脑袋里思考、估量着什么,顿了一下,他兴奋地挥动双手抓住了孙谚识的手指,往他怀里扑去。

  孙谚识掐住小孩的腋下,却感受到了一股阻力,他有些不耐烦地看着卓历:“到底要不要我帮忙?”

  卓历仍在发怔,闻声回过神来,缓缓松了手臂。孩子扑向了孙谚识的怀中,完全不认生,还咯咯笑着。

  孙谚识把小孩的手从嘴里拿了出来,又扯起小孩胸前的口水巾帮他把手上拉丝的口水给擦掉。

  眼前和谐的一幕让卓历眼眶发酸,他难以置信地问:“你同意?”

  “不然呢?”孙谚识平静地看着卓历,“不是你要我帮忙的吗?”

  “是,是。”卓历点头,可是心里却一点也不觉得高兴。这个他和别人生的小孩,可以说是他和孙谚识之间的雷区,如果不是实在是没有办法,他不可能把孩子带到孙谚识面前来。一路上,他不断想象着孙谚识看到孩子后的反应,生气、愤怒、咒骂或者直接动手,但从没想过孙谚识却这样平静地接受了。

  连这个自己和别人生的小孩孙谚识都毫无芥蒂地抱在了怀里,那还有什么是会让他介怀的呢?

  “不是很急吗?”孙谚识看着卓历,提醒他,“还不走?”

  卓历茫然地点点头,他知道自己应该立刻赶去医院,但双腿像陷入了沼泽地一般抬不起来,他动动干裂的嘴唇,却又不知该说些什么。

  一直站在一旁揪着孙谚识裤子的朗月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但因为有了前车之鉴,再次看到陌生的叔叔不由得提防起来,她扯了扯孙谚识的裤子,轻轻地叫了一声:“爸爸——”

  她的声音很小,就像一只没断奶的小猫咪发出的声音一样。

  卓历这才注意到孙谚识身旁这个漂亮的像个洋娃娃一样的小姑娘,也清清楚楚地听到了刚才那声爸爸。他从照片中见过这个小姑娘,是孙谚识家的小租客,是上次见过的那个小青年的妹妹,他也知道孙谚识和他们很亲近。

  可是要有多亲密才会让一个小姑娘管一个毫无血缘关系的男人叫爸爸?他不可思议地去看孙谚识,对方却已经低着头去看小姑娘,温柔地摸着小姑娘肉嘟嘟的小脸,柔声说:“乖,等会咱们就回家。”

  这一幕刺痛了卓历的双眼,他努力克制着汹涌澎湃的情绪,颤声问道:“她为什么叫你爸爸?”

  孙谚识手上的动作一僵,偏头迎上卓历的视线,一脸讥诮:“你能有儿子,我不能有女儿?”

  “我不是这个意思,”卓历下意识向前走了一步,“她管你叫爸爸,那那个小青年,他和你——”

  “卓历!”孙谚识这才反应过来,上次在饭店外边,卓历也是这样质问他和朗颂的关系,他突然发怒低喝一声打断卓历,咬紧牙关道,“别以为全世界都是同性恋,这个世界上大部分男人的性取向为‘女’!况且,你又以什么身份什么立场来质问我,你有什么资格?!”他指着怀中的小孩儿,“你要是真心来找我帮忙就赶紧滚,你要是来找茬的,就带着你儿子滚。”

  卓历被喝得一愣,激荡的情绪瞬间平静下来,他懊悔地后退半步:“对不起,我——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对不起。”他把肩上的包放在孙谚识的脚边,似乎是怕孙谚识后悔,语速很快地道,“包里有尿布和奶粉奶瓶,那我先走了,我会尽快来接他。”

  “等一下。”孙谚识又叫住了卓历。

  卓历满怀期待地回过头来,他以为孙谚识想跟他说些什么,然而他听到对方冷冰冰地说:“你来接他的话提前跟我联系,不要擅自去我家。”

  卓历动了动僵硬的唇角,想开口却完全没有张嘴的力气,最后只是点了下头。

  待车子驶离路口,孙谚识收回视线,缓缓转过身,却不期而然地撞上了饺子店门口丁叔丁婶的视线。

  虽然他是同性恋的事在蓝楹巷的原住民人尽皆知,但事实上只有少数人知道他的“对象”是谁,不凑巧的,丁叔丁婶就是那少数知道的人之一,因为他们离得近,见过卓历。高中时,他还带着卓历到饺子馆吃过很多次饺子。

  孙谚识不确定丁叔丁婶有没有认出卓历,他自然也没有解释的义务,只是淡淡地点了下头转身欲走。

  “小孙啊。”丁婶温言叫了一声。

  孙谚识以为丁婶是想问什么,顿了顿才回过头,却见丁婶抬起手做了一个怀抱的姿势,提醒道,“小娃娃的腰还没长好,没力气的,不能只拖着屁股抱,另外一只手要护着他的背,不让他后仰。”

  孙谚识怔了怔,而后依言抱住了小孩的后背,点头道:“谢谢您。”

  丁婶朴实地笑了笑,又说:“冲奶粉的水要四十到五十度之间,还有换尿布——嗐,要交代的事可太多了,你要是照顾不了就往我这里送,我帮你照看着。”

  孙谚识报以笑容:“好。”想起自己出门的目的,他又说,“丁婶,张老太今天出院,等会您帮着接一下行吗?”

  丁婶叠声应道:“好好好,我送她回屋。”

  孙谚识肩上背着包,怀里抱着小孩,让朗月拽着自己的衣服,三人回了家。刚进门,卓历的信息便发了过来,大概是突然意识到很多事情还没交代,于是把怎么泡奶粉、怎么换尿布的教程一股脑发了过来,末了补了一句“可以给我打电话”。

  其实从卓历手上接过小婴儿那一刻,孙谚识就想到了这些,他本来是打算求助花婶,或者打电话问朗颂,但现在他决定如果搞不定这小屁孩,就去找丁婶。

  朗月蹭到孙谚识身边,想伸手去摸小婴儿的脸,但又不太敢,羞涩地抬眼征求孙谚识的意见。

  孙谚识笑了一下,执起她的手,说道:“这是弟弟。”

  朗月认真地看着孙谚识的嘴巴,尝试着张了张嘴巴,含混不清地发了两个音,很不标准,但敢于开口已经是很大的进步了。

  孙谚识偏头蹭蹭她的脸,鼓励道:“月月好乖,好厉害。”

  怀里的小屁孩倒是像听懂了似的,用力拍打小手,咯咯笑起来。

  孙谚识眼神复杂地看着怀里的小屁孩,其实即便他根本不知道卓历已经有了儿子,卓历也不曾开口,他也能一眼就看出来这是卓历的小孩。因为长得实在是太像了,上挑的丹凤眼和高挺的鼻梁简直就像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小小年纪已经看得出来是个帅哥坯子了。

  不管怎么说,孩子是无辜的,孙谚识不会把莫名地情绪发泄到小孩身上,况且他感觉自己很平静,没有多余的情绪。

  望着怀里乖巧的小婴儿,孙谚识猛然想起一件事,卓历没说这小孩叫什么名字。他扬扬眉点着小婴儿的鼻子问道“喂,你叫什么?”人家的两颗门牙才刚萌芽,自然没法回答,他便偏头问朗月,“他这么爱笑,叫他‘咯咯’吧,不,不行,占我们便宜了,叫他‘嘻嘻’吧?”

  朗月乐陶陶地点了头,黄豆不知何时跑了过来,吐着舌头看着“嘻嘻”,也挺开心的模样,被草率地取了新名字的小屁孩也跟着傻乐。

  傍晚,来送晚饭的朗颂一进店门便看到了这样一副画面——黄豆见垂头耷脑地趴在地上,柜台里孙谚识精疲力竭地瘫软在椅子里,一个白白胖胖地小婴儿跟他一样如出一辙的姿势仰靠在他身上,手中抓着一个奶瓶,正在吨吨吨地喝奶。朗月站在一旁,贴心地给孙谚识揉捏着胳膊。

  朗颂目瞪口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这是怎么回事?”

  昏昏欲睡的孙谚识听到朗颂的声音,半阖的双眼猛然睁开,像看到救星一样叫道:“小颂,快来帮帮我——”

  朗颂立刻把手里的餐盒放到柜台上,从孙谚识怀里抱起了看起来很眼熟的小孩,熟练地调整了一个让小孩舒适的姿势。

  他摸了摸小孩的屁股,硬邦邦沉甸甸的,于是问道:“有尿不湿吗?他尿了。”

  “啊?又尿了?”

  孙谚识简直一个头两个大,这小屁孩倒是挺乖的,不哭也不闹,就是太活泼太爱玩了。一定要人抱着他到处走到处看,下午孙谚识抱着他去院里玩了十几趟,累的胳膊都僵硬了,后来黄豆“哥哥”上场,上蹿下跳哄小孩,也给累趴下了。

  十几分钟前,嘻嘻嗷得一声哭了,他抱去丁婶那一问才知是饿了、尿了,于是丁婶帮忙泡了奶粉,换了尿布,这才十分钟又尿了。

  看着孙谚识疲惫的面庞,朗颂心疼不已,他瞟了一眼餐盒:“先吃饭,我去楼上给他换片尿不湿。”

  孙谚识如蒙大赦,感觉自己能吃下一头牛,他把朗月抱坐在腿上,嘟囔道:“乖宝,还是你最好。”

  朗颂失笑,抱着小孩进院子上了楼,不多会儿又回到店里。

  孙谚识已经吃得差不多,见朗颂已经回来,狠狠扒了两口饭,含混不清道:“我马上就好。”

  朗颂蹙眉:“慢慢吃,今天店里不忙,我不用急着赶回去。”前几天他们饭店对面新开了一家火锅店,这几天在搞五折大酬宾活动,他们饭店便没什么生意,所以有空来送晚饭。

  听闻此言,孙谚识也不急了,给朗月夹了一大块鱼肉,自己继续吃饭。

  朗颂把手指给怀里的小孩把玩,犹豫再三还是开口问道:“这小孩是谁家的?”

  孙谚识夹菜的手僵了一下,但立马恢复正常,他咽下嘴里的一大口饭,头也不抬地淡然回答:“卓历的儿子。”顿了一下,他又补充,“就是上次在饭店门口那个男人,我——我前任。”

  尽管从这小孩的长相朗颂已经看出来了,但亲耳从孙谚识嘴里听到答案,以及听到孙谚识坦然地说出“前任”,朗颂还是不由得怔住。但是比起震惊愕然,他心里更多的是疑问。

  从上次卓历的纠缠不休和孙谚识的过激反应可以看的出来,两人当初的分手肯定是不愉快的,而过错方是卓历。

  虽然他对孙谚识过往的经历仍旧一知半解,但从以往孙谚识酗酒颓废的模样,以及最近发生的种种事情也可以猜得出来,使他遭受打击的不仅仅是张循的死、他妈的死,恐怕大部分的原因都在那个叫做卓历的人身上。

  朗颂大脑转得飞快,这个小奶娃是卓历的小孩,目测大概七八个月大的样子,加上怀胎的十个月,也就是说一年半以前卓历和一个女人有了孩子。但人并不是想怀就能怀上的,至少得要一两个月的准备时间或者更长,而孙谚识的酗酒史的病历上酗酒史是两年。

  所以,是因为卓历当初和孙谚识分手,和女人结了婚生了小孩,孙谚识才会一蹶不振从此堕落吗?还是卓历瞒着孙谚识有了女人和小孩,孙谚识发现以后深受打击?

  而现在,卓历是离了婚又或者分了手,想来挽回孙谚识?

  朗颂感觉自己已经接近答案,但却不敢再往下细想。他垂眼看着怀中柔软无害的小孩,竟然觉得自己抱着的是一只全身布满尖刺的小刺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