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种田 第85章

作者:拉棉花糖的兔子 标签: 甜文 爽文 种田 快穿 近代现代

管家虽然觉得没必要,但别说,这些农奴加强训练后,看着是更加有气势了,他甚至觉得,如果换上盔甲,出去还挺能唬人的。

等队列终于提高到高中生广播体操水平了,崔栖潮才勉强接受,让人能进行下一步,没办法,他难道还能在中世纪训练出一支仪仗队来吗?

这队伍练成后,连农奴们自己都有点得意,觉得自己怪帅的。回了村舍后,还自发列队给其他人看。

在其他人眼里,这个整齐程度已经比得上正规军了,身高都阶梯式地排列好,看着也太厉害了吧。

“天啊,这是怎么做到的!”

“看他们腰挺得多直,看起来都英俊了许多……”

“这步子可真整齐,真好看啊!一迈步,人都拔高了!”

可把接受训练的农奴给得意坏了,别提他们去受训,领主还发豆子,练队列一点儿都不苦了,而且也确实比沉重的农活好。

在众人的夸奖、围观之下,飘飘然的农民兵们,恨不得上厕所都排着队去……

·

春天来临,霜雪解冻,农民又开始了一年的耕种,在领主老爷那里领种子,借牛马和犁耕地。今年领到的种子少一些,但没人有意见,因为种子各个都饱满得很,一看就知道能种出来好粮食。这就是保存妥善的好处了。

至于地里那些越冬的大麦成熟要晚一些,四月份才能收割,现在还不急着。

农民们内心有点窃喜,因为老爷去年把地都种上了,那么今年春播时,是不是要轻松一些?虽说活儿去年也是他们干的,但总觉得有点占便宜了。

诺森伯兰贸易队就是这个时候回来的,他们往回走的时候,远远看去,分辨不出旗帜,那些经过冬天“军训”的农民,迅速排成队,手里拿着农具,摆出了防御的姿态。但内心还是忐忑不安的,毕竟没经过实战,另一边赶紧让人去报信。

直到旗帜清晰了,大家才看清楚,这都是自己人。

而雷蒙德也吃惊地看到一群农奴排列得整整齐齐,手里拿着农具,却宛如士兵一般。什么鬼,这些是服役的民兵吗?为什么看上去那么有气势,显得他们贸易队都散乱了。

雷蒙德内心隐含不悦,嗤笑道:“还拿着你们的耙子干什么,要耙死我吗?”

农奴们互相看看,排头那个赶紧道:“立正!”

唰一下,所有人收起农具,站直了。

“报告骑士老爷,刚刚我们看不清旗帜,让人去报信了,现在去追人,说清楚。”农奴大声道。这个音量也是训练后的结果,对长官汇报必须清晰。

这可把雷蒙德和其他骑士给吓一跳,自己的腰都不自觉挺直了,天知道他们平时有多放松,“咳,知道了,快去吧。”雷蒙德说着又不自觉补了一句,“我们千辛万苦,完成了领主大人吩咐的任务,还有额外收获。”

要说一名堂堂的骑士,会和农奴较劲,简直太可笑了,但这种情况就是在雷蒙德不知不觉中出现了。

……

崔栖潮听闻贸易队回来,欣喜得站在窗洞看了半天,吩咐厨娘把酒肉都拿出来,等他们到了近前,就赶紧下楼。

“我的勇士们,真是辛苦你们了,跋涉了整个冬日。”崔栖潮快速夸了几句,迫不及待地问道,“种子都换到了吗?”

雷蒙德把胸膛挺得老高,“没有辜负您的期望,请您看看我们带回来的枝条与种子。”

崔栖潮把储藏葡萄枝的土拨开,看了看,“好,好,立刻准备清水,浸泡这些枝条!还有,那块开辟做葡萄园的地,加紧休整。”

扦插用的枝条从储藏中取出来后,得用清水泡一段时间,让它的截口吸满水分,恢复生命力,把坏死、干枯的部分剪掉,然后再催根,根催出来又发芽长叶子了,就可以正式移植到地里。

整个过程,差不多需要一个月时间,想来这个期间也够把葡萄地整好了。

就这些枝条,以后都是财富。

雷蒙德见崔栖潮满意,也颇为得意,赶紧继续邀功,“我按照您教的方法辨别种子,您看看我选的荞麦、胡桃、黄瓜、甜菜等作物种子,还有,我还换到几样新鲜的种子,这个,是北部出名的羊毛树种子!”

“羊毛树?”崔栖潮疑问了一句。

雷蒙德对羊毛树种子相当得意,“没错,羊毛树,北部贵族最近时兴从商人那里买一种细布来做衣服,据说原料是从能长羊毛的树上摘下来的,他们弄到了一些种子,但是去年播种了一批,就遭遇了虫害。剩下的,就换给我了,非常便宜!”

崔栖潮听罢他这么形容,再看看那种子,这才辨认出来,什么羊毛树种子,这不就是棉花种子么。对于常年用羊毛纺织的人来说,大概以为细腻的棉布也是某种羊的毛吧,又从树上长出来,那直脑筋地一想,这树不就是会长羊,便成了羊毛树。

崔栖潮:“这个东西不错,很好,有多少种子种多少。”

棉花的产量算是比较高的,棉织物又特别实用,性价比相当高。说真的,他很想念细腻的棉质内裤了……

崔栖潮正在思考棉花种好后,可以做些什么,雷蒙德已经又说道,“还有一种粮食,这个也是从远东传来的,叫做水稻,在兰斯堡有少量种植,我看了,应该也不比荞麦差吧?”

雷蒙德语气中隐含着一点不自信,他又没吃过水稻种子,所以留在最后说。

“水稻?”崔栖潮一下睁大了眼睛,大米啊!

华夏人种水稻吃大米的历史太悠久了,说句离不开也不为过,崔栖潮来这儿都多久没吃米饭了。

“您认识?”雷蒙德心里那块石头落地了,大人好像不但认识,还很喜欢。

崔栖潮怀念地摸了半天,然后才恋恋不舍地道:“都拿去厨房吧,不必播种,吃了。”他怕雷蒙德多想,又安抚地道,“这个我在东方见过,非常喜欢,你做得很好。我看以后如果其他地方有也可以换一部分回来吃,只是它不太适合在诺森伯兰种植罢了。”

雷蒙德的心情像是乘过山车,起伏了几下,这才安心。

崔栖潮虽然非常、非常想种植水稻,但是无奈,即便诺森伯兰雨水比以前多了,也还是偏干的,种水稻需要大量的水,而且这里的气候很可能导致水稻成苗率低。

在这个时代,这些问题都不大好解决,算起来还不如种其他作物划得来。作为一个领主,崔栖潮得对自己的臣民和土地负责,只好忍痛放弃了。这些稻子,就拿来解馋好了。

“农事官。”崔栖潮开始吩咐农事官,如何种植这些作物,“黄瓜和胡桃分别种在菜园和果园,羊毛树种在南边那块地上,荞麦代替一部分燕麦播种,换回来的麦种选良种也播种一批,还有,甜菜,给我种在磨坊后方耕田之后的白土地上。”

农事官一愣,随即道:“老爷,前面的都没问题,但是,甜菜是不是应该种在蔬菜园里,而且耕田后面的白土特别白,种东西会死的呀……”

“农事官,你有多久没去地里看看了?”崔栖潮微笑着问他。

农事官:“这……”

说实话,大冬天的谁愿意出门,反正也没什么活儿,他去地里看也不会看白土啊,那不是白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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