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吸猫成仙
见老大不开口,矮了半个头的熊师凑上来:“他活该,黎哥帮他教训欺负他的人,他却想赖账,见到我们就跑。”
“我说我没钱,你们要揍我,我才跑。”见有人帮他出头,豆芽菜一样的男生像是看见救世主,他擦着鼻血,“我没有赖账,说了有钱会给。”
看出费黎是这帮半大小孩的头儿,男孩和他说:“他都说了不会赖账,你们还要揍他,也太欺负人了。再说你们那么多人打他一个,就算赢了也很难看。”见对方没反驳,他便要求道,“放他走。”
费黎抓着的手应声松开。
那男生如蒙大赦,溜得飞快,钻进巷子,转眼就没影儿了。
“黎哥你还真放他走?那臭小子最会躲起来,你找不见他,接下来的饭钱怎么办?”看费黎只顾盯着这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小子发愣,连“饭票”都弄丢了,熊师真为他焦急。
费黎像是魂儿被牵走,对熊师的问话和担忧都充耳不闻,只顾盯着对面那人看。
熊师则盯着费黎看,琢磨他是不是放走那小子,准备揍这管闲事的出口恶气。
他以为费黎就要动手,对面却比他想得更识时务,掏出钱夹:“他欠你多少钱?”
费黎的目光从男孩脸上挪到他手上,终于开口:“他欠的钱和你无关。”
男孩已经打开钱包:“不论对错,总不能因为我的原因让你吃不上饭。”
熊师不知道费黎为什么拒绝这种好事,很久之前他就发现费黎性格里有很轴的地方。他一着急,插嘴就说了个十倍的天文数字。
男孩就掏了钱,递给费黎时,费黎不伸手,又递给熊师。熊师看了费黎一眼,一把接过揣进自己兜里。
“你为这点钱把人往死里揍,别人也会为这点钱对你下死手,真的值得吗?”男孩对费黎说完那这句,便转身走了。
眼看冤大头带着他的人已经上了车,敲到这么大一笔竹杠,熊师心情很好,垫脚挽起费黎的脖子:“走黎哥,我们去吃好吃的,今天你请客。”说着拍了拍装钱的口袋。
费黎却不动,眼睛一直看着男孩离开的方向,在车子启动时,突然拔腿狂追。
靠在他身上的熊师一个趔趄差点摔倒,等他反应过来,费黎已经追着车子快要跑出这条主街,熊师只好招呼其他人一块儿追过去。
刚出主街,车子就没影了。轮胎掀起的尘土,淹没了撑着膝盖,望着车子消失方向的费黎。
熊师小心翼翼地靠过去:“黎哥,你怎么了?”
费黎埋头狠喘了几口气,随后撑起身:“走吧,去吃烧烤,我请客。”
他们一群人用这钱吃了顿好的,吃饱喝足每个人都很高兴。
费黎心情也不错。第一次遇见男孩可以说是偶然的奇遇,第二次遇见则说明某种规律,预示着还能见面的几率大大提升。
从此费黎的生活里也多了一件事,就是在南城洼等他。
从那两次相遇他也找到一些规律,比如男孩出现的时间都是傍晚,在南城洼的主路,车子从东边开过来,从西边开出去。
无所事事的下午,费黎就在路边,或站或蹲,紧盯着每一辆从东边驶入南城洼的车辆。如果需要五年才能发生一次的偶遇,像他这样刻意等待,再见到对方的时间是不是会缩短一些?
费黎没想到仅在一个月后,他就又见到了他。
准确来说是见到了他的车,车窗紧闭他没能看见人。费黎跟在车后狂奔,直到车子驶出南城洼,消失在他视线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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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周后,费黎又等到了他的车。这次车窗半开,男孩坐在后座的中间位,身侧是保镖,只能看见半张侧脸。费黎又不顾一切追了上去。
男孩总会出现,掌握了他出现时机的费黎每个月都能见到他的车好几次,每次见到总会有一股奇异的力量吸引他用尽全力追上去。
但他下车的次数寥寥,还有两次偶遇路人发生冲突,他下车调停,帮助弱者。这种时候,费黎反而不会凑上去,而是躲在围观的人群里,隔着别人观察他。
费黎也看出一些东西,比如他会先试图讲道理,讲不通也会让保镖动手;比如他不光是帮受欺辱的那方,有时候连欺负人的那方他也会给钱平息对方的怒气;还有,费黎发现他对所有人都一样慷慨友好,自己并非特殊。
男孩也并不是每一次遇到冲突都会下车。有次他的车来,费黎刚好和人在打架,车子还离得远,车窗就升起了,看来车里其他人并不希望让他下车管闲事。
车子驶过时,费黎撇下对手,追着车子跑了出去。
从跑步追,到骑自行车追,到骑摩托追……能够追逐的距离越来越长,时间也越来越久,费黎逐渐长大,他的人生就在这一次一次的追逐里发生变化。
母亲不知从哪次出门就再也没有回来,杳无音信地消失了。费黎早就预见了这天的到来,就像野生动物,等幼崽能够独立生存,母亲不是将其驱逐,就是一次外出觅食后自动离开。所以费黎也没去找过她。
而他逐渐在南城洼打出了名声,成为被一些“大哥”看上和拉拢的新鲜血液,开始进入那个真正的地下世界。
终于在他十七岁那年,他将坐下的破摩托飙到快要承受不住的时速,追着男孩的车来到终点——荣晟制药厂。费黎在厂区外抽完一根烟,又骑车回去了。
对他这种异常举动早就看在眼里的熊师,这次终于忍不住问:“黎哥,你为什么总追那个冤大头?”自从他那次成功敲诈对方,他就给这不知名的男孩取名“冤大头”。
费黎不语。
熊师福至心灵,茅塞顿开:“你不会是喜欢他?我就说你怎么不找个Omega一起玩,也不喜欢女人。”
费黎仍然沉默。
“就算你喜欢他也没用啊,我看冤大头也是Alpha,再说他那种资本家,就算你追上他,他也不见得会和你做朋友。”
费黎仍是面无表情,沉默不语。
熊师皱眉琢磨了一阵,双手一拍:“有了,我有个办法,可以让你自然而然地接近他。”
费黎眉毛一抬:“什么办法?”
南城洼路边。
费黎急切地指着脑门:“快,照这里砸。”
熊师拎着棒子,脖子扭到九十度:“别打了别打了,车已经开走了。”
仍是南城洼路边。
费黎提议:“一会儿车子过来,你就把我往车子前面推。”
熊师大惊失色:“这不行吧,车速这么快,万一真的给你撞死撞残了。”
“车来了,快推,快……”
车子驶过,费黎看了一眼自己这帮没用的小弟,恼怒地撇下他们走了。
……
知道“冤大头”是个心软的人,这是熊师能够想出来的,唯一能叫费黎和他发生联系的方法。
他们日复一日地表演着,不知道尝试了多少次,那辆熟悉的车终于停下,车门打开,再下车的男孩已经长成了风度翩翩的男人。
熊师舌头打结:“黎,黎哥,他他他过来了。”
费黎指着自己的脑袋:“快!”
“我,我真打了哦。”
费黎咬牙切齿:“要是你今天再掉链子,我一会儿拧断你的胳膊”
球棍应声砸下,剧痛过后是一股热流淌到费黎脸上。他又伸出胳膊:“这里砸断。”
“黎哥,这就不用了吧,你现在已经很惨了。”
“快点!”
“……我这,我真下不去手。”熊师把棍子递给旁边,“你来。”
旁边的小弟吓得停下踹人的脚,赶紧摆手:“不不不,熊哥,还是你来。”
“住手!”人群外响亮的声音。
情急之下,费黎捡了块路边的砖头,用力砸向小臂。
“咔嚓”一声,骨头碎了,他冷汗淌了下来,人也疼得躺倒在地。
耳朵贴着地面,听到的是气势汹汹却悦耳的声音:“一帮以多欺少的垃圾,再不滚开,我报警了。”
费黎疼得肌肉直抽,却还是忍不住露出一点虚弱的微笑。
一个故事讲了一夜,天已经亮了。
天光从窗户透进,把裴仕玉的脸照亮。费黎坐在窗户的另一侧,在黯淡地阴影里低下头:“是的,我们的相遇不是偶然,都是设计。对不起,是我欺骗了你,又让你失望了。”
裴仕玉伸手勾住费黎的后颈将他拉过来,和他额头相抵、面颊相依。他闭上眼睛,咽下一口唾沫,也咽下一口痛苦和酸涩。光是听费黎讲述这些,讲他的苦等和追逐,裴仕玉已经感到了心脏的纠结和疼痛。
“你怎么现在才和我讲这些?”
见他没有责怪,费黎松了口气,他珍惜地捧着裴仕玉的脸,轻轻蹭了蹭:“不是什么重要的事。”
“我都不知道我曾让你这么难过。”
“不。”费黎后撤一点,得以直视对方的眼睛,他说,“等待和追逐你的时刻,是我在南城洼的日子里最幸福的时刻。”
第106章
费黎比谁都清楚他在南城洼的人生最终会变成什么样。
在贫乏和困顿里挣扎生存的人们,就像一群笼子里的蛐蛐,为了获取仅有的资源不断打斗争夺。吃饱穿暖和物质享受是只有胜者才能得到的奖赏,落败的人,则会输掉一切,金钱、健康、尊严,乃至生命。
如果没有遇见裴仕玉,费黎也是一只这样的蛐蛐,每日每夜只为生存跟人打架,无暇再去思考其他。直到他在一场打斗中被其他蛐蛐咬死,或者斗成最强的一只,再被一些喜好斗蛐蛐的人收走,成为别人的玩物和乐子。
裴仕玉第一次救他,什么都不要,什么也不为,给他治疗、给他吃饭,这是他除了母亲之外,第一次得到他人的善意。
这种善意让他很新奇,让他看见一个完全不一样的人,和一种完全不同的人生。让他知道世界除了南城洼,和南城洼这些冷血又凶恶的人们,还有其他存在。
第二次遇到裴仕玉,他从被欺者变成了欺人者。但就像多年前裴仕玉会给欺负他的摊贩付肉饼钱,这次他也为那个逃跑的小子付钱。费黎并不惊讶,却很疑惑。如果只是伸张正义,他分明可以叫保镖把“坏人”打跑,而不必废话和给钱。
还有裴仕玉离开前问他的问题,为了这么一点钱把人打成这样,是否值得。
关于这个问题,费黎思考了很久很久。
从十三岁到十八岁,他总在想这句话。因为想得太多,而变得不爱说话、性格阴沉,不怎么像南城洼出身的小孩。所有人都在蛐蛐笼子里斗得不亦乐乎,只有他爬出笼外,看着笼子里的乌烟瘴气,疑惑他们为什么要这样你死我活地斗来斗去。
人一旦有了怀疑,便有了痛苦。
费黎的痛苦是他一边怀疑打架的意义,一边又不得不卷入各种争斗,看清自己如同蝼蚁一样活着,心有不甘却无法挣脱。
他开始怀疑生存的意义,他不明白自己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但他也不能去死。
在生与死的挣扎里,他选择裴仕玉做他的意义。
一个美丽的人类,一颗纯净善良的心灵,没有比这更能成为一个绝望灵魂追逐的信仰。他等待他,追逐他,只有在靠近他的过程里才能得到幸福和宁静。
直到十八岁再遇见裴仕玉,他才真正明白了那个问题的含义。
裴仕玉问出这个问题,是他相信人生命的宝贵,并且这种宝贵不以贫富或好坏而有所差别。这是当时漠视别人也漠视自己生命的费黎,所无法理解的东西。
等他终于理解的时候,他正陪在裴仕玉的身边,这个曾经给了他重视和尊严的人。他发誓要永远追随他,无论在什么位置。
费黎从来没有奢望过能像现在这样,成为裴仕玉的爱人和伴侣,和他在人生这条道路上,并肩走下去。
“裴仕玉,我们去哪里?”费黎眼看车子开到了北城的山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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