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昨夜轻拥我 第44章

作者:云雨无凭 标签: 追妻火葬场 年下 HE 近代现代

钟粤笑了:“你也跟阿姨说一声,让她收下,我知道,你们家那个楼盘的别墅都是大户型,一定能有地方放。”

邓敬骞:“行,我——”

话说到了这里,邓敬骞正好走到了写字楼一层大厅的某个出口附近,值下班时间,又在下雨,所以出口有些拥堵。

邓敬骞的话是被一次意外的身体碰撞打断的,但主角不是他自己,而是走在他前边的一个穿西装的中年男人。

男人没有摔倒,可是碰撞的另一位主角倒在了地上,他穿着那种灰色衬衫加黑色围裙的咖啡店工装,原本抱在手上的大纸箱倒在了旁边,里边成打的东西掉出来一些,应该是咖啡店要用的纸杯之类的。

下意识看向那人的一刻,邓敬骞和他四目相对——那人长了一双熟悉的眼睛,鸭舌帽遮盖住额头以上,口罩遮盖住眼睛以下,眼睛很亮。

大概一秒钟以后,那人把视线从邓敬骞的脸上移开了,撞了他的中年男人已经不见了踪影,他蹲着,把掉在地上的东西捡起来,重新塞回纸箱里。

后来,很快,他站起来抱着纸箱,往反方向走了,邓敬骞看见他的衣服后边沾上了许多水渍和泥渍。

邓敬骞在想自己一定是视力下降了,居然会把一个路人看成一年前就诀别了的方坞,他继续朝前走,从刚才那个人倒地的位置跨了过去。

他试着回头,朝着那个人离开的方向,把脖子转了大概六十度,可是什么都没看到。

“敬骞哥,发生什么事了?你怎么不出声?”手机里传来了钟粤的声音,邓敬骞这才意识到自己还在和人打电话。

他回答:“没什么,没事儿,你打算送东西过去的话,可以直接和我妈说,她一定会立马为你腾出时间的。”

钟粤:“我明天晚上能请你吃饭吗?没别的,就是想和你聊聊天,我一直觉得和你很合得来。”

邓敬骞:“可以啊,我明天应该不会很晚的,开完一个会,八点左右下班吧。”

钟粤:“好,我来预定餐厅,我到时候去你律所楼下接你。”

邓敬骞:“好,那拜拜,我先挂了,要去车上回两个工作电话。”

钟粤:“嗯,你别太累,晚上早点儿睡。”

电话挂断了,邓敬骞出了楼门,只走了一小段路,就找到了司机泊车的地方,他上了车,然后取掉领带,脱外套。

无意之间,他脑海中再次闪过了几分钟前的那双眼睛,他觉得太像了,简直和方坞的眼睛一模一样,不仅是直观的外表几乎没差,连目光中流露的神韵也近似复制。

接着,脱完外套以后,邓敬骞也意识到刚才那人身上穿的是MESH咖啡店的统一工装。

他在想:方坞这种人会去咖啡店上班吗?显然是不会,他很臭美的,哪怕是上班,也必然要把自己的帅脸露出来,要穿得体面光鲜,细致地打理头发,再喷洒巨量的香水;要是某天穿了那套一万多的定制西装,肯定要在近亲的人面前提起一百次。

以及,他那种自尊心极高,凡事要争个你死我活,报复心也极强的人,怎么可能被撞倒了什么话都不说,站起来就走呢?

刚才那个要真是他,那个不道歉就偷溜的西服中年男肯定已经挨了顿臭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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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里十点以后,雨停了,一家已经结束了营业的商场门外,李振阳拿出打火机,点了自己手里的烟,也帮方坞点上。

周围没什么人,两个人绕着商场没有目的地走,看着一层那些店铺的灯一盏接着一盏暗掉。

“我真丢死人了,”方坞还不太习惯咖啡店的高强度工作,说话都得大喘气才行,他身上随便穿着件运动服外套,背了个双肩包,夹着烟,说,“我们老板不是两家店嘛?让我去那边取急用的东西,在下雨,我说从你们楼里抄近路吧,结果……我靠,我真的想死。”

“咱俩见面还没二十分钟,你已经‘想死’六遍了,”李振阳正在为他严肃地计数,说,“没事儿,没什么丢人的,他就算认出你了也会假装没认出来的。”

方坞太累了,眼睛无神,慢吞吞说道:“要不是脚底下有滩水,我绝对不可能摔倒的——到底是谁弄的水啊?这么恨我。”

李振阳笑:“王母娘娘弄的银河吧,满意了?”

“银河,那也比我现在的情况好。”看见前边不远处店铺外放置着一些椅子桌子,累到不行的方坞甚至想过去趴下立马睡一觉,他叹了口气,不走了,在路边蹲下了,然后在路沿石上将手里的烟一点点擦灭。

李振阳站在他身边,突然轻笑,说:“哎,你摔倒是不是因为早就发现他了,一直看他来着?”

此刻的沉默以秒计算,一,二,三——

“他在跟人打电话呢,不知道是谁,也没听清,猛地看见他走过来了,我也没想到,也就看了一点五秒吧。”

方坞把脸埋在膝盖旁边,体会着逐渐适应的腿疼,情绪低落到了极点。

第58章 呼吸然后

方坞从装了旧物的帆布袋最底部找到了之前买给邓敬骞的那只小黑豹,他惊异于自己当时居然忘了将它丢掉,又庆幸当时没将他丢掉。

方坞把小东西压扁了的耳朵、手脚、身体全部整理揉捏了一番,又拿来湿巾,把它身上的灰尘擦干净。

之后的每天晚上,在出租屋卧室的床上,方坞都会抱着小黑豹睡觉。

日历每二十四小时作废一页,方坞的生活也随着时间发生了很多变化,从前,吃喝玩乐、购物、冒险是他的养分,可是现在,他被现实剥夺去了许多附加的外物,所以,最最平常的睡觉、吃饭也能够成为他的养分。

时间和金钱成为了方坞会理智取用的东西,他每天睁眼都默默告诉自己,要让那些自认为看透他本性的人误判一次,要舍弃,要挑战,要改变。

在咖啡店的工作分早、晚班,方坞最近都是上晚班,他每天中午一点多到店,晚上十点以后下班,因为正处于入职培训期,所以他也要比别人早到晚走,以便于快速地适应各个岗位的工作。

他很累,睡觉的时候连梦都不做,这天一睁眼已经是上午十点多,他摸了摸枕侧,发现小黑豹不见了。

他打着哈欠坐起来,抓着小东西的尾巴,把它从地板上拎了起来,他原本打算起床了,但是盯着人家圆圆亮亮的眼睛看了会儿,又抱着人家躺下了。

还是被窝惬意,方坞想。

过了大概三秒吧,方坞又坐了起来,他从床的另一边找到了昨晚睡前在看的英语单词书,摸到折角的那一页,打开来,坐在床边看。

但是很快,他就觉得自己快要吐血了,在想背书的确不是人类的本性,背书带来的积极意义是遥远而且不确定的,但消极感受是即时反馈的。

“怎么会有这么泯灭人性的东西……”看了十五分钟书,方坞实在看不下去了,就把书合起来,打开手机、戴上耳机,开始听网课,然后边听课边收拾床,边打扫卫生,边弄个简单早午餐,也回忆着昨天在邓敬骞面前摔了一跤的糗事。

上午快十一点,方坞坐在餐桌前,两口喝掉了一个盒装牛奶,眼皮快要粘在一起了,他心想:网课甚至比单词还要无聊。

后来,出了门下楼,上了地铁,方坞又在手机上看单词,看着看着,他开始走神,回忆着从小就学习优秀的自家亲哥是怎么搞好学习的。

十分钟后,他得出了一个残忍的答案:人家天生就不觉得看书无聊,当然不会嫌烦。

两点前,终于到达了店里,方坞也终于有理由停止那些关于学习的思考了,他换装洗手,在这个让人困倦的春季午后里,开启了全新一天的工作。

上着班,在将暖食端到顾客桌前时,方坞忽然想起了一首很有名的歌曲,讲的是男生没能和心上人考上同一所大学,为了靠近对方,只好在她学校附近租房,工作,等她下课,学做蛋饼……

“哎,我能和你说话吗?”李振阳的声音突然传来,同时,方坞的后背被拍了一下。

“可以,不耽误事儿就行,你怎么又来了?”方坞在距离收银台很远的这片就餐区收拾桌子,他转头看李振阳,问,“很闲是吗?”

“下来给领导买喝的,已经点好了,在等呢,”李振阳说,“而且你不是刚来么?怕你不习惯,就时不时地想来看看你,反正这么近,下楼就是,方便。”

“我挺好的,不用担心,这活儿对我来说都没有挑战性,我在马德里还在后厨干过呢,我现在什么都会,”方坞把垃圾丢进垃圾桶里,端着托盘,餐盘里是剩菜和餐具,他说,“我在等啊,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面对面和他说句话,哎,算了,我少这么伤春悲秋吧,挺傻的。”

“我知道你接受不了,”方坞在忙活,李振阳在身后跟着他,说,“但人家现在很有可能已经进入新的感情了,你难不成想拆散人家?就算你想,这种事,肯定也并不容易,很容易触发道德问题的,你还是想想接下去怎么办吧,总不能在咖啡店干一辈子。”

“没说要干一辈子,我有计划,你放心。”方坞知道李振阳的想法才是一般人最普遍的想法,而自己这种偏执的选择,从发生那时起就染满了悲剧的颜色。

想到这儿,方坞呼吸困难。

“我是真心想劝你的,就算你还想试试能不能挽回,也得给自己留后路,去考虑感情以外的其他事,”李振阳把话说得很全面,“但是我也理解你,想在这儿上班,因为离他很近,也有机会见到,这样,不管会不会有进展,至少你心里能舒服一些。”

“我会考虑你说的,我明白,”方坞抬眼看向李振阳,轻声说,“你坐着等取餐吧,我去忙了,有空再聊。”

李振阳:“嗯,你去吧。”

方坞端着一摞托盘和餐具,回后厨,将它们递交进清洗区,然后,他站在走廊里发了五秒钟的呆,他在想:没错,自己是对未来做了一些规划,并且已经有了行动,但那种想要的未来还是好远。

他的事业爱情两手空空,甚至全都在遭遇危机,甚至于灾难。

这天是周四,尽管方坞悬着心一直在等待,邓敬骞最终还是没光顾MESH,第二天是周五,方坞休息,上午,他去咨询了攀岩教练考试的费用和事项,下午一直在家查北京某高校的研究生录取资讯,还从网上买了一些资料书。

周六,方坞继续上班,可是邓敬骞休息。

周天,还是上班,什么也没等到。

周一,方坞已经丧失掉等待的动力了,他怀疑邓敬骞那天认出自己了,也注意到自己的胸牌和工服了,但是选择了漠视,也选择了今后再也不来MESH消费。

“您好,您的餐。”

不过到了这天中午接近下午,那天和邓敬骞一起出现的那个年轻女生又来了,她看上去很忙的样子,点了意面轻食,等餐的时候还一直在看手机,回消息。

方坞把碗、饮品连带餐盘放在了她面前的桌子上。

女生习惯性地说了谢谢,方坞轻声说“不客气”,他毫无防备地转身,然后,意外发生了,邓敬骞的脸就这么出现在了他的视野里,不是初次重逢时的遥望,也不是那晚摔倒时的近、但是有些距离,而是真的、实打实的近,两个人的衣服已经有了刹那的接触。

“闻汐,我也在这儿吃吧。”邓敬骞平静地和律师助理说话,实际上心里“咯噔”一下,已经这么近了,他自然能确定了。

眼前这个人就是方坞,那天在楼里摔倒的人也是方坞。

可是,邓敬骞刻意不将视线在这人的身上停留太久,而是绕过他,然后在魏闻汐对面入座。

“曾经是恋人”是个想来有点可怕的概念,因为这意味着有过坦诚的爱,以及恨,也代表两人曾近距离观察过对方真正的样子——刚才距离那么近,那个人的眼睛看在邓敬骞的脸上,然后,邓敬骞认为自己几乎感受到了他的呼吸,于是能通过他的呼吸判断出他说话的音色。

“昨晚那版我已经给王律看过了,他给了我一些建议……”魏闻汐认真地聊着工作,却不知道他对面的邓敬骞已经脑袋发晕,冷汗直流。

他看上去蛮正常的,表情很自然,眼神也很平静。

“嗯,你可以找他多看几次,没事……”进行工作相关的交谈时,邓敬骞完全走神了,他在想自己真的很讨厌这种并不欢愉的重逢,讨厌那些旧事,以及刚才那两三秒以内根本没办法控制的惊讶、紧张、慌乱。

所以,和魏闻汐聊了会儿工作以后,他做出了个决定:他将佯装没认出方坞,也不会主动与他攀谈。

“您好,您的餐。”

过了会儿,方坞又来了,端来了邓敬骞的餐,放在了他面前,这一次,一切似乎都是明牌了,方坞从邓敬骞的态度感受到他认出了自己,邓敬骞反复、再次确认了这位就是方坞,也看出了方坞知道自己已经确认了他的身份。

曾经令邓敬骞难以释怀的旧故事的结尾,现在稍微改头换面,就变成了新故事的开篇,邓敬骞脑海里闪过一年前自己懊恼的、痛苦的、憎恨的、失望的一幕又一幕,他拿起盛了酱料的陶瓷小容器,把酱料倒进沙拉里。

然后握着叉子迅速地搅拌几下,吃了一口肉。

他并不想因为方坞而继续痛苦、痛苦至今,可此时此刻,他却还是控制不住内心的情绪,忍不住地无声模拟着质问,脑子里要多糟糕有多糟糕。

平静点儿吧,他告诉自己,现如今那只是个无关紧要的人罢了,别那么可怜,觉得付出过、坦诚过,就总想缠着别人要点儿说法。

当然了,也别恨,恨和歇斯底里一样,也是改变不了什么的,无情的人不会理会你的任何反应,所以当你有反应时,就已经败给他们了。

第59章 扬尘滋味

“你好,请问有什么需要?”

“你好,拿铁来两杯吧,冰的,不加糖,打包。”

几天后一个普通的下午,MESH来了个穿西装戴眼镜的三十来岁的男人,点餐的间隙,方坞认出了他是道呈律所那位叫王裕的律师。

方坞还记得他曾经帮自己给邓敬骞递过东西,也记得他是邓敬骞的亲信。

“你是……咱们好像见过,”通过声音和外形,王裕很快就记起了这位似曾相识的店员在哪里见过,但是他把话说得很委婉,微笑,问道,“我应该没认错吧?”

被这样直接地搭话,方坞愣了一下,他知道自己在邓敬骞同仁们心中早已经是个“反派角色”,可他又想摆脱那些坏印象。

所以,他换上了一副温和的表情,语气也变得更加客气,说:“王律师吗?你之前帮过我忙,我都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