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徐图之
方士清:“……”
袁瑞又道:“你们放心,我不会说出去的。”
方士清道:“……谢谢你啊。”
袁瑞朝车里看了一眼,说:“难怪他对我不冷不热的,原来他喜欢你这种类型。他那时候对我示好,就是怕我跟你好上吧?倒是也用心良苦,诶?该不会就是在快捷酒店咱俩约炮未遂那回,你们俩才正式好上的吧?啊,那我也算是半个红娘了……”
方士清:“……”
为什么这么不精明的一个人,脑洞居然这么大?
方士清本来以为出来少不了要听几句难听话,毕竟袁瑞在这以前一直表现出对王齐过分的狂热,现在有点凌乱,倒是隐约对他有几分从前没有的好感。
人们对天然呆总是讨厌不起来的。
天然呆说:“那你就上车快走吧,一会儿他等急了。”
方士清略尴尬道:“那个,我代他跟你说对不起啊。”
袁瑞摇头,笑笑道:“也没什么对不起,他又没怎么过我,还介绍了电视台制作人给我,我现在事业有起色也都要多谢他……虽然我是失恋了,不过我总是失恋,也没什么,早习惯了。”
方士清:“……”
袁瑞道:“你走吧,我还得回超市继续结账呢,不知道人家有没有又都给我放回货架去。”
方士清道:“……哦,再见啊。”
袁瑞也向他道了别转过身抬脚要走,忽然又转回来,压低声音,神秘兮兮的说:“方主编,我那回跟你说的那个准不准?”
方士清疑惑道:“什么准不准?”
袁瑞有点羞涩似的说道:“就是那个无名指看长短……准不准?”
方士清道:“……准。”
袁瑞走了,他回到车上,满脸都是接触新世界的茫然表情。
王齐问:“他跟你说什么了?”
方士清想讲一讲,可是又觉得无从讲起,刚才那番对话到底有什么意义?皱着脸想了半天,憋出一句:“他说他不会说出去。”
王齐不甚在意道:“其实说出去也没什么,难道我们还真打算一直不见光吗?”
方士清道:“我还没准备好,而且我主要是担心你啊,我们这行乱七八糟的事儿多了,最多给人家再多一个花边新闻的谈资,你这事业刚起步,这都算丑闻了吧?”
王齐发动车,慢慢开出去,说道:“我这边不要紧,团队里应该已经不少人知道我的这档子事,将来就算真有人翻出来也没什么要紧的。”
方士清睁大眼睛道:“他们没说什么吗?对你没什么看法?”
王齐笑一下,说道:“能有什么看法?对他们来说,我是个行走的印钞机,努力工作创造财富,至于我每天回家在床上睡谁,他们管的着吗?”
方士清张了张嘴,抬手在王齐脸上拍了一下,声音清脆,但是不疼。
王齐:“……”
方士清愤愤道:“你说这话的表情太讨厌了!”
王齐莫名其妙的看了眼后视镜,道:“什么表情?怎么讨厌了?”
方士清道:“就是传说中的狂霸酷叼拽。”
王齐道:“那是什么?听起来挺好的。”
方士清道:“就是汤姆苏!苏一脸!苏炸天!”
王齐笑出了声,道:“我苏吗?我有你苏吗?你从里到外都苏。”
方士清不服:“我哪儿苏?我头发都快剪成秃瓢儿了还苏?”
王齐一边开车一边伸手摸他大腿,笑道:“清清,你就是酥,像块酥心糖,一舔就化,甜水流的哪儿都是。”
方士清抓狂道:“不是那个酥!”
王齐不理他,手摸到他腿间,隔着裤子逗他玩儿。
方士清顿时酥了,向前一趴,脑袋搁在仪表台上,哼哼唧唧道:“不是那个酥……”
☆、第33章
第三十三章、买了个桌
新刊上市一个多星期,销量在同类型杂志里名列前茅,集团上层都毫不吝啬的发来贺电,重点表扬了方士清以及他带领的团队,主题选得好,出彩又有格调,这才能打了个开门红的大胜仗。
心眼儿比针尖麦芒还小的总编更加气不顺,可他不是搞时装出身的,真涉及到专业问题他又拎不清,只能虎视眈眈的盯着时装版编辑部所有人员的出勤和其他芝麻绿豆的琐碎事儿。
下午他去上厕所,看见前台摆着一个巨大的泡沫箱子,奇怪的问是什么,前台是个新来没几天的小姑娘,窘迫说:“是方主编买的书桌,他可能填错地址,物流给送到咱们这儿了,送货那俩人说什么也不听,催着我签收完就走了,我正想给方主编打电话问问怎么办……”
就是方士清粗心大意,小姑娘又处理不当,当时她如果叫方士清来,额外付送货费用,直接就给他送回家,这事儿也就完了。
可是总编不这么想啊,这可不得了,他跟打了鸡血一样把方士清叫出来,就在前台把他说教了一通,什么你的东西摆在这里,如果有外客来访,就会影响我们杂志社的形象,你这么大的人了,怎么连个地址都能搞混,这样我如何能把杂志交给你来做……
总之是拐弯抹角,最后一定要归结到方士清太年轻,做事不稳妥,让他不放心。
总编今年四十过半,看得出年轻时也是风流倜谠的杂志人,可惜年近知天命,空有抱负心有余而力不足,上面把他派下来做时尚杂志可能也有点故意,事业不怎么顺利完全就是在等退休,家中又有著名悍妻。
于是他渐渐就成了一个怪脾气又啰嗦的伯伯。
方士清被他挑刺找茬说过好多次,心里也知道他就是想法设法刷存在感,每次也就听听,从不反驳,甚至很少搭腔。
他早想买张书桌了,家里有一张房东提供的桌子,又矮又小,放个笔记本就基本都满了,腿太长的人坐下腿都舒展不开。好在方士清是个一回家就懒散没骨头的货,干什么都是能躺着就不坐着,几乎没用过那张桌子。
以前就那样也不妨碍,现在不一样,王齐每次都去客厅沙发上工作,把笔记本搁在腿上,认真工作的样子虽然是很帅,可一直低头颈椎总是不会舒服的。
方士清去商场看过几次桌子,要么是太大家里摆不下,要么就是样子太丑他又不喜欢,最后还是从万能的淘宝挑了一张,从遥远的天府之国发物流过来。因为是晚上睡前下的单,他也忘了改默认地址,物流直接给他发到杂志社来了。
应付完总编伯伯,他难免有点郁闷,随手给书桌拍了张照片发到朋友圈,加了个哭脸说今天买了桌桌,惹了伯伯。
发出去以后,他就去网上搜搬家公司的电话,刚点了“搜索”,郑秋阳的电话就打了过来,张口就嘲笑他:“哈哈哈哈哈哪个伯伯,是不是你男人?嫌你太败家?”
方士清:“……”
他把书桌的事儿简单说了说,道:“大设计师,你是不是又闲着没事儿干?正好过来看着工人给我送桌子,我就省的再找伯伯请假了。”
郑秋阳顿了顿,说道:“别找搬家公司了,你那桌子又不大,我这儿有车有人,等下班我过去帮你搬,省了搬家费,你还能请我吃个饭啊。”
方士清道:“那也成,我这桌子是一米二,你那是什么车,皮卡吗?”
傍晚下班,方士清看到郑秋阳的人和车,傻眼了。
不光他,整个杂志社的人都傻眼了,连总编伯伯都瞪圆了眼睛,却硬忍住了啰嗦的冲动。
就是搬张桌子而已啊,来辆武装押运车是搞毛啊!?
郑秋阳解释说:“这是我们珠宝行的押运车,安保公司的,这俩小孩儿也是安保人员,珠宝行九点才关门呢,他们闲着也是闲着,就过来帮个忙,你桌子在哪儿呢?”
方士清风中凌乱的带着他们搬桌子下楼装车,然后说了地址,押运车前面走,他去开了车载上郑秋阳后面跟着。
把桌子送进门,那两个来帮忙的年轻人都没停脚就又赶着回去了,方士清十分过意不去,感觉人家整天干那么高大上的工作,到了却被郑秋阳使唤来搬张桌子。
郑秋阳自己不觉得有什么,跟在自己家一样开冰箱拿冷饮,大大咧咧坐回沙发上,边喝饮料还边对方士清家评头论足:“家里这么干净,肯定不是你收拾的吧?你一看就是个邋遢货。”
方士清忙着拆书桌的泡沫包装,说道:“你才邋遢呢!”
郑秋阳嘿嘿笑:“我是邋遢啊,感觉你跟我也差不多。”
俩人贫了两句嘴,方士清接了个电话,王齐说晚上有事回来会晚点。
方士清道:“嗯,你少喝点酒……我给你买的桌子到了,看着还挺不错的,就是有点脏。”
王齐道:“放那别管了,等我回去擦。桌子够结实吗?”
方士清道:“还行吧,不是实木的,可我觉得够用了。”
王齐在那边轻轻笑了一声:“经得起晃就行了。”
方士清:“……臭流氓。”
他挂了电话,一回头郑秋阳看着他,摇头叹气道:“唉,这么一副小媳妇儿的模样,谁看了都知道你们俩谁当家。”
方士清道:“当然是我!房子是我租的,水电双气费是我交的,家具也都是我换的新的,还有……”
“行了行了,憋说了,”郑秋阳怪腔怪调道,“人家都是花男人的钱,你倒好,花钱养男人,就这还挺得意。”
方士清也不擦桌子了,走过去踹他一脚,道:“走!去吃火锅!今天只点辣锅!”
不吃辣的郑秋阳笑道:“甭管什么锅,俩人吃火锅有什么意思,又不热闹,换个别的呗。”
方士清道:“叫上你现任胸器也行。”
“别提了,我还没从失恋阴影中恢复过来呢……”郑秋阳苦大仇深的说,“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方士清:“……你快算了吧,鸡皮疙瘩掉一地。”
郑秋阳道:“一看你就没失恋过,你哪懂我的心情。”
方士清从前谈过两次恋爱,每次恋爱的时候都没什么恋爱的感觉,每次分手也没什么失恋的感觉,倒也真算不上失过恋。
他听郑秋阳这么一说,想起一个人来,随口道:“前几天刚还有个人跟我说他总失恋,我看人家也没像你这样,挺淡定挺坦然的啊。”
郑秋阳说:“那这人也太随便了,我可不一样,我是真爱啊,我是真心想跟你做郎舅来着。”
方士清鄙夷道:“你还有脸说别人随便?哪儿还能找出比你更随便的人?”
郑秋阳义正言辞道:“我只是肉体随便,但是灵魂不随便啊!”
方士清:“……你管好你的肉体就行了。”
俩人最后也没去吃火锅,方士清胃还没好,根本就不能吃辣,也不能喝酒,只能正经吃个饭。
从饭店出来,方士清就给王齐打电话问他回家没有,一听正在回来的路上,立刻就见色忘义丢下郑秋阳回家了。
被基友抛弃的郑秋阳十分郁闷。
他其实也不算夸张,被方明妤的事儿打击了一回,到现在也还没提起精神来再战江湖,谁说单恋就不能失恋了,尤其像他这种“灵魂很不随便”的男纸,真的很伤心啊。
在酒吧里泡了一会儿,和身边坐着的两个女孩儿有一句没一句的开玩笑,其中一个女孩儿明显是对他有点意思,可他没什么兴致,就在这儿逗着玩还行,完全没有带出去的心情。
女孩儿暗示他好几次他都不接招,眼神左顾右盼的来回看,想找个认识的人借机摆脱掉女孩儿,看了一圈,才看见离他没多远的单人位子上坐着个算是脸儿熟的袁瑞。
袁瑞上了那个真人秀节目以后也算红起来了,勉强跻身三四线是不成问题的,出来泡夜店也比不能再堂而皇之,戴了个黑框眼镜做掩饰。
郑秋阳是有点脸盲的人,除了特别好看的人比如说方家姐弟,他能牢牢记住,其他他只见过几次面的人,一两天就会把长相忘得差不多。
但他记袁瑞记得还挺清楚,除了第一次说话袁瑞就当面夸他鸟大以外,实在是他这辈子都没见过比袁瑞还蠢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