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叔叔 第27章

作者:郁华 标签: 近代现代

睡觉时,周宏远刻意靠着墙边儿,本是亲密无间的两个人,只是一朝一夕,就隔了楚河汉界。

程毓自然不知道周宏远的这些心思,他有些唏嘘感慨,孩子长大了,跟他不亲了。

周宏远只觉得这个暑假太过冗长,又太过痛苦,没事干的时候,人格外喜欢胡思乱想,而那控制不住的念头,正是他痛苦的最大来源。他不知道吴思源是不是也像他一样地痛苦着,想来吴思源喜欢郑明坤绝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眼睁睁看着郑明坤对旁人心动,看着他读黄书说荤话,吴思源又是作何感受呢?

这个答案,很快就不得而知。

程毓银行里的部门主管是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叫郑薇。郑薇对他很是器重,踏实肯干、不骄不躁的员工又有几个不喜欢呢?郑薇工作能力强,为人又和善好说话,可偏偏染了这个年纪的女人最普遍的毛病,喜欢当红娘。

郑薇喜欢程毓,又心疼程毓的经历,不免把程毓当做主要攻克对象。程毓推脱了几次,说自己现在也没有多少积蓄,家里又有个侄子需要照顾,实在不适合谈婚论嫁。当初大学里跟赵菲暧昧时,程毓尚且觉得跟着自己会苦了人家姑娘,不想凭白耽误了赵菲,更何况是此时呢?可郑薇却说他太过妄自菲薄,还打趣说他再不济也是S大的高材生,又是个一米八的大帅哥,更何况,家里还有套现成的房子,条件虽算不上顶好的,中游还是有把握的。

程毓皱了皱眉头,心中有几丝烦躁,却没表现出来,郑薇循序渐进,浪费了好些口水,最后,程毓实在推脱不掉,只得答应见一见自己的相亲对象。

程毓与魏莱的第一次见面约在了程毓银行附近的小餐馆里。魏莱是S师大英语系的毕业的,今年刚参加工作,在银行附近的一所高中里当老师。听郑薇说,魏莱是临水山区考出来的孩子,家境贫寒,为人艰苦朴素,让程毓不必有心理压力。

魏莱是从学校过来的,所以穿着身白衬衫,显得干净又干练。魏莱生得格外纤细,长得虽算不上多好看,只属于人群中最普通的样貌,但却胜在干净质朴,她还留了头及肩的直发,显得温婉宜家,算是程毓喜欢的类型。

程毓属于外表拔尖的那类人,个子高挑,皮肤白皙,有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睫毛长而浓密,像蝴蝶的翅膀,在眼镜上忽闪忽闪地,他的鼻子挺而高,支起英俊的五官,薄薄的两片唇,也生得恰到好处。

魏莱不是没见过帅哥,可平凡如她,却少有机会与这样的帅哥一起吃饭,甚至在不久的将来谈一场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想到这里,她的脸红了一层,低着头不敢再看程毓。

程毓对待不熟悉的人,性格有些闷,更何况他与魏莱本就是全然陌生的两个人,被人生拼硬凑,凑到了一张饭桌上,因此,他有些尴尬,虽不至于坐立难安,却也老不自在。

魏莱算不上开朗的人,但她对程毓的好感迫使她不得不主动抛出话题,这样一来,性格平和善良的程毓,也就不得不接。在魏莱的一番努力下,两个人之间的气氛渐渐变好,甚至传来了轻松愉快的笑声。

两个人都是上班族,吃过饭还要回单位,只能点到为止,交换了手机号后,匆匆告别。

回到办公室,郑薇乐滋滋地把程毓拉到一边,问他情况怎么样。经过一顿饭的接触,程毓对魏莱的性格和习惯有了一个基本的判断,虽生出几分淡薄的好感,却也谈不上多喜欢,他思量片刻,说,“还行吧。”

郑薇“嘿嘿”笑了两下,说,“你别看魏莱长得一般,娶妻要娶贤,得找个会过日子的。”

程毓不是个看重皮相的人,本科时喜欢过的赵菲其实也算不上惊艳的那种类型。在他眼里,乍见之欢不如久处不厌,两个人若想长长久久,甚至走入婚姻,最重要的还是三观契合,性格相投,再往完美了想想,要达到灵魂共鸣。

晚上吃过饭没多久,程毓就收到了魏莱发的信息,无非是问他吃没吃饭,吃的什么。每当程毓收到信息时,手机都会振动一下,惊扰了在一旁看书的周宏远,他不动声色地打量着程毓脸上浮现的笑容,百爪挠心。

周宏远很清楚,程毓没有与人闲聊的习惯。

好不容易等到了程毓去洗澡,诺基亚被主人随手放在了桌子上。周宏远拿了起来,点开收件箱,将那一连出现的十条短信从头看到尾,一颗心突然掉进冰窟,拔凉拔凉的。

周宏远将手机放回原处。

他知道,就算程毓喜欢男人,也绝对不会选择自己,就算他们之间没有血缘关系,自己在程毓眼中,也不过是个孩子,是个需要照顾、需要养育的孩子,孩子永远做不了爱人。更何况,程毓根本不是同性恋,他已经不小了,早晚会娶妻生子,这点周宏远心里一清二楚。

可人的感情和思想有时是不受控制的。他的理性拼命压制着他的怒火和爱欲,可他的感情却将他整个人都推进炭火里灼烧。他知道这不对,却无计可施。

假期的闲暇放大了周宏远的痛苦与无助,他无处诉说,更无法诉说,如果说同性恋尚且可以开口,那么爱上了每天照料自己的叔叔,就是彻头彻尾的笑话了。

没有人会理解他,更没有人会支持他,这一刻,他感觉自己是如此的孤独,又是如此的无助。

一个周,两个周,程毓每天坐在周宏远的身边,编辑短信,时不时发出笑声,每一声的手机振动,都像根针,扎在他的心里,而每一声笑,都像是一记耳光,打在他的脸上。

每当程毓抱着手机发短信时,周宏远都想逃走了之,可身体却不受控制,自虐式地待在程毓身边,自虐式的在程毓不在时,偷窥着自己小叔叔的每条秘密。

程毓与魏莱说的,不过是日常琐事,可正是这些日常琐事,让他们之间的距离急速缩短。程毓会跟魏莱说起他的工作,说起每天冗杂的例会,而魏莱则会跟他讲学生在课上闹出的笑话。他们讨论做菜的技巧,抱怨着疯长的肉价,也谈论着每天的天气。不同于程毓的大大咧咧,魏莱在生活中是个细腻的姑娘,每天都及时地提醒着程毓天气情况。自从与魏莱相识后,程毓被淋成落汤鸡的次数大大减少。

周宏远心中不服气,这些他也可以做啊,他什么都愿意为程毓做的。

因此,每天晚上七点半,周宏远都会定时打开电视,收看天气预报,认真的将天气情况告诉程毓,若是下雨了,还会亲手将雨伞塞进程毓的包里。

程毓对周宏远突如其来的体贴很是不适应,心里觉得好笑,说,“我们宏远以后长大了,一定能当个好丈夫。”

周宏远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僵**,他生生别过头去,不看程毓脸上的戏谑,过了许久,才自顾自的说,“不,我不是。”

程毓自然不懂得周宏远说得是什么,只是摸了摸周宏远的脑袋,权当他是害羞了。

程毓与魏莱每周都会见上一次,频率不高,杀伤力却极大。每当程毓对他说起明天不回家吃晚饭了,周宏远都要阴着脸,生上好久的闷气。程毓只觉得他莫名其妙,没什么太多的想法。

好不容易熬到了开学,全然陌生的化学课,繁重的中考复习,让周宏远焦头烂额,每天只是各科作业,就要写到十一点多。程毓不再坐在餐桌前发短信,他不愿打扰周宏远学习,而是回卧室坐在床边儿上。这样一来,周宏远听不见,看不见,心里也就少了几分烦躁。

日子一天天过着,他们脱下短袖,换上厚重的外套,当周宏远本以为事情就要这样下去的时候,当他几乎要接受了这一切的时节,程毓的话再次将他打入悬崖。

“周末,有个阿姨想来咱们家做客,不会打扰你太久,你看怎么样?”程毓一边摸着周宏远的脑袋,一边眉眼含笑,神情里尽是期待。

周宏远瞪大了眼睛,他盯着程毓,心脏跳得厉害,压抑的烦躁与火气瞬间逼上脸庞,变成了熟透的苹果。紧接着,周宏远死命咬了一下嘴唇,小声“嗯”了一下。

他哪有什么资格反对,程毓也根本不是向他寻求意见的。

作者有话要说:

魏莱=未来 可程毓最终还是放弃了自己的未来

第32章

魏莱周末来到家里的时候,周宏远正趴在桌子上写作业。程毓那时正在卧室里,听了敲门声,便急匆匆地趿着拖鞋一路小跑到了门口,打开门的瞬间,有些难为情的摸摸自己的头发,脸上晕了层红。

程毓连忙让魏莱进屋,看到魏莱还带了一袋儿香蕉后,忙不迭地接过去,放在柜子上,又颇为客套的说,“以后再来,不用带东西了。”

周宏远的目光顺着程毓的声音落在那袋香蕉上,暗自嗤笑了一声,只有袋香蕉,何况程毓和自己压根不喜欢吃香蕉,头一次进门儿,这人还真是小气得紧。

周宏远本就视魏莱如洪水猛兽,此时更是有意挑错,是以左看做不顺眼,右看右不顺眼,心中厌烦得紧,却偏要坐在椅子上,看他的叔叔如何与人你侬我侬。

程毓和魏莱两个人皆站在餐桌前,相处几个月,这是他俩第一次在家中相见,这不仅是约会,更不仅是简单的吃一顿午饭,更是对彼此的一种认可,对关系的进一步确定。想到这里,两个人一时间都有些紧张,手都不知道往哪里放了,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皆是一笑。

周宏远只觉得这笑声刺耳异常,他应该离开的,他应该回屋去的,他的衣食父母,他的救命恩人,他的唯一亲人,他的情之所系,此时正在与人互通终身大事,他没理由留在这里当电灯泡的。

周宏远的身体颤抖了几下,随后不动声色地将纸笔书本收了起来,站起身,扫了魏莱一眼,一具过分单薄的身体裹在不算合身的蓝色羽绒服里,寡淡的五官显得平平无奇,毫不出众的气质让她站在人堆里都分辨不出。周宏远恶劣地暗自对魏莱评头论足,只觉得此时与程毓站在一起的这个女人,像极了精致的西餐厅里摆放的那碗清汤挂面,说不出的怪异。

程毓推了推周宏远,说,“宏远,快叫阿姨啊,这是我之前跟你说过的魏阿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