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人嫌真少爷重生了 第94章

作者:宇宙第一红 标签: 豪门世家 爽文 校园 穿越重生

  那时候已经是暗夜时分了,实验基地静悄悄的,四周却很喧闹,陈山跟树树在打闹,王钊的光脑滴滴响,刘队咕噜咕噜的在喝可乐,空气里都弥漫着让人安心的气息。

  时瑾歪了歪头,蹭到了封咎的脖颈上。

  封咎的身体僵硬成了一块铁。

  说来也好笑,他们都亲过了,但不管什么时候,只要碰封咎一下,封咎还会脸红。

  “明天就回去了。”时瑾的一只手不知道什么时候搭上了封咎的手臂,轻轻的滑到封咎的手指上,若有若无的敲了两下:“这次过后,应该可以休很长的一段假期。”

  封咎轻轻的“嗯”了一声。

  时瑾等了一会儿,等不到封咎的话,只好继续往下说:“我们可以出去转转,在基地里待着没什么意思。”

  只会被刘队抓着疯狂训练。

  封咎又点头。

  时瑾盯着他看了片刻,估摸着封咎是不可能主动开口的,就放弃了那些弯弯绕绕的话,勾着封咎的小手指头说:“我们早上可以一起出去跑步,中午去吃外面新开的店,下午去看最新出的电影,像是每一个普通人一样,晚上一起一起回家。”

  时瑾的声音放的很轻,几乎被四周的风声遮盖,但是封咎却敏锐的捕捉到了,他听着那轻柔的声音一点一点钻进耳朵,像是连心脏也被温情填满。

  时瑾的表白并不热烈,反而像是水到渠成一样自然,那些细碎的爱意藏在他的发间,藏在他的眉眼,藏在他的手心里,也藏在他们的生活瞬间里,乍一看好像根本感受不到,但是只要他稍稍慢一点,就能看见时瑾一直跟在他身边的步伐。

  从时瑾嘴里说出来的这些话像是一根根丝线一样,一根根汇聚在一起,一点点织画出一个美好的画面。

  许久之后,封咎轻轻回过头,借着月色,在时瑾的额头上落下了一吻。

  他一句话都没有说,只是那双眼里藏着他们都知道的柔情。

  他们还有很长,很长的余生,很好,很好的以后。

  作者有话要说:  呜呜呜呜呜傻儿子们终于在一起惹,本文也即将结束啦。

  很感谢大家一路陪我走到现在,这本书我有很多的不足,但大家一直包容我,鼓励我,让我对未来一直充满信心。

  我会继续努力的,下一本应该开《草包美人》或者《万人嫌真少爷重生了【末世】》叭(疯狂暗示)

  明天开始更番外,大家想看谁的番外都可以给我留言,所有被提及的人我都会写的~

  最后,祝大家一生顺遂,平安喜乐。

  咱们江湖再见!

第102章 封咎和时瑾在一起后的甜甜日常

  时瑾跟封咎在一起之后,一起按揭贷款了一个小房子,俩人的贷款已经背出了八十年了,不过他们俩都能挣,以后估计也没孩子,少了一大笔支出,生活上倒是不成问题。

  实在不行,时瑾也可以让小鹿出去卖身养家。

  小鹿:啾啾啾?

  他们的房子不大,一百多平米,两室一厅一厨一卫,还有一个小阳台,住宅地点在三楼,阳台上被封咎做出了玻璃,在四周摆满了各种绿植,又在绿植之间摆了一个摇椅。

  摇椅不小,可以躺下他和封咎两个人,也可以把小鹿塞下,有时候巨狼也会过来,哼哼唧唧的跳上来,然后被封咎一脚蹬下去,最后不情不愿的趴在摇椅旁边,陪着他们一起看夜空里的景色。

  封咎还会在摇椅旁边放一个小桌子,上面摆着冰凉凉的肥宅快乐水儿,半个切好了的西瓜,红彤彤水嫩嫩的,透着一股水果清香。

  这些都是时瑾以前无意间和他提起过的。

  时瑾想要一个安稳的,进来就有烟火气的家,处处都是温暖的。

  似乎是因为以前在孤儿院待过的原因,所以时瑾对“家”这个概念格外重,对每一个角落都有很具体的想法,比如床要乳白色的,被子要浅黄色的,卧室里都要暖色调,客厅要一张很大很软的沙发,厨房永远要塞满各种吃的,随时随地能翻出来吃,家里的电视要很大很大,他可以坐在地上,靠在沙发上看电影。

  然后,曾经在他脑袋里构造出来的家,就一点一点在封咎的手里实现了。

  封咎动手能力极强,他们才刚刚把新家预订下来,封咎就开始往家里搬东西,很多木质的家具都是他自己买木头做的,包括时瑾躺着的藤椅。

  他做的家具,会在角落里写上一个“封”字,肆无忌惮的填满了整个空间。

  做手工这类事时瑾一向不插手,这活儿是封咎跟他的继父学过的,自有一套家传绝学,时瑾就在一旁看着就行,偶尔见封咎额头带汗,就拿毛巾给封咎擦一擦。

  封咎干活的时候向来认真,时瑾拿凉毛巾往他脸上擦,他眼睛都不离开手里的活儿,顶多昂起下巴来,配合一下时瑾。

  时瑾手里的毛巾从他的额头上滑下来,轻轻地擦过侧脸,又擦过喉结,最后落到锁骨上,意味不明的加了两分力。

  封咎刻木头的时候图方便,没穿上衣,古铜色的肌肤上是硬邦邦的肌肉,隔着一层冰凉的毛巾,下面的肌肉烫的时瑾指尖发软。

  时瑾若有若无的戳了两下。

  不知道戳到了那里,封咎手上的活儿停了一瞬,回过头来去看时瑾。

  时瑾挑着眉看他,眼眸里闪烁着某种隐晦的光。

  封咎的呼吸瞬间沉重了起来。

  他跟时瑾自从买下这间房之后就住到了一起,只是不同房,但他们都是年轻人,眼神一对上都是噼里啪啦闪火花的,不知道什么时候这烈火就烧上了干柴,噼里啪啦炸一个晚上。

  先靠过来的还是时瑾。

  时瑾的膝盖压到了封咎的腿上,力道放的很轻,从上往下压下来,大概想把封咎压到地上去,只是莫名其妙的,两个人落地的时候还是时瑾在下面。

  时瑾不气馁,努力的往上翻。

  翻着翻着,俩人从地上翻到了沙发上,把衣服都翻到了远处去,时瑾终于如愿的压到了封咎的身上。

  然后,封咎捏着他的腰,通红着脸,把他放到了自己的大腿上。

  时瑾:?

  是不是那里不对?

第103章 时天城和沈随风

  漠北星,早上八点,四周一片漆黑——这里是太阳照耀不到的地方,冰冷又漆黑,生活在这里的动物也因此十分耐寒。

  这是一个允许遗迹猎人狩猎的古老星球,曾经诞生过文明,却又毁于天灾,在帝国内部流传着很多古老的传说,同时也是遗迹猎人最常去的地方。

  遗迹猎人的狩猎分为两种,一种是寻找活物,带回去卖高价,漠北星有一种特产的动物,叫冰原狸猫,浑身雪白皮毛,叫声很奶,攻击性却很高,爪尖带有寒毒,可以致人伤寒,大概有人的小腿肚高,价格很昂贵,帝国内部很多人都喜欢饲养这种冰原狸猫。

  另一种是寻找死物。

  寻找死物需要潜入到死城里——死城就是原先在漠北星上存在过的城市,里面会有各种各样的生活用品,运气好的还能捡到一些价值昂贵的东西,运气不好,就会碰上漠北城里的走尸者。

  走尸者是导致这颗星球上的人类死伤大半的根本原因,据说是什么人因为什么病毒死而复生,变得浑身僵硬力大无穷,喜欢吃人血肉,还具备感染性,攻击性极强,不过只在死城内部活动,不进死城,就不会碰见他们。

  “时队。”漠北星最大的死城的外围,蹲着四五个人,有人小声喊了一句最前面的人,语气里带着点紧张:“我们真要进去吗?这里的走尸者起码得有A级了。”

  蹲在最前方的时天城被这个称呼恍惚了一下。

  有那么一瞬间,他还以为自己还在850,还是一队队长,回过头来就能看见自己的弟弟们在身后看他,但下一秒,死城里腥臊的冷风就冲过来,刮乱了他的头发,也刮乱了他身上披着的黑色袍子。

  他早就不是850的公职人员、一队队长了,而是一个刚组建遗迹猎人公会、只能接到报酬很低的任务的小杂鱼。

  时天城紧了紧手里的光刃。

  “做好准备,十分钟之后准备进入,再次确定目标,我们要寻找的是“一枚戒指”。”

  时天城的声音很轻,大概是怕惊扰了什么,只是落到身后的人的耳朵里的时候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力道。

  时天城身后的几个队员明显紧张起来了。

  他们是散兵游将,完全没经过系统训练,在帝国又没有学历,靠着一点本事在外漂泊,等级最高的只是一个B级单兵,还有一个D级别医疗兵,两个C级单兵,平时只敢在外围游荡,辛苦好几个月抓一头冰原狸猫,搞不好还得被猫挠出冻伤,日子过的苦哈哈的。

  但再苦,他们也不敢进死城。

  进死城是真的会死的。

  眼看着时天城已经大步走上前了,后面的几个队友都畏畏缩缩的跟上。

  “精神体的等级并不能决定一切。”进死城之前,时天城回过头来,在漆黑的月色下,轻声和这几个刚认识没几天的队员说:“你们所经历的每一个生死瞬间,才是真正决定你们能力的东西,在遗迹猎人里,最出色的猎人,往往都是看起来最平庸的那一个。”

  队友们也许听懂了,但他们还是有点迟疑,时天城也没多说,他第一个走进了死城。

  死城里常年黑暗,每一个角落都黑吞吞的,像是一张巨口,等待着猎物的进入,时天城耐心的等着他的几个队员适应了之后,一点一点带他们进入。

  “最厉害的单兵要走在前面,第二厉害的要断后,两个普通的围在左右,医疗兵在中间。”

  他到底是850出来的人,随口几句话就能把这几个队员安排的明明白白。

  兴许是时天城的语气太笃定,所以他们都没那么紧张了,一行人走了几分钟,时天城就带他们潜伏起来,每次他们潜伏起来的时候,都会有走尸者经过。

  队伍里最年轻的医疗兵被时天城的精准预判迷的两眼冒金星,一声声“队长”喊得特别勤快,恨不得黏在时天城身后。

  时天城教了他们不少辨别脚印、痕迹的方法,这些都是经验,只是大部分人都没来得及学明白就死了而已。

  最后,时天城带他们潜入了目标人物的家里,在完全没引起任何走尸者的注意,成功的找到了戒指,还找到了很多珍贵的东西。

  他们这次的任务是一枚戒指,据说是一个从漠北星逃出来的人,想要重新找回自己的奶奶的戒指,因为太过年迈,他不能亲自来,又没有太多佣金,所以找了时天城这个小遗迹猎人团。

  当时这个人是这样说的,他有生之年,只想再见到这个戒指一回,家里剩下的东西随便他们拿,就当是战利品。

  这些战利品里,其中最珍贵的就是一本书。

  漠北星原本是有自己的文明的,只是后来漠北星逐渐远离太阳系,天气越来越冷,被冻死的人变成走尸者又站了起来,文明就被埋没到了时光洪流里。

  但漠北星的文化一直吸引着很多人,这本书拿出去,能卖到一个很好的价格。

  时天城让医疗兵收好这些收集来的东西,然后拿出了一个荧光棒,找了个安静的地方,坐下来给这几个队员如果被走尸者包围应该怎样逃离。

  高大的单兵坐在地上,说话声音冷淡却带着坚定地力量,让人觉得异常安心,他从始至终都没有说过自己有多厉害,可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那种自若却渲染了整个小队。

  “想不想挑个走尸者练练手?”等所有人都适应的差不多了,时天城才问他们。

  几个队员跃跃欲试。

  时天城带着他们去挑了一个弱小的走尸者,指挥着他们冲上去。

  这几个队员算不上多厉害,但配合的还好,时天城看着他们砍下走尸者的头颅的时候,居然有一种古怪的欣慰感。

  这和他以前出任务时候的感觉是不一样的,他以前出任务,不需要考虑队员的心情和能力,因为每一个人能站在他队伍里的人都足够优秀,优秀到完全可以调整自己的状态应对各种环境。

  但他现在遇到的这些人不是,这些人有的胆小,有的懦弱,有的莽撞,有的笨拙,他需要一点一点去指引,让这些人发光发热,用自己的方式亮起来。

  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却是每一个人必经的过程,这段时间里,时天城后知后觉的意识到了自己过去的不足,他把所有人都当成是军人一样要求,却忘记了,不是所有人都只有军人这一个身份。

  在看到这些队员们的变化和进步的时候,时天城就情不自禁的想到了自己的弟弟们。

  如果他早些年,把这些耐心一点点用在自己的弟弟的身上,也许他们时家就走不到今天。

  “队长!”将头颅收好的医疗兵兴奋地举着布袋子冲过来,晃着里面的人头跟时天城兴奋的笑道:“您看,我们杀了它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