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死遁后渣攻他疯了 第105章

作者:晏长乐 标签: 快穿 系统 穿越重生

  见到郁经哲第一眼,宋情开口才发现,自己的声音早已背叛了他。

  那浓浓的思念藏都藏不住。

  郁经哲有些意外,“这么晚了你还没睡?”

  宋情只是摇了摇头。沉默数秒,他别过脸,闷闷的说了句:“想等你。”

  轻轻一句,情人如此坦诚的爱意胜过千言万语,郁经哲心头一热,不禁走上前去,把人拥入怀中。

  “傻瓜。”

  反手抱住这具温热的身躯,宋情贴在男人胸口,哑着声问:“这些天你都在公司?为什么不回家?”

  这副妻子质问丈夫夜不归宿的口吻,此时此刻却不让郁经哲生厌。

  他闻着怀里人洗发水的清香,淡淡说道:“这几天都在公司,事情比较多。”

  工作永远是很好的借口。一个随意就能戳破的谎言,却在此刻成了他俩最好的台阶。

  宋情显然接受了他递过来的这个台阶,只是颇为委屈地说:“以后还是回家吧。”

  情人的柔顺显然超乎郁经哲预料。在踏进这间屋子前,他做过无数设想,包括宋情又要拿杨逸晓的事来吵架。

  可现在却……

  宋情拉起他的手,“饿不饿?我煮了百合莲子汤,先吃一碗。”

  说着,郁经哲已被他带到食厅。回过神来时,眼前一碗温热的甜汤正等着他。

  他已经快一周没有回家,今天回来并没有事先通知宋情。

  这碗甜汤……

  郁经哲眸色顿时黯下来。如果他猜的没错,宋情怕是每天晚上都这么做着夜宵,等他回家。

  异样感从心里冒了芽,一点点盘踞上来。对于自己回家的目的,郁经哲骤然间被类似愧疚的东西包围着。

  可坐在他对面的情人明显很高兴,“怎么了?趁着还热乎赶紧吃,别待会儿凉了,吃了肚子不舒服。”

  手拿起洁白的勺子往碗里一舀,可东西送到嘴边,郁经哲全然没有半点心情。

  索性将勺子放回碗里,然后将这份精心准备的夜宵推到一边。郁经哲上前抓住宋情的手,声音变得有些沉重。“宋情,有件事想跟你商量。”

  宋情愣了愣,看男人的表情,他意识到接下来的事情肯定很重要。“你、你说。”

  在踏进这间屋子前,郁经哲也想好措辞,可现在面对这人,那些准备好的腹稿却不知道该怎么说出口。

  倒是宋情,他歪着头,眼底写着大大的疑问:“怎么了?究竟是什么事?”

  郁经哲定定看他,最后他喉咙滚了滚,才说道:“是有关杨逸晓……”

  听到这个名字,宋情当场就变了脸色。

  可这回他像是终于能控制自己的情绪。强撑着露出无所谓的表情,他以一种故作轻松的口吻谈论起这个人:“他呀,我想通了,上次确实是我冲动了,你们是老同学嘛。就算以前发生过点什么,但也是以前的事了,我不在意,真的。”

  没想到宋情竟然能这么想,郁经哲抓着他的手又紧了紧。宋情像在说服他,又像在说服自己般,比起平时,难得话又多了起来。

  “我没骗你。这几天我想了很多,其实谁没有个过去呢?阿哲,只要我们现在好好的,其他的,我都不计较了……”

  说到最后,他低下头,在这场宋情游戏里,他始终愿意放低姿态。

  郁经哲自然看得懂情人的意思,可宋情越是乖巧懂事,接下来他要说的话,却变得更难于启齿。

  脑海中,杨逸晓的脸一闪而过,仿佛给了郁经哲某种决心。

  他声音很沉,“宋情,我跟杨逸晓的过去,并不是仅仅如你所猜的那样……”

  接下来,无论宋情愿不愿意,眼前这个清冷的男人开始将他与另一个男人的故事娓娓道来。

  郁经哲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父亲郁建国是龙城知名企业飞鸿地产老总,母亲则是知名钢琴家。商人与艺术家的结合,在婚姻的前几年确实甜蜜。然而,随之生意越做越大,郁建国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有关于他的桃色绯闻也如纸片般满天飞。

  作为音乐上的天才,郁经哲的母亲神经却相当敏感,丈夫的冷落与外界传闻不断摧垮着她。最后,一次在公司目睹丈夫出轨女秘书后,郁母回家便在浴室放满一缸热水,自己拿着水果刀划向手腕。

  刚上初中的郁经哲回家,等着他的,便是亲生母亲躺在满是血水的浴缸里……

  郁母死后,郁经哲彻底与亲生父亲决裂。

  他开始逃学、混迹网吧酒吧,跟街上不良少年厮混。郁建国花了大把钱,才把儿子送进龙城一中重点班。

  他是这个班的异类,除了从小玩到大的王庆学还能说上两句,班上其他人,他根本看都不看多一眼。

  然而所有美丽故事的开始都会源于一场意外邂逅。

  某个夜晚,郁经哲单挑隔壁学校的几名不良学生,虽然赢了,但却挂了不少彩。人在学校后面的小巷子倒了下去,把他带回家的,正是刚从附近小餐馆打完工的杨逸晓。

  跟郁经哲这种天生富二代不同,杨逸晓仿佛活成他的对照组。出生农村,父母在他童年就先后因病逝世,杨逸晓从小就靠着奖金学和打工赚的生活费在龙城生活。他的成绩经常在全校年级排名前十内,是深受老师信任,同学爱戴的好班干部。

  一个好好学生,就这么与一个小混混般的班里倒数有了交集。

  认识杨逸晓后,郁经哲的生活有了翻天覆地变化。像是看见这世界上竟然有人能如此努力活着,郁经哲开始与校外那些狐朋狗友断了联系,重新捡起书本。

  他本就聪明,在杨逸晓的帮助下,成绩像搭了火箭似的,猛地从班里倒数窜了上来。

  每日课间放学后的相处,点点滴滴间,两颗青春年少的心懵懵懂懂相撞,开始生出青涩又甜美的情丝来。

  郁经哲在自己生日那天,带了杨逸晓回家,正说出精心准备的告白语时,长年不回家的郁建国偏偏就在这一个晚上回来。

  所有甜蜜与美好顿时化成碎片。

  亲眼目睹亲儿子向另一个男孩告白,郁建国当场就发了脾气。亲儿子摆明了与自己作对,郁建国为了断绝郁经哲所有念想,私自约了杨逸晓。

  正如所有八点档剧情,郁建国知道自己儿子开始走回正道得赖于这个贫穷刻苦的少年,他向杨逸晓开出条件:给他一百万,并且保送他去英国读书。作为代价,杨逸晓不能再与郁经哲联系。

  就这样,等郁经哲从郁建国得知这消息时,杨逸晓早已搭上飞往英国的航班……

  故事并不长,男人平铺直叙,只是到了后面,他尾音含着淡淡的遗憾。宋情茫然地看着他,“所以,你到底想说什么?”

  郁经哲深深舒了口气,目光开始变得晦暗,“刚才逸晓来找我,他说……”

  莫名的,宋情眼底透出几分仓惶。

  “他患了白血病。”

  宋情心跳骤然漏了一拍,“你究竟想说什么?”

  郁经哲目光紧紧锁住他,“他需要骨髓移植,而你是唯一跟他配型成功的对象。”

  时间好像在这一刻静止,不知道过了多久,宋情才终于找回自己的声音。抖着嘴唇,他用一种几近荒谬的眼神凝视眼前这个男人。“你、你在说什么?什么配型,我根本都不认识他,怎么可能——”

  “你在英国做过骨髓捐赠志愿者,是吧?”

  宋情顿时愣住。

  郁经哲缓缓道:“他在英国的志愿者库里面配型,只有你。是唯一跟他配型成功的。”

  整个世界在这一刻鸦雀无声,像是终于明白男人今天回来的目的。宋情面色白得可怕,明明是夏夜,他却浑身微颤。

  “你救救他,好吗?”他听见男人这么说。

  同一秒,他也听见另一个声音。

  是他心碎的声音。

  头顶中央空调安静喷出冷气。宋情缩回被郁经哲抓着的手,眼神一片空洞。

  郁经哲眸色越发深沉,只是温言劝道:“你放心,捐献骨髓很简单,也不会有风险。我会找最好的医院,安排最好的医生,无论是逸晓,还是你,都不会有问题的。”

  闻言,宋情却是勾起一抹嘲讽的笑。“如果,我说我不愿意呢?”

  这答案显然超出郁经哲意料,“宋情,我已经咨询过龙城医院的专家,捐献骨髓的确不会对身体造成任何伤害。现在还抽取骨髓的方法也很简单,完全不会痛。你就当做做好事,不可以吗?”

  “我可以做好事。”宋情痴痴望着他,眼底却透着一股浓浓的哀伤。“但我可以救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一个人,就是不想救他。”

  “宋情!”向来乖巧懂事的情人,在这关键问题上却变得如此蛮横。郁经哲眼底掠过不悦,可他还是耐住性子,“我……说到底,以前我还是亏欠了逸晓。你这回就当是帮帮我,你想要什么我都答应你。”

  男人如此爽快地提出条件,宋情心底却是无限悲凉。他直勾勾瞪着这张无比深爱的脸,“如果我执意不肯救他,你会怎么办?”

  他话里透着宁为玉碎的决绝,郁经哲脸上顿时蒙上一层阴鸷。“宋情,你是个聪明人,就非要做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

  宋情只觉得这话无比荒唐,“损人不利己?郁经哲,是他杨逸晓需要我的骨髓来救他,愿不愿意救他是我的自由,你没权利指责我!”

  “那你在赌什么气?”郁经哲口气也染上几分急躁,“捐献骨髓,根本就不会对你有任何伤害!如果你觉得有哪里亏了,我愿意补偿你。这样你还有哪里不满意的?”

  他就不明白,宋情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将牙根咬得咯咯作响,宋情烟上眼底燃起愤怒的火花,他硬邦邦顶回去,“对,我就是不满意。我不满意你为了他第一次在我面前这么低声下气!郁经哲,我已经够委曲求全了!”

  “你把我当成他的替身,这事我可以当做不知道。而你现在要我救他,好,那我问你!”

  宋情深深吸了一口气,此时他眼底已浮现水雾。“我救了他,他活下来后你要怎么做?和他旧情复燃?那我呢?”

  这问题显然郁经哲自己都没想过答案。片刻失神后,他只是沉下声。“宋情,你不要想些有的没的,现在最重要的是先救人。他拖不了太久了。”

  宋情露出一抹嘲讽的笑:“行,郁经哲,我就问你一句,我要是不答应,你会怎么做?”

  一下子又绕进死胡同里了。

  放在桌上的双拳握紧又松开,郁经哲压下心中烦躁。向来在商场上无往不利的他,此刻冷静计算着,最后他做出最大的让步,“宋情,只要你愿意救他。飞鸿投资所占有的宋氏32%股份,我都可以无条件转让给你。”

  在他永无败绩的商业战果中,这可能是唯一一次血本无归的投资。

  “这样,你会成为宋氏最大的股东,以后谁都不会动摇你宋氏董事长的宝座。”

  两人在一起一年多了,虽然床事上亲密无间,可在宋氏这件事上,彼此心理都清楚得很。当初郁经哲的飞鸿投资真金白银收购了宋氏的股份,自然不是做慈善。

  归根到底,商人的本性还在看利益。

  如今,郁经哲这么轻易就将宋氏32%的股份拿出来,只为了让他答应捐出骨髓救他的初恋,宋情茫然地看着眼前这张他无比心爱的面孔。

  他张嘴,出口却是反问郁经哲:“所以,等你的杨逸晓把病治好了,我也拿回宋氏的股份,之后我们就两清了,是吧?”

  他慢慢抬眼,一滴泪从眼角划落,“郁经哲,你想跟我分手了,对吗?”

  “宋情!”空气沉闷得令人难以呼吸,郁经哲向来冷静自持,但此时他扒拉头发,今晚与王庆学喝的那些酒精,像是延迟发作,胸口充斥着沉闷。

  “你为什么总要想这些?逸晓他跟我们之间并没有关系,宋情,你既然当过志愿者,现在有人需要你救,你为什么不能把它当成一件好事来看待?”

  宋情站起身,突然的动作让椅子划拉地板,发出刺耳响声。“郁经哲,你就当我不是个好人!”

  说罢,他像一刻也不想再见到男人,转身就离开食厅。

  右手边那碗百合莲子汤已然失去温度,郁经哲那股闷气无处发泄,最后手一挥,“哗啦”一声,骨瓷碗在地上化为碎片。

  原本温馨宁静的夜,就这么被碎成满地残渣……

  那晚不欢而散后,宋情像躲着郁经哲般,只要男人在家,他就自己呆在房内。郁经哲每天下班回家,等着他的,就只有一桌饭菜,而往日与他共同进餐的那个人,却宁愿把自己锁在卧室内。

  这样的日子过了好几天,终于,郁经哲趁着情人收衣服回房时,将人截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