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型工种 第360章

作者:莫向晚 标签: 快穿 系统 穿越重生

原来,同床共枕多年的夫君,喜欢的竟然是这样的人吗?

视线所及,一片血红,最后的那一刻,她隐约听到了哭声,属于婴儿的哭声。

那是她对人世最后的牵挂。

许多年后,茫茫然不知道过了多少年,她第一次见到自己的儿子,飘来的魂魄像极了那负心人的样子,可阴缘相牵,不容错辨,这就是她的儿子,唯一的儿子。

“娘啊,怎会如此,怎是如此?!”

没有想到一直以为的母亲不是自己的生母,没想到、没想到……“这件事,我一定会查清楚,决不能允许那个女人这般欺辱娘亲!”

二十多年的时间,足够他们抹去很多痕迹,包括祠堂里众多牌位之中的那一块儿。

但很多事情,也是不经查的,当年那场热闹的婚礼,有谁不知道呢?最终肯定了一切,又明了了一切,不知道是对自己错认生母多年的惩罚,还是心中有恨,这位李家大少爷一生未婚,却以李家血脉跟已成厉鬼的娘亲定下了约定,李氏血脉,皆可驱策。

这一条的主动权,掌握在了她的手里。

李家大少爷后来搜集到的种种修炼有关书籍也都给了她,专门建了一个这宅子给她,请了最好的风水先生,专门弄了违反生人居住需求的宅子给她,天然的养阴地加后天的雕琢,那宅子,寻常人住了,十天半月就要生病的,他却直接规定,所有李氏子孙,成年前都要在那宅子里住上一个月。

他们的寿命,都由她予取予求。

李家大少爷后来还曾搜集到借阴寿的法子,可他没有用,当生死大限来临的时候,他只对她说:“娘亲,我欠了你的,能还的也只有这些了,等我死后,把我阴寿拿去,你要活着,活得长长久久,看这李家下场,是否能让你解了心头之恨。”

言语中,更多悲意。

厉鬼不入轮回,到了这一步,除非成就鬼王,否则就是魂飞魄散。

不值啊,因为这李家,不值啊!

他能想到的,救助自己娘亲唯一的办法,就是让她活下去,长久地活下去,如此才能有机会成就鬼王,也许活得足够长久,自然就是鬼王了呢?

更上一层境界到底是什么,谁都不知道,他也不知道,也不准备再去探寻了。

半生寻仙为自由,半生问鬼为她求。他这一生,一半都糊涂过了,后面的一半却极为清醒,他要救他娘,无论如何都要救。

“好,我知道。”

属于生时的记忆还有几分呢?从未养过一日的儿子,又有几分母爱呢?她都不知道,只知道她允诺了就会做到,于是,他化作浑噩小鬼之后,她取了他的阴寿,看他在眼前消散,笑着说:“散了好,莫要做鬼,也莫要做人了。”

一年年,她守着诺,守着那个宅子,跟每一个来到宅子小住的李氏子孙结下阴缘,悄然取走他们的阳寿,每次也不取多,就取一些,让自己能够清明,能够思考以后要怎么做。

不知何时,李氏这些短命鬼还是有人注意到了,还曾有道士上门言说可为其破煞,可他们怎么会听呢?

他们以为自己修习的是走阴术,以为走阴术注定要带来短寿的副作用,可比起这些,难道不是走阴术换来的利益更加动人吗?

若是百年如草芥,不如四十掌繁华。

李氏子孙很快适应下来,早早成家,早早生子,早早就留下后代,然后专心扩大自身的财富,享受这些财富换来的所有。

于是,所有人都知道,李家那与众不同的家风,千金散尽还复来啊!这样的气质,可真不是一般人家能够有的。

因为他们的贪心,她也有了很多能够驱策的人,很多可以役使的鬼,再后来……不知不觉间,她就成了鬼王,能够掌握更多的地方,更多的鬼、和人了。

“阳间如此热闹,阴间不应如此萧条。我要这里也有一条街市,从山脚下直到山顶,让夜晚的灯火如同白昼,让所有的鬼,所有的人,都可以在这里交流……”

她的想法在变,她已经不太在意李氏子孙怎样了,只还维系着一丝,让他们活着,活着受她差遣罢了。

其他的,她想要更多,想要改变更多。

����世界变了。

在此期间,她也在等待着,也许有人会来找她麻烦,也许有其他的鬼王会来吞噬她这个厉鬼。

可,什么都没有,她再没有见过其他鬼王,同样也没有见过人间有什么修道有成的人物,什么都没有。

“太空了,我想要,更热闹一些。”

“不夜城”正式向所有人和鬼开放,混杂而居,便是有小鬼不经意显露出鬼相来,被阴气迷了眼的人也看不到,只会笑呵呵继续与之谈话。

人,越来越少了。

不知何时,突然有鬼称她为“鬼帝”,一个个讳莫如深的样子。

帝者,此世唯一。

竟然只有她一个了吗?

唯一的鬼王,唯一的鬼帝?

阴间不计年,不知道过了多久,灰雾侵占了整片天地,再也没有了太阳和月亮,星辰也隐没不见,属于人间的蓝天白云,仿佛都成了那“不夜城”上的灯火。

中年男人被鬼遮眼一样走入鬼市之中,若顺着无形的牵引,去看看这里,去看看那里,脸上的笑容始终都不曾散去,他似一个孩子,欢喜地走在这个大世界中,欣喜地看着周围的一切。

就这么着,从街头走到街尾,顺着那一路街灯,走到了山脚下,又从山脚下走上了山,直到山顶,山顶的宅子就是李家的老宅,所有的陈设,若是纪墨还在,就能发现跟他之前所见相同。

“李家,只有你了吗?”

女人在宅子之中出现,现在的她身高已经跟平常的人一样了,却依旧算不得娇小可人的类型,她不是很在意,一身红衣像是这一片灰雾之中仅存的颜色,乌发如墨,披散而下,末梢隐在灰雾之中。

她的裙摆也是,似连着灰雾,似那灰雾本身也是裙摆的一部分。

这些诡异的状况,中年男人一无所觉,听到问话,才恍然回过神来:“是,就我了。”

想到死去的儿子,中年男人的眸中有了悲意,他还记得儿子催自己离开时候的催促,他说自家的老祖宗成了鬼王,说,鬼王需要吞噬自家血脉来强大自身,说,让他速速逃命,不要回头,说……

“儿啊,我的儿啊!”

摧了心肝的哭声震彻天地,他没有顾及一点儿脸面,就在女人面前大哭起来,像是一个丢失了心爱之物的孩子。

“就剩你一个了啊!”

女人的声音幽幽,丝丝寒气随着他的哭声一起飘散,仿佛曾经有谁也在她面前这样哭过,原来,没有了儿子是这样伤心的吗?

“你这么念着你儿子,用你的命,换你儿子回来,好吗?”

语调轻柔舒缓,像是在询问别人一个建议好不好。

中年男人,哭得毫无形象,鼻涕眼泪糊了满脸,却还是把这句话听进去了,连连点头:“好,好,我只要我儿回来,我儿……”

下一刻,他的头掉下来,在地上滚落,那眼中还含着泪,含着悲,含着痛,止在了那个刹那,他是真的想要让他的儿子回来。

“你的儿子,回不来了啊。”女人轻声说着,目光却没去看地上的头颅,还有那依旧保持站姿的无头尸身,她向着宅子之中某一处看去,她的儿子,也回不来了啊……

第612章

“天下万法,唯我一家。”

酒葫芦在手,散发老翁若有痴狂一般举着酒葫芦,透明的液体从葫芦口倾斜而下,若九天银河,直直地坠入老翁仰天张开的嘴中。

那澄澈的颜色,若不是上好的酒,那么就是����

“纪墨,快去看看,你爷爷又发酒疯了!”

有孩子在高喊,喊声一个传一个,很快就成了小山村里都能听到的消息了,被称作纪墨的孩子正在田间插秧,闻言,抬头露出一个略显苦涩的笑容来,喃喃:“什么酒,就是水而已。”

这一世,他可太难了。

不知道是不是嫌弃他上辈子弄出个“异常”的成绩来,这辈子一过来,面临的局面就有点儿糟糕,才生了孩子的母亲跟父亲全武行,两个打得那叫一个锅碗瓢盆乱响。

等到打完了,老婆也没了,只剩下一个喘着粗气的汉子,瞪着一双大眼睛像是愤怒的公牛,见到什么都要撞一撞,偏屋中只有一个襁褓中的纪墨,于是,纪墨就如同上辈子被送人一样,直接被汉子抱走送了人。

可能接了他的这家以后会是他师父家吧。

纪墨不是很伤心,父母缘什么的,他也不是很稀罕,可不等他在这一家安定下来,这家儿子就跑回来,匆匆忙忙的,也不知道出了什么变故,反正一家子都跟着忙,忙着收拾东西,像是要走的样子。

这事儿就����

走就走吧,纪墨也没多想,可等他一觉睡醒,身边的人分明已经换了,婴儿的视力不是那么好,最初是看不清东西的,只能听到他们说的话,可那些语言,一开始纪墨也是听不懂的,勉强记下,等到长大,才约莫弄明白在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事儿。

一个外出做工的汉子,回家发现老婆生孩子,本来是个好事儿,可他轴啊,就是觉得他走了那么久,这个孩子肯定不是自己的。

总算他还有点儿人性,没有想着把孩子溺死或者怎样,这可能也因为纪墨到底是个男孩儿,古代嘛,重男轻女,男孩子总是吃香一些,轻易不会有人为殒命之危。

便送了人,送的可能是某个远亲。

远亲本来正是稀罕男孩儿的时候,乐颠颠接下来,想着小孩子好好养,以后就不知道自己是被抱养来的了,还没欢喜多久,倒霉事儿又来了。

他们家的小儿子,那倒霉秧子,竟是瞒着全家人,不声不响在外头借了高利贷,最后还不起了,却还有点儿良心,专门跑回来告诉家人,要是不想跟着倒霉,只能赶紧换地方过,不然那些地痞流氓足够让这个家彻底拜拜。

好么,他们自家的儿子惹了祸,却怪还不太能够看清人的纪墨是个倒霉蛋,正好要搬家,哪里还能带着小婴儿,不够麻烦的,就再次送人了。

一个送,一个转,再一个送,一个转。

饶是纪墨有着成人的思想,也要被这来回的转折折腾得晕头转向了,这颠沛流离的命运啊!

就这么断断续续被这些还来不及记忆就转手的人养着,纪墨快一岁的时候,终于被彻底扔了。

大约是他的履历太丰富,那家人养了他又后悔了,刚好自家妻子说好像是怀了孕,就干脆不要这个养子了。

以纪墨的眼光来看,那男人说不定正想收个妾什么的,抱养的总不如亲生的,这个理儿是不会错的。

没什么好怨怪的,习惯了。

纪墨随遇而安地被送出去,这一次,这家人就有点儿不地道了,竟是直接把他扔在了路边儿。

好在纪墨的运气还不错,碰到了他的疯子爷爷,被对方捡了回来,竟是养了起来。

纪墨的疯子爷爷姓孙,具体名字因为辈分原因,无人提及,但纪墨有理由怀疑,他就是系统这一次指定的师父。

【主线任务:营造师。】

【当前进度:孙庆林(师父)����未完成。】

纪墨如今已有四岁,小小的人儿,本来就不好老老实实在水田里泡着,听到那边儿有人叫,这家的男主人就赶他说:“去看看你爷爷,别出什么事儿!”

“好,我去看看,没什么事儿我还过来给叔帮忙。”

纪墨很是懂事地说,脆生生的口齿难得的伶俐。

“哪儿用得着你一个小孩子,没事儿你就去玩儿,这里用不着你。”

男人摇着头,不是很赞同地把他从水中提出来,不说别的,他在这里,自己还得分心看着他,做事儿的速度都慢了。

纪墨隐隐觉出来一些,答应下来,高声说:“那我给咱家捡柴!”

“好,等你捡柴。”

男人笑着应下,把他小腿上的水蛭清理掉,拍了拍他的后背,让他去找他孙爷爷。

孙爷爷在这个村子的辈分很高,高到哪怕他平日不事生产,什么都不干,都有人给他准备好吃穿用度,绝对不让他委屈了,当然,这种吃穿用度也就是在小村子能力范围之内,想要天天喝酒,那是绝对没可能的。

有幸被孙爷爷捡回来的纪墨也享受了一番这样的待遇,他小的时候,不是邻居家给喂饭,就是村长家给看着,差不多跟吃百家饭一个待遇了,村中一百多户人家,每一家的饭菜他都品尝过。

不仅他自己,整个村子,同一个年龄段儿的孩子,差不多都是这样托管长起来的。

你家有事儿,那就把孩子放到邻家,邻家有事儿就放到再邻家,如此总有个人闲着能够帮忙看看孩子,实在看不过来,还会扯着嗓子骂:“你家那混小子以后再别送来了,一个个都让他勾得野了,扭头就都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