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让虐文主角逆天改命 第393章

作者:江色暮 标签: 强强 打脸 快穿 爽文 穿越重生

  越无虞眼睛微微睁大,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

  要是让他站在客观角度评判,一定是要觉得观澜的动作轻飘飘,完全是把他当做未成年狼糊弄。

  但是,当他身在此局中的时候,越无虞又恨不得观澜对自己再亲近一点、更亲近一点。

  揉脑袋有什么关系?要是观澜想要,那他直接变成真的未成年狼也没问题。

  当然,最多只能是兽形外观变化。人形上,还得是能和道侣双修的年纪。

  越无虞心绪起伏,各种想法飘来飘去。

  观澜却已经收回手。嗯,手指刚从狼族青年的头发里抽出来,就对上越无虞满是遗憾的目光。

  观澜又笑一笑,说:“回去吧。”一顿,眼睛都弯起一点,“给你庆祝一下。”

  这话一出来,越无虞的眼神明显就又亮了。他重重点头,迫不及待:“好!”

  ……

  ……

  回城路上,观澜、越无虞和数个冒险者小队交错走过。

  未免麻烦,他们直接隐蔽了自己的身形。

  这么走到城门口,却出了一点意外。

  先是看到一个穿长袍、戴兜帽的人从身边走过,然后发现,有一队冒险者跟在前者后面。

  不是简简单单的“这条路正通往翡翠森林,大家都要在上面走”。那队冒险者的注意力明显放在兜帽人身上,不光这样,在发现有其他人留意到兜帽人时,他们要么直接瞪过去,要么干脆出言驱逐:“去去去,看什么呢?!”

  不少人因这种态度皱眉。倒是走在最前面的兜帽人,像是从头到尾都没察觉不对,依然在快速挪动步子。

  风把几个冒险者的声音送到观澜耳边,他们正在说:“杨,你真的看到了吗?那个人的耳朵是尖的?”

  “对!刚才他的兜帽掉下来了……”

  “世界上真的还有精灵吗?”

  “哈哈,当然有!我年轻的时候,曾经潜入过一场贵族老爷的拍卖会。当时就有一只精灵,被当成最高档的压轴货色。”说着,回味似的砸吧砸吧嘴巴,“那可真是好看,和传说卷轴上的画也没什么区别。最后被用一个金矿拍走了,啧,也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

  到最后,还“嘿嘿”笑了两声,引起旁边的一片同类笑音。

  “照这么说,要是把他抓住了,咱们就可以回家了!”

  “我怎么还是不相信呢?要真是精灵,能这么没有警惕心?”

  “你到底干不干这票?”

  “干,当然干!”

  伴随着一声声话音,原本只是徘徊在兜帽人身侧、驱赶着其他路过人员的冒险者们相互看看。他们倒是也有默契,视线对上之后,就有两个人走上前去,一左一右地来到兜帽人身边。

  兜帽人还在急急地朝前走。直到反复被两边的冒险者用肩膀挤来挤去,他才像是意识到后者们的恶意,变得无措起来。

  这时候,眼看路上再无其他人,一个冒险者蓦地抬起手,一把拉下了兜帽人的帽子。

  隐蔽身形的观澜、越无虞:“……”

  在场其他小队成员:“……啊,耳朵是圆的。”

  一群冒险者深感失望,不满地看向前面信誓旦旦,说自己找到了最抢手货色的同伴。

  被这么看着,杨的脸色不太好看。但他很快找到思路,给自己辩解:“也不能怪我看错!他的头发是这个样子……”

  因杨的话,其他冒险者再齐齐看向被他们围在当中、明显惊慌失措的兜帽人。

  那是一个眉目昳丽的青年。方才撤下他的兜帽,不仅仅露出了他的耳朵,也露出了他银色的、长长披散的头发。

  传闻中的精灵,头发也是类似的颜色。

  这就难怪杨看错了。冒险者们不约而同地想。

  “再说了。”杨急急地给自己找补,“就算他不是精灵,难道就不算高档货了吗?”

  顺着这句话,冒险者们的目光又挪到青年的面孔上。

  至少三个人在这一刻不由自主地舔了舔嘴唇,喃喃说:“你说得对。”

  虽然作为普通人类,拿去换金矿是不可能了。但以青年过于出挑的样貌,卖给奴隶商人,换上一袋子金币,还是很有希望的。

  这么一想,原本失望的冒险者们目光再度亮起。距离银发青年最近的两个人直接伸手,抓住了青年的手臂——等一等,没有抓住。

  在他们伸出手的瞬间,一股剧烈的疼痛击中了他们的大脑。冒险者们身体一震,竟是一个挨着一个,直挺挺地站在原地。只有还在左右晃动的眼睛,泄露了他们的不安。

  这一幕让银发青年睁大了眼睛,原本写满了惊慌的脸上多了几分迷茫。

  紧接着,他又看到冒险者们挪动身体,像是城中的卫兵们一样列队,朝着来时的方向走去。

  银发青年转过头,看着冒险者们的背影。再转回头时,面前又多了两个人。

  当然是观澜和越无虞。

  观澜的目光在青年身上扫动两下,瞬息之间就得到结论:好像是……中毒了?

  刚这么想完,旁边就传来一道嗓音。

  “你怎么出来了?!”

第432章 西幻(3)

  李昂也没想到, 自己只不过是听闻外面劈了整整三个月……唔,用他自己的计数来看,其实应该是八十一天。但这个世界的人普遍没接受过完整的基础教育, 能分辨出“三个月”,还是税务官每月勤勤恳恳、按时上门要钱的结果。

  总之, 乌云散了,翡翠森林再度可以进入。

  眼看在城里徘徊已久的冒险者们纷纷整装, 李昂也耐不住寂寞,想要去林中看看。

  和其他人相比,他的思路可能稍微偏了一些:劈了整整八十一天的雷?要不是知道这是一个西幻魔法世界, 李昂恐怕要觉得,自己遇到了某个修士在渡劫。

  “西幻”、“修士”。没错, 知道这些名词的李昂, 其实是一个穿越者。

  这已经是他来到魔法大陆的第六年。早在六年前, 李昂就通过自己打听到的各种地理名词确认, 自己来到的是小说《诅咒大陆》的世界。

  但也有一些不同。人们如今口口相传的冒险者名字, 落在李昂耳中,都显得十分陌生。而被他深刻记住的小说主角们,这会儿还没人认得。

  这样的反差感让李昂颇为不安,甚至怀疑自己前面其实想错。

  直到他从吟游诗人的传唱中听到了一个原本只在故事背景里出现、正文开始时早早成了枯骨的名字, 李昂才意识到, 自己最初的判断是对的。这里的确是那片即将被黑暗笼罩的土地,唯一的问题是,他早来了几年。

  故事还没开始, 主角还有几十年才能出生。由此推算诅咒大面积降临的时间, 至少会是一百年之后。

  一百年。李昂开始乐观了。他在原本的世界已经没有亲人, 也没什么值得他心心念念的雄厚资产。新世界却不一样, 他这具身体的主人虽然同样是父母早逝,但他们给另一个“李昂”留下了足够他高枕无忧一辈子的金币和宝石。

  拥有这些的“李昂”却没觉醒成魔法师,而是一个普通的、通过体术训练来与魔兽厮杀的战士。

  两者相加,意味着穿越来的李昂能轻轻松松地享乐一辈子,再在危险来临之前闭眼。

  他也的确践行了自己的享乐主义。在和人签订雇佣契约,在公平女神的见证之下将家族财产交给专业人士打理之后,李昂给自己买了一把价格高昂的附魔剑,开始冒险。

  他手上有一章家族流传下来的世界地图。从上面,他能看到北部的密林,南部的山野。塞壬在海上歌唱,矮人在工坊锻造……按照李昂的计划,他会在四十岁之前,完成第一场旅行。没想到的是,在这场旅行开始的第五年,他和所有冒险者一样,怀揣着见到精灵的期待,来到翡翠森林的时候,捡到一个青年。

  当时现场一片狼藉。李昂根据遗留的痕迹判断,应该是奴隶商人们遇到了游荡在林中的哥布林小队,双方展开一场战斗,结果谁也没赢过谁,一起成为密翡翠森林的养料,唯独留下被奴隶商人“封存”着的“商品”。

  一般来说,“商品”们会被施加时间静止魔法,安静地待在货箱里。偏偏那个青年运气不错,前面打斗时外溢的魔法与他身上的魔法冲撞,让他从箱子里爬出来。但也仅仅是这样了,看着外间的密林,青年手指蜷缩起来,面上满是茫然无错。

  李昂就是这个时候出现的。

  他不是多管闲事的性格,尤其是在发现奴隶商人的箱子上的蝮蛇标记之后。

  这是卡迪尔王国最大奴隶商乔纳林家族的家徽。能被他们手下商队运输的,一定都是“高档货色”。

  这样的“商品”失踪了,一定会引起乔纳林家族的注意。李昂虽然也有一些财产,在冒险者中算是混得不错。但和这个世界真正的统治阶级比起来,他仍然是颗一碰就碎的鸡蛋。招惹人家,太不划算。

  但在离开之前,李昂还是往坐在箱子上的“商品”面上看了一眼。

  两眼。

  三眼……

  第四次看向对方、与“商品”视线相对的时候,李昂清晰地感觉到,自己的心颤动了一下

  原因无他。那个身为“商品”的青年实在太漂亮了,结合翡翠森林的传说,李昂甚至特地往对方的耳朵上看了一眼。

  和后来观澜、越无虞见到的冒险者们一样,确定青年的耳朵是圆形,而非传说中尖尖的精灵耳时,李昂心头涌出一股失望情绪。

  他抿抿嘴巴,认命地走上前去,问:“你是哪里人?”

  青年没有回答他。

  他还是用那双浅金色的眼睛注视着李昂,美丽的面容显得乖巧而恬静。

  李昂心想:连眼睛都……这么一个人,怎么可能不是精灵?

  可惜的确不是。不仅如此,再又问了几句话之后,李昂确定了,青年对自己的来历、家乡,甚至姓名都完全不能记起。

  李昂慢慢闭上嘴巴。他看出了青年的状态,在被“运输”的途中,对方多半被下了某种药剂。毕竟对于买家们而言,商品的性格都只是附带品。足够出色的外表,已经足够他们掏出金币。

  李昂甚至大胆猜测,在被送到买家手里之前,奴隶贩子们还会对他的耳朵做一些处理。要知道,哪怕是假精灵,在市场上,一样能卖出高价……

  那么,管吗?

  如果他不管,青年多半会葬身在魔兽口中。对他来说,这倒是比被卖掉更好的结局。

  但也有一种可能。自己走后,又有其他冒险者见到青年,他们是会转头就走,还是捡走青年这个无主“货物”,转手把他卖给他人?李昂不认为答案会是前者。

  他闭了闭眼睛,深呼吸一下,心头的天平开始倾斜。

  李昂觉得自己一定是疯了,才主动卷入这桩麻烦事儿里。

  赶在自己后悔之前,他开口:“算了。从今天开始,你就叫波伊斯吧。”

  这个名字带有“森林”的意思。

  听着他的话音,青年懵懵懂懂地露出一个笑容,嘴巴里重复:“波伊斯。”

  李昂:“咦,原来你会说话啊。”

  趁着夜色,李昂把波伊斯带出森林,来到城中。

  他那会儿十分庆幸自己的习惯。来到一个城市之后,往往只有最先几天会住在旅馆。之后,就会寻找租赁的房屋,搬进没有其他人影响的小天地。

  院墙挡住了旁人的目光。门一锁,波伊斯能安静地在屋子里待一天。他虽然没有记忆,对各种事情的反应都慢半拍,但最基础的生活自理没问题。李昂又买了几个防御用法阵,确保普通盗窃者没法进门。这么一来,他也能放心地继续在外接一些小任务。

  只是毕竟多了波伊斯,他很难再离开鸢尾花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