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部落当祭司 第61章

作者:麦田里的兔子 标签: 强强 种田文 爽文 穿越重生

“磁部落?你说的是南边的那个小部落?”

“是,之前在交换集会上见过,绝对没看错。”

为首的强壮汉子凝眉沉思,“如果是磁部落,不会不认识远山族的人,就算不巧遇见,快速撤离便是,不至于连首领都死在这儿。”

“难道是有大族的人也看上它们了?能一下子杀死四五十人,对方的人数至少要多一倍。”身边的战士分析道。

“将剩下的白花采摘下来,迅速撤离去下一处。告诉探路的要实时警惕,如有不对立即撤回部落。”

“我们还要去下一处?”出行前,首领吩咐以强壮汉子为首,但还是有战士担忧道。

“我觉得未必是大族之人,不然为何这白花不全部带走?留一部分太不正常了。至于磁部落的人,很可能是在远山族来之前就死在这了。后面的路我们小心一些,临出行时首领交代将东西带回去,你们也见到过,它夹到皮子里有多暖和,多采一些回去,等雪后我们也能出门狩猎。”

即使像他们这样的中型部落,冬日食物也十分紧缺,如果能在冬日狩猎,确实能让日子好过一些。

延越一行人走出好远,才敢放慢速度,在日落之前终于找到一处适合连弩手隐蔽的地方安营。

另一边在与伏甄汇合后一路还算顺利,基本没再遇见什么波折,不过倒是有一个小插曲,出在最先购买的五名女奴身上。

常念让战士打了一盆清水,放到脸上有疤痕的女奴面前,“洗把脸吧。”

女奴听见后明显脸上有些异色,但想了想还是依言照做。

也不等她洗完,常念直言道:“脸上的疤为何作假?”

女奴洗脸的手一顿,好半天才嗫嚅地说:“为了自保。”

等她将脸上的疤洗掉,常念便明白为何了,虽然说不上容颜绝丽,但确实长得不错,至少在七星集市的女奴里是最出挑的。

“你不是一般的奴隶吧?”常念试探地问。

女奴眼中噙泪,不知如何说。

“厉,回去之后,将这个奴隶给我吧。”此人来历成疑,如果将她分配给其他族人做伴侣,怕会引出祸端,常念并不放心。

厉瞥一眼女奴相貌,神色晦暗。

“为何要她?”

人就在旁边,常念不想多说,遂打趣道:“瞧她投缘。”

厉紧抿嘴角,“不成。”

“啊?这个很为难吗?”说话间两人已经走远,常念又接着问:“交换回来的女奴你准备怎么安置?”

厉淡淡道:“再说?”

他心想,回去是该好好琢磨,遂又问:“刚才那姑娘呢?”

厉侧头看他:“你很关心?”

常念若有所思:“嗯,有一点。”

见他想了半天,最后是这个答案,厉负气地说:“做我奴隶。”

他觉得这个主意也不错,做谁奴隶都无所谓,只要能放在眼皮底下就成,所以赞同道:“也行。”

也行?难道是他想错了?

十分凑巧,两队人在快到延越时遇见了。

“首领、祭司,好久不见。”庚和申上前打招呼,然后不约而同地看向站在一边的伏甄他们。

常念从毛驴的背上下来,走过去介绍道:“好久不见,很开心大家都安然无恙。给你们介绍一下,这边是原水部落的人,我们路上结识的,因为她们回程遇见些意外,独自回去并不安全,等把奴隶交到部落,我和厉准备将他们送回原水,左右不过四日便回的来。”

庚和申朝着原水部落的人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

回去的路上,庚拿了一朵棉花给常念看,果然就见到他们祭司大人笑得眉眼弯弯。

“竟然找到了棉花,可太好了,这次回去一定要厉好好奖赏你们。”说着他就跑到后面,看看此行一共收获多少。

还不错虽然算不得太多,但也够用了,主要是有了种子,之后可以大面积种植。回去就要好好规划一下延越的耕地,希望等到明年秋季,再也不需要靠狩猎生存了。

之后庚和申又说了采摘棉花遇到的事情,随即庚也说了自己为何要早早撤离。

“我担心知道棉花存在的不止那一个部落,为了避免可能发生的危险,所以舍弃了剩下的棉花。”

常念完全赞同庚的顾虑,遂点头赞道:“你分析的极有可能,如果说冬日什么最珍贵,那一定是棉花。我之前没说,棉花即轻便又保暖,有了它完全可以冬日出门狩猎。”

这次他倒没有担心是不是有其他穿越者,毕竟只要多看看多摸摸,便能知道它是保暖的好东西,就好像人们知道用动物皮毛保暖一样。

上辈子棉花之所以很晚才被应用,是因为种子传入国内的时间较晚,有史料记载最早的一批棉花出现在魏晋南北朝那会儿。

末世之后,地球再次进化,也不知道是上辈子的种子奇迹般留存了,还是新的环境中让植被分布有了不同。

没人能给常念答案,而答案似乎也不再重要。

今日的狩猎队正好是盛带队,远远见到回来的队伍,他将身后的人扔下,几乎是飞奔过来的。难为他还知道先过来和首领、祭司打个招呼,才去一旁看庚。

“跑什么。”庚伸手在他发顶揉了一把。

“看到你......你们回来我开心。”盛耳根一红,说话的声音也放低了些。

常念觉得自己没眼看他俩腻歪,先将奴隶交给狩猎队,又转身和申说:“麻烦回去告诉我阿娅,我和厉都很好,叫她不用挂念,最多再有四日便能回去了。

“祭司放心,话我会带给瑶姨。”

时间刚刚到下午,所以他们也不准备耽搁,就要带着伏甄往原水方向出发。

虽然同行一段路程,但对于原水,申依旧存有戒备,于是开口:“这十个人你们带着吧,有他们在,瑶姨也能更放心些。”

出列的十人,自然是随申他们出发的十位连弩手。

常念明白他的意思,也想让母亲更放心些,点点头将人收到自己的队伍中。

这时庚也接话道:“祭司大人,先前你给我的药......”

没等他说完,常念连珠炮一般的说:“还有,去我那找雁拿,一共五瓶都给你。”

为什么,为什么和庚这点事儿就过不去了。他不该只准备五瓶的,应该一次性给他五十瓶,就算这人再不节制,也够用一阵子的。

然而庚并没有放过他,意味深长地道:“不必,我取三瓶即可,剩下的还是留给祭司大人。”说完,他状似不经意的瞥一眼厉。

厉的脸色十分难看,不知为何,每次庚提到药他的小狐狸就要红个透。

留给祭司大人是什么意思,难道他有基达,知道自己是弯的?可是为啥啊?他也是最近才发现弯了的。

厉当然不会留着常念在那冒热气,一把揽着人朝前走去,心里把给庚的奖励生生砍掉一半。

原水离延越确实不远,他们是在第三日上午到达的。

进原水后走了还不到一个时辰,常念看着风吹动的金黄叶子,泪眼婆娑的在心里感慨,真是好人有好报,以后一定要多做好事!

第63章

“远处蔚蓝天空下涌动着金色的麦浪……”

远山、白云、麦穗,要不是伏甄他们还在身边,常念就要哼唱出声。穿来这么久,终于,终于叫他见到小麦了。

虽然眼前的小麦稀稀疏疏,还远够不成麦浪,但满山的麦子看着就让人觉得是希望。

他生怕是自己看错了,走到跟前仔细分辨。附近的麦秆差不多七八十公分高,上面金色的麦穗长长的垂着,嵌在麦穗上的麦子,乳胚已经发育饱满,颗颗粒粒的十分喜人。

摘下一个麦穗放到手里,常念双手合十来回地搓,完事放到嘴边将麦皮吹跑,露出如小珍珠一样的麦粒。

迫不及待的嚼了几颗,成熟的麦粒口感偏硬,但依然可以尝到属于淀粉与糖类的清甜。他也没有避讳伏甄,眼睛弯得像个小月亮似的,摇着麦穗喊道:“厉,是小麦。”

小狐狸关于谷物的执念,厉比谁感受的都更深刻,自然知道何为小麦。现在想来,当初他十分热络的接触原水,应该就抱着寻找小麦的想法吧。

但即使是这样,如果看到他与伏甄走得太近,自己依然会心生不喜。

厉长腿跨了几步走到常念身边,也拿了几颗麦粒扔进嘴里,他没想到这东西竟比想象的难吃许多,不要说肉了,就是红薯和土豆的口感也要比它好太多。

见他的表情,就知道他此时的想法,将麦粒收好,常念解释:“小麦吃起来有点麻烦,但我保证,你肯定会喜欢。”

说完,他问身后的伏甄:“伏甄首领,这样的东西你们部落多吗?”

两人的对话伏甄也都听见了,被他们称作麦子的东西原水算得上随处可见。大家也知它没毒,但这东西口感硬不说,吃下去还会剌的喉咙生疼,为什么延越祭司却是一副找到宝贝的表情。

要说麦子有什么用处,可能就是族人养的鸡鸭很喜欢吃了。

她自然照实说:“差不多是随处可见,只不过有的地方长得密一些,有的地方长得稀疏一些。只是你不觉得它的口感又硬又难吃吗?”

听到有不少,常念的眼睛都闪亮亮的。“相信我,你们只是不会处理它,只要做得好,麦子的味道很不错。伏甄首领,如果我交给你们吃麦子的方法,可以让我多背回去一些吗?”

伏甄洒脱一笑,诚恳道:“祭司大可随意,你们能背多少便取多少。别说还要告诉我们如何处理麦子,就是什么都不做我伏甄也不会拒绝,原水绝不会忘记延越救命和一路护持的恩情。”

有了她这句话,常念简直要美上天。跟着来的战士有六十人,一人背一筐,别说明年的种子,就是今年家中的吃用都足够了。

“伏甄首领言重了,谢谢原水的慷慨,那我就不客气了。”

既然人家如此大方,他也不准备藏着掖着,继续道:“原水的麦子真的像首领说的那么多的话,回去学会了吃它的方法,你们大可不必担心雪后的食物不够吃用。”

他们还没有春夏秋冬的概念,所以用雪后指代深冬。

没有一个部落不焦虑冬日食物的,伏甄不敢置信的问:“你说的是真的?”

如果她没理解错对方的话,小麦不但可以吃,还能长久存放。导致天冷之后食物短缺的最大一个原因,便是大多的食物不能长久存放,往往囤积的东西还没吃完,就已经腐烂变质无法再吃。

“不妨与祭司直说,我们部落能吃的东西很多,但问题都出在没办法存放上。就说被你称作土豆的,我们原水便长着不少,但往往东西还没吃多久就坏了。而且不知为何,族人也有吃了存放一阵子的土豆死掉的,我们便不敢长时间存放。”

没有冰箱,没有冷库,也没有正确的存放方法,会出现这种问题很正常。

因为常念发现了麦子,大家也都停了下来。厉想着趁日头最晒人前到达原水部落的驻地,便提醒:“边走边说吧。”

坐了一路的毛驴,常念屁股硌得有些疼,他将缰绳递给了厉,与伏甄说:“你或许不知道,土豆其实是很容易存放的一种食物,之所以出现你说的情况,是因为储存的方法不对。食物的储存方式不同,它们存放的时间也不同。就好比土豆,如果只是堆在那里,自然放不了太久,但要是用更好的方式储存,吃到天气转暖绝对没有问题。至于你说吃了土豆会死人,这是因为土豆存放的久了,上面就会长出白色的芽,这种白芽的毒性极强,甚至要比路上遇见的短尾蝮的毒素还要厉害。但想避免也很简单,只要将芽去掉,并在长芽的地方向下深挖,如此处理过的土豆便可吃了。”

伏甄心里一动,比起她并不了解的小麦,土豆的长久存放更让她感兴趣,于是恳求道:“还望祭司教我储存土豆的方法,我可应允祭司,如果你想要更多的小麦,可派族人再来取一次,无论多少都可带走。小麦在我们原水每年都会长,即使今年全部被延越取走,只要有存放土豆的方法,原水也能安然等到天气转暖。”

还,还能这样吗?常念激动得都要说不出话了。这就好像去人家做客,饭好吃吃撑了不算,临走时又要打包带走,属实有些过分,但他如何也说不出“不用了”这样的话。

此时常念最恨的便是追风,如果不是那两头驴子揣着崽子,就能拉车出来多带一些回去了。

一行人走到一半时,遇到了原水的狩猎队。起初几十名战士对延越的人还十分警惕,待知道是他们救了自家首领和族人,并将人安然无恙的送回部落,心里别提多感激了。

让常念感叹的是,这地方的小麦可真多啊,就算将奴隶都带过来运送小麦,也带不走一半。如此以来,叫他心里舒坦不少,也使他有了不同的打算。

时值正午,他们终于来到了原水部落。

原水部落的样子和常念第一次见到延越时的感觉有些像,都是半地穴式的帐子,只是在居住区不远围着大大小小的栅栏。

栅栏里边养着许多鸡鸭,这些鸡鸭已经算是驯化过的,与野鸡野鸭有些许不同。经过驯养的鸡鸭个头更大,肉也更多,有些类似上辈子视频里见到过的家禽。

原水部落的族人与狩猎队反应一样,先是防备,得知真相后又十分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