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佬和他的邪神小娇妻 第10章

作者:血血 标签: 种田文 末世 爽文 正剧 穿越重生

“不是吧,傅行你用其他理由说,我们还勉强相信,你这样搞得我们像傻子啊。”

“再说了,现在是和平年代,科技和医疗那么发达,这种事根本就不可能会发生的。还末世降临,这纯粹就是虚幻的事,压根就不可能的。”

……

江文越等人笑嘻嘻的,对傅行的话就当一个玩笑话,谁也没有在意。傅行也没有去多做解释,听发小们开心的聊着各种关于末世电影,一个个热血沸腾,幻想着开着机车,改装机甲车驰聘,畅快且热血。

筛子里的菜都清洗干净好后,傅行看顾书白在外面忙活着,就过去帮忙。

顾书白看到傅行过来,松了口气。

“傅行,你一会儿再搭一个炉灶,待会儿两个炉灶一起开火。一个炒菜,一个煮饭。”顾书白说着,还比划了一下,很明显这炉灶旁边一堆的碎砖头和石头就是打算搭建炉灶用的。

傅行点点头,把筛子递给顾书白。

“没问题,你去把菜切好,我等会儿搭好了,就把米给下锅。江文越你们去捡一些木木柴和干枯的杂草来,都要干的,等会儿烧火需要用。”傅行给他的几个好友都安排好了,分工明确,很快顾书白他们就忙活起来了。

这算是他们的午饭了,虽然已经到了下午两点多了。顾书白等人也饿了,可他们八人都在行动,而且看起来都很忙,都围在两个简陋的炉灶旁边。大家你一嘴,我一语,气氛很好,大家只觉得开心,兴奋极了,那饥饿感暂时就忽略掉了。

“我来烧火,这锅里水煮开了,现在该怎么办啊?米要不要捞出来啊?”

“小嫂子我把水提来了。”

“炒好的菜给我,我端到客厅那边。”

“还有筷子和碗,我来摆放。”

“柴火好像少了啊,要不要再去捡一些回来?”

“米饭就这么让它一直煮,你们都不管了吗?”

“咦??好奇怪啊,今天的米饭和菜闻起来好香啊,难道是因为用铁锅烧出来的?”

“我觉得,应该是柴火烧出,这才香!”

………………

一群人忙的热火朝天,因为实在太热了,两个炉灶同时开始,又是连续性炒菜,顾书白炒了几个,傅行就接收了,也跟着炒了几个菜。

很快,一桌子菜就做好了。就依着他们现采摘的,炒了一大盘子辣椒炒肉,大份肉沫茄子,同样大份量的扁豆焖肉,干煸四季豆,酱油闷冬瓜,清炒嫩南瓜,还有很清爽可口的丝瓜鸡蛋汤。

还有很下饭的腊肉闷豆角,酸椒咸鱼块,爆炒尖椒小杂鱼。

一共有八人,像傅行等人,都是大高个儿,一个个看着精瘦,胃口好的很。所以这些菜都是份量十足,一个个都堆的很高很高,每次看到有快掉下来,江文越他们就眼疾手快的抢着吃掉了。

吃完还意犹未尽,一个个都嫌不够。

“啧啧,这些菜味道真不错,果然自己动手炒出来的,那味道就是不一样。”

待所有菜都上齐了,江文越等人也早早把饭盛好了。今天这米饭是他们一起烧的,火候没控制好,锅底下的米饭烧糊了不少,还有一股烧焦的糊味,可江文越等人一点都不嫌弃。各自把饭碗盛的满满的,米饭堆的冒出来,还往下压了压。

柴火烧米饭那就是香,锅盖都没揭开,就闻到了米饭的香味。等动手去盛的时候,那米饭的香味就跟炸开了似的,浓郁且芳香。柴火饭的米油香味很独特,他们这些富家子弟很少吃到正真的柴火饭,偶尔吃到,也觉得远远没有眼下这一锅米饭来的香甜。

“我爱米饭!谁也别跟我抢啊!”

第13章 美味的炒时蔬

非常老式的四方桌,盘子摆放也没有用心,还是在简陋的乡下自建房子,可在场的小伙子们都没有嫌弃,此刻他们是一心都盯在了桌子上的那些农家菜上面了。

没有什么大鱼大肉,都是炒时蔬,混合一点肉,可就是这么简单的搭配,每一样闻起来香的要命。

不说别的,就单单那辣椒炒肉,大老远就闻到了,只是光闻到了味道,就知道是这道菜。这自然生长的辣椒,还是本土的那种老品种辣椒,辣椒的肉多且厚,闻着辣味很足,吃起来也是辣的嘴里起火,可这辣的够劲,滋味够,整个口腔都是这种辣辣的劲头,吃了一口还意犹未尽,还想再来一口。

猪肉切的扁扁薄薄,肥瘦相间,炒出肥油,辣椒的辛辣也跟着参合进来,吃起来那叫一个香。油滋滋,又嫩又有嚼劲,吃上几口,再来一口柴火饭,那搭配简直就是绝了。

柴火饭是江文越等人煮的,傅行偶尔看几眼,火候没控制好,锅底的锅巴是烧黑了,可即便如此,这米饭烧的依旧很香。

就是很普通的大米,煮熟后却颗粒分明,每一粒都吸饱了水,饭粒饱满,色泽晶莹,米油的香味很浓,吃在嘴里香甜软糯,再来一口清爽的炒时蔬,吃的有滋有味。

江文越等人也是去过不少农家乐的,那时候也觉得乡下种的蔬菜确实那口感,味道是不一样的。这会儿,他们发现,今天的饭菜尤其香,吃起来也格外的好吃。

是真的能吃出了蔬菜的味道,这辣椒就应该是辣椒的味道,那茄子就该有茄子的味,还有那四季豆,总之,看着都是素菜,很寻常的菜,可每一样都有不同的滋味,吃在嘴里的口感也很分明。

不是调味料弄的那种味道,纯粹就是大自然赠与的特有清香味,吃起来爽口且让人食欲大增,心情都跟着飞扬了起来。

各种炒时蔬很抢手,反倒是那些腊肉,小杂鱼,还有那咸鱼块留到了最后。

可在场的各位那都是干饭能手,各种炒时蔬都吃光后,又跑到外面的大铁锅那边盛饭,又是结结实实满满的一大碗,继续进入干饭状态。

兴许是这里的辣椒都很带劲,不管是那种秋辣椒,还是瘦长的那种二荆条,还是小小的,尖尖的朝天椒,辣味足不说,还有一股独特的芳香味,特别是在热油烹炒,高温下,那辛辣的香味就迸发出来了。

伴随着爽快的辣劲儿,混合油香,简简单单的一点盐调味,那就是极其美味的下饭神器。

于是,那些尖椒炒小杂鱼,还有辣椒碎焖咸鱼块,腊肉腊肠,也跟着你一筷子,我一口的,都给下肚子了。吃完后,除去顾书白,一个个都吃撑了,也吃满足了。

“真舒坦,好久没有吃过这么饱的饭了。”江文越吃完,还有些恋恋不舍,他觉得如果还有饭菜的话,他还能再干掉半碗。

他们这些富二代,好吃的好喝是吃的不少,不过像今天这么畅快,还是非常难得的一次新体验,简直就是刷新了他们对农家柴火饭的认知。

顾书白看他们吃完了,就上前收拾碗筷,傅行连忙阻止,说他自己来。

“书白,你歇会儿,这里到处都是油污,脏的很,这些我来就行了。”他先把顾书白安排到那独一无二的躺椅坐下,然后扭头,就对他的这帮吃饱喝足的发小冷脸大声叱喝:“都傻站着干嘛啊,吃完了,都赶紧的给我过来收拾,把这些碗筷都洗了!一个个懒的抽筋,我这里可没有大爷啊!”

江文越等人很是无语,傅行这厮变脸也太快了,对顾书白那叫一个温柔如水,对他们完全就是疾风暴雨。

“知道了知道了,这不是吃饱了,不怎么想动啊。”江文越等人慢吞吞的过来,还小声的嘀咕着:“哎,我在家还没怎么洗过碗呢,不过今天的饭菜真好吃啊,太撑了,我晚上都不想吃饭了。”

“我也是,撑的不想动了,就只想躺着。”

可惜,这里没有什么可以躺的,倒是有几条长条板凳,他们坐了一会儿都慢吞吞的过来帮忙收拾碗筷,又端到后院水井旁,清洗了起来。

几个人一起干活,倒也不累,就是吃太多,撑的有些慌。

收拾完后,江文越等人就开始聊了起来,聊了一会儿就想到回去的问题,就问傅行要车钥匙。

“不行!车子我随时要用,你们想要回去,就打电话叫你们家司机来接你们,我这车不外借。”傅行是完全不给他几个兄弟的面子。

傅行是有自己的想法的,他们这里距离县城太远了,如果有什么事,这车子是急需用品,有车子会方便很多。这要是被江文越借走了,最快也得明天才还回来。

李铭宇等人再次被傅行这嘴脸给打败了,可他们也习惯了傅行这样子,见傅行不答应,就开始打电话。

“那我来打好了,挑个商务车来,把我们全部带回去。唉,等等,傅行,还有小嫂子你们有没有什么想要带的,需要带的话我这边就让家里的司机帮忙捎带一下,免得你们这三天两头的往县城那边跑。”江文越拿着手机就大声喊。

顾书白坐在躺椅上,想了想:“给我带一把好点菜刀吧,还有一块砧板。”

江文越又把目光投向了傅行,傅行就坐在顾书白旁边,他眉头紧蹙,似乎考虑了很久,只是江文越一看过来,就飞快的把想要带的东西都给报出来。

“让你家司机给我带一些水泥,沙子,还有做泥瓦工的那些器具给也带一些,我要把这里厨房的铁锅换新的。”

江文越手机里正在听话的司机陷入了沉默,几个发小也是一脸深沉。

“傅行,你这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水泥跟沙子?你就不能叫一个水泥工帮你把这些弄好嘛,那多省事。”江文越都要咆哮了。

傅行还很正色道:“请人哪有自己亲自动手做的好,再说了,我也不仅仅是换铁锅,我还要把后院的水井加固,池子里防水给做好,这房子一些漏水,或者缝隙都给添补一下,还要这屋檐前面的台阶,怎么也给修补好。”

“这几天是没怎么下雨,这要是下雨了,我总不能跟书白淋着雨做饭吃吧。”

江文越被说服了,傅行这厮就一头蛮牛,随便怎么折腾都行,可顾书白那娇娇弱弱的样子,这要是淋到雨,生病了怎么办?

这肯定是不行的。

江文越就这么说服了自己,然后他又开始跟司机游说了一番,让他去建材市场那边,带一些水泥跟沙子过来。电话那头的司机被说的头皮发麻,好在江文越给与了一些好处,那边司机心里才舒坦一些。

电话打完,几人休息了一会儿,也消食了,没那么撑,就想在这村里到处玩玩。

“就这么个村,竟然有两个大水潭,三个小池塘,估计里头养了不少鱼吧,可惜,我们这次来的匆忙,没有鱼竿,要是能钓鱼玩一玩也不错。”

“下次再来也是一样,我倒是看到了几个好东西,我带你们去看看。”

“是啥?”

江文越等人叽叽喳喳的,追问起劲,偏偏那叫王明辉的男生就是不说。等待着顾书白等人到了目的地,他就指着一处房屋的屋檐下方,指着那泥巴叠的窠巢里看,很快他们就看到一排排伸长嘴巴,叫着要吃的小燕子,王明辉就跟献宝贝似的让顾书白等人看。

“看看!我之前摘菜的时候,就看到了,一窝小燕子!里面一共有五只,啧啧,这嘴巴张的好大好大,一个个的,真有意思,我都想捡几条虫子喂他们了。”王明辉说着,还等着其他小伙伴的惊奇声呢。

“你们就不觉得他们可爱?”

江文越等人就眼巴巴的瞅着,这窠臼里的小东西确实很有意思,可是跟可爱沾不上边啊,就跟一个个小怪物似的,瘦瘦巴巴的,大脑袋,光秃秃的还没有什么毛,小燕子一个个身体发乌。

这燕子窝还不止一处,这家屋檐下方有好几窝。大伙儿看了半天后,王明辉又带着大伙儿一处刺猬窝,这一窝都是刺猬,有大有小,都团在一起,窝在一个废弃的草垛里,安了一个家。

这草垛挨着这户人家墙壁,外檐用石棉瓦搭成简单的遮雨棚,估计就是为了挡雨,这几年草垛的稻草外面变黑变烂,唯独靠着墙角那里头的稻草还是暗黄色的,看着有几分的暖意。

“我擦!王明辉你怎么看到的,厉害啊你这眼睛。”得到小伙伴的陈赞,王明辉很是得意。

“我就觉得很有意思,所以才带你们来看看。对了,还有一个更有意思的,你们肯定很喜欢。”看王明辉说的兴高采烈,还很神秘,顾书白也来了兴趣。

只是等顾书白等人来到一处有很多高大树木前,看着头顶上方,大概十来米高的地方,挂着一个巨大的蜂窝,都有些傻眼了。

这蜂窝挂在树杈上,以悬挂的方式吊坠着,直径大概有一米的样子,黑压压的,很大一团,光是看着就觉得有股压迫感。周围都是嗡嗡叫的蜜蜂,一些散落四处采蜜的蜜蜂在蜂巢周围巡逻,顾书白就站在不远处观看了一会儿,就发现有几只蜜蜂围着他转悠了。

王明辉两眼放亮,看向小伙伴那眼神都是火热的,他亢奋极了:“看!是不是很惊喜!野生的蜂窝啊,这么大,肯定有很多蜂蜜!我们给它掏了吧!这可是纯天然的好东西,这回我们是捡到了宝了。”

第14章 捅了马蜂窝

这大夏天的,顾书白就觉得一股莫名的凉意涌上心头。

他光是看那巨大的蜂巢,浑身的鸡皮疙瘩就起来了,看了一眼就不想再继续看第二眼。他拉了拉一旁傅行的胳膊,小声的说道:“傅行,我们先走吧,这蜂虫太多了,要是真的捅了蜂窝,我们恐怕都会蜇伤。”

顾书白小时候是吃过这亏的,乡下的小孩子嘛,喜欢到处疯玩,遇到蜜蜂这些小虫子也不怕。被蜇了几回,蜇疼了,脸上,手上鼓起大包,痛的哇哇叫才直到害怕。这种记忆一直伴随长大,所以在看到类似马蜂窝,或者是蜂巢,顾书白就是下意识的离开。

像今天这么大的一个蜂巢,着实惊到了顾书白。

这个蜂巢那么大恐怕有好几万只吧,顾书白那本来就很白的脸这下更白了,他深深的怀疑,这树杈上的蜂巢根本不是什么普通蜜蜂,很可能是非常要命的野蜜蜂。

户外野蜜蜂可比私人养蜜蜂的毒性大多了。

“阿文,你们也回去吧,这个蜂巢太大了,如果真的捅了,你们肯定跑不过的。”

江文越等人在看到那巨大的蜂巢,多少还是有些胆怯,毕竟这上方,将近方圆十米嗡嗡的都是蜂虫飞舞,看着很是吓人。

可王明辉这家伙兴奋的不行,还怂恿起来,一个劲的说这野生的蜂蜜多好,多有营养,回头弄一些回去,带给家里的老人小孩吃,那绝对是买都买不到的好补品。

“这蜂巢百年难得一见,肯定有很多的蜂蜜,指不定还有蜂王浆。再说了,这还是野生的,我们每个人起码得分个五六斤。而且这里面还有很多蜂蜡,蜂蛹,听说蜂蛹也很有营养,非常美味,到时候我们也可以弄出来,美美的吃一顿!”

“高风险,高回报,我们见机行事,跑快点准没事。”

……

江文越等人就听王明辉忽悠,说的心潮澎湃,热血劲儿上来了。都是二十来岁年轻小伙子,各个潮气蓬勃,浑身都是干劲,还越说越来劲,完全不知道害怕两个字怎么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