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灰 第7章

作者:余酲 标签: 虐恋情深 破镜重圆 HE 穿越重生

  在娱乐圈混了两年,周晋珩也通晓了些人情世故,他不太愿意找S市那帮狐朋狗友帮忙,怕欠人情,思来想去,拨通了一个署名为“杨成轩”的电话。

  听他道明来意,杨成轩沉吟片刻,问:“方宥清不是回来了吗?”

  周晋珩莫名其妙:“他回来了跟我找小傻子有什么关系?”

  杨成轩笑了:“我还以为你会把那傻子甩了呢。”

  周晋珩愣住。方宥清回国好几天了,他们通过电话,还一起吃过饭,他缅怀了过去,也展望了未来,这段时间里,竟从未生出过把小傻子甩掉的想法。

  周家当年选择跟易家联姻是为了救急,经过这两年的运转,周家的生意已经再度步入正轨,老东西不让他悔婚是怕外人说他们家过河拆桥,他从没想过悔婚又是因为什么?

  这段所谓的婚姻在周晋珩眼里一直是场笑话,若不是当时恰逢方宥清抛下他出国,他心灰意冷终日颓废,也不至于这样轻易地答应。

  如果说进娱乐圈当演员是能让当时的他重拾斗志的唯一一件事,与易晖缔结这样一个荒唐的婚姻关系之于他的作用就是分散注意力,减轻失恋的痛苦。通俗点说就是疗伤。

  无论找怎样冠冕堂皇的借口辩驳,他乃至周家上下都利用了易晖,这是不可否认的。不同的是周家利用得光明正大,他利用得不动声色,对比之下,反而是他更卑鄙些。

  以后还是对他好一点吧,周晋珩想,到时候真的分开,也不至于愧疚难安。

  何况小傻子那么好哄,每个月多回几趟S市的家,他就高兴得快要飞起来了。

  当务之急还是先把小傻子找回来。

  刚才那通电话的最后,杨成轩提醒他可以回想下最后一次跟小傻子见面或者通话是在什么时候,周晋珩努力回想,想到头疼也没一点头绪。

  那天是他的生日,他只记得自己喝了不少酒,脑袋不清醒,在这之前似乎答应过小傻子要一起过,后来接到一个电话……

  想到这里,扔在床上的手机适时铃声大作。

  又是大舅哥,程非池。

  捏了捏眉心,做了两次深呼吸,周晋珩坐到床边,按下接通。

  还是那头先开腔:“易晖回家了吗?”

  周晋珩平时跟这位身居高位的大舅哥无甚来往,彼此谈不上了解,按理说他私底下应该是个挺随和的人,不然小傻子也不会跟他这么亲。可这位名义上的大舅哥一旦转过来面对自己,态度立刻急转直下,一点亲戚情分都不讲,隔着电话线都能感受到不加掩饰的冷漠。

  周晋珩的态度自然也好不起来:“没,我托人去查了,应该很快就有结果。”

  程非池反问:“你不去找?”

  “我找了啊,能找的地方都翻了个遍,”周晋珩没好气道,“谁知道他躲哪里去了?”

  程非池沉声道:“这话该我问你。”

  周晋珩险些气笑了:“怎么,他离家出走之前是知会我一声,还是给我留什么线索了?我又不是他肚里的蛔虫,鬼知道他出家门之后往东还是往西,上天还是入地?”

  话说得理直气壮,心里却渐生疑窦。

  他隐隐意识到事情不对。

  易家在S市势力浩大,就算易家老爷子懒得管这个傻儿子,大舅哥也不会放任不管。然而程非池给他打的这通电话,代表他也没找到人。

  本以为那头的人听了这番话会毫不客气地挂断,结果并没有。

  两人不约而同地陷入沉默,约摸半分钟后,周晋珩刚要问他最后一次跟易晖联系是什么时候,电话那头先开腔:“半个月前,也就是我出国的前一晚,易晖给我发了条短信。”

  周晋珩不由得竖起耳朵:“他发了什么?”

  又沉默了两三秒,程非池一字一顿地说:“他说:‘哥,他对我很好,以后你不要再管我了’。”

第八章

  绘画比赛在市郊的一所高校的美术大楼举行。

  上午九点的比赛,一家三口七点多就到了。门口正在拉横幅,趁人不多,江雪梅带着两个孩子在横幅下合影留念,说要洗出来带回去挂在家里。

  早餐在附近摊点买的,每人三个包子加一袋豆浆。

  易晖把袋装的豆浆拿在手上研究半天,不知该从哪里下嘴,江一芒拿过去利索地咬开一个豁口,插上吸管递回来:“这儿没人认识你,别装斯文啦。”

  易晖没喝过这种袋装饮品,犹豫地接过来,又观察了一会儿才凑过去吸了一口,江一芒问他好不好喝,他咬着吸管点头道:“好喝的。”

  江雪梅难得见儿子夸什么东西味道好,要把自己那袋给他,顺嘴一问:“你以前不是不爱吃甜的吗?”

  易晖呛着了,捂着嘴猛咳,江一芒边拍他后背边代他解释:“刘医生不是说他可能会变嘛,口味跟从前不一样也不稀奇啊。”

  母女俩都是大大咧咧的性格,江雪梅轻易地接受了这套理论,让易晖进去好好发挥,出来一起去吃甜品。

  这次的比赛倒也谈不上什么发挥,主题是一早就定下的,虽是现场作画,参赛者有足够时间提前做准备,大多都有具体的构思了。

  再说也不是什么正规比赛,易晖知道江雪梅只是想寻个由头带他出来走走,所以并不紧张,怀着重在参与的想法走进比赛现场。

  铺开画具,抬头便看见大大的“朝阳”两个字写在黑板上。也许因为是校园组的关系,周围的参赛者多从风景画入手,易晖另辟蹊径,先在画纸的正中偏右勾勒出一个人的轮廓,周身填补以透亮的光线,整张纸上没有太阳,却能看出画上的人在旭日东升时,与光芒一起走来。

  重生以来,易晖在保留记忆的同时,几乎无时不刻不在受原主身体的影响,从前他虽然瘦但身体素质不错,现在三天两头感冒发烧,凉水都不能多喝。于是他理所当然地以为会继承一点原主的绘画习性,可是真正下笔后,才发现还是自己的笔法保留比较多。

  画中人逆光而立,短发在微风中飘扬,被劈成千丝万缕的金色晨光从发间、肩上,每一个细小的缝隙里钻出来,擦过脸侧的瞬间,深邃的五官在皮肤上投下阴影。那人下巴微抬,身形颀长挺拔,倏忽望去,恍如神祗披光降临。

  没等颜料干透,易晖就匆忙将画交了上去。

  他不敢再多看画上的人一眼,生怕背对阳光下的面孔在脑中具象化,与另一张脸重合。

  收拾完画具出去,本打算直接从正门与江雪梅、江一芒汇合,没成想会在校园里遇上熟人。

  准确说是江一晖的熟人,一个清秀的男生,也是来参加比赛的,看见他就拼命招手:“江一晖!”

  易晖充耳不闻,抱着东西埋头向前走,男生不懈地追上来,张开双臂拦住他的去路:“江一晖,你怎么不理我啊?”

  易晖无处可躲,慌得头都不敢抬:“没、没有。”

  幸好江一晖本来就不是个合群的人,男生以为他忘了自己的名字,自报家门说叫唐文熙,他的大学同学。

  “你也真是,大学四年都没记住我的名,害我每次都要重新自我介绍,好尴尬啊。”唐文熙嘴上抱怨,脸上却笑得开怀,忽而想起什么,改口道,“哦不对,是两年半,差点忘了你大三的时候休学了。”

  不知是不是巧合,江一晖身边的人都很活泼有趣,所以重生以来,遇到的人都跟眼前的男生一样善良友好。受到感染的易晖不由得松弛身体,放下戒备,与男生就刚结束的比赛聊了几句。

  末了唐文熙邀请易晖共进午餐:“一起吃个饭吧,就在学校外面的小餐馆,还有几个学弟学妹也在那儿,正好咱们好久没聚了。”

  易晖自是推拒,说妈妈和妹妹还在外面等他。

  “那就一起啊。”唐文熙热情道,“反正人不多,坐得下。”

  易晖畏惧与陌生人相处,正绞尽脑汁回绝,有个人从不远处的快步走来:“不就拿个东西吗?怎么去这么久。”

  是来找唐文熙的。易晖松了口气,打算趁乱溜走,谁知唐文熙铁了心要留他吃饭,不由分说逮住他的胳膊把他往前推:“成轩,这是我之前跟你提过的,我们班上的美术天才,江一晖。”

  听到对方的名字,易晖下意识缩了缩脖子,更不敢抬头了。

  周晋珩有个朋友就叫这个名字,而他对周晋珩的那些朋友惧怕非常。

  不过这个名字很常见,首都这么大,应该没那么凑巧。

  易晖在心里安慰自己,刚要抬头打个招呼,对方先开口了:“易晖?你怎么在这儿?”

  从公安局出来,周晋珩边接电话,边发动车子前往机场。

  “你在哪儿玩呢?”电话那头的杨成轩问。

  周晋珩单手握方向盘,猛踩离合转向倒车:“公安局。”

  “真报警了?”杨成轩笑起来,“至于吗,他那么大个人,还能被人拐跑不成?”

  周晋珩笑不出来,神情严肃道:“S市那边我派了人,首都这边只能找警察。”

  杨成轩问:“出入境那块儿查了吗?”

  “他护照过期了,出不了国。”

  “假护照?”

  周晋珩冷哼:“以他的智商,知道买假护照?”

  “也是。”杨成轩琢磨一会儿,道,“想来想去他也只有被讹钱的价值啊,这么久没人联系,显然不是绑架……难不成凭空消失了?”

  周晋珩这会儿没心情跟他开玩笑:“有消息赶紧说,没消息我挂了。”

  “欸欸欸别急啊,打电话给你当然有事。”杨成轩不卖关子,直接道,“刚才我遇到个跟易晖长得很像的人,在D大校园里。”

  “然后呢?”

  “啧,你就不好奇吗?”

  周晋珩皱眉,不耐烦道:“你说了‘很像’,就代表不是他。”

  电话那头的杨成轩哈哈大笑:“还是你了解我。确实不是,我特地确认过了。”

  反倒引起周晋珩的好奇:“你怎么确认的?”

  “他手背上不是有好大一块疤吗?”杨成轩浑不在意道,“我仔细看了,两只手白白净净的,什么都没有。”

  挂掉电话,车轮在地面高速旋转,周晋珩的大脑也一刻不停地运转。

  杨成轩口中的疤,其实是烫伤。

  小傻子皮肤白,身上很容易留痕迹,何况沸腾的热水直接泼上去。

  还不止一次,光周晋珩印象中的就有三次之多。

  第一次是不小心,小傻子起得早,怕他口渴倒水送到床边,被刚醒来有起床气的他一巴掌挥开,杯子落在地上砸得粉碎,热水洒了小傻子一身。

  第二次是在大舅哥无形的威胁下,硬着头皮带小傻子出去过情人节。去的那家餐厅是他和方宥清曾经去过的,于是越看对面坐着的小傻子越不顺眼,上了一道生着炭火的烤肉,小傻子傻乎乎地给他夹菜,他嫌弃得很,抬手猛推了一下跟前的菜盘,烧烤盆顿时倾倒,滚烫的边沿刚好碰到小傻子伸过来的手。

  如果前两次能算作无心,第三次便掺杂了些许有意为之。

  那天他听说方宥清在M国那边考取了心仪的美术学院,未来两三年都不可能回国,随着最后的一点希望在眼前消失,他却被困在这座荒唐的婚姻牢笼中什么都做不了,心情瞬间跌落谷底。

  其他人都知道在他生气的时候退避三舍,偏偏小傻子不识相,屁颠屁颠地跟着他,问他怎么了,为什么不开心,还让他吃东西,说吃点甜的喝点热水就好了。

  他被小傻子弄烦了,满腔躁怒无处发泄,叫小傻子拿着杯子,自己抄起开水壶往杯子里倒。看着小傻子被隔着杯壁烫到倒抽气还不够,杯子满了也没停下,魔怔了似的,任由刚烧沸的水漫出来,洒在小傻子紧紧抓着杯子的手上。

  手背的疤就是这么来的。要是别人抹几天烫伤膏兴许就好了,小傻子不知道抹,还整天捂着不让人看,拖到伤口蜕了层皮,疤永久地留在了身上。

  想到当时小傻子被烫到掉眼泪也没有松手,周晋珩的表情越发凝重,双唇抿成一条冷硬的线。

  以年轻气盛作为借口迁怒一个无辜的人,他也觉得当时的自己太过恶劣。可小傻子非但不怪他,还竭力隐瞒不让别人知道,周晋珩偶尔良心发现问起来,他就瞪圆眼睛一脸真诚地说不疼,还说:“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没关系啦,过几天疤就消了。”

  小傻子没什么时间概念,狰狞的疤在手上留了两年多也不当回事,被哥哥问到只说是自己不小心碰的。

  就这样,也能叫“对我很好”?

  周晋珩扯了下嘴角,却没笑出来。程非池转述给他的那条短信,仿佛一记重拳落在他身上,将他猜测的、自以为的真相砸了个粉碎,告诉他不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小傻子表里如一,把对他的信任和爱都融在流逝的时光里,只要回头探寻,便能窥得痕迹。

  对了,短信,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