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放改造 第74章

作者:爱吃羊角蜜 标签: 种田 爽文 系统 穿越重生

  “有,怎么了?”

  “要不我给你出个主意?”

  “什么主意?”

  沈余说,“这样,你找一种跟坛子差不多颜色的调料,在摊子和盖子相连的地方画了一条不起眼的竖线,然后每天看看把竖线对准,第二天看看那线有没有对准,就知道有没有人动过调料罐子了。”

  “这主意不错。”沈二柱朝沈余比了个大拇指,“余哥儿,你的脑袋瓜子就是比我聪明。”

  “这个办法也只能防一些粗心的人,也不太详尽。”

  “没事,已经很好了。”

  沈余指指店子,“二柱,那个人你认识吗?我看他看你很久了。”

  “这是新招来的活计,应该是有什么事情吧!”沈二柱不确定的说。

  “还不快去?”

  “余哥儿,那我先走了?”

  “去吧去吧。”沈余挥挥手。

  说这么,一个人还真有点闲了。晚上慕景在就好了,沈余好多天都没看见慕景了,说真的,还有点想。

  说曹操曹操到,刚才沈余还惦记着慕景,慕景就出现了。

  “我还说叫你一起来镇上,结果二哥他们说你和娘他们一起来了。四哥什么时候回来的?”

  “昨天下午到的。”沈余说,然后问,“你的山羊捉到了?”

  前几天慕景跟他说,客来酒楼那边要一头活山羊,慕景就进山去捉了,走的时候说了快的话,一天就能出来,慢得话要三四天。

  “你进去三四天了,是不是很难捉?”

  “还好,山羊好捉,我出山的时候碰到了一只红狐狸,想给你捉了做围脖,结果追丢了。”慕景的语气里有点遗憾。

  沈余一听说慕景想给他做个狐狸围脖,赶紧摇摇头,那可是狐狸唉,要是个狐狸精……“别别,不用捉狐狸给我做围脖,我觉得有布的就行。”

  “不用就算了。”慕景还想着要是余哥儿有一点喜欢,今天回去就再进一趟,不过看他抗拒的样子,就打消了念头。

  “那你这一趟进山岂不是亏了?”

  “不亏,还挖了一颗野山参。”他一句追着那只狐狸到了深山,那地方慕景寻常都是不会去的,可以说是真正的深山,要不是这只狐狸,他压根就不会去。

  “人参吗?”沈余星星眼,“是不是千年人参?”

  慕景好笑的摸摸沈余的头,“哪里有什么千年人参,这种都可以当贡品了。”

  沈余点点头,“嗯嗯,那是多少年的?”

  “两百年的。”

  “两百年的也不错,你是留着还是打算卖了?”

  “留着,这种可遇不可求,卖了岂不是可惜。”慕景压根就没有考虑卖,这种关键时刻就是保命的玩意儿,卖了容易,想再买的时候就难了。

  刚转过一天巷子,就碰到沈老头和沈老娘两个。

  “慕景,你也来镇上了啊?”

第84章

  回到家的时候, 出门的三人,包括沈老大都收到了留守儿童们的怨念的眼神。

  沈老大无辜望天:我做了什么?

  沈老头心虚, 凭着跟那几个大半辈子的交情,哪里还摸不透那些老家伙的尿性, 老四回来, 哪里有不来凑热闹的?要是以前, 这么出风头的事儿,他哪里会躲出去, 八成二大爷似的的坐堂屋里,茶水备着, 准得好好的风光一把。

  “你们一个个的啥表情,快来帮忙帮着拿东西, 养你们这么大,还得让你爹跟老娘忙活呀?”沈老头转过头,假装从车厢拿东西。

  这时间,沈余的先见之明就体现出来了,他没跟着沈老头他们坐驴车,牛车相对的就比驴车要慢,慕景又有意放慢了速度,这时候还在半路上。

  沈余正在跟慕景讲沈老四带回来的海鲜, “你吃过带鱼没有?”

  “没有, 那是什么鱼?”

  “就是那种长长的,扁扁的鱼。洗干净,切成段儿, 然后锅里放油,把鱼倒下去煎一下,两面金黄,加姜葱蒜辣子,起锅,那味道,用来下酒,比鸡爪子还香。”

  慕景听着,心里有点疑惑,这怎么感觉像是吃过似的?

  “你喜欢吃吗?”

  沈余小鸡啄米似的点头,“喜欢喜欢,不光香煎带鱼,我还爱吃大螃蟹、帝王蟹、清水煮海蛎螺、清蒸石斑、烧鳗鱼……”说着说着,慕景甚至都能听见余哥儿吞口水的声音了。

  他不由的好笑,“你那么爱吃,我托人带些小苗回来,我们自己养,你以后想什么时候吃就什么时候吃好了。”

  “唉!”沈余叹气,“养不活的,海鲜之所以称为海鲜,那是因为在海里生长的,不可缺少的就是海水,河里生长的那叫河鲜。”

  “你怎么连这都知道?”慕景忍不住问出来。

  “我就是知道啊。”沈余说的理直气壮,“我不光知道,我还见过,你知道十斤重的帝王蟹吗?”

  慕景摇头。

  “就这么大?”沈余比划了一下,“螃蟹腿就能有三尺长,味道好不好不好说,但是吃着那是真的过瘾,肉也好弄出来。”

  “还有,那什么八爪鱼,那须须虽然看着有点恐怖,其实爆炒过后很好吃。”

  “还有鲍鱼,野生的最好,不过我不太吃得来,海参也是,跟鲍鱼一样,十分滋补,但是我还真的吃不来。”

  “还有那鱼子酱,特别贵,我没觉得哪里好吃了,但是很受人追捧,还有那什么鹅肝,你知道一只鹅肝多重?”

  慕景想了想,他才从军营回来那时候,慕雪给买了一只八斤重的大鹅,炖了给接风洗尘,那鹅肝有半个巴掌大,“应该有五两左右,反正不超过一斤。”

  “错,重的有四五斤,一般都有两三斤。”

  “怎么这么大?”

  “你知道是怎么喂上来的吗?”

  “不知。”

  “用一根管子放鹅嘴里,然后一头灌粮食,喂很多,也不让鹅运动,一天很多顿的喂,不要几个月,那肝就这么大了,然后就能宰了取肝了。”

  “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

  “就为了吃了那鹅肝,因为这样养出来的鹅肝煎后外酥里嫩,口感细腻,唇齿留香,若是处理得好,腥气都不会残留下来。对有些人来说,是绝对的享受。”沈余耸耸肩,对于这种喂养方式,他不置可否,不赞同也不反对,也反对不了。

  “到了。”沈余从牛车上跳了下来。

  “走吧,别回去了,我估摸家里已经差不多做好饭了。”沈余说着,抬头朝家的方向去,就看见沈老四抬着根凳子坐在大门口。

  “哟,老四,今天你当门神哇?”

  沈老四把手里的小石子朝沈余方向一扔,“总算回来了,快去厨房,那鱼是怎么做的?娘用水煮过了那味道……”一言难尽,沈老四脸上露出一个扭曲的表情。

  “所以说,老四,还没弄明白怎么吃就开买了?”

  沈老四点头,“大家都买了,我也跟着买了呗。快,娘说你知道长鱼怎么做。”

  沈余猜测,长鱼应该说的带鱼。

  去了灶房,灶房忙成了一团,一股鱼腥味儿传了过来,沈江氏是早就躲到了一边去了,剩下的几个都有点麻爪。

  “嘿,看看我们干的啥?来都清理一下,昨天小弟不说会做,这样乱七八糟的,得成什么样子?”沈宋氏说着就开始洗锅刷灶台子。

  沈刘氏也去帮忙,“可惜了这老贵的海货了,听过我们这里去海那边可得要一两月呢,这大老远的买回来,结果给糟了。”

  “没糟,大嫂,你闻闻煮过后是不是没那么腥了?”

  几人才看见是沈余回来了,后面还跟着慕景,“慕景,来了啊!快去找你二叔唠嗑去,这灶房怪磕碜的。”

  沈老四:感情您亲儿子呆灶房就不磕碜似的。

  慕景虽然想留下来,但是一屋子都是女眷,他总不能打扰到人家做饭吧,就点点头,“嗯。”

  沈刘氏跟沈宋氏看见慕景走了,松了口气,虽然都知道慕景不像之前传闻的那样,有时候还会跟他能玩笑两句,但是那是距离老远的时候,现在这么近,还真是有点放不开。

  低头闻了一下,好像是像小弟说的这样,但是也不太分得出来。

  “这样,煮过后盐味会淡一些,就准备点姜丝,蒜末,茱萸酱,葱段,还有咸酱。”

  “然后锅里倒油,将鱼下锅煎一煎,然后放点姜蒜下去,再放茱萸炒香,放咸酱,如果是生的,就放水煮一下,这是煮过的就不用加水了,就再放点白酒。”

  沈余纯粹是把白酒当料酒用了。

  “煎入味儿就能出锅了。”

  沈老娘跟沈刘氏俩妯娌点点头,“原来跟寻常的鱼没差别。”

  沈余,“本来就没有差别,如果是新鲜的,就放点姜片煮一下也是好吃的。”

  “哦!”沈老娘了然的点头,“那长鱼怎么做?”

  “一样的。”

  沈老娘懂了怎么做海货,就把沈余赶了出来,一个大男人,蹲灶房算什么回事儿?

  沈余蹲角落:您老以前怎么没觉得我是个大男人?

  三个厨房大手,做起来菜来那是相当快,没多会儿就做好了菜,沈老娘一边将菜端桌上,一边指挥沈余,“老五,快叫你爹他们吃饭。”

  沈余觉得自己好像有点失宠了,已经不是他娘最爱的崽儿了。

  不管怎么说,今天沈家算是如愿的吃上了海货,算不得大餐,甚至还有人觉得嫌弃,但是沈老四得意啊,这可是他赚钱买的。

  “好了,我们来算算这一趟你赚了多少?”吃了饭,沈老头就大马金刀的坐凳子上,对着沈老四就开口,“昨天念着你回来,得好好休息,就没问你。”

  沈老四可是一点都不怕,“肯定赚了了。”

  “岭南那边人多且杂,南来北往的商人都有,一般说来,货物很好出手。”说道这里,沈老四的脸上有些不自在,“我之前没摸清状况,带的蘑菇全部都卖了酒楼和食肆,结果无意中听见那边有坊市,是各地商人易货的地方,宋家就是冲着这个去的,我跟二郎不清楚这个,才吃了亏。”

  “所幸,我带得也不止蘑菇,我还带了皮子,也跟着二郎去县里去隔壁镇那边买了纺麻,卖了个不错的价。还有老五那个香菇粉,车队有些人挺喜欢的,路上没有什么好吃的,就用一勺子香菇粉就能煮两大碗汤,五文一勺,你们猜,我卖了多少?”

  “多少?”沈余就是当事人,对此就更好奇了。

  沈老四比了一个二的手势,“二两。”

  “这么多?”沈余没想到这么多,前世香菇粉有这么受欢迎的吗?他们那个时代,出远门最多两三天,路上还有盒饭或者泡面零食,根本就不担心吃不好。香菇粉也就家庭自己用,受众不太广泛。没想到古代这么受欢迎?

  “可不是,弄到最后,我跟二郎都没得吃。”沈老四脸上得意的笑。

  看见沈老四得意的样子,沈余突然有了主意,“老四,来,有个生意要不要合作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