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炮灰不科学 第91章

作者:砚楚/酔染轻歌 标签: 打脸 爽文 快穿 穿越重生

王氏有些犹豫地看了他一眼,这可是差不多有两三斤重的大肥鱼,她担心会被自家从未下过厨的小儿子给糟蹋了,可是对上小儿子水汪汪的大眼睛时,她怎么也说不出拒绝的话。最终她还是同意了下来,毕竟以后小儿子总是要说人家的,家里的活儿还是要会一些的,就当是给他涨涨经验了。

蒋墨高高兴兴地提着鱼进了厨房,开始煮鱼汤。王氏不放心地想要跟进来帮忙,却被蒋墨给劝了出去,只得忧心忡忡地在院子里等着,生怕小儿子把那么大一条大肥鱼给糟蹋了,毕竟这样一条鱼拿出去卖,也能卖上个八文钱的,坏了心疼……

她在这外面心急如焚,没过多久,鼻尖就闻到了一股诱人的香味,弄得她情不自禁地开始口水泛滥。

这是锦哥儿做的?怎么会这么香?

“娘,鱼汤好啦!”蒋墨端出来一锅奶白色的香浓鱼汤,不管是卖相还是香味,都是一等一的好。

王氏被这股浓香搞的神思不属,都端不起来长辈架子了,眼巴巴地凑上去看那锅汤:“这也太香了吧?我还是第一次看到这种颜色的鱼汤,这就是刘鸿教你的方法?”

“是呀!”蒋墨毫无负担地将锅甩给了刘鸿,然后拿了一个小碗,给王氏舀了一碗鱼汤,“娘,你快尝尝!”

“好好好。”能吃到宝贝小儿子亲手炖的鱼汤,王氏顿时笑得见牙不见眼,接过碗来刚喝了一口,就立即瞪圆了眼睛。她从来没有喝过这么好喝的鱼汤,鲜美至极,而且没有丝毫的鱼腥味,虽然没再多放别的什么食材,却是滋味浓郁醇正,实在好喝极了!

她顾不得烫,三口两口就将这一小碗鱼汤都喝了个干干净净,用尽了力气,才算是克制住了自己想要舔碗底的冲动,保留了一点长辈的面子。

喝完这碗汤,肚子里馋虫稍歇,王氏立刻就想到了还在外面干活的丈夫和两个儿子,“刚好上次换来的大米还剩下一些,我煮一锅干饭,再摊几个玉米饼子,一会你爹和你哥他们回来刚好就可以吃。”

这两年的年景不好,家家户户吃的基本上都是粗粮,因着前些天刘锦摔伤了脑袋,王氏才特意去找人换了点大米回来给他熬粥喝,如今还剩下一碗的量,趁着今天有这么美味的鱼汤,她怎么也不舍得暴殄天物,干脆煮点饭,再摊几个玉米面饼子,全家一起好好地吃上一顿。

蒋墨也端着鱼汤在手里,一边小口抿着,一边笑眯眯道:“好!”

于是等到刘刚他们父子三人从地里回来时,就闻到了从家里飘出来的与往常不同,格外浓郁诱人的香味。他们劳累了一天本就有些饿了,此时更是觉得肚子咕噜噜地叫,爷三个顾不得体面,都纷纷拔腿往院里跑。

“是什么这么香?娘你做什么好吃的了?”刘勤一进门就使劲地咽了咽口水,大嗓门直传到小厨房里去。

听到儿子的声音,王氏把在灶上煨着的鱼汤端下来,一边往外走,一边笑眯眯道:“是锦哥儿煮的鱼汤,特别好喝,你们快些来一起吃!”

爷三个自然没有不从的,把农具堆到院墙边上,从水缸里打水洗了手,一家子迫不及待就围着桌子坐了下来。

鲜美的鱼汤,配着平时轻易吃不到的白米饭,每个人都捧着碗吃得头也不抬。撇开浓郁鲜香的鱼汤不说,这鱼也似乎格外不同,皮滑刺少,就连鱼肉都鲜嫩至极,好吃得让人恨不得连舌头都一起吞下去才好。

与刘锦一家子的和乐融融相比,刘春秀家里的氛围就显得愁云惨淡了起来。刘春秀的家里可不是什么富户,刘春秀的娘又是接连生了三个丫头,在婆家不知受了多少挤兑,心里自然恼火,从来都不拿这几个闺女当回事,要不然当初家里也不会同意把她送去给别人当小妾了。

这会儿看着她脸色青白地被抬回家里来,刘春秀的娘脸就拉得老长,说什么也不同意拿钱给她请郎中,说什么着了凉,盖着被子捂一捂出身汗就好了之类的话。结果到了夜里,刘春秀就发起了高烧,她家里担心出人命,这才不得不去请了胡郎中过来。等胡郎中把了脉,开方子的时候,又再三请他开些便宜点的药材,把胡郎中弄得哭笑不得。

所幸胡郎中的医术还算过得去,开的药给刘春秀喝了之后,总算是渐渐退了烧,不过胡郎中说她因着在河里泡的时间久了,身子多少有些损伤,以后得好生调养,否则恐怕会留下病根。

但胡郎中的话虽然是说了,可刘春秀的家里人会不会听,他就没有办法了。

依着刘春秀老娘那刻薄抠门的性子,恐怕就是刘春秀死了,她说不准还要欢喜家里少了张吃饭的嘴呢!

蒋墨没过几天就从村里的妇人那听说了刘春秀的事情,心情顿时大好,这种心术不正的女人,就是应该受点教训!

不过这些事情刘鸿是一概不知的,他家又没有女人,自己也不是个好探听八卦的性子,这些家长里短的东西,哪家婶子也不会特意跑到他面前来说,反正人已经救了,之后怎么样,也就和他没什么关系了。. .. ,,

第72章 农家小夫郎(05)

第二天, 刘鸿天还没亮就起来了,他出门之前还特意左右张望了一下,确定没有发现那一抹不该出现的身影后,便放下了心, 带着随身的砍刀和绳索上了山。

刘鸿也说不准自己这是怎么个心思, 刘锦是个双儿,细皮嫩肉的, 对他是半点威胁也没有,那细胳膊细腿, 刘鸿觉得自己一只手就能制得他连连求饶。可不知怎的, 一想到刘锦昨日的殷勤态度,他就觉得心里痒痒的。对感情一窍不通的他完全不明白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 只觉得别扭的很。

他理了理心情,就沿着之前记下来的路往山上走。

前几天下过雨之后,刘鸿在泥泞的地面上发现了野兽的脚印, 根据脚印的形状判断应该是鹿或者是野猪之类的动物,于是昨天特意上山布置了几处陷阱,今天准备上山去看看有没有收获。

他的运气很不错,居然真的在一个陷阱的坑底发现了一头奄奄一息的公鹿, 他特意在陷阱的面上盖了一些新鲜的草叶, 估计这头公鹿就是被这些草叶给吸引来的,然后不慎掉进了坑里, 摔断了腿。

他直接用石头砸死了这头公鹿, 然后把它从坑里拖了出来, 不顾这头鹿身上的血污,直接用肩膀扛着就下了山。

为了不引人注意,刘鸿特意走小道下的山,准备趁着天色还早,直接去县城把这头鹿给卖了。县城的酒楼经常会收一些野味,这么大一头鹿,估计能卖不少银钱,刚好家里的盐和米粮所剩不多了,卖完了鹿正好可以在县城买上一些带回来。

然而他刚拐到大路上,就听到有人叫自己的名字,抬头看去,只见刘锦和刘汉正一前一后地坐在一辆驴车上,正朝着他拼命挥手。

这辆驴车是里正家的,县城离着刘家村可有好些路程,要是用脚走,估计要走上一两个时辰,王氏舍不得小儿子走那么多路,因此特意去找里正借了来。蒋墨早就从系统那知道刘鸿今天要走这边去县城,所以特意算好时间,赶着驴车从这里经过。

蒋墨让他哥把驴车停下,然后一溜小跑来到了刘鸿的面前,双眼亮晶晶地满是崇拜地看着刘鸿肩膀上扛着的鹿,“刘鸿大哥,这头鹿是你打到的吗?你真是太厉害了!”

那种不自在的感觉又出现了……刘鸿被他亮晶晶的小眼神看得有些不好意思,不自在地将视线从那张过于白皙清秀的脸上移开,干咳一声后说道:“运气好罢了,你们这是要去哪儿?”

“我们打算去县城,昨天回去之后,我画了一副牡丹图,记得同窗说过书画可以卖钱,我想去县城看看,是不是有人愿意收,顺便再去书坊看看,有没有抄书的活计,听闻也能挣些银钱。”这当然只是蒋墨的借口,他就是特意在这里等着的,“刘鸿大哥你去哪儿呀?”

“我也去县城……”

“那不如咱们一起走啊!你一路扛着这头鹿多沉啊!放在驴车上能轻松许多!”不等他将话说完,蒋墨就热情地发出邀请,并且还看向了自家大哥,“哥,你说对不对?”

“对。”刘汉用力地点了点头,他和刘刚是一模一样的憨厚性子,在家一贯都是听王氏的,弟弟在家里是最受宠的,这会儿他自然是弟弟说什么就是什么,再说驴车上本来就只坐了弟弟一个,空得很,再带上一个刘鸿和一头鹿也没什么。

人家都这么热情地邀请了,刘鸿要是再拒绝,就实在是没眼色了,于是只得答应了下来。

四条腿可比两条腿快多了,三人在中午之前就到了县城,刘鸿为了感谢刘锦和刘汉带了他一程,问及两人还没吃饭,便在包子店给他们一人买了两个大肉包子。

古代的肉包子皮薄馅大,味道也很不错,一个只要两文钱,刘锦和刘汉都吃得满嘴流油。

“谢谢鸿哥!包子可真好吃!”蒋墨笑眯眯地同他道谢,还偷偷地把称呼换得更亲近了一些。

“谢谢鸿哥!”刘汉有样学样,也跟着道了谢,他比刘鸿小一岁,喊哥没有任何问题。

刘鸿连忙道:“不客气,是我应该谢谢你们才对。”

蒋墨也不和他纠缠到底应该谁谢谁的问题,他舔了舔嘴唇,然后问道:“鸿哥,你打算去哪里卖鹿啊?”

刘鸿看着蒋墨伸出小舌头,舔了两下粉嫩的唇瓣,眼神微不可察地闪了闪,又连忙移开视线,“我打算去酒楼看一看。”

蒋墨摇了摇头,用油纸擦了擦沾了油的手,一本正经地朝着刘鸿道:“去酒楼当成野味卖的话太不划算了,我觉得你还是先去医馆看看比较好。书上说了,鹿浑身都是宝,具有很高的药用价值,尤其是公鹿,鹿角鹿鞭鹿血鹿骨等等皆可入药,鹿皮也没有破损,应该能卖出更高的价钱。”

刘鸿闻言,顿觉醍醐灌顶,认真地向蒋墨道谢,“多谢锦哥儿指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