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万树常清
“嗯?应该吧,反正我挺开心的,”林韵淡笑。
博凌看了他几秒,才移开视线,“放心吧,我会好好学习的。”
“我不担心,等你开学我再找工作,这几天陪你好好玩,”林韵感叹,这可是原书里高智商主角,只要不厌学,好成绩手到擒来。
“真的!”博凌顿时开心了,“我要去游泳。”
“好。”
博凌向人扑去,触及温暖的体温,靠在他怀里,橘色灯光,小而温馨的客厅,明明不宽敞,明明如此平凡,却拥有家的温暖……
九月,秋老虎比酷暑更毒,博凌开学,如愿读上四年级,开学当天,林韵把孩子送到学校,等人走进教室找好座位,他才不舍地离开。
教室里,博凌透过窗户,追随那抹离去的身影,眼底掠过失落,最终抿唇看回桌面。
又要上学,比之前还要讨厌。
新环境,作为插班生,博凌吸引了不少学生的注意,小学时期,男生发育的慢,即便他比同学小一岁,也看不出什么区别。
上学第一堂课,学校开始发新书,趁发书的空档,班主任让博凌自我介绍。
“我叫博凌,”他垂眸,说完一句就没了音。
“博凌同学,没有了吗?”班主任无奈。
“没有了。”
台下一片哗然。
“这么拽,介绍也太短了。”
“感觉好高冷,”学生小声讨论着。
班主任建议道:“博凌,介绍可以长一点,让大家更好了解你。”
“……说什么?”博凌皱眉。
“你的特长或者爱好,”班主任建议。
“这样……读书算特长吗?以后的第一都会是我的,”博凌淡笑,慢慢说。
台下的学生再次震惊,这哪里转来的插班生,这么拽,班上名列前茅的尖子生都露出不悦的表情。
“至于爱好,”博凌丝毫不惧,脑海里浮现过血腥的画面,到最后,却是那人温和的笑,“……这个不能告诉你们。”
入学第一天,因发言过于特别,给所有人留下深刻的影响,博凌不在意,他样貌出众,还是有很多人想和他做朋友。
学校建在小区里,离家几分钟,博凌熟悉环境后,开始自己上下学,省去家长接送的麻烦。林韵既要赚钱,又要顾家,想找个下班早、离家近、休息多的工作,面试几家后,都觉得不合适。
没文凭,选择余地小,在周围转了几天,林韵面试了一份咖啡馆的工作,工资不高,但上班时间短,朝九晚五,算比较适合了。
“我这里调休,正式员工月休五天,工资两千,”咖啡馆的老板是个富二代,开咖啡馆只是为了玩。
“好,谢谢老板,”林韵挺满意。
“别叫我老板,你叫我涛哥吧,我就比你大三岁,”涛哥嫌弃他把自己叫老了。
“好的,涛哥,”林韵挠头。
咖啡馆建在广场旁,环境交通都好,附近还有很多店铺,林韵考虑自己有钱后,也想开店,打算过来便上班便了解。
入职初期,他跟着老员工学习咖啡拉花,这是唯一考验技术的活,林韵比很多人都学得快,看两遍就能模仿出来。
每晚回到家,博凌总是闻他身上的咖啡味,“好香,”小家伙陶醉道。
“行啦,过来吃蛋糕,今天是你的生日,生日快乐呀,”林韵把提拉米苏放到餐桌上,打开点上蜡烛。
“你记得,”博凌有些开心。
“怎么可能忘了你生日,”林韵坐在他对方。
“谢谢爸爸,”博凌垂眸,露出好看的笑颜。
“和我客气啥,来许愿吧,”林韵把灯关掉。
黑暗中,暖暖的烛火柔和了他的五官,博凌抬头,看到他眸里的倒影,夹杂火光,如繁星般璀璨。
深吸一口气,合上双眼,四周暗下,虔诚地祷告。几秒后,博凌才睁开眼。
“许了什么愿望?”林韵好奇。
“说出来就不灵了,”博凌不理他,开始挖蛋糕。
“喜欢吃?我以后都给你带,”林韵见他吃得开心。
“不用,”博凌摇头,他并不热衷甜食,“比起这个,我更想吃烧排骨。”
“我还想着有员工价,可以优惠,”林韵叹气。
“……”原来是为了优惠价,博凌无语,随后又勾唇笑了,望着对方的身影,眼里升起无尽的依恋。
和爸爸永远在一起,永远……
作者有话要说: 写着写着,恰起柠檬,这么听话可爱的儿子,俺也想要一个。(醒醒!!你男朋友都没呢!)
第37章
五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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