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爱而不得的他重生后 第1章

作者:大叽叽女孩 标签: 情有独钟 爽文 甜文 穿越重生

对我爱而不得的他重生后 作者:大叽叽女孩

文案:

1.高醒上辈子从未清醒过,浑浑噩噩三十多年,一朝遇见顾青书便犹如当头棒喝,不是终于醒了,是疯了。

然而顾青书身边是有人的,那人从小便和顾青书青梅竹马的长大,是一点一滴将人笼络在怀里的。而他空有个富二代私生子的名头,与顾青书的爱人比起来,要事业没有事业,要钱没钱,就连皮囊,顾青书也未曾瞧过他一眼。

高醒疯狂搜集顾青书的所有资料,一点一滴,擅自做主的将自己溺毙在这场当事人根本不知晓的爱意里,在求而不得的漩涡里几近着魔,然后突然一天,他重生了……

2.1995年的蓉城夏季像是巨大的蒸笼,刺目的阳光被树叶剪成细碎的钻石,落在一行少年人的白色校服上。

自行车前座的少年皮肤是健康的麦色,小臂上是线条青涩的肌肉,笑容满满,载着后座上刚从老家回来的顾青书像是要将整个县城的夏风都吞入腹中。

等到了小卖部,前座的少年停下车,跟伺候未来媳妇儿一样小心地扶顾青书下来,两人的手还有意无意的继续牵着,于是用另一只手指着不远处篮球场上的凶猛上篮的高个子说:“青书,你病了大半个学期,还不知道咱们班来了个首都的转学生吧?叫高醒,人还可以,一会儿介绍给你认识。”

略有些病容却格外惹人心动的少年望过去,隔着老远都似乎能感觉到那位转学生掠来的目光,是铺天盖地的网,牢牢将他锁在其中……

【我不喜欢他看我的眼神,像是在看什么属于他的东西。】

可是:

高醒气势汹汹:老板,帮你赚钱,给我个老板娘当当就行。

青书哆哆嗦嗦:???

上辈子冷淡精致米虫这辈子病美人千层套路受X上辈子爱而不得,重生横刀夺爱笑面虎攻

【阅读须知】

1.攻上辈子浑浑噩噩,莫得感情莫得欲望,洁。上辈子受不认识攻,攻暗恋受。

2.受会慢慢有前世记忆。受有一本笔记,记录所有认识的人,给所有人打分,分析可结交度和可用度还有对自己重要程度,叫做《人脉笔记》。

3.万人迷盛世美颜受,团宠受,事业、家庭两不误。

4.求收藏啦~爱你们!

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重生 甜文 爽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顾青书 ┃ 配角:高醒 ┃ 其它:步步为营,天罗地网

一句话简介:绿茶攻:宝贝选我!啊啊啊!

立意:为了创造美好生活,坚定本心,勇往直前!争当时代好青年!

第1章 汽水

1995年,八月二十。

一辆红白条纹的老式客运大巴下了前年才修好的高速路,转了个弯儿,在炎炎烈日吞吐出的热浪中一头栽入山城栽满百年大树的土路道子上。

车内挤满了乘客,乘客们或坐或站,随着大巴车碾过坑坑洼洼的土路,一块儿跟着车子颠来颠去,木头的椅子更是硌屁股,没半个小时车上便吵吵嚷嚷起来,有抱着奶娃娃的妇女苦不堪言。所有人都沉浸在满是汗味的夏风中,既汗流浃背又习以为常。

大概又过去了两个小时,汽车终于抵达蓉城那有着蓝色站牌的站点。

站点处有用砖块围起来的大花坛,花坛里是棵两人环抱的老桂花树,树边是一排的五层家属楼,一楼被不少房主开了后门做生意,成了附近生意最是红火的联排小卖部。

小卖部的右边则是国营茶厂的职工用篮球场地,左边是走街窜巷推着做生意的各种自行车商贩和地摊,再不远的地方是县小学与去年刚建的人民公园。

蓉城是个小山城,面积不大,但坐拥好几座茶山,国营茶厂工人约有两千人,以此为中心辐射繁华,方圆一公里都是热闹的集市与员工宿舍楼。

二十岁的顾英红抱着刚三岁的孩子背着一个重达十斤的背包,还提着一个破烂的水果篮子下了汽车,周围一拥而上各种小商贩卖水,顾英红被推搡着差点儿倒在地上,怀里的儿子更是哇哇大哭,她没有发脾气,只是愁苦地皱着眉,跟头老驴一样护着孩子往阴凉处躲。

她坐到桂树花坛的边沿上休息,准备恢复八成力气便一鼓作气往娘家赶,奈何怀里的娃娃闹了一路,现在渴得连眼泪都嚎不出来了,但顾英红也舍不得花两毛买一瓶玻璃瓶装的水。

她身上这次统共也就带了两百块钱回来,除了要给弟弟妹妹们上学和吃用,多余的真是一分都挤不出来,更何况她这次回来也是冒了很大的风险,下回什么时候给娘家钱都不知道,当然是能省则省的。

顾英红想到这里,哪怕自己喉咙也干得冒烟,还是笑着哄了哄怀里满脸鼻涕眼泪的小娃娃,用带着浓厚地方音色的声音哄道:“别哭了,马上就到外祖家了,等到了家就好了,家里也有水,咱们不买外头的啊。”

三岁的小朋友跟他妈一样在这个夏季晒得黝黑,头发仿佛都因为过度接受毒日头的洗礼,变得又稀又黄。

“喝水……喝水!”小男孩穿着时下流行的小背心,比顾英红一身碎花的衬衫和灰扑扑的裤子要时髦一点,闹起来也是不由分说的不达目的死不罢休,听见他妈不买,翻腾着就要从顾英红的腿上跳下去抢小贩手里的汽水。

“季潇山!你给我站住!”顾英红瘦小干瘪的身体被身后沉重的包裹拖累,一时间没能抓住猴子似得小家伙,竟是让名叫季潇山的小娃娃抢了小贩放在篓子里冰镇过的汽水就跑!

这声音够洪亮了,瞬间惹来四面八方的视线射来。

顾英红立即瑟缩着低头,很尴尬,一言不发地追上去,一时恨不得把这越来越不听话的儿子抓起来打一顿才好!

小男孩人小又瘦,但也不知道哪儿来的精力,跑路飞快!跟个窜天猴似得眨眼就要跑进篮球场上。

顾英红吓得不行,生怕孩子在篮球场上没个注意,一下子被打篮球的人给踩了,然而后面还有个小贩追着她喊‘欸!这位同志!你没给钱!’。

顾英红臊得满脸通红,回说:“我们不要,我去把他抓回来,老板你等等啊。”

做小本生意的老板可不敢放顾英红走,鬼知道这是不是一种新型的抢劫路数,抓住顾英红的领子就激动道:“不行不行!先给钱,本来就是小本生意,都你这样抢了就跑,我还过不过了?!”

顾英红又急又担心,正要咬牙从荷包里面翻找出两毛给了人家的时候,只听儿子那边突然大叫起来,她眼睛都红了往那边看去,却见自家泼猴儿崽子是被一群打篮球的少年给围住。

其中为首的少年手腕子上面圈着个黑色的汗圈,略长的黑发因为运动全部汗湿,被其随意撩到脑门上头去,弄了个大背头,属于少年的青春感与似熟非熟的荷尔蒙爆棚,帅气逼人,正单手抓着篮球,另一只手按在小男孩的脑袋上,让调皮的小男孩哇哇大哭。小男孩手一松,玻璃瓶装的汽水就摔在地上,啪嗒一声喂给炙热的水泥地面,而后瞬间蒸发出橘子的香气,犹如实质地点缀在满是汗水的篮球场上。

为首的少年哈哈笑着,把篮球随意丢给身边的人,便跟周围一块儿打球的兄弟们摆了摆手,说:“青书的大姐来了,你们玩儿吧,我先回去了。”

周围的少年们都习以为常,准备再跟球场上的工人叔叔们打几场友谊赛,结果另一个主力球员也不来玩了,仿佛是好奇一样,站在为首少年的身旁,一双过于轮廓分明的眼睛看着小男孩,问道:“金潜,怎么不继续了?”

金潜笑着耸了耸肩:“家里有事儿呗。高醒你跟胖子他们玩就是的,一会儿也继续来我家吃饭,我爸说了,你家里给学校做了贡献,在我家吃一年都使得。”

名叫高醒的少年跟金潜差不多的个头,两人俱是长手长脚的高挑身形,一举一动中,上身的肌肉也都已有雏形,是一看就跟这个县城所有人不大一样的,是有钱人家的孩子。

两个少年一边说话,一边走到顾英红的面前。

金潜把拽着的三岁小男孩送回顾英红的身边,随后从宽松的四脚裤子兜里摸出一块钱给小商贩,说:“刚才那瓶我买了,再给我四瓶。”

小商贩哪里不认得厂长家的公子啊,顿时佝偻着腰,眉开眼笑,搓了搓那一块钱,然后蹲下去掀开裹着冰冻饮料的箱子,从里面抽出水灵灵的四瓶橙子汽水:“来来,同志们趁凉快喝,我家的汽水最好喝了!”

金潜无所谓的点了点头,给了眼巴巴的小男孩一瓶汽水,又给了顾英红一瓶,剩下两瓶直接给了高醒,说:“给你的,还有一瓶等会儿我有用,你先帮我拿一下。”说罢,又十分勤快地接过顾英红背上装衣服的背包,连同破烂篮子也过来自己手里,轻松的道:“走吧,大姐,我送你回去。”

顾英红不好意思极了,她一个大人,哪里能要一个十六岁的孩子帮忙背这么重的东西,连连摆手,说:“这怎么行?!姐姐自己来就好,又不重。”

“哎,行了行了,大姐你喝汽水儿,别跟我客气,你是青书他大姐,那就跟是我大姐没两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