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计擦着汗出来,“掌柜的,客人点的菜不在今儿的菜单上,厨房没备货,得现去买……”
林连雀看向夏德里安:“你点了啥?”
伙计赶紧说:“其实也没什么,主要是有一道白肉锅子。”
林连雀看了看窗外,“下雨天吃白肉锅,你倒是会。”说着起身,“不用备菜了,我带他们吃去。”
艾西礼:“去哪?”
“跟着走就是了。”林连雀道,“咱们奸商加老男人加小白脸,麻将局得三缺一,组团当个饭搭子还是绰绰有余。”
林连雀直接把他们带到了一处菜市场,这里位于朱雀坊偏僻处,平时都是各大酒楼饭庄进货的地方,连夏德里安也没来过。
林连雀倒是熟门熟路,在菜市场里面找到一家卖肉的铺面,直接跟老板讲:“仨人,来个大锅。”
“好嘅!”老板手脚麻利地将桌子摆好,用抹布擦过桌面,接着端上一只大炭炉,炉膛中烧着炭,炉上一口铜锅,里面的汤是金黄色。
“这是加了绍酒的鸡汤。”林连雀坐下,跟艾西礼讲,“吃白肉锅,主要有两种锅底,要么用海蛎子,要么用鸡汤,因为鸡汤差着口鲜,所以要加绍酒。”
开锅先吊汤,老板端上一大盘酸菜,全部倒入锅中,待鸡汤煮沸,撇去浮沫,接着给每人端来一只瓷碗,还有一大壶酒。
林连雀把酒壶推给夏德里安,“尝尝?”
夏德里安拧开酒壶,立刻便道:“好酒!什么年份?”
“都是自酿酒,没那个讲究。”林连雀说着又往市场里面指了指,“往深处走,还有个专门卖酒的摊子,你要是嫌不够,自己去买。”
夏德里安把长发扎起来,拿着酒壶给艾西礼做示范——在碗里倒入一个碗底的绍酒,然后把煮沸的鸡汤舀进去,再加两块酸菜。
“我第一次吃白肉锅就是在一个下雨天。”他说着把碗端给艾西礼,“那之后就惦记上了,每逢下雨天,就会想喝这一口汤。”
艾西礼接过碗,吹去弥漫的水雾。
雾气散去,只见老板又端上数只大盘,里面都是四四方方的冻肉——切好的大块肉冻实了,连肉带冰地刨着吃。
这样切出来的肉极薄,冻肉的冰里浸着酒,吃起来有种说不出的鲜脆。
夏德里安已经和林连雀开始拼酒,这俩人看起来都是海量,老板送的酒不够,又去现买。因为卖肉铺子只卖肉和白肉锅,他们又捎带着把市场逛了个遍,现杀的活鸡生鱼、菌菇鲜笋,还有刚刚点出来的豆腐,满当当摆了一大桌。豆腐在锅里煨过,吸饱汤汁,捞出来的时候鼓胀胀地发着颤,与青蒜、香椿酱一拌,一浓一淡,哪怕单吃豆腐,也足以是一顿好饭。
他们坐的地方位于一块天井处,桌椅支在廊下,雨水从房檐流下来,偶尔沾湿桌案,有的还会迸进酒杯或者锅子里,又很快被热气蒸发。
老板看着雨势渐大,说要来挂一道帘子,夏德里安摆摆手,说挂了帘子就看不到外边了——此时已是正午,正是市场最热闹的时候。
最后夏德里安干脆把伞打开,撑在艾西礼肩上,两人挤一把大伞,坐在伞下吃火锅。
菜很快再次吃完,林连雀出去买,回来的时候不知从哪儿顺来一把二胡,把凳子往外一扯,一只脚搭在上面,洋洋洒洒拉开一支小调。
锅子上的热气聚拢又弥散,老板过来续了鸡汤,又送上一壶绍酒。艾西礼按照夏德里安教他的方法,给自己盛了一碗汤。
只一口,鸡汤鲜到极致的甜,酸菜带着辛气的陈烈,还有细微的中草药味,混着绍酒甘醇的口感——
夏德里安递来一只青花小罐,打开,里面是白绿色的细粉,“这是青花椒在火上焙过,磨成粉,和白胡椒掺在一起。”
说着指了指艾西礼的汤碗,“白肉锅要喝汤,只能喝头碗,等肉和菜都下进去,汤也就陈了。”
“不过陈有陈的滋味。”他说着把罐子推过去,“老汤配辛味,加点料就好。”
艾西礼把罐子里的粉末撒进去,又尝了一口。
林连雀起了一个悠长的老调,廊外,细雨绵绵地洒进来。
“我说的对吧?”夏德里安支着脑袋看着他,笑道。
过来送肉的老板听到这句,笑问:“客人话咩?”
夏德里安清清嗓子,说了一句方言。
那居然是广州话——
“落雨衬白肉打甂炉,好食嘅嘢!”
作者有话说:
现实中白肉火锅为北方菜,东北常见。
第13章 上将沙龙
艾西礼和夏德里安在亚历山大城待了三天,三天后,两人坐船返回神圣帝国。
他们没有坐同一条船,夏德里安是在前一晚坐快艇走的。当时夜半,房间门突然被敲响,从门缝里塞进一封信,是军部的急件。
夏德里安刚洗完澡,光着脚到处找衣服,走的时候还错穿了艾西礼的衬衫——很难说他是不是故意的,或者说他们都是故意的,虽然房间里的灯不亮,但双方的视力足以辨别出彼此的衣物。
艾西礼把衬衫递给他的时候,轻轻地碰了碰夏德里安的手指。
两人心照不宣。
回到帝国后,艾西礼先去了上将宅邸,他要带走一些温室中的资料。
整理时他发现一部分手稿已经发白,最好重新誊抄,这需要时间。于是艾西礼又在温室中住了几日,上将最近大概不在家,庄园主楼一直没有开灯。
直到第二周周一,艾西礼在下午的时候出门飙车,回来时正是傍晚,他被堵得差点进不去庄园——通往大门两侧的路灯全都亮了起来,鹅卵石路面上停满了车。
艾西礼降下车窗,向外望了望,听到主楼中传出一阵幽默曲的旋律。
虽然还离得远,但是咖啡和烟草的味道已经远远地飘了过来。
很显然,上将正在举办沙龙。
沙龙是帝国盛行的一种上流社会的社交方式,通常由一位主人举办,参与者不仅有权贵,也有知识分子和艺术家。尤其在艺术之都慕德兰,沙龙是重要的文艺场所,很多画家和演奏家都会选择在沙龙中发布自己的作品,诗人也会列席朗诵自己的诗歌,科学家们围坐在幻灯片四周抽烟,最新颖的理论和最先进的知识都在沙龙中流通。
沙龙基本是私人性质的活动,参与需要邀请函或者熟人推荐,有的邀请函可以花高价买到,而在慕德兰的沙龙名单中,有几间最难进的客厅,有的是因为门第,有的则是因为主人挑选宾客的品味。
其中就包括了上将宅邸。
上将在民众中的声誉,一部分是因为军功,另一部分则得益于其本人对艺术的赞助热情。慕德兰许多著名艺术家都出身平民,之所以能够功成名就,最初都来自上将的推荐。
艾西礼年幼起就见过无数场宅邸中举办的沙龙,对此已经很习惯,眼下这种情况,车要等一会儿才能开进庄园。他干脆闭上眼,静静聆听车外的喧哗。
“你去看城堡剧院这个月的新剧了吗?据说剧作家是个新人……”
“是的,《从花纹到胡须:新艺术如何启示战后绅士的时尚革命》是个好文章,这篇论文甚至连文理学院的学生都在传阅……”
“你还在用维克多牌的钴蓝吗?我的天,那样的颜料完全无法描绘宇宙的深度,你不是还停留在战前吧?”
“维克多牌的钴蓝才是真正的经典!你知道吗?他们的配方传承自古东方的墙壁。再说,什么是‘宇宙深度’?你是在画星云还是马桶盖?”
“马桶盖?!你怎么敢这么侮辱我的作品……”
聊什么的都有,从知识层面的清谈到艺术家特有的神经质讨论,甚至有几个人听起来像是记者,没有邀请函但是想混进宅邸,毕竟上将难得举办沙龙,如果能够有幸列席,足以掌握接下来一整年慕德兰的艺术风向——
车门突然被人打开。
艾西礼睁开眼。
后座上坐着个画家打扮的少年,戴一顶贝雷帽,帽子下满头金棕色的卷毛,他和艾西礼在后视镜中对视,有些窘迫又可爱地笑了起来:“这位先生,坐坐你的车呗?”
艾西礼明了,这也是没有邀请函想混进去的,估计误把他当成了受邀的宾客。有的客人在沙龙中有特权,可以带一两名同伴。
“抱歉。”艾西礼道:“我也没有邀请函。”
“我就知道!”那少年一拍巴掌,发出“哈”的一声,“我特意挑了你的车!我想着你这车也太破了,一看就不是有钱人,估计也是个外省来的——”
艾西礼:“你来自外省?”
“对对,我来自费尔斯堡。”少年误把艾西礼当成了和自己一样想要混进沙龙的客人,立刻卸了紧张和窘迫,变得游刃有余起来,“上将的客厅可真难进,我在慕德兰打听了半个多月,怎么也搞不到邀请函,不过酒吧里有人说可以试试混进去,希特大师成名前也是通过扮作送酒的货商才混进沙龙,他把自己的作品画在酒瓶上,最后吸引了上将的注意……”
少年一看就是平民出身,谈吐中带着费尔斯堡的口音,估计年纪不大,顶多十三六岁,眼神纯真又富有激情,当然,还有点小偷式的浪漫——“要我说,实在进不去客厅,能去酒窖看看也挺好,顺两瓶上将的藏酒出来估计也是一笔横财。”
“好想法。”艾西礼表示赞同。
“是吧!”少年的眼睛立刻亮了起来,他自来熟地凑过去,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折叠过的素描纸,在方向盘上摊开,“我在庄园外边闲逛了好几天,把整个建筑的剖面图画了出来。”他说着指向其中的一处,“我觉得这个地方,十有八九就是酒窖。”
他说着又在纸上打了个圈,“这个地方有个侧门,从这里进,应该是通往酒窖的最短路线。”
艾西礼看了片刻,对方的素描功底显然很强,建筑细节纤毫毕现,“这是你画的?”
“嘿嘿,不错吧。”少年挠了挠头,有点得意又有点腼腆。
“是很不错。”艾西礼点头,接着重新握住方向盘,踩下油门,“走,我们去酒窖偷酒。”
他们非常顺利抵把车开进庄园,又从侧门进入宅邸,一路都没人阻拦,下车后少年压着嗓子惊奇道:“这位朋友,你看起来真的太自然了!一点也不像没有邀请函的!你看外头的侍者都不敢拦你!”
“这里的管家能辨认出艺术家的气质,而你确实是个画家。”艾西礼和他站在走廊上,“接下来该怎么走?”
“噢噢噢,我看看啊。”少年把画纸掏出来,“这是应该是次走廊,想去酒窖应该走这边——”
少年还真领对了路,两人成功从酒窖中偷出两瓶拉尔图葡萄酒,还揣了两罐精酿啤酒塞在身上。酒窖不远处就是厨房,两人藏在门后,少年张望着四处看了看,然后压低声音对艾西礼说:“等着啊。”
接着他就顺着墙边溜进了厨房里,再出来时居然穿了一身厨师的白色制服,手里端着一只托盘,上面是刚刚出炉、刷了蜂蜜的烤鸡。
少年挺胸抬头地走出来,清清嗓子示意艾西礼跟上,两人就这么正大光明地一路走进了餐厅。
餐厅距离举办沙龙的客厅还有一段距离,但已经能听得到人群的谈话声。少年四下看了看,然后关上餐厅的门,又反锁。
艾西礼:“你不去沙龙吗?”
“那个不急,先敬你一杯。”少年说着拔出酒塞,给两人分别倒了一杯酒,“你真有趣,我们能交个朋友吗?”
艾西礼:“怎么称呼?”
“我叫埃米尔。”少年道,眼神兴奋又真诚,“住在慕德兰外城的兰花酒馆,你可以来找我,我能给你介绍外城最好的艺术家!据说他还有城堡剧院的推荐资格!”
艾西礼接过酒杯,少年和他碰杯,喝了一大口,然后开始讲述自己的经历:在菲尔斯堡学画的童年,如何从父亲那里偷钱买颜料,和人相约私奔结果被骗,最后开始在码头打工,赚前往慕德兰的路费,但是最后也没赚到什么钱,因为又被情人骗完了——这次他的情人是在码头认识的,空闲的时候他喜欢免费给人画速写,而他的情人有一双极其缱绻的眼睛,美得几乎无法下笔。
“我们在一起的日子真的很美好。”少年露出一副伤感又追忆的表情,“而且我觉得他还是爱我的,虽然拿走了我所有的钱,但还是给我留了一张来慕德兰的船票。”
这听起来确实很浪漫,也很活该,但活该也是一种自得其乐。艾西礼见过这样的人,慕德兰类似的艺术家不在少数。
他们的结局大致有两种——忘掉少年时代而后长命百岁,或者在二十五岁前死于自杀。
艾西礼问了一个问题:“你为什么想要来慕德兰?”
“我想出名,整个西大陆的艺术家想要出名,都应该来慕德兰。”少年贯彻了他的诚恳,想了想,又道:“其实还有个理由,我想见见上将。”
艾西礼:“你想见上将?”
少年点点头,“我父亲其实很崇拜上将,我从小就听他讲上将的故事。他说上将是战争英雄,也是男人的榜样。”
艾西礼:“榜样?”
“是啊。”少年理所当然道,“优雅、决断又威严,谁都很想成为上将那样的男人吧。”
艾西礼想了想,注意到对方的酒杯空了下来,他拿起酒瓶,续满,而后对少年道:“跟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