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浪花点点
为了验证猜测,南子墨让东方煜,放些血出来。
躺在沙发上的南希,此时心里翻江倒海,感觉是哗了狗狗一般,不做还不可以,这是什么孩子,还给男人送福利,真是过分,怨念中。
一滴滴血液,从东方煜指尖滴落,血液悬浮在南子墨指尖上,不管低落下来多少滴,都被南子墨压缩,那一滴血液,逐渐粘稠,晶莹剔透,就仿佛血色琥珀,显得有点炫目。
“好了,差不多了,压住伤口。”南子墨开口提醒道。
这颗晶莹剔透血色琥珀,甚至散发着一种特别活跃生命力的气息,感觉有点炙热,
血色琥珀被南子墨贴近南希的丹田,随着南子墨移动血色琥珀,那原本在南希丹田作怪,追着灵气跑的元阳,仿佛受到吸引,又或者是诱惑,居然真的开始追着血色琥珀移动……
南希惨白的脸色,终于好了那么一点点,但是感觉到肚子里有那么一个小火球在乱窜,内心里的感想有多复杂,除了南希这个当事人,别人难以感受。
当南子墨把这滴血色琥珀,送入南希孕囊中后,那团元阳也回到孕囊中,不在跑出来作怪了。
南希实力提升,很容易就察觉到这团火球,让他心理感觉怪异,这团火球,以后可能会变成一个活蹦乱跳的小婴儿。
“好了,没事了,我觉得你们两个,也许该就这个问题,好好聊聊。”南子墨看向一脸神色复杂的宝贝儿子,还有边上看不出什么表情的东方煜,这两个孩子,还有的变扭。
火球回到该待的地方,南希松了口气,不过此时的他,双手绞在一起,一脸的不痛快。
“爸爸,那什么,我可以不做吗,爱还不够,总不能因为孩子,就那什么,”南希一脸非常不愉快的说道。
东方煜才行内心里最复杂的,现在孩子要吃食,老婆却不愿意让他投喂,真是让人崩溃的场面。
尤其是,他明明很有魅力的,一直被许多人喜欢追求的人。
现在想要追求一个人,怎么就变得这么难了,真是不知道该拿这磨人的小妖精,怎么办才好,青年简直就是生来克他东方煜的……
看着儿子一脸为难,南子墨哪里舍得让儿子不开心,他看了一眼脸色不明的东方,这才开口道:“不够爱,那就好好谈,我看你啊,也不是讨厌东方煜的,要不然能和他待在一起这么久。这滴血,应该足够它吸收几天了,不用太担心,乱跑其实也没事。等要着床了,会回去的,它有这个本能。”
南希听到爸爸的话,几乎瞬间满血复活了,那就说明,这火球,不会烧掉他的丹田,留着倒是也没有问题。
生孩子什么的,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南希觉得还是走一步算一步,真要让他弄掉,南希就仿佛是在扼杀他自己一般,有点内向忐忑。
东方煜心理有点不是滋味,原本还以为可以和青年更近一步,不过能把孩子留下,南希也没有明确要炼化掉,这对东方煜来说,就是一个极好的消息。
虽然青年对他的亲近,依然抗拒,但是他们才认识多久,什么时候都有个过程。
东方煜相信自己的魅力,肯定是能够收服青年,让青年爱上自己。
南子墨捏了捏眉心,这孩子一惊一乍的,还是太生嫩了,一点也不沉稳。
不过南子墨觉得,大概是他在孩子身边,南希就会显得孩子气,对着他撒娇,南子墨还是很愿意接受的。
“时间不早了,该去休息了。”南子墨开口对着两人说道。
虽然刚和孩子相认,南子墨也喜欢和儿子在一起,但是现在,他觉得有必要让两个孩子增进一下感情,婴灵是可以培养起来,但是婴灵的世界观,总和活过的人是不一样。
南希哪里能明白他小舅所想,从沙发上蹦起来,拽着小舅的手就开口道:“我要和小舅一起,今天我受了那么打的惊吓,还有那个,什么无双公子,爸你一定不可以理会他,我一点也不想多一个爸。”
南希这话,正是东方煜心理的想法,一个个都来头忒大了一点,那什么无双公子,肯定也是个老鬼。
东方煜挺不希望,他家以后,蹦出来一个,都是各种鬼,有点惊悚。
毕竟和罗平南子墨不同,这两人都属于现代人,好歹还相处的来,那个一看,就是个老古董,三观要是对不上,也是很致命的……
在南子墨答应后,南希很开心,他抓起那本小舅从无双公子这个老鬼那边弄来的古籍开口道:“爸爸,我们把书还给那个无双公子,不然我想他肯定会以此为借口,往这里跑的。”
对于此事,南子墨皱眉了,他开口道:“这本书,对我们有点用,我觉得它有点像聚灵阵,又或者应该称呼它为聚能阵,能够聚集方圆十多里的能量,这是我之前聚阴阵法做不到的。等爸爸在研究一下,在把书还给他。”
“不能现在就还吗,我们可以自己做一个,爸爸最聪明了。”南希开口撒娇道。
南子墨听到儿子的话,心里妥帖了,儿子说的没有错,他开口道:“这书本的原理我是摸清了,但是这书本的材料,我暂时找不到,应该是某种妖的皮,现在不容易找到。”
东方煜也赞同青年的想法,早点把东西还给那个老鬼,他开口道:“既然小舅已经知道原理,那么书就无关紧要。妖怪我们现在找不到,但是魔呢,我们不是抓了一只魔化黑豹,那皮可不可以。”
“对啊、对啊,小舅我们抓了一只魔化黑豹,那皮应该也有用,试试吧,赶紧把这东西送回去。”南希给了东方煜一个赞扬的表情,反应真快,聪明。
南子墨看了一眼东方煜,这孩子反应很快,他听罗平提起过魔化黑豹,这时候并没有想起来,试试也是可以的……
“行了,你们夫夫两个,倒是心有灵犀,合起来对付爸爸,”南子墨无奈道,这孩子,果然是嫁出去了。
东方煜虽然还是没能抢的过丈母娘,不过孩子总算暂时保住了,至于老婆,来日方长。
月光下,站在空荡荡的卧房内,没有了青年,以前都没觉得有什么不妥,如今却感觉仿佛缺了一角。
摇晃着酒杯,不过青年都已经嫁给他了,就休想逃出他的手掌心!
东方煜好几天没有去上班了,对于魔化的事情,谁也不知道下次会在哪里出来,会不会更严重。
按照东方煜在丈母娘那边打听的情况,一旦魔雾笼罩,那就会出现无数魔种,那些魔种会比人体吸引,进入寄生到人体内,人就会魔化,变成怪物,袭击生物。
一旦这样的消息爆出来,那么社会就会动荡,次序肯定要乱,他必须提前做些准备。
乱世除了保命外,食物相当重要,东方煜不声不响收购了几个食品加工厂,开始储存各种食物,还有生产起能够让魔化怪物,讨厌的疝气灯。
可惜疝气灯和紫外线,只能让魔化恶魔讨厌,无法阻止魔种袭击,
这东西,南希正在跟爷爷和师傅,还有齐洪宇会长讨论。最好以后能够人手一张,要是像云冈那样大范围的魔雾,出现在国内人群密集处,绝对会造成大规模的损伤。
南宫熙被打断了手骨,他很恐惧,手断了,工作没有了,他只能找爸爸哭诉。
南宫毅,对于南宫熙的哭诉,可以说是很不耐烦的。当年他爱人出事,到现在都还没有查清楚,动手的人,首尾收的很干净。
大步走进疗养院,父亲中风已经十七八年了,尽管有最好的医疗条件,如今也骨瘦嶙峋,看着十分可怜。
南宫毅查来查去,总觉得这件事情,跟家里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