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第一蠢徒 第59章

作者:易人北 标签: 爽文 升级流 仙侠修真 玄幻灵异

精神体用一种你赚大了口气道:“当然。赶紧赶紧,把玉珏贴到你的丹田处,我会消耗修为帮你进行第一次功法运行。炼体术和其他修炼法不同,其他修炼法只是让灵气走经脉,炼体术则是锻炼全身,也就是俗话说的内练一口气,外练筋骨皮,我们还得加上血肉。

秘诀就在于运气的同时,吸纳其他能量来锻炼皮肉筋骨血,这时一个对抗的过程。你可以想象为自己是一块凡铁,灵气是火,功法是锤,其他能量就是要融入你这块凡铁中的材料。”

不用想象,十一觉得自己整个身体都在燃烧并被锤炼中,丹田处紧贴的玉珏传出一股气流引导着熊血中蕴含的能量进入体内,这股能量与上清丹的能量相撞,再融合,再一点一点被融合到身体各处。

十一有一种自己被融化了,加入了某些物质,然后融合到一起变成新的他的感觉,但这还不是结束。

玉珏中传出的气流开始带着他强行运行功法,精神体的声音也变得极为认真和严肃:“炼体术有各种各样,外面流传的炼体术大多都是由外而内,或者由内而外,我们的炼体术则需要同时把内外一起练起来,且先从最重要的心脏和大脑开始。这就造成修习此炼体术前期比较慢比较困难,且效果不明显,为此能坚持下来的人极少。可是如果能坚持下来,哪怕只是完成第一阶段,就有一个绝大好处,那就是不管你的身体受到怎样的伤害,只要大脑和心脏有一处没有损坏,你就不会真正死亡,这一点越到后面越强。所以也有人称我们的炼体术为不死术。”

十一发出惨叫。他的身体似着火了!浑身都似在被炙烤中!尤其是他的心脏和大脑!

精神体发出嘲笑声,“喂,有这么痛苦吗?我可是带着你一起……咦?怎么回事?为什么你的血液在沸腾?”

十一痛苦到极点,他不停地想要摆脱这种痛苦,他受过熬刑训练,对于摆脱痛苦有自己的一套,可是这次的痛苦似乎波及到灵魂,他忍无可忍。

随着一次猛烈抽搐,十一彻底昏厥,灵魂飘飘然然,似乎升向了天空,又似乎在不停坠落。

外面,精神体大急又大喜,就在刚刚刹那间,他察觉这具身体的灵魂似乎消失了般。

几乎没有怎么犹豫,精神体从玉珏里出来一头钻进这具身体。

一进来,精神体就感觉到十一刚才感觉到的痛苦,不过他能忍受这种痛苦,同时他也明白了这次炼体为什么会出问题,因为熊血被污染了!

精神体想到刚才看到大蛇咬住大熊鼻尖的一幕,只是据他所知金线蟒并无毒,没想到这金线蟒却与众不同,不知道是它的血脉另外参杂了某种有毒蛇,还是它本身的变异。

如果这是一条变异的带毒的金线蟒……啧!精神体越发为十一,不对,是为自己感到难过,他明明可以得到它,却只差了一点让这条变异金线蟒落到了其他人手里。

精神体有很多方法可以去除熊血中的毒素,可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在没有任何材料和药物的情况下,他只能眼睁睁看着毒血侵入他全身。

怎么办?好不容易得到的身体难道就这么看着它毁掉吗?

这可是能绝缘秽神之秽气的避秽之体。只冲着这一点,怎么也不能放弃啊!

精神体皱起眉头,他想来想去竟然只有一个办法。

可是他曾经炼体并没有走那条路,如果他选择了那条路,就表示他以前的炼体经验将全部不能用,他以前收集到的那些材料……用是能用,就是不知道效果如何。

精神体有一点点后悔了,也许他不该……不不不,这是最好的机会,而且错有错招,你看,那小孩原本的灵魂不就因为承受不住痛苦而崩溃了吗?而且秽神还不在他身边,这简直是最好的机会!

不管了,拼了!有时候机会只有一次,与其放过后悔终生,还不如先尝试了再说。

穷炼法,吸秽反哺,成就魔神之路。如尔未到绝望之境,勿学此术。

他现在虽然没到绝望之境,但在不想毁掉这具身体的情况下,也只有这条路可走。

精神体开始默默改运行穷炼法,把熊血中的毒素当作养分吸纳入身体。吸秽,也就是利用世间所有负面能量来进行修炼。

他没练过此术,但里面内容作为参考他早就倒背如流。

第32章 不作不死

再说十一, 在他抛弃了让他感到莫大痛苦的身体后,他就飘了起来。

也许是上升,也许是下沉,他无从分辨。

周围到处都是黑暗,偶尔能看到一些极为炫目的光芒。

有点像他当初在那个虫洞中身体崩溃后精神意识看到的残留影像。

砰,他碰到了一张巨大的丝网。

十一伸手在网上按了按, 没有蛛网的粘性,也不像渔网那么粗糙, 编网的丝看不出是什么材质,只感觉柔软又光滑,似乎还带了一点点温度。

这种材质看起来似乎有点眼熟?

十一低头看肚脐, 啊, 这不是他肚子里每天都能扯出来不少的己丝吗?

十一站起来在丝网上走来走去, 奇怪, 看起来柔软的丝网, 他却能走得极稳。他还跳了跳,试了试弹性。

弹性非常好,他一蹦可以反弹出老高,不错,以后可以用己丝编一张大网出来,专门用来当蹦蹦床也挺好。

爽够了,十一坐下,他的身体仍旧是小孩的身体。

躺下,四肢张开, 仰头望天,他在想这是哪里。

过去的记忆变得非常清晰,甚至连许多以为已经遗忘的事情都能清晰想起,用一句文艺的话来说,就是好像昨天才发生过一样。

十一不太喜欢回顾人生,他觉得这样做不太符合他的精神健康。

做卧底是件很伤人品的事情,还要有一颗强大的心脏。

长时间并反复做卧底的人很少,一般完成一个重大任务不管是为了保护自己还是调剂心理状态,都会转职,而他从警校毕业后就在做卧底,一直到他进入虫洞为止,他完成过大大小小共计九次卧底任务。

而他一个正直好男儿为什么会走上卧底这条不归路?还不都是因为他在警校期间恶迹斑斑……啊呸!是他经常深入群众,无论相貌还是气质都深受广大人民影响,往人群里一钻都没人能找出他,换件衣服换个发型那就是妥妥的小流氓,还是一看就特讲义气的那种。

记得他的老上司曾经评价他,说他长了一张黑道大哥忠心狗腿的脸,气质更像是从古惑仔培训班毕业的,不去卧底简直对不起人民的培养。

对此他的回答是把自己穿了一个月的臭袜子裹了一条小咸鱼悄悄塞在了他老上司的电脑椅的海绵里。

据说他老上司的办公室整整臭了一个夏天,不管怎么消毒去味都没用,后来让人把那把破电脑椅给换了才脱离臭源。

说起来那么多次卧底任务,他最感到理亏的就是最后一次,讲真,那位老大对他真不错,如果不是其独生女儿太小,恐怕早就收了他当女婿。被他出卖被国际刑警围在海上时,竟然宁可放弃自己的逃生机会只求让警察先把他用直升机送去医院,因为他帮那人挡了一枪,正好打在靠近心脏的位置。而那时那人明明可以逃掉,后来那人还是从押送途中逃掉了就是。

而他之所以会暴露卧底身分,也是因为对方在医院和临时监牢都找不到他,就下了死力气并发下巨额悬赏到处寻找他,最后……找出了一个卧底警察。

他还记得那人站在警察局外看他的眼神,他都吓傻了好吗!

那时他都顾不得去想那人胆子大到什么程度,竟然敢偷渡回来,还跑到警察局门口。他只想到:完了,死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