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alpha又离了? 第33章

作者:阿镜不知道哦 标签: ABO 轻松 万人迷 近代现代

他还在乱扯:“小余,等这边的事处理完后,我们一起去旅游吧,蜜月……”

骆凌枫说到蜜月两个字顿了一下,这时候他的笑变了一种意味,有点怀恋又有点遗憾,当然,也有点恶心,我受不了别人腻歪的矫情样。

我很少和人明着撕破脸皮,大多时候是以冷战收尾,有时候冷战要比单纯吵架要气人得多,但我嘴皮子有点憋不住了,我猜我现在的表情应该有点一言难尽的意味,我打断他,说了一个毫不相干的事:“我有和你说过吗,我不喜欢‘小余’这个称呼。”

这话一出立马见效,骆凌枫直接愣了一下,他微张了张嘴,脸色有些难看,但这种失态只表现了一瞬便被他压下去了,他眼睫毛颤了一下,很快勾起一抹商业微笑,当然,这种类型的笑容还有另一个词来形容,强颜欢笑。

他说:“称呼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你不喜欢就换,小行,小轩,行轩,我们有很多时间去慢慢探索这些事情……”

骆凌枫似乎没有理解我话里的意思,称呼确实不重要,我说的这句话是假话,“小”字类的称呼是余廖三的雷点,余廖三觉得这种称呼和叫条狗没区别。

我只是看不爽称呼我的人而已,骆凌枫下意识忽略掉我话语中恶意冲着的对象,把话题弱化成了称呼的喜恶,人确实是恶劣的,亲密相处过的人最知道怎么戳对方心窝。

我就是那种小人,我故意冷着声音,顺着骆凌枫的话阴阳怪气:“我不喜欢就换?那我不喜欢你呢?”

骆凌枫沉默了,浅金色的瞳孔收缩一瞬,很奇怪,一个人真的会在短短几秒中整个人的色彩都灰暗下来。

看他这个样子,我有点诧异,因为我真正要说的重话还没说呢,比如翻翻旧账,贬低一下前任的窒息行为之类的,在我看来,骆凌枫是会因为“事情脱离掌控”又被人戳穿而破防的类型。

骆凌枫会因为我说“不喜欢”而特意表现出这种心碎的微表情才古怪,毕竟提离婚的是他,忽冷忽热的是他,乱监视我的也是他,这样的他做出这副表情就显得有点刻意了。

他咳了几声,脸色苍白,我这才想起来,骆凌枫好像是个病秧子,他情绪剧烈变化的时候会突然咳嗽,不过不关我的事了,有空关心他的身体,不如想想蒋成妄在哪里。

骆凌枫声音沙哑看样子还没缓过来,语气有些生硬:“F区的风气不好,你在这边已经被他们影响带坏了,你好好休息,等再醒过来就可以回我们的家了。”

我想起余廖三说过,骆凌枫歧视F区人,差不多行了,生气怎么还带贬低别人出生地的,我是身体没力气又不是脑子转不动。

骆凌枫突然把我绑过来想干嘛,回忆往事?旧情复燃?总不能骆凌枫还在想仿生人生子的事吧?

不至于吧,好聚好散不行吗,偏偏要“掏心掏肺”?

这时候骆凌枫已经站了起来,步伐有点乱但很快就走到了门口,我都做好和骆凌枫撕破脸的准备了,结果他就这么轻飘飘走了?唉,算了,我已经弄不明白骆凌枫破防的点在哪里的了,我最后问一句:“蒋成妄呢?”

我已经不期望骆凌枫会老老实实回答我的问题了,但这一次他的反应出乎我的意料。

骆凌枫的脚步因为“蒋成妄”三个字停了下来,转过身,声音没有了装模作样的温润,咬字清晰又带着咬牙的怒意,尾音微微上扬,甚至带了点质问的语气:“他?小……你根本不知道蒋成妄是什么样的人,我说过了,你太容易被骗了。”

骆凌枫说这话的时候,浅金色的瞳孔仿佛罩了层灰蒙蒙的阴霾,透出的眼神带着一种蔑视的攻击性,他的话是对我说的,但他的眼睛压根没看我,也不知道他瞪着一团空气是在对谁发脾气。

看吧,他还是没有回答我的问题,我说:“蒋成妄是什么样的人我自己清楚,我和我现任的事就不需要你这个前任操心了,所以他在哪里?”

小叔啊,小叔,你最好还活着,不然我说狠话的时候,你已经死翘翘的话我会很没面子。

骆凌枫皱起眉,不自觉紧握着拳头,我之前说过骆凌枫不像omega,很多时候性别在他身上很模糊,很大一部分原因是骆凌枫的信息素很淡。

我见过他哭,见过他笑,也见过他动情的样子,但只有样子,他偶尔冒出来的信息素告诉我,他只是在装装样子。

他所有的表观好像只是为了得到一个他想要的结果,所以离婚后我得出一个结论,骆凌枫不喜欢我,他所有的变化都是商人特有的假情绪。

骆凌枫现在的愤怒就显得格外突兀,他这时候愤怒的情绪既不能缓和两人的气氛,也不能应付掉我的问题,只会让结果更加糟糕。

真奇怪,骆凌枫有能力把事情都办好的才对,但他现在说的每一句话都格外的“幼稚”,像小屁孩在撒泼,除了烦和吵闹不会让我产生其他的想法,连手段都有些拙劣。

更拙劣的是,他说我和蒋成妄已经离婚了,我觉得他是该治治病了,离婚怎么说也要两个人吧?

骆凌枫深吸一口气缓了一下,他完全抛弃了那种带有劝导意味的温和语调,语气有些冷:“余行轩,蒋成妄已经放弃你了,你要明白F区的人利益要比人重要,我只是抛出了一些利益,蒋成妄就点头同意了。”

“我还可以给你复述他的原话‘离婚还不简单,死能解决所有问题,不过是一个alpha’。”骆凌枫带着恶意的嘲讽语调让我有点难以置信。

他还说,F区丧偶后婚姻关系自动解除之类的,这时候我还没整理完信息,一时间不能把“蒋成妄抛弃我”和“丧偶”两者的关系联系起来,毕竟我还好好活着呢。

然后骆凌枫就走到我旁边,俯下身,手伸出来让我看到他手里拿着的东西,这么近我想看不清楚都难,屏幕上显示的是我的死亡证明,死因居然还是被火烧死。

骆凌枫满意地看着我有些呆愣的脸,心情颇好,像是扳回一城,还有闲心给我理了理被子,然后笑了一下恢复最初死装的端样,气息稳定地走了出去。

独留我一个人蒙圈在想,不是吧,怎么总有人造谣我死了?

以及,没有蒋成妄,我好像真的会死。

——

骆凌枫从房间出来,他的步调有点迟缓,他不能和余行轩待在一个空间里了,只是短短的几句话就能打乱他提前准备好的说辞。

骆凌枫背部依然挺直,可仔细看他的头发有些凌乱,几缕发丝不安分垂落在额前,刚才的对话并不激烈,只是余行轩的话带来的冲击让骆凌枫的大脑丧失了思考的能力。

他缓缓靠在墙边,眼神游离而空洞,把余行轩带回来他不后悔,拦住蒋成妄制造一场意外很麻烦,但结果是好的,即使他的小余有点胡言乱语,没关系,会好的。

骆凌枫不愿意承认他害怕看余行轩的眼睛,冷漠疏离如黑夜长廊的瞳孔轻易就能倒影出骆凌枫的狼狈姿态。

他更愿意余行轩是记忆里浅笑的模样,他希望余行轩是脆弱的,活在他能够触及的范围之下的人。

不过现在也不迟,骆凌枫像是想到什么,手指微颤,动作迟缓地从口袋里拿出一枚戒指,和他左手戴着的那枚戒指是一对,如果余行轩在这也许还会疑惑歪着头问一句:“不是丢了吗?”

这枚戒指为了方便平时戴着,没有繁琐的装饰,上面的纹路是骆凌枫自己设计的。

可惜,这枚精心设计的戒指如今被划得不成样子,一道道划痕都在向骆凌枫表示,戒指主人对他们婚姻的不满,这些痕迹就像划在骆凌枫的心口上,一刀两刀,逐渐麻木。

骆凌枫就这样静静凝视着戒指,手指轻轻摩挲着这些划痕,戒指是他从蒋成妄手中得到的。

那个enigma肆意仰头的样子还浮现在骆凌枫眼前,连带着那句“他不需要”这四个字也传进骆凌枫耳朵里。

本来骆凌枫还忍得住的,但看到这枚戒指,一切就失控了。

他叹了口气,他应该拿他的小余怎么办才好。

第66章

我头晕, 难受,恶心,算算时间,已经过了平时喝血的点了。

没想到啊, 千防万防, 连婚都结了, 还是没躲过被血烧死的结局,唉,不怕死和死得难看是两码事。

我之前手欠进蒋成妄的实验室的时候,在里面看到过被血烧死的实验品的照片, 怎么说呢, 这种尸体的模样出现在丧尸片里也是尸王的等级。

我有在努力活着, 可惜了,烧成灰烬都比死成丧尸的结局好看点,这时候我还有心思笑出声, 因为我发现我居然还有点“偶像包袱”,就不能让我死得好看点吗。

蒋成妄说过, 我这种程度处于第三阶段,算是新实验品, 没有实验记录参考,所以停止喝血后我多久才会死都不知道。

那句话这么说来着,人类恐惧的是未知?不对, 不是这句, 害怕等待?好像也不是这句。

算了,我脑子有点乱,思维甚至有点闪片,这个我知道怎么形容, 叫回光返照,呸,也不是这个。

应该叫走马灯才对,虽然我是一个大学毕业还不到一年的年轻人,但不妨碍我在自己快死的时候回忆往事,感慨人生。

这不是我第一次这么接近死亡,但还是第一次面对这么平淡的死亡,没有意外事件,没有惊心动魄的追逐环节,只是躺在一个陌生的地方迎接死亡。

我觉得我现在大喊骆凌枫的名字应该还有救,按照他的习惯,房间里应该装着大大小小的监控高科技,但我现在很累,累到没力气去表现出自己的异常,在强烈的眩晕感下我只能勉强维持清醒。

我这二十几年很简单,在F区出生,住了八年后跟着余廖三出去,在陈天瑜家附近住了三年,余廖三入赘后我也跟着搬去N市顾家住,之后上了大学就去了Y市,毕业后在Y市离了两次婚,回F区后又离了一次婚。

长到这么大,没朋友,正经的婚离了两次,第三次离婚的消息还是从另一个人嘴里知道的。

我的亲人只剩一个狼心狗肺的亲爸,我感觉我的梦想实现不了。

人的梦想多种多样,我的梦想除了清闲过一生外,还有看热闹。

这段时间我在蒋成妄身边过得挺清闲的,勉强算实现了一半的梦想,但我想看的热闹还没出现。

看热闹也是有讲究的,看热闹不能只单纯看和听,你要看这个热闹关联的人,人和人之间产生的摩擦,还要看这个热闹会带来什么影响。

而且最重要的是看热闹不能把自己给扯进去。

我喜欢以一个局外人的角度去看热闹,像一只幽灵,摸不着看不透但能把一切尽收眼底的幽灵。

热闹里的人会有跌宕起伏的故事,会有起落变化的情绪,像一场有趣的戏剧,可惜,很多热闹初看新鲜,看多了就会索然无味,吵架刚听开头就能预料到之后的走向。

而我理想中的热闹不一样,我期待有一天能从头到尾见证一场轰动世界的热闹!

好吧,有点中二了,燃得不明所以。

梦想的契机千奇百怪的,我的梦想来源于老家的那场爆炸。

听起来很地狱,但那是我第一次接触这么惊心动魄的事。

实不相瞒,我小时候也算一个熊孩子,只是在爸妈面前我装得挺乖的,熊孩子嘛,喜欢乱跑。

乱跑的中途偶尔来点恶作剧什么的,恶劣程度大概是,如果没有父母兜底其他人能打上门的类型。

熊孩子一般是成群结队的,我小时候也没什么朋友,但有一群小屁孩喜欢跟在我旁边,这就给我提供了闯祸后可以甩锅的一个途径。

那次爆炸呢就要从跟在我旁边的某一个小孩说起。

我老家的地理位置处于F区中心城和外城区之间,这里的居民成分复杂,穷的富的仿生的都有,有一天我在闲逛的时候碰到了一个小瞎子。

瞎子比我大几岁,也比我高一些,衣服布料一看就是钱堆出来的,瞎子不重要,所以他叫什么名字我也没记住。

那个瞎子好像是迷路了,嘴里念念叨叨的。

按照我的习惯,我应该会故意放轻脚步跟在瞎子旁边,走一段路后,再突然出声吓他一下,然后好心送瞎子回家。

可惜我走过去的时候,发现有一个人快我一步隔了一段距离跟着瞎子,这个人穿着白色的大褂,身材高大,一头黑色卷毛,满脸倦态还时不时打个哈欠,嘴上还叼着一根没点火的烟,有一搭没一搭咬着,双手插着兜,走路的姿态随性背微驼着。

这个人的气质看着很颓废,但他的肢体幅度却小得离谱,脚步更是轻得没声,如果不是我的角度正好能看到他,估计会把他完全忽略掉。

我一拍脑门,断定这个人是人贩子,太猖狂了,连瞎子都不放过。

身为一个前世接受过爱与和平教育的人士,我的正义感涌了上来,可惜我的身高都没到这个人的胳肢窝,只能偷偷摸摸跟在这两个人身后。

我挺蠢的,跟着跟着,瞎子回到了家,而那个疑似人贩子的人也跟着瞎子进去了,进去的时候还和旁边守着的人打招呼,原来是一伙的,害我浪费大半天跟着。

后来说不清是缘分还是倒霉,我总能遇到那个瞎子,瞎子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个白大褂,你知道这种反派类型的人对童年时期的人多有吸引力吗。

我的直觉告诉我,这个人要搞事。

那时候我喜欢看热闹的苗头已经隐隐冒了出来,而且我已经摸到规律了,瞎子到哪里他到哪里,但白大褂只会跟在瞎子后面。

我当时为了把白大褂引出来,硬是把交朋友的技巧在瞎子身上试了个遍,瞎子有没有把我当朋友我不知道,但白大褂已经烦了。

终于有一天,白大褂拦住了我,他的眼皮跟没睡醒一样微耷拉着,脸上没什么表情,还是一副颓废的姿态,低着头看向我,这时候小孩的劣势就体现出来了,我的身高需要一直抬着脖子才能看清他的脸。

他的声音和他这个人一样随性:“小鬼,我脾气可不好。”

凌乱的黑色卷发打下的阴影盖住了他的眼睛,他的眼神和他的气质截然不同,锐利危险中带有攻击性。

他在威胁我,可那又怎么样呢,我只是个小孩,我听不懂,所以我仰着头笑了一下故意说:“叔,你挡到我路了。”

看我多有礼貌,我还叫叔。

白大褂听到这个称呼明显疑惑了一下,随后半侧一个身,让出一条道,示意我可以走了,我路过他旁边的时候,他附赠了一句警告:“离姓骆的远点,别没事找事给我添加工作量。”

那时的我还不知道这句话的含义,后来我才意识到,增加工作量对一个不喜欢工作的人来说有多痛苦。

白大褂恰好就是不喜欢工作的人,所以他格外讨厌给他增加额外工作的我。

我停下了脚步,看了眼白大褂胸前口袋绣着的名字,一字一句的念了出来:“李博士?你的名字真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