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小货郎,养家宠夫郎 第118章

作者:菇菇弗斯 标签: 布衣生活 种田文 甜文 先婚后爱 穿越重生

他讨要工钱,人家同样是不多啰嗦,直接动手。

还说他媳妇也实在受不了,趁个夜里跑了,王来福带着他爹带了几个村里青壮去媳妇娘家要人,因为来势汹汹,且冲去人家院里一路砸盆砸锅,简直是土匪进村,差点引得两村械斗,最后四阳店的里正都出马了,事态总算平息。

王家也挨了里正的训,给王来福媳妇娘家那头赔了钱,如今家里祖孙三代,一个瘫在床上,一个短短时日里挨了好几顿打,同样动弹不得,也好些日子不出门了。

对此他邻家夫郎的评价便是一句:恶人果然只有打残了才老实。

对这句话,常霄实在很是赞成。

七日飞逝,在常霄将程三制好的两个灯笼送去客舍后,回来时恍觉距离自己真正离家仅剩下数个时辰。

曾如意则早早和好面团,要给常霄捏一顿他喜欢吃的角子,共是一荤一素两种,荤的是羊肉大葱,素的是韭菜鸡蛋。

韭菜是从买来的韭菜老根上直接割的,这菜一旦是见暖,长得很快,割完一茬还有一茬。

额外又有一碟子最拿手的盐卤杂碎,用豆皮凉拌了个野菜。

这菜色看起来很是适合吃酒,不过不曾备下。

常霄是怕喝酒误了早起的时辰,曾如意也是如此,明早他肯定是要送常霄出门的。

因此这顿饭和往日没什么不同,都是说着家常话,慢悠悠地动筷吃着,即便说起将要出门的事,也不见有什么特别。

夜色沉下来,两人打水洗漱罢,为着早起,就该趁早上床歇了。

常霄刚坐在炕沿边准备脱衣裳,就被小哥儿碰了碰胳膊,接着递来一样东西。

那是个崭新的青色荷包,上面用极为清雅的设色,绣了个常霄第一次见到的图样。

只见当中是一只以云纹为饰的花瓶,花瓶中插的不是花卉,而是一柄玉如意。

“平安,如意。”

曾如意指了指瓶子,又指了指那柄如意。

常霄这时本该夸他绣的图样精巧,或是开心地把东西收起,和早就叠好,预备明天要穿的外衣放在一起。

但此时此刻,他却觉得喉头微涩,什么也说不出。

因为他在荷包的绸面上见着两滴深痕。

那并非是绣样的一部分,而是小哥儿终究没忍住的眼泪。

第101章 出发

眼泪一旦开始冒就很难止得住,根本由不得人。

曾如意用手背擦了下眼睛,吸了吸鼻子,转身去找帕子。

但常霄已经抢先一步,把帕子递到了眼前。

曾如意还特地看了一下,不是放在床头,两人晚上做那事以后用的帕子,才放心地捂在眼睛上。

“就算是床头的帕子,也是洗过的,再说我也没有那么马虎吧?”

常霄看出小哥儿方才的小动作,有意用轻松的语调说道。

曾如意眼睛被帕子盖住,露出的唇角倒是因此往上翘了翘。

他本不想哭的,真的不想。

常霄也不是要远行千里,不过是二三百里开外的地方而已,他反复地告诉自己。

但事到临头,鼻头还是在自己都没察觉的时候擅自泛起酸,紧跟着眼泪就砸了下来,落在他将要送出的荷包上,连他自己都被打了个措手不及。

“别管。”

他瓮声瓮气道:“马上好。”

换个思路想想,今天哭了,明天就不会哭了,人家说送行的时候掉眼泪不吉利。

当初送兄长出门,他就狠狠地哭了一场。

“一会儿眼睛要肿了。”

常霄拉他坐下,想挪开他的手腕看一看,但曾如意用了力气,让他拽不动。

“好好好,我不看了。”

常霄又摸了摸,摸出一条帕子。

曾如意快速接过,把旧的攥在手里。

然后是第三条……

不过这条不是擦眼睛的,而是擦鼻涕的。

任是多狼狈的样子也被常霄看过了,夫夫二人之间有什么不能见人的。

等曾如意把三条乱糟糟的帕子全都攥在手里时,眼泪已经止住,只不过眼睛的确肿了,鼻头也给擦红了,看起来仿佛刚刚挨了好大的欺负。

常霄去现打井水,给他浸了条布巾,让他半躺在炕头,把布巾叠成卷覆了上去,用手扶好。

不得不说,凉凉的帕子贴上发烫的眼皮,曾如意觉得自己倏忽间便冷静了下来。

手探出去勾住常霄的袖口,又摸到常霄的手指。

常霄配合的把手指送出去,任由夫郎翻来覆去地摆弄。

若去得远,倒是可以送信回来。

但这次满打满算也就一个月,很可能信还没到,人就回来了。

布巾连着换了两条,当第二条也被体温暖热后,曾如意看起来已好了许多。

两人最后检查了一遍常霄要带走的行李,相拥着躺到被子里,说了一会儿生意上的事。

曾如意住在村里,常霄是真没什么担心的,不说交好的人家肯定会关照,其余那些指望着常家给绣活的,也都待他们很是友善。

他想了又想,总担心有所遗漏,又劝自己,真遇着事了,以曾如意的头脑也有法子化解。

“睡吧。”

他侧过身,和曾如意贴得很近。

分离在即,这一夜两个人什么都没做,只是单纯地抱在一起。

预想中的忐忑与难眠都未出现,身边萦绕着爱人熟悉的气息,竟是睡了个还算不错的好觉。

……

一觉醒来,神清气爽,出发前的最后几个时辰如弹指而过。

因为要赶在约定的时辰去马桥同尤驰等人汇合,常霄卯时刚过不久就被打鸣的公鸡叫醒,搓搓脸起了床。

驴车已经洗刷一新,上面除了常霄从武清那里进的货,还放着不少行李,有铺盖衣物、食水干粮,乃至从马桥医馆买的几味成药药丸,治风寒的、治肠胃的都有。

吃食方面曾如意着实准备了不少,除了烙饼,还有能充饥的肉脯,下饭的腌菜和咸蛋,尽是赶路时拿出来就能吃的。

钱财方面,这回常霄出门可以说是把家里的存银差不多都拿走了,只留下差不多两贯钱的零头,此外曾如意手里也还有几贯钱,家里的花用是够了。

唯独出门携带钱财是个难事,需要格外谨慎才好。

故而常霄上次去县城到绣坊取银钱时,特地往钱庄去,把十贯钱换成了银子,交给曾如意,让他分成三份,贴身缝到了衣服的隐蔽处。

真要是遇着什么事,起码这笔钱能保住。

再三检查,把该系的麻绳系紧,所有东西牢牢固定,确保驴车跑得再快也不会甩脱。

常霄牵着驴子,慢慢走到了院子外面,而曾如意便沉默无声地陪着他。

到了院外,无论如何也该分别了。

哪怕曾如意打心底里还想把人送到村口的,但这么下去,可就没完没了了。

既到了村口,那能不能到马桥?

横竖他也有钱,能自己搭辆车回来。

干脆还是不要拖泥带水,自己显得越不舍,常霄出行在外便越是担忧。

“早去,早回。”

曾如意看着常霄坐上车板,牵起缰绳,留在原地冲他浅笑着挥了挥手。

常霄拍了拍胸前衣襟的位置,曾如意知道,那里放着自己亲手绣的荷包。

“那我走了,快进屋吧,早晨还有些凉。”

曾如意点点头,脚下却没动。

等到常霄已经走远,将要离开视线,仍然不住回头时,他定了定神,终于转身回了家。

村间的晨雾是有味道的。

混杂着一点田地带来的土腥,以及从起得早的勤快人家烟囱里,飘出的缕缕炊烟。

常霄不是第一次迎着晨雾出村了,快到村口时,遇见了熟面孔,正是每日都在这个时辰卖豆腐的刘大。

“这就走了?”

刘大见常霄的板车上堆着不少东西,还有醒目的铺盖卷,就知道这是到了先前说的,要出门走商的日子,还说是要去外县。

他们这些一辈子都在一个村里的村汉,面对这些敢闯敢干的商贾时,都是有些佩服的。

人家能做到的,你做不到,就别眼红人家能多赚钱。

“嗯,早去些,毕竟是头一回,不好让人家等咱不是。”

刘大笑笑道:“是这个理,走着,咱俩还能同行一段,也算是我送送你。”

有了刘大陪同,说谈间倒是很快驱散了常霄心中那点离家的愁绪。

要么说有家室的人就是和没有家室的人不同,他甚至才刚出村子,就觉得心里坠得慌,真不知尤驰他们是如何做到一下子离家大半年的。

但要说为着生计,又能理解了。

正如常霄所料,此次一行五人,除了本就住在马桥的尤驰外,他是到的最早的。

不过也就是刚到没一会儿,尤驰雇来的那名武师也到了。

瞧着是三十多的年纪,做常见的武人装扮,穿一身深色的劲装,双脚踩靴,后背绑了一把刀。

其人生得浓眉阔面,还蓄了些胡子,不得不说,看着就不是好惹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