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食无忧[穿越] 第39章

作者:青猫团 标签: 布衣生活 种田 美食 甜文 穿越重生

  白袍僧给的这段红绳格外的长,串完了铜钱还余出好长一截来,余锦年走在路上又不安生,他无聊扯着那红线玩,过了一会儿也不知自己怎么想的,突生起想将它系在季鸿手腕上的念头,他这么想了,自然也没跟季鸿客气,很快就这么做了。

  季鸿知道他在做什么,却没阻止,笑笑地看着他的小动作,只是对红线另一头栓的是铜钱而不是少年自己,有些微微的不自在。

  系好以后,余锦年满意地欣赏了几眼,鲜红的绳儿衬着玉白的肌肤,好看得不得了。他将篮子抬高了些,季鸿的手也只能跟着抬高,他往前走,也牵着季鸿加快脚步,就好像用一根红线就将季鸿拴住了一样,一时还高兴地笑起来。

  他将此“拴住”的想法当做笑话讲给季鸿听,却未察觉季鸿因此微微变了颜色,更不知季鸿悄无声息地将手伸到他的篮子里,摸索了片刻,两人行至距离一碗面馆极近的一条窄细巷口时,余锦年正念叨着明日朝饭想吃什么,便忽地感觉篮子一重,整个人也被这惯性曳得向旁边倒去。

  余锦年被季鸿在肩头一拨,跟陀螺似的晕天昏地的转了个圈,就栽靠在了巷子口的灰砖墙上,而手中的篮子里更是哗啦啦一阵响动——季鸿这厮竟是不知什么时候将红绳另头给解开了!

  季鸿看他一脸吃惊,不由低声发笑道:“惊什么,不是你说要拴住我么?这么些钱,可拴不住季某。”

  余锦年眨巴着眼睛,逗他道:“那得多少钱才能拴住你?”

  “嗯。”季鸿故作深沉地思索良久,便捞起余锦年的手将红绳在上头缠了两圈,打了个活结,由此两人便是右手系左手,彻底地栓在一块了,他这才摩挲着少年手背,道,“能拴住季某的,自然是无价之宝。”

  夜深人静了,外面道路上偶尔有几许烧祭寒衣之后匆匆回家的过路声,季鸿声音刻意压低了些,显得微微发哑。本是余锦年要逗他的,却是反过来自己被逗弄了,只觉得心尖儿上仿佛是被蛰过一般,酥得了不得,他若是还听不出季鸿话里的那层意思,那他就是傻,只不过无价之宝这种甜言蜜语又老套又俗气……

  余锦年盯着面前这张俊美得飘着仙气儿的脸,又想了想这句无价之宝,顿时脸上烧起来,心道:“好像,好像也不是那么俗气……”

  他情不自禁顺着季鸿的坑就往下跳,直接就钻进他这甜蜜套儿里了,被季鸿揉搓了一会儿手指,觉得浑身上下都麻得要命,眼神也浑浑噩噩地黏在季鸿身上,有些高兴又有些不好意思地回他道:“嗯,你……你也是无价之宝的……”

  季鸿心生愉悦,温和缱绻地浅浅笑着,以修整圆润的指甲在少年柔软而微微出汗的掌心轻挠,试图诱他说出更加肉麻的话来:“谁的无价之宝?”

  纵然一贯心大如余锦年,此刻也感觉颇是局促,被挠了一下的手也害羞似的猛地龟缩了起来,他盼着季鸿能就此作罢,不要再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了,谁想季大公子偏生不依不饶起来,不仅不肯放过他,还凑近了些,好整以暇地细细打量他。

  他被看得抬不起眼来,才想破罐子破摔一回,嘴里刚冒出了个“我——”

  “喵——!”

  一只胖猫从墙头上蹦下来,踩着季鸿的肩头往余锦年怀里钻去。

  ——竟是多日未见踪影的小叮当回来了!

  余锦年高兴地抱住猫儿,瞬间被分散了注意力,对小叮当好一番嘘寒问暖,殊不知在他问小叮当想吃什么的时候,旁边有个好险被踩吐血男人却以一种看盘中餐的凶恶眼光注视着小叮当,俨然是想将坏事的猫儿也下锅煮了。

  方才的话题总之是进行不下去了,季鸿神色阴冷地正要去拎小叮当的脖子,忽又听及远处飘渺传来那白袍僧的法杖金环声,声声相逼,忽远忽近,叮叮铃铃,也不知是碰上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又像是驱赶着什么,竟是有些急迫的意思。

  季鸿心中瞬间有了种不妙的预感,只他也说不上究竟为何不妙,也顾不上与少年打情骂俏了,揽住余锦年便往一碗面馆走,这巷子距面馆也不过十数步之遥,不过片刻,他们便能安然回到面馆之中,只待关门闭板,外面便是有天大的妖魔鬼怪,也和他们无关了。

  “究竟是怎么了?”余锦年问。

  他话音刚落,自前方胡同里倏忽奔出道人影来,手里提着个藤箱,似乎与他们一样也是出来夜祭寒衣的行人,只不过对方肘间的藤箱一看便是富贵人家的东西,单是箱儿提手上镶嵌的五彩斑斓的宝石便足有六七颗之多,箱面上的金箔银贴更是不胜枚举,即便是在如此浓雾之中,也依稀反着光。

  那人边跑边失魂般的嚎啕大叫,一直不停地将藤箱中的五彩纸往外乱扔,仿佛那纸上有什么可怖的东西。可纵然他害怕极了那纸上之物,却仍是贪顾着手里价值不菲的藤箱,不肯直接连箱带纸一起扔掉,于是就有了余锦年所看到的滑稽场面。

  余锦年无意冲撞他,可对方死活不肯看路,闷着头疯狂乱跑,硬生生往他们两人这边闯。余锦年与季鸿自然不约而同地打算向两旁分开躲闪,谁知刚分开了半步就被一股力道扯了回去,险些碰了头,他们这才意识到,自己俩的手还被红绳系在一起呢,能分到哪里去?

  那吓失了魂儿的男人跑到他们跟前,似没想到这二半夜街上还能有活人,又见他们如连体婴般的摇摇晃晃地撕开一回,紧接着又黏起来,他两眼狰狞地外凸瞪出,似乎是僵住了,还没等余锦年开口说话,他自个儿忽然吓得尖叫一声,两眼一翻,栽了过去。

  “……”余锦年伸脚踢了踢吓晕过去的男子,奇道,“莫非是见鬼了不成?我有这么可怕?”

  昏倒在地的是个男人,估摸着年纪也不小了,瘦瘦巴巴一条,整个脸上也没什么肉,两颊深陷着,仿佛是薄薄一层皮肉包裹着骷髅,他如此形状,愈衬得身上的锦衣就跟偷来的一般。

  余锦年弯着腰使劲看了几眼,觉得这人好生面熟,仿佛在哪里见过,过了片刻他“嗬”地一惊叹,恍然大悟道:“这可不是杨施主么!”

  ——今日在风波寺所见的那位宛如逃难饥民的阔老爷,那清虚大师父口中在侧殿礼佛的“杨施主”,想来不正是眼前这位。

  ——

  杨施主昏倒在一碗面馆门前,也不知道会昏多久,余锦年想当看不见也没辙,否则明日开店下板,门口横七竖八地挺着一具尸算怎么回事,于是动员季鸿帮他把杨施主搬进店里。

  两人一人一条胳膊地将人拽进来,扔在地板上,季鸿一副嫌弃的模样,从袖中掏出一条白绢开始擦手。这杨施主瞧着挺枯瘦,没想到还是有些分量的,余锦年坐在凳上歇了歇,喊道:“杨施主,杨施主?”

  清欢在后院留了个耳朵,此时听见他们二人回来,把一直温在炉上的水倒出两盏来,学着余锦年曾经做过的那样各往里泡了两片姜,紧接着便迎到前堂,将热乎乎的姜茶水端出来。见他们坐在前堂,年哥儿膝头还趴着那只又胖了一圈的猫咪,忙说道:“快暖和暖和,怎么回来得这样晚?季公子,你也喝。”

  季鸿点头谢过,先单手将少年身上的披风解了,连着篮子一同递给清欢,这才把一杯热姜茶塞到少年手里。两人此时双手还被红绳系着呢,却也一人一只手配合地默契万分,清欢只见年哥儿接了茶盏,小声跟季公子说了句什么,随即季公子便笑着微微躬身,挨着年哥儿的手去喝他茶盏里的水。

  这一举一动她看得好生羡慕,心中不禁也生起一种想找个妥帖的好男人嫁了的冲动,可见过了他们俩这样温柔体贴的人物,再有个别的次的,她竟都觉得看不上眼了。清欢自然知道以自己的身份,是绝不可能有什么好归宿的,也不敢有什么攀高枝儿的念头,只是觉得与其平平庸庸地嫁了人,还不如侍奉在他们二人跟前,好好地报答救命之恩。

  更何况,到哪里去找年哥儿这样从不打骂人的好主子?

  清欢心中早将自己定位为二位公子的侍女,如此想罢,更是笃定了心思要跟着他们,待回过神来,低头一看地上躺着的人儿,又吓一跳,诧异道:“这不是杨二爷吗?怎么的睡在这儿?”

  “被我吓昏过去了,大概过会儿便能醒了。”余锦年郁闷地说,又问清欢,“这人你认识?”

  清欢啐了声,很是瞧不上地道:“青柳街上谁不认识杨二爷,一日里有大半时间是在青柳街上泡着的,反正不是在这个馆子,就是在那个馆子,与他那热衷寻花问柳的父亲一个德行!”她说着倒还奇了一下,纳闷道,“上年介儿的见杨二爷,虽说没多健壮,却还挺结实的,怎么转脸没见竟衰败成这个样儿?若不是还生着这张色欲迷心的老面孔,都要让人认不出来了。”

  余锦年忽然想起什么,对清欢道:“快、快,快去捡外头那个金银藤箱,看看里头还有没有什么古怪东西?”

  清欢忙不迭跑出去,把那只歪倒在地的藤箱拾了回来,交给他二人看。

  余锦年扒拉着箱子里的东西,见只有一把未来得及烧的夹棉絮五彩衣,两支银盏蜡烛,一支火折子,和七七八八的纸钱元宝,也没见有什么能将人吓瘫痪的稀奇恐怖的玩意儿。他从中捏出个没见过的纸器,大概是个圆盘底下黏着个小细竹条的模样,圆盘上有的画着五彩花轮,也有画子鱼卧莲、四季花开等吉祥图案的,圆盘两侧用细线各栓一颗小木珠。

  清欢瞧了一眼,疑惑道:“这是纸拨浪鼓,一般家里有早夭的小娃娃才烧这个。”

  确实还挺像拨浪鼓的,余锦年问:“杨二爷家里新夭了小娃娃?”

  清欢嗤笑道:“哪个不知,杨家最愁的就是无子嗣,也不知是不是上头的杨老爷造了孽,这杨老爷纳了七房姨娘,只生了杨家四位爷儿。虽说大爷和四爷均死得早,可二爷三爷房中都是没断过人的,这些年又娶又休又买又纳,搞得好大动静,如今竟是连一个孙儿孙女都没诞下,早已成了县里的笑话……别说是早夭的小娃娃了,连哪位夫人、姨娘肚子里有过动静,都未曾听说过呢!”

  “竟还有这种事。”余锦年转玩着手里的纸拨浪鼓,若有所思。

  一旁清欢拿起藤箱里的五彩衣看了看,正说着“大户人家特制的五彩衣就是不一样,竟还有一股子香味”,季鸿眉间微皱,似乎因此而有了些启发,他命清欢道:“拿烛火来。”

  “季公子,给。”清欢快手快脚地取来一只烛台。

  季鸿拿起张五彩纸,在火苗上撩过几遍,余锦年一听就知有好戏看,便迫不及待地半跪在凳子上等着,目不转睛地盯着季鸿手里那张纸片儿,他越凑越近,直被季鸿一个温柔的暴栗弹了脑袋,这才乖乖地离火苗远一点。

  那纸上被烤得微微皱缩,竟然显出些图画来,清欢起先也兴致勃勃地跟着看,直到那图画显得差不多,她看清了画的是什么,顿时惊跳起来,捂着眼叫道:“快扔了,快扔了!这纸上被恶鬼僮下了咒!”

  季鸿抖了抖纸,一张孩儿脸渐渐浮现出来,只不过也不是一般的孩儿,乃是光秃秃未生毛发的婴儿脸,额大面宽,两轮杏仁形状的大黑瞳乌漆漆的,涂得一点眼白都没有,嘴角还以一种诡异的角度上扬着,形态夸张,的确有种恶鬼的味道。

  他将纸张朝余锦年递去,谁知对方不仅没有丝毫紧张,反而饶有兴趣道:“原来是被这东西吓着了,想来是蹲在路边烧祭的时候,火气舔了纸张,将这图显出来了。嗯,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嘛。”

  见清欢实在是害怕,季鸿随手便将绘有鬼儿面的五彩纸烧了,他本以为少年会因此害怕而钻进自己怀里来的,一时间还有些失望,清声道:“不必怕,密写术罢了。”

  余锦年也老神在在的点头,大有“这样的雕虫小技我会一百种”的胸有成竹之感。

  两人你一张我一张地又烤了几张五彩纸,差不多上头都画有类似的鬼儿面,只是有的是一只小鬼,有的则是两只小鬼,各个扒着纸朝他们阴惨兮兮地发笑。清欢虽已听季大公子简单讲过一遍“密写术”,大概知道这是一种用蘸药水写字,干后字迹隐匿无踪,及用火烤水浸便又能显现出来的技巧,但是心理上仍然接受不来那一只只阴诡非常的鬼僮,索性也不看了,心里赞叹着两位公子真是胆大,转而去瞧昏在地上的杨二爷。

  余锦年边烤边拿小指头搔了搔季鸿的手背,小声道:“饿不饿,与你做碗夜宵?”

  “并不甚饿,入夜了,多食无益。”季鸿清冷道。

  “那我给你炖些汤水,明早起来喝。”余锦年又在桌下拿脚碰了碰季鸿的小腿,“你先解开这个绳儿,总拴着还挺难受的。”见季鸿不肯,他愈发地踩梯上架,拿自己的小手指头勾住季鸿的小手指头,还喜滋滋地抱怨道,“你手怎么这么凉,我给你暖暖。”

  季鸿也不拒绝,两人的手指头就在桌底下勾缠起来了。余锦年又想起方才在巷子里,两人暧暧昧昧说的什么“无价之宝”那番话,脸上不禁露出些收不住的笑容来,他一双脚丫在桌板下头乐得晃来晃去,还屡屡踢到了旁边的男人,季鸿深深望了他一眼,轻声说:“老实点。”

  余锦年笑眯眯地看着他,伸脚蹭蹭季鸿的脚踝,悄声道:“你过来些,跟你说句悄悄话。”

  季鸿见他神秘兮兮的,还当真以为是什么正经话,便稍稍凑了过去,余锦年看他这样乖,原本想戏弄他一下的,却临时改了主意,忽地扬起头来,吧唧一口啃在季鸿嘴上,他干不来把舌头伸人嘴里这种事,故而只是嘴唇贴着嘴唇,贴住了就不敢动,还跟老鼠似的啃完了就撤。

  此时若要问他是个什么感觉,他大抵会说:跟亲在一块热豆腐上了差不离罢,就软软的,还温温的。

  季鸿反倒是怔住了,不过一瞬他就反应过来,伸手将这只羞怯逃跑的小老鼠给揪了回来,眸中积蓄起一腔浓浓笑意,不怀好意地轻声与他说话:“余先生方才说了什么,季某没听清,再说一次。”

  “我什么也没说。”余锦年用余光瞥了眼背对着他们的清欢,调戏这种事儿偷偷摸摸的干成了也就罢,若是被人家看到自己调戏不成反被戏,那可是丢脸丢大了。季鸿伸手在余锦年颈后一捏,迫使他看向自己,故作困惑道:“那季某重复一次,余先生听听是不是这句话?”

  说着立刻纠缠上来,双唇辗转厮磨了好一阵,一会儿是轻吮一会儿是慢舔,简直花样繁多,余锦年方才那一口跟他这技艺比起来,真就算不上是个吻了,就跟啃了他一口也没啥两样,简直是小巫见大巫,压根端不上台面!不过这种私密事儿,本来也端不上台面就是了……

  余锦年就觉得这个还真挺舒服,酥得骨头跟被醋泡过似的,反正比自己搞的那一口舒服多了,而且还有些上瘾的意思。他被亲的晕晕乎乎,忍不住想哼唧两下,可还没发出什么奇怪的动静,季鸿便欺负得点到为止,捂住了他的嘴:“小声点。”

  他忽地回过神,羞得哐叽一头面朝下拍在桌子上,说什么也不要抬起来了。

  季鸿推推他,笑了笑问:“听清了没有,是不是这句话?”

  余锦年觉得耳朵里冒烟,生怕刚才那幕被清欢看见,遂闷着头不敢抬起来,气道:“不是这句,你添油加醋了!”

  季鸿心里发甜,脸上却一本正经,仿佛真的在指导他如何写文作诗一般:“季某不过是替余先生润色了一番,下次余先生再用这句话,便有经验了。”

  余锦年心道,呸,人怎么越美越不要脸!

  这时清欢回头看了看他二人,她压根没看见两人搞的小动作,还暗暗感慨二位公子真是好学识,如此深夜还在考校学问,心中敬佩不由因此又多了几分。她正倾慕地望着这二人,地上杨二爷突然踢了下脚,她顿时激灵道:“年哥儿,二爷醒了!”

  杨财幽幽转醒,一睁开眼便看见高高在上俯视他的季鸿,他脑子没清醒,还以为自己又是在什么青楼楚馆里,不由色心大起,他方要起来一亲美人香泽,便觉后脑一阵钝痛,仿佛是喝了三斤酒般,想浪也浪不起来了,哎哟痛呼一声道:“美人,快快,先扶爷起来……”

  余锦年绕着他转了一圈,见他一双细眼色眯眯地盯着季鸿看个不停,便气得抬脚朝他手上跺了一下,杨财登时嗷得大叫一声,一个僵尸挺坐了起来,捂着手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儿。

  “杨二爷,您醒啦?”余锦年笑眯眯问候道。

  被他这么一踩,杨财好歹是醒透了,愣了会儿神终于想起之前烧寒衣竟烧出一张张鬼儿面的事情来,他正吓得魂不守舍,突然之间,便从雾中走来一个白袍僧,只见那僧人手一挥,他周围便簌簌燃起一圈荧荧鬼火。

  白袍僧道他阳德有亏,府上有幽灵作祟,需尽早除之……诸如此类,吓得他话都没听完扭头就逃,后来也不清楚究竟跑到了哪儿,似乎、似乎还真的看见了一对连体鬼影,最后也不知怎么的,就晕了过去。

  想及此,杨财忍不住跳起来,一惊一乍地叫道:“有鬼!有鬼!”

  余锦年拎着一张五彩纸:“您说这个?”

  “啊!啊!”杨财见了鬼儿面,大叫两声,又一头栽过去了。

  他们都见过胆小的,却没见过这样胆小如鼠的,这杨财躺地上怎么也不醒过来,最后身子一翻,还打起鼾来——这可真是一点也不见外,竟是昏着昏着就睡过去了!几人无语至极,见他死活也叫不醒,睡得似死猪一般,清欢随便给他扔了条毯子盖,索性众人便各回各房,去睡觉了。

  因为这一桩接一桩的意外,余锦年洗漱罢回到房间时,都已经是半夜三更,季鸿正将那段红绳耐心地卷起来,放在一个小小的锦袋里,见余锦年回来了,告诉他道:“这是金刚绳,即便不带,也不要随意乱丢,是能护佑平安的东西。”

  两人说着说着便先后坐到了床边,季鸿与他梳理起头发,少年仍是在长身体的年纪,长得最显著的便是这一头乌发。因着不再漂泊流离,余锦年的发色也渐渐由褐转黑,原本还微微有些毛躁的地方如今也已变得顺滑,披在肩头也颇有些小公子的俊俏潇洒之意。

  余锦年摸着小锦带里的红绳,疑惑道:“那白袍僧究竟是什么意思?”

  季鸿对那白袍僧虽没什么好感,但此时却不得不承认:“他赐你金刚结绳,应当是希望你平安。”

  余锦年头疼万分,实在是不愿意多想,他将红绳锦袋放好,就朝床上扑来,道:“随便罢,今日净是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好啦,阿鸿,我们快睡觉罢!”

  季鸿措手不及地被他扑倒在床,黏黏糊糊地一块钻被子里去了,余锦年原本是面朝季鸿睡的,可男人的呼吸声太近了,他听得心尖儿乱跳,便骨碌碌翻个身,拿被子遮住了脸,心想这是怎么了,在一块儿睡了这么长时间也没觉得怎么样,怎么突然之间竟觉得不好意思起来。

  他满腔心绪地往床边挤了挤,不知不觉就睡过去了,一只手还伸出了被窝,搭在床沿外头。

  “要掉下去了。”季鸿见他睡熟,仔细端详了一阵少年在香甜酣梦之中的可爱睡颜,这才将他搂回来重新掖在怀里,从背后抱着,一边回味着今晚那个“稍加润色”的吻,也心情大好地闭上了眼睛。

  余锦年睡着了就是软绵绵的一团,天气一冷,他纵然是火炉体质,也习惯于把自己蜷起来睡,或许是因为季鸿的怀里太舒服了,他躬起的脊背稍稍地舒展开,两人就这样前胸贴后背地相拥一夜。

  ……

  因昨日熬了半夜,今早余锦年起来时哈欠连天,他见季鸿睡得恬静,便没有叫醒他,自己蹑手蹑脚地穿衣套袜,硬打起精神,跑到厨间去生灶做饭。因昨夜下了一场浓雾,今儿个的天气果不其然地变寒了,且阴湿湿的让人不太舒服,搁置在院中的箩筐木桶上都积了薄薄一层水气,他拿起来抖了抖,便下个桶子到井里打水。

  外面街道上已有了吆喝声,余锦年耳朵尖,听到有人叫卖雁头米,忙不迭叫清欢去称两斤回来,他这边便先将粳米与白糯米磨粉,又拿出了之前套了罗老先生的近乎买来的一罐参须粉,以及白术、茯苓各半分,均为末。

  没多久,清欢就将雁头米称了回来,余锦年抓住一把来叮嘱她同样磨细,自己则用甘草、薄荷、茴香和少许沙糖下锅煮水,汤滚二沸,便放凉待用,这时清欢的雁头米粉也磨好了。眼下雁头米正当季,粒粒饱满圆润,衣皮淡红,色泽白嫩,其味甘味涩,淡渗甘香,尤益于补脾固肾,有水中人参的美称。

  他将以上药末与磨好的雁头米粉、粳米和糯米粉混合在一起,再以方才煮好的甘薄茴香糖水调和均匀,沸一汤,便上屉去蒸。这糕得须看着些火,火不足则口感夹生,火气过久又恐有糊底的坏处,这糕中俱是好药,又如何能够暴殄天物。

  而余锦年用这几样做出来的,是种名为五香糕的点心,这糕里化用了四君子方,即人参、白术、茯苓、甘草,其中君以人参甘温益气,臣以白术健脾燥湿,而又以茯苓甘草为佐使,乃是流芳百世的补益剂。自然这五香糕中也有同样健脾益气的作用。

  余锦年守着糕点的同时,又另做了道黄金蛋。

  黄金蛋听着华贵,实则于材料上实在是没什么讲头,鸡蛋、鸭蛋、鹅蛋等任何一种蛋都可做得,因它实际上就是一枚水煮蛋而已,只是做法上有些奇特的花样,令余锦年每每都要纳闷一番,第一个做出黄金蛋的人究竟是有多无聊?

  这蛋无聊就在,你得先用一块布将要煮的蛋严严实实地卷起来,两头扎紧以防它掉出来,然后便是朝一个方向用力地甩,疯狂地甩,随心所欲地甩。话是这么说的,可这蛋也不是颗颗都能够甩成功,大概还是有些运气的成分在里头的罢。

  这样甩成功的蛋还是很有意思的,其有趣的地方就在于,其蛋壳不碎,而壳里的黄白却已摇晃均匀了,然后放到水里煮上一段,再剥开壳儿,就是完完整整一颗璀璨金黄的蛋,顾取其名为“黄金蛋”,其口感也是有些不一样,比之蛋白更加沙绵,而比之蛋黄又更有弹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