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後来者
“叫李四去吧。他参过军,有些事比常人敏感些,许是能打听到有用的。”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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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 狍子
自从于丰于诚两个来了, 家里的账就都是于丰在记, 他是大户人家里出来的郎君,从小读书, 本来打算走科举一途, 然而却临了被家里庶出弟弟连累发卖,误了前程, 不过学业上却仍是精湛的。又有卖身契捏在手,唐寿便也不怕他耍花招使诈, 所以最近账本还没查过。
今日闲来无事想到了此茬便唤于丰取来账本, 一翻开竟是一个也不认识。就连哪样东西卖了多少钱, 他都是两眼一抹黑,连蒙带猜的看了半天, 扔不敢叫准。
“熊夫郎, 可是我哪里出错了”见唐寿只盯着那一页纸看, 半天也不翻页,且越看眉头皱得越紧,便以为最近生意多,且杂乱,难免出了疏漏,却正被唐寿一眼看了出来。
“哈哈, 那个,不是你的问题,是我看不懂。”
“啊”
“那个我不识字。”唐寿尴尬道。
于丰这才想起来,他初接手账本的时候, 熊夫郎记得账属于哑巴账,就是自己都能看懂,别人却看不懂的那种。有些字丢胳膊少腿的,勉强能蒙出来,有些字根本就认不出。
实在是熊夫郎平日里表现的太精明,似乎什么都会的样子,让于丰和他接触的时候,下意识地就忽略了他没读过书的事实。便说昨天那番滴血认亲都在村子里传遍了,村人们的版本神乎其神。有好多人都说,熊夫郎是真的田螺夫郎,所以才会懂这么多常人不懂的东西,一定是熊壮山在后山救了什么,化成人形来报恩了。
昨天听村人拉住他说这些闲话的时候,他还毫不放在心上,就当听了个神话故事,现在猛然想来,确是无风不起浪,一切流言蜚语都非空穴来风,必然有迹可循。
如果熊夫郎不是被其他什么附身,只是一个乡下人家的小双儿,那么他是怎么会这么些常人不会的东西的。别的不说,那卫生纸他却看得分明,什么官家给他经营,根本就是东西是他弄出来的,未免树大招风,他找来了官家当靠山。这卫生纸有多神奇,招来了天南海北的生意人,收入有多大,没人比他更清楚了。家里那些吃食,方便面油茶面还有刚刚想出来的冷面,皆是从没前例。
要说一样还能是偶尔为之的巧合,可这么多巧合撞在一起了,怕就不是巧合,而是因为什么引起的必然。这些绝不会是一个乡下双儿应该会的,但如果要是其他什么东西附在这个双儿身上,那么一切就都说得通了。
为什么他会这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为什么明明没读过书,不识字,却有自成体系的一套记录方式,有很大可能哪根本不是什么哑巴账,而是附身在熊夫郎身上那东西们用得沟通交流的文字形式。
细思极恐,于丰想着想着给自己吓到了。
“那个,我不就是不识字吗,你也不用这般大惊小怪的吧?”看着于丰猛然变了的脸色,唐寿道。
“怎么了,夫郎”熊壮山从外头走进来,脚边跟着懒懒,他出去喂后院的牲畜了,虽然家里已经请人帮忙了,不过有时候熊壮山还是会自己亲自去喂。在太阳底下忙乎了大半天,熊壮山出了一头汗。
看见熊壮山,唐寿就完全忘了于丰,起身拧了条凉毛巾给熊壮山擦脸,“天这么热,以后中午就别出去干活了,你跟我上楼,冲个澡,换身衣服,眯一会。”
“嗯。”唐寿说什么,熊壮山就是什么,跟在人后上楼。
唐寿已经满眼都是熊壮山了,此刻根本就忘了屋里还有于丰这么个人,而于丰更是完全习惯了。熊夫郎总是这样,只要有熊壮山在的地方,其他人就都是不存在的,而熊壮山亦是如此,这二人未免太过于喜欢彼此了吧。于丰想着抬头看去,正对上熊壮山瞥向他的目光,那双除了看唐寿才会柔和下来的眼睛,此刻充满了阴鸷的警告。
这眼神太冷,令于丰瞬间就仿佛置身冰窟中,冻得全身不由打了个寒颤。又似一盆冷水兜头浇下,彻底凉透了于丰发热的头脑,使他清醒过来。
他刚才怎么了,竟似魔障了般,越想越没谱了。
于丰轻轻笑了下,如果熊夫郎真和从前有很大不同,那么身为熊夫郎枕边人的熊屠户自然会知晓,现下熊壮山都没什么表示,他们这些人管那么多干什么,未免太狗拿耗子了。
于丰将案几上的账本收拾好,等待会儿熊夫郎有时间了再拿给他看。
怕出了一身汗洗冷水澡激到,唐寿又从楼下拎了半桶温水掺在冷水中,熊壮山泡了会澡,用皂角搓过全身后洗尽一身汗味披了件浴袍出来。
唐寿歪在床头,看着熊壮山结实的胸肌在浴衣宽大的领口下欲漏不漏,舔舔了嘴唇。
“二郎,你穿这白色的浴袍真好看。”
熊壮山低头瞅着这衣不蔽体的浴袍,并不是很习惯,可唐寿说这浴袍是睡觉穿得寝衣,舒服还性感,主要是性感,他才穿的。他这个夫郎什么都好,就不有点性冷淡,每回做不两次就不给做了。熊壮山这么穿完全是为了忍辱负重,希望能引起唐寿的性趣,多给他吃两次。
熊壮山躺在床上,把唐寿抱进怀里,唐寿枕着他硬邦邦的胸膛,鼻尖是清爽的皂角味,不知道为何,明明他和熊壮山用得都是同一块皂角,可这皂角的味道落在熊壮山身上就莫名变得好闻而充满诱惑。
“二郎,我打算从今天开始跟着于丰学习识字,不然以后连账本都看不懂,岂不就成了睁眼瞎,有人在自己眼皮子底下捣鬼都不知道。”
“你喜欢就跟着他学些。”
“你呢,也一起习字吧。”
“我有你。”
一句话把唐寿说得心里甜滋滋的,“也是,那你不想学就不学了吧。”
未时两个人才醒过来,慢悠悠下了楼,唐寿就钻到厨房,做了两碗冰沙吃。
熊壮山三两口解决了他那晚比唐寿大了一倍的,唐寿便舀着自己的喂他,一人一勺的吃着。
“夫郎,太阳下去了些,你想不想去后山打猎,这时候正是猎野味的好时候。”
唐寿从来到这里还没去过后山呢,之前太忙了没时间,现在终于轻松了,正好去,就当玩了。
“好呀,二郎,咱们这就去吧。”
熊壮山有副自己做的弓箭,弦是牛筋做的,箭头也是铁头的,平时他舍不得用,只隔三差五地拿出来擦擦,今天都一并带在身上了。他自己那把宰杀牛羊用的大砍刀自然也没忘了拿。
“夫郎,这把短刀给你放在长靴里,有危险可以随时抽出来。还有这个长矛,你也拿着,有什么东西扑你,就用它狠狠地刺它。”
“我知道了。”
后山挺大,一共穿过三个村子,上坡因为经常有人走,被踩出条不算陡峭的小路。唐寿随着熊壮山走了一盏茶的功夫,就实在走不动了。
“二郎,我们坐着休息会吧,好累。”
“行。”熊壮山将唐寿背的背篓拿下来,从里面掏出事先准备好的长条垫子铺在地上,两人坐了上去。从这个角度看,正好可以看见杏花村。休息了会,两人就起身继续上山,大约又有一刻钟,熊壮山就让两人停下来。
“夫郎,咱们不往里面走了,山里面太深,万一遇到什么就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