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回答。
许久,夏德里安笑了一下。
他清清嗓子,说出剩下的台词:“要是我能够随心所欲,我要做一万件比我曾经做过的更恶的恶事;要是在我一生之中,我曾经作过一件善事,我要从心底深深懊悔。”*
说完,夏德里安躺了下来,红发像鲜血一样在地板上流淌。
他像是用完了所有的力气,再也没有动弹。
不知过了多久,喇叭中传来轻微的呼吸声。
他似乎睡着了。
会议室里,许多人都像刚刚从一场巨大的冲击中回过神那样,情不自禁地松了口气。
但是没人敢动,因为上将还坐在座位上,手里握着酒杯。
片刻后,上将注视着玻璃,缓缓开口:“……那么任何的葬礼都不准举行,谁也不准为她服丧志哀,也不准为她鸣响丧钟;她的尸体丢在旷野里,听凭野兽猛禽的撕咬。”*
“她的一生像野兽一样不知怜悯,所以她也不应该得到我们的怜悯。”*
“《泰特斯》第五幕,最后的终场。”她念完了最后的台词,饮尽剩下的酒,淡淡地说:“精彩至极。”
她放下酒杯,挥了挥手,座位上的人立刻冲了出去,有的打开竞技场的门,有的去叫医生。
医生很快就来了,看着地板上的约翰和夏德里安,问:“先救哪个?”
上将指了指夏德里安,然后对会议室里穿着白色制服的人说,“把约翰带走。”
得到指令的人立刻行动起来,很快搬来一台担架,把约翰抬了出去。
医生拿出听诊器,正要往夏德里安的睡衣里塞,地上的人突然抬起手,握住她的手腕。
“我没事。”夏德里安睁开眼,重新坐起来,“有发带吗?”
医生愣了愣,“什么?”
夏德里安:“绷带也行。”
医生拿出一卷绷带,夏德里安撕下一条,把身后的长发挽起来。
“我没事,有劳。”他站起身,对医生点了点头,“您可以离开了。”
医生下意识看向上将,在女人点过头后,道:“那我把医药箱留下,伤患需要消毒。”
她把箱子放到夏德里安面前,离开了。
夏德里安拎着箱子走出竞技场,从酒柜里拿出一瓶烈酒,咬开塞子喝了一口。
接着他翻出酒精瓶和针线,把沾满了血的睡衣扔在一边,开始给伤口清创缝合。
此时会议室里只剩下了他和上将,谁也没说话,等夏德里安将伤口缝合完毕,他举起酒瓶,朝上将的方向抬了抬。
上将走过来,和他碰了一下杯。
“这是第几个了?”夏德里安道,“最近的新人不行啊。”
“第十四个。”上将道,“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是你不识趣。”
“我怎么就不识趣了。”夏德里安斜眼看她,“太强又不是我的错。”
上将笑了一下,没接话,而是另起了一个话题,“这次叫你过来,还有别的事。”
“什么事?”夏德里安将一只脚踩在椅子上,“退休人员再返聘是需要给工资的。”
“我个人觉得,这事你倒贴也会做。”上将道。
她悠悠地说:“半个月后,帝国将在枫丹湖畔举办一场外交舞会,这场舞会对外将完全保密。”
“那边是国境线吧?”夏德里安了然,“要拉拢谁?”
“当然是叶尼涅。”上将道。
“帝国和白金汉很快就要爆发战争,我们两国都和叶尼涅接壤,我需要尽可能说服叶尼涅签署互不干涉协议。”上将道,“使团名单已经拟好了,下周出发。”
“挺好。”夏德里安喝了一口酒,“所以?”
“我们的安保人员能力有限。”上将笑了笑,“或者说,无论是使团成员还是安保,从个人魅力和武力方面来说,都不如莉莉玛莲。”
“雷格特。”夏德里安似笑非笑地看着上将,“我已经退休六年了。”
“放心,会给你发返聘工资的。”上将道。
夏德里安没再对此发表任何看法,他将酒瓶放到桌上,“酒不错。”
上将:“明天衣服会给你送去,还有雪茄和酒。”
夏德里安摆摆手,踹门走了。
门外早就候着人,将一件军服递给他,夏德里安上身什么都没穿,他把军服披在身上,红发在夜幕中像燃烧的火。
他走出军部大楼,身边跟着一整队荷枪实弹的人,车已经等在长阶之下。
他坐上车,扬长而去。
上将拉上房间的窗帘,片刻后,一名穿着白色制服的人走了进来,是刚刚会议室中的旁观者之一,他说:“十四号的情况不太好,可能会报废。”
上将看着空荡荡的竞技场,玻璃上的血已经干了,“没关系。”
“我们目前依然需要莉莉玛莲。”对方说,“不得不承认,作为一个人,他强得……超乎预计。”
上将:“众所周知的事实没必要一再重复。”
“非常抱歉。”对方低下头。
上将若有所思地看着玻璃上的血,片刻后,她推开竞技场的门,走了进去。
被夏德里安撕掉的“头皮”扔在地上,那其实是一个做工非常精细的假发套。
“我们可能错误地判断了莉莉玛莲的情感状况。”穿着白大褂的人看着假发套,道:“我们以为六年前他就剪了短发,但现在看来,这很可能是一种误导,用来让我们误以为他依然对——”
他顿了顿,说:“念念不忘。”
上将没说话,他打量着上将的脸色,斟酌着说:“上将,对于让莉莉玛莲参加外交舞会一事,或许可以再考虑一下。”
“我已经决定了。”上将淡淡道。
他忍不住问:“为什么?”
上将:“因为很有趣。”
“而且。”上将蹲下身,“有一点你说的不对。”
对方愣了愣,“请问是哪一点?”
上将从地面上捡起一根红发。
发丝很长,毫无疑问是夏德里安的头发。
她端详着发丝,片刻后走出门外,从桌子上拿起酒杯,慢慢地浇在发丝上。
“莉莉玛莲给自己做了伪装,确实是为了误导我们。”上将说,“但不是你以为的那种误导。”
穿白色制服的人一开始没明白她的意思,直到上将伸出两指,在发丝上捻了捻,头发上沾了血,她的指腹立刻变成了红色。
对方盯着她的手,脸色突然变了。
发丝上的血被洗掉后,头发不再是深红的。
而是变成了白色。
“岁月是永远的君王。”上将低低地笑了一声,“哪怕是莉莉玛莲。”
“他开始衰老了。”
作者有话说:
*本章所有戏剧台词全部来自莎剧《泰特斯·安德洛尼克斯》。
第51章 喜相逢
四四年四月一日,林连雀抵达白金汉国。
他开了一条大船,船上全部都是林记的伙计,他吩咐众人在港口待命,然后租了一辆车,直接从港口进入城内。
沃克沃斯,白金汉第一大港口城市。
兰亭区。
兰亭区位于城市东部,整个区坐落着大量远东商店,数量之巨几乎是第二个朱雀坊,此处基本算是远东商人在白金汉国的聚集地,到处可见黑发黑眼的东方面孔,有人推着车用粤语沿街叫卖,车上一片灿烂的胭脂色,卖的是桃花。
车停在一处别馆前,林连雀下车,手里拎着一只裹了青布的鸟笼。门口管事的伙计一看鸟笼就明白过来,忙对他笑道:“原来是林老板,林老板怎么来兰亭了?”
林连雀笑了笑,很斯文地一拱手,动作很有些风流意味,“我来找小鹤儿,之前给他寄过信了,他说有空。”
“原来是这样,我说东家怎么最近天天都会泡一壶好茶。”伙计恍然大悟,“原来是在等林老板。”
说完忙不迭抬手,“您请,这边走。”
别馆中铺满了木质的步道,擦洗得光洁如镜,地面像一汪水,静静地倒映着庭院里灿烂如云霞的桃花。
伙计带林连雀上二楼,绕过层层屏风,屏风后是一个很大的空间,摆满了木架子,架子上全是青绿色的山水画以及墨迹淋漓的狂草,不难看出这里的主人应该是个书画俱佳的风雅之人,应该上了点年纪。
十三行年轻的公子哥儿们都是最时髦最洋派的一群人,有人会跑到叶尼涅去学最新式的交谊舞,也有人会去圣廷研习最前沿的天文理论,至于什么书啊画儿啊,只有年长的东家才会喜欢这些。
“老林你怎么才来?!”一道炸雷似的声音从屏风后爆开,“老子等的黄花菜都要凉了!”
只见“书画俱佳上了点年纪的东家”走了过来,确切来说是翻着白眼过来的——这人年纪一点也不大,如花似玉的一张脸,撑死了也就年方二八,双手抄在袖子里,脸上全是不耐烦。
这是个少年,林黛玉似的样貌,鲁智深似的做派,蹬蹬蹬走到林连雀面前,脱下木屐就要往人头上抽,可惜身高不够,抽人还得蹦起来。
“诶呦小鹤儿。”林连雀特不见外地说,“你这看起来又弱柳扶风了不少啊,能活过明年不?”
“去你丫的,少咒我活那么久。”少年够不着林连雀的头,干脆在他身上抽了一下,把木屐扔到地上,“我看今年七月前账就能走完,买卖做完赶紧死,这破世道我是一天都多活不了。”
旁边的伙计面色如常地听着这俩人聊天,显然是习惯了,少年对伙计摆摆手,“你下去吧,再来客人就说我今天有事,改日另约。”
“喏。”伙计退下。
二楼是个大平台,除了琳琅满目的书画架子,还有一台书桌一张榻。
少年五大三粗地在榻上坐下,从桌子上端起一只碗,捏着鼻子一口气喝干。
“有长进。”林连雀给他鼓掌,“现在喝药不用一哭二闹三上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