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暴戾屠户的小夫郎 第76章

作者:後来者 标签: 布衣生活 种田 爽文 美食 穿越重生

“别了,就让它在这屋吧,我一会儿要去厨房做吃食,它在厨房里我更害怕。至于外面,咱们好不容易给它救过来的,用了那么多伤药,再给冻死,岂不白瞎了。”唐寿已经完全缓过来,并不害怕了。虽然比每天醒得早,他也不打算再睡,睡也睡不着了,再者过年要做的吃食多着呢,也该起来忙乎了。不过好在老祖宗在熊母家供着,他们不用再准备贡品,省了不少事。

“你等会我,咱两一会一起出去。”唐寿起来穿衣服,怕熊壮山走,把他自己扔下给狼狗共处一室,忙道。

“你别着急,慢慢穿,我不走。”看见唐寿把衣服穿反了,熊壮山上去帮助。

即便不用准备贡品,唐寿要做的吃食也多,年三十这一天的饭菜有讲究,可不能对付。早饭为了讨吉利,唐寿就做了六道,六六大顺,兆头好。

吃过早饭,休息了一个钟头又迫不及待准备午饭,晚饭,年三十这一天唐寿几乎就在厨房里过的。

直到吃过年夜饺子,放了爆竹,两人才得闲坐在热乎乎的炕上。炕桌被支在炕边,让出睡觉的地方。煤油灯点了一盏,并不亮,昏暗的灯光连一隅都照不亮。唐寿望着它却恍若隔世,静静发起呆。

去年的三十,他在家里吃着年夜饺子看着春晚疯狂地吐槽,手里紧握着手机,以便第一时间抢红包。今年却在一处异国他乡都不是的地方,和一个汉子一起守岁。这是他来到这里的第一个年头,也是他和熊壮山一起过得第一个年,别具意义。

“夫郎,夫郎……”熊壮山不知道说了什么,喊了唐寿几声唐寿才听到。

“怎么?”唐寿开口正问,人就撞进那堵熟悉的胸膛,他都在这胸膛睡习惯了,也不害怕,找个舒服的姿势躺着。

熊壮山没回答唐寿的问题,扔在平复他的心悸。刚刚他问话,唐寿不答,熊壮山便转头看他。模糊的黑暗中,唐寿静静坐在那里,仿佛要与周围的黑暗随时容在一起,消失不见。

陡然升起的不安令他害怕,动作先于头脑,本能地把人拉进怀里,似乎只有把人彻底困住,他才不会消失不见。

“怎么不说话了?”这人这是怎么回事,把自己掼进怀里,又不吱声。

黑暗中唐寿看不清熊壮山的脸色,犹不知害怕,还悠闲地问着。

“夫郎。”熊壮山道:“我们困觉吧。”

这种事,熊壮山从来不问的,都是直接行动,今个这是怎么了,竟出奇的尊重他的意见了。实际上是唐寿想多了,熊壮山不是在问,只是在例行通知。

“夫郎,今年是我过得最有意义的一年,因为有你。”熊壮山的声音因为动情而变得异常磁性,沉着嗓子在唐寿耳边说话时也生出几分性感。

然而唐寿“……”

是从年头做到年尾,才别具意义吧。

呵,真是与众不同的有意义啊!

当夜深人静,鸳鸯红被渐歇,爆竹渐止,熊家院外,忽然响起两声低低的野兽嗷叫。熟睡中的熊壮山猛地睁开眼睛,转头看着还在沉睡的夫郎,一手轻轻按在放到炕桌上的短刀。

接着,屋内的狼狗虽被绑住狗嘴,还是轻声回应了声,外头的似是放了心,便再没了动静。

年后的日子比照年前并没什么不同,东京的金家和郝家依旧来熊家进货,牙香没什么变动,倒是千层底棉鞋逐渐变成了千层底布鞋,仍旧大笔的银子流进熊家的口袋。

其中金锦程又邀请了一堆朋友过来玩冰戏,这回儿多了几个脸上的小娘子。小娘子们娇气,即便这回住的是唐寿的屋子扔不大满意,临走时提出让他明年开春修修屋子,她们会再来玩的。

家里的那只狼狗命也大,肚子被那么粗糙的缝过,后期还发了低烧,竟硬被唐寿请了郎中,开了些人吃得汤药,生生给灌进去竟也活了过来。当然头几天,唐寿是没给狼狗吃东西的,影响它肚子上的伤口,直到几天后狼狗肚子叫唤,有了肠鸣音,才给它灌药喂食,不管怎样,总是活下来了。

活下来的狼狗伤好后返回了后山,唐寿还以为它不会再回来了,没想到不到半月它便回来了,自那以后就在熊家常住下来。白日呆在熊家,在院子里找处阳光充足的地方,懒洋洋往那一趴就是晒阳阳睡觉觉。看唐寿熊壮山出来,从不会如同别人家的狗那般热情的前扑后窜,摇头摆尾。

它一般而言都是在闭着眼睛睡觉,偶有不睡觉的时候,也就懒懒地撩撩眼皮,撇他们一眼,然后随意的甩两下尾巴,真的只两下,多一下都觉得浪费。

等到晚上,那懒狗就会一反常态,在他们睡下后,迅速窜进后山,消失不见。天亮在准时回来,唐寿觉得它挺渣的,这算不算用过就扔,拔那啥无情,虽然他家狗是只母的。

对了,唐寿为了映衬他家狼狗的性情,起名叫懒懒。这个名字狼狗从不承认,每次唐寿这么叫它,它都会立刻跳起来,一扫惫懒冲它呲牙威胁,然后就被熊壮山一熊掌打趴下,彻底武力镇压。

不得不说,人凶,畜生也怕。他家的大狼狗只要有熊壮山在的地方,就会乖顺的如同一只小绵羊。这般狐假虎威,翻脸别人都快,使得唐寿不但不怕它,反而觉得好玩。

五月冰雪消融,春暖花开,万物复苏,到了年年的农忙时节。

都说熊壮山家富裕,并不仅是后院那些猪羊,还有熊壮山这些年置办的地。

旱田三亩,水田三亩。

这些地不是从熊母家分来的,而是熊壮山这些年自己一点一点置办出的。水田是他花钱买来的,旱田是靠他一身的人力,一点点开荒出来的。在缺少人力物力的时代,开荒是件十分辛苦的事情,许多边陲地方的荒地甚至被当成犯人的流放之所,他们到了那里每日干的活就是开荒,可见开荒的辛苦。

开荒后的土地需要养,不是立刻种了粮食就能丰收,往往最后收成有个二三百斤是常态,养地不是一年二年的事,有时候要养个三四年也很正常。所以许多村人都不会选择开荒,累的要死要活,种出的粮食不够一个人两个月吃得,还不如出去做工。再者万一赶上天灾,就颗粒无收了。

唐寿这个后世城里来的孩子,吃喝玩乐都行,农活是真不会,属于那种让他下地薅草他专薅苗的选手。不仅不能帮忙,还要把人气个倒仰。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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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买牛

“蔡学, 今天没去镇上卖糕点?”天还没亮, 杏花村村人具已都起, 他们或扛着锄头或拿着铁锹等农具快步向自家地里走去,路上遇到熟人便会边走边聊。

蔡学迈着大步,脚下丝毫没停歇, 回道:“你不也没去, 我看今天熊家就留了两个小娘子在家, 其他人也下地了。”

农家人背朝黄土面朝天, 自古以来就指着地里那点粮食填饱肚子,即便糕点再赚钱,他们也不可能为了糕点不种地。到了五月里的日子, 家家户户就开始忙乎地里的活计,糕点的生意除了个别猎户和家里没地的人家,就没什么人做了。

可他们不去镇上卖, 镇上的人却还要吃, 因而这几天在镇上卖糕点的村人反而多赚了许多, 几乎要平时的两倍。

“我看熊屠户家里今日炊烟也起得比较早, 想来也是起来了。”村人冲着蔡学暧昧地眨眨眼。

村子统共就那么点大, 熊壮山家又是个备受瞩目的,平时村人不管有意还是无意, 都会多关注他些。一开始倒还没发现什么特别的, 时间久了,村人就注意到熊家炊烟和他们不同,一般村人两饭, 早饭吃得较晚,也就没把熊家同样起得较晚的早饭放在心上。

渐渐的才发觉,熊家的炊烟是起了三次的,那便是三饭。既是三饭,早饭为何还煮得如此晚。有村人好信,探头探脑看,才发现,每日早上,在院子里忙前忙后的都是那个凶恶的屠户自己,他家里那个小夫郎竟是一次没见过。村人就猜测到那个小夫郎是还没起来,家里上无公婆需要伺候,下无小幼需要照顾,只一个郎君,睡到日上三竿也不是不可能。

村人小辈们转头看看自家的上老下小,对这一猜测,既羡慕又嫉妒。那些年纪大的,便不会生这种羡慕嫉妒的心思,只认为唐寿懒惰,每每想起,都要耳提面命一番,把唐寿当成反面教材,训斥家里小辈娘子双儿们绝对不可学。

蔡学和他娘子住的离熊家近,少不了要被长辈训斥。他家受了熊家不少恩惠,长辈们并不是不感恩的,但这不妨碍他们把唐寿当典型教训家里孩子,无非是催促孩子们上进,倒也没有恶意。

蔡学没理会村人的挤眉弄眼,后面跟着的拿唐寿举例训斥小辈的蔡父轻哼声道:“那熊夫郎能和咱们这些泥腿子一样吗?咱们家里的小辈不起早贪黑些,家里这么多张嗷嗷待哺的嘴怎么办。咱们家里哪个后辈有熊夫郎的本事,坐在家里,什么也不用干,请工当老爷就可以赚大钱。要是有那个本事,别说睡个早觉,就是反过来让我伺候他一日三饭,我都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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